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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
今本《梅花易》解構
利用古本拆解出五卷本的內容之後,可以釐清最原始的梅花易樣貌,進一步更清楚看到梅花易占卦技術的演進,以及五卷本裡各個不同書籍如何在梅花易原始占法上堆疊出更多的理論與技法。這也是本章所要探討的議題。
今本梅花易至少由五本不同的書籍所構成。這五本不同的書可能又分別雜湊了其他不知名的別本書。可謂雜之又雜。所以,五本只是大略可見的,實際上很可能有六本、七本,甚至更多。這是因為,這本書原本就是江湖數術的集成,而且內容可能還會與時俱進。
這五本書大致如下:
一、梅花易:首卷至第二卷前半為五卷本梅花易的核心,這也是最原始的梅花易數。相當於古本單卷梅花易一書,但和古本還是有一些差異。
二、三要靈經:第二卷後半開始的〈三要靈應篇〉可能就是《三要靈經》一書,其內容也可見於其他術數書籍。但五卷本梅花易還疑似雜湊了其他內容。
三、觀梅數訣:此書大概在第三卷,為《三要靈經》在易數上的發揚光大。但觀念與方法上,完全與原始梅花易背道而馳。
四、拆字數:這是一本純粹的測字術書籍,根本與梅花易數無關。裡面可能還雜湊了當時測字術的聖典《玄黃》。
五、新訂指明心法:這同樣是一本測字術的書,但夾雜了一些梅花易數以及其他易數的內容,疑似是不同書籍的拼接。比對《古今圖書集成》收錄的此書內容,五卷本梅花易的占例還混雜了《拆字部記事》一書。
這五本書當中,第一本原初的《梅花易數》,以及最後兩本《拆字數》與《新訂指明心法》都可在五卷本外找到其獨立的版本。只有《三要靈經》和《觀梅數訣》還未找到,但仍可從五卷本梅花易的結構,及周邊證據確認其書的存在。本文取自易學網。
以上是今本梅花易的大致組成。以下則深入探討每一部書籍在觀念與方法學上的演進與特色。
原始梅花易:變爻加時
首先從單卷的梅花易來看,從它對於當時其他易數的批評,以及其算卦法自身的分岐可發現,最早的易數可能都不「加時」,後來演變出「加時」的各種講究,特別是後天卦。
所謂的加時,就是在起卦時,加入地支的時辰數,即子一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六,午七未八,申九酉十,戌十一亥十二。
若是以時間取數起卦,加時是一定要的,因為其下卦數與變爻數都必需加時才可得。因此這裡所談的加不加時問題,是指時間起卦例之外的情況。
例如,若是以時間外的其他物數來起卦,有時會取得兩數,分別作上卦與下卦,再合兩物數作變爻。單卷本梅花易中,這一類先天卦的變爻,或者加時,或者不加時。至五卷本的首卷,有的在單卷本中未加時的,也改為加時。如尺寸占在古本為「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取爻」,今本則改為另外加時:「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
至於後天數,則一定要加時,否則將會造成變爻無法有變化的情況。在《周易數》的後天數中仍保留不加時的算卦法,但在單卷本梅花易中則直接批評此法,並說明一定要加時的原因。詳論可再參考下章的《周易數》相關問題討論。
總體來說,不論先天、後天數,可能最早的易數算卦是不加時的,然後在後來發展裡,發現到後天卦會造成變爻無變化的情況,因此開始加時了。至於先天數,不加時還是可保有變爻的變化,所以先天數中仍容許最早的不加時起卦法。本文取自易學網。
另外,從單卷本也可大致看出先天數似乎有這樣的發展軌跡:可能最早的先天數還是以時間數一樣的起卦法為主,即先取得一數作上卦,再加時作下卦,兼作變爻。〈物數占〉與〈聲音占〉都還保有這種方法。在梅花易的卦例中,〈觀梅占〉與〈牡丹占〉兩個卦例皆用此法。
接著發展出直接取得上下卦兩數的起卦法,這種起卦法以一數為上卦,另一數為下卦,兩數相加作變爻,〈字占〉開始即屬於此法,實際占例則有〈今日動靜如何〉及〈西林寺額占〉。這類起卦法可能在發展初期並未在變爻數中加時。
單卷本梅花易中發展到最後的成熟方法,則是在前一方法上,又加入加時的技法,變爻除了以上下兩卦的數相加,還另外加上時辰數,如〈鄰居夜扣門借物占〉。
這可能是和後天數一同發展的,而且很可能是由後天數所影響。因為後天數最早可能如《周易數》用法一樣,並不加時,變爻數直接將上下卦卦數相加即可。但這在後天數會造成一個問題。因為卦在轉為數時,數是一定的,所以變爻不會有變動,六十四卦都只有特定某一爻會變。例如,如果得乾卦,上乾一加下乾一得二,永遠都只有九二爻變。這並不符合衍卦最基本的變易原理。因此梅花易修改了這種算卦法。本文取自易學網。
雖然先天數中這問題比較不顯著,但其實也有著同樣的問題。因為是先有數,再有卦,一個卦可能有很多不同的數而得,例如,得乾卦(八卦)的數可能為一、九、十七、二十五……,兌卦為二、十、十八、二十六……。如果得乾卦(六畫的重卦),那麼變爻固定落在二、四、上三個爻,無法落在一、三、五。如得夬卦或履卦,固定落在初、三、五,不會落在二、四、上,這是因為卦數基本上都是以八往上加而已。這同樣不符合衍卦的變易法則。只是,先天數就算不加時,多少還是保有一些變易,所以若非深入研究,很難察覺它的問題。
總之,最後的發展是,單卷梅花易中最後也發展為先天卦會加時。只不過,不論在理論中,或在實際的占例中,皆不堅持加時,而呈現兩可的狀態。
幸運的是,在梅花易後來的發展裡,這種加時法成為先天數中較為流行而可謂標準的起卦法。
三要靈應:剋應
五卷本梅花易中的第二本書可能是《三要靈經》,即第二卷後半開始的〈三要靈應篇〉。但第三卷的《觀梅數訣》一書可能也收錄了部份《三要靈經》內容。
《三要靈經》似乎是易數的共同心法,其部份內容也出現在《皇極經世心易發微》及《周易數》等書中。但《周易數》中所收的〈三要靈樞篇〉出現在五卷本梅花易的《觀梅數訣》中。相信有收錄該書的命理書應該不僅於此。
在《周易數》中可以看到一種後天時方吉凶法,這種吉凶判斷方法主要用於後天數,就是直接以物象和方位起卦,再依事件發生的時方查閱時方表中的吉凶。
至於梅花易後天數的吉凶論斷方法,除了有《周易》的卦爻辭,還有體卦與用卦之間的五行生剋,卻是不用時方這種工具。單卷本梅花易還批評這種方法說:本文取自易學網。
今人後天卦卻於六十花甲子之日取其時方魁破敗亡滅迹等,以取斷決,此迺曆家選時之法,並與《周易》不相干涉,何可用之?
取而代之的是,梅花易用了「剋應」的方法,此法就是從《三要靈經》而來。
〈占卜總訣〉一節主要在談梅花易的占卦方法框架與次序問題,說占卦要先看卦爻辭,然後再看卦的體用生剋,接著再看「剋應」,什麼是「剋應」?
如聞吉說,見吉兆,則吉。聞凶說,見凶兆,則凶。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剋應就是當下所感受到的吉凶感應,簡單說,就是當下的直覺感應。在古本中,這段話前面另有「三要靈應之類」一句。至五卷本,可能是因為又加入了〈三要靈應篇〉,所以並沒有此句。〈三要靈應篇〉談的都是「直覺」問題,只是把它講的玄之又玄之後就變得好像用來占卦就會很準。
這邊有個理論與實際的落差。理論上,卦爻辭、體用生剋,以及剋應(或時方吉凶)的吉凶全部都一致的情況並不多,多數實際的情況都是吉凶混雜的。所以究竟要以那一個吉凶為主?梅花易的理論告訴你,是要以卦爻辭為主,特別是後天卦。但有時又說是體用生剋為主,這主要是在先天數的狀況。但實際上證諸其卦例,剋應,就是占卦當下內心的吉凶感應才是最終判斷,特別是在後天數。其餘的,都只是就這個直覺去找吉凶之象。感覺是吉,就往吉處去觀象解卦;感覺是凶,就往凶象上去發揮。這種直觀法,其理論基礎就在《三要靈經》,可見此書對於梅花易影響之大。
三要靈應:加物數
今本梅花易的〈三要靈應篇〉之後又有幾個占例,比對別處看到的《三要靈經》以及詳觀這些占例的內容,這些占例不見得是《三要靈經》原有的內容,比較像是後加的。如果是後加的,那麼這可能又是來自另一本書了。
無論如何,這些占例又發展出一種新的方法:加物數。本文取自易學網。
這種技法在單卷本梅花易中未見,其主要目的是要將預測對象指向特定的人或物。〈起卦加數例〉一節這麼說: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數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時求占於先生,若同一卦,則吉凶莫辨矣。先生以各姓而加數,遂斷之,而皆驗。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韓姓者。若寅年三數、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去二八一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總二十七數,去三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零三為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其因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升,互見離兌;其韓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得益變中孚,互見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數,隨各家之卦斷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聲音。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這一節提出一問題:某一天有好幾戶人家一同建造的房子同時完工,若以時間數為這些房子起卦,一定是得到相同的卦,若說每一戶人家命運都相同,顯然不合理,每戶的卦就無法有任何差異性。因此,就以每戶人家的姓氏作為變數,起卦時將此數加入。之後的〈屋宅之占訣〉並有三卦的詳細占解。
不只是蓋房子的年月日可加姓,凡是成年禮、結婚或者是喪葬等具有「個體性」的事,都可加上姓氏的筆畫數。但像是成年禮或是喪葬,只要加當事者的姓就可以。至於婚姻這種男女大事,則要加上雙方的姓才可以。至於住在最北邊的人沒有姓,也一定有名,如果名字還無法辨別,那麼就用聲音。如果連名字也沒有,就看有什麼可以代表個體的數來作為代數。
觀梅數訣:剋期應驗
今本梅花易數的第三卷,也開始進入第三本書:《觀梅數訣》。
相較之下,《觀梅數訣》比第一卷的梅花易有更多「花拳繡腿」。
大致來看,最原初的梅花易對於應驗時間的推算是相當簡略而含糊的。《觀梅數訣》似乎有意在這方面加以強化。
例如,單卷古本梅花易在〈先後天論〉中這麼說:
先天卦定事應之期,則取諸卦炁。如乾兌則應於庚辛及五金之日,或乾應於戌亥月日時,兌應於申酉月日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五木之日,或震取寅卯,巽取辰巳之類。倣此。本文取自易學網。
後天則以卦數時數總之,而分行坐立臥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然卦數時數者,應近而不能決諸遠,必合先天後天之卦數,通用取決可也。
關於後天數的剋應之期,〈老人有憂色占〉也進一步談論,但還是極其簡單:
大凡占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事應速,遂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觀梅之類,則二花皆朝夕之故,豈待成數之久也。
這段文字在五卷本的首卷開頭作「又凡占卜,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
這裡要附帶一說的是,剋應有兩種意思。前述的「剋應」,指的是當下的直覺感應。而這裡的「剋應」,指的是推算事情應驗的日期。
總觀單卷古本,剋應之期分先天與後天,先天數主要以五行的旺相休囚來推算,會有些類似選日之法。後天數則以成卦之數(即變爻數)配合占者的行立坐臥。
但比對卦例,單卷古本的先天數比較像是用直覺來占斷,例如觀梅占和牡丹占;用五行生剋來推算者,反而出現在〈三要靈應篇〉之後的〈屋宅之占訣〉裡。本文取自易學網。
後天數則的確與理論一致。這種以成卦之數配合占卦者的行立坐臥來推算的方法,似乎是易數中通用的,在《周易數》中也可見到此法。
相較於單卷梅花易的簡略,《觀梅數訣》對剋應之期則有比較詳細的論述。如〈占卜剋應之訣〉:
剋應者,所謂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於何時。故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剋則最難,有以數而剋之者,有以理而剋之者,皆要論也。以數而刻期,必詳其理,如算屋宅之初創,男女之始婚,墳墓之方葬,器物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時加事物之數而起卦。卦成,則欲體用互變之中,視全卦之數,以為約定之期,如審其事端之遲速而刻之,如屋宅墳墓永久者也。屋宅則以全卦之數剋其期。如屋宅之終應,蓋屋宅有朽壞之期也。墳墓亦有時壞,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計成敗也。男女之婚,遠亦不過數年。年內之事,全卦之數可決,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亦不過卜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體及比和之年月為吉期,剋體之年月為不吉之期也。器物之占,則金石之質終遠,草木之質終不久也。遠者以全卦之數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為日期也。如置硯,則全卦之數為歲。計筆墨亦可以全卦為歲計乎。筆墨之小者,以日卦之可也。此器物刻期之占也。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花,但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必決其遠日也。
如後天老人、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也。若永遠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占者詳吉,必又尋常之占事刻期,則於全卦中細觀生體之卦為吉應決期,剋體之卦為凶應之期,遠則以年,近則以月,又近則以日也。如問求名則乾為體,看卦中有坤艮,則斷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蓋乾兌,金體也。此為吉事生體之應。若問病而乾卦為體,則看卦中有離,又看卦中無坤艮,及有兇犯,則其體死於巳午火日,此剋體為凶事之期也。
又若問行人,以生體之日為歸期,無生體比和之日,則歸必遲。若此例者,具載難盡,學者審焉。
如前所述,「剋應」一辭有二義:一是首卷梅花心易〈心易占卜玄機〉所謂的「如聞吉說,見吉兆,則吉。聞凶說,見凶兆,則凶」,這指的是當下的吉凶感應,簡單說就是占卦當下對吉凶的直覺。《觀梅數訣》則將其定義為剋期應驗,即應驗時間的推算。《觀梅數訣》另外用「刻應」一辭來指涉直覺的感應,也就是第一義的「剋應」。〈占卜十應訣〉這麼說:「刻應者,即三要之訣也。占卜之頃,隨所聞所見吉凶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這裡要注意的是,《觀梅數訣》提出一套相當有趣的框架,這套框架融入了「三要靈應」的直覺法。不管在先天數或後天數都有個問題:你怎知道事情的應驗,是以年、月、日,或時辰為單位在發生?這最終還是得靠直覺了。例如,他認為,像屋宅,不大可能一天兩天就壞,所以應該以年為單位來剋期。而像梅花、牡丹等草木類,則都是「旦夕之事」。至於這樣的理論究竟有沒道理?似乎有些太天真了。
觀梅數訣:外卦與十應
除了為剋應之期提出更詳細的論述之外,《觀梅數訣》還特別注重三要十應的理論與方法,整本書大半都是圍繞著三要十應在發揮的。
甚至,很可能《觀梅數訣》也收錄了《三要靈經》的部份內容。像《周易數》中的〈三要靈樞篇〉,其實就是《觀梅數訣》的〈十應目論〉一節及其後面的十應內容。緊接〈三要靈樞篇〉之後的〈易數十訣〉則是《觀梅數訣》的目錄。本文取自易學網。
三要十應大致上是從〈三要靈應篇〉而來。所謂的三要,指的是眼耳心,要人眼觀耳聽而用心。
前文談過,對比於《周易數》的艱深繁瑣,原始的梅花易是往簡單容易發展的,當中還利用了三要靈應,也就是直覺的方法,作為後天數的主要吉凶判斷法。《觀梅數訣》的三要十應,則又往繁瑣的方向發展。有趣的是,同樣一個三要,原始梅花易將其簡化為一個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的直覺判斷,而《觀梅數訣》將其擴而充之成十應百應的繁瑣複雜而混亂系統。
靈應和十應的最大差別在於,靈應講的是直覺,吉凶直接依照占卦者當下直覺即可。十應講的則是外在環境資訊的吉凶應驗,但這種吉凶應驗必需先轉為五行或卦象,因此其吉凶很可能與直覺相違背的。這個分別,即〈三要靈應篇〉後的〈十應奧論〉所說的:
利刃銳兵,世謂兇器,三要得之,亦以為凶。十應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產見少男,三要得之為生子之喜,十應見少男則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應以為有生意。
這裡的「三要」即「三要靈應」的簡稱。
具體來說,十應其實不只十應,凡是外在現象都可為應,所以你要說百應千應萬應亦無不可,十應只是個概說。
十應有時稱外應,即外卦之應。因此這裡還得進一步討論外卦的觀念。
原始梅花易以體用在論斷吉凶時相當簡易,主要就是看用卦對於體卦的五行生剋即可論斷。《觀梅數訣》加入互卦與變卦的因素還不夠,還要看季節,例如,春季木旺,遇震巽則吉,坤艮則凶。這也是〈體用衰旺之訣〉所說的:「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氣,雖有他卦剋之,亦無大害。」或者要看天氣,下雨則坎卦卦氣旺,被剋的離火就不好,此即〈占卜十應訣〉所說的「天時應」。如果在小溪邊就坎水卦氣旺離火卦氣衰,剛好在山下則艮土卦氣旺而不利於坎水,在竹林邊則震巽木的卦氣旺而不利坤艮,這就是地理應。
像這些天時氣候等外在的吉凶感應,即外應,或外卦之應。這也是《觀梅數訣》所特別注重的。
所謂的外卦,對比於所得的卦而言。若將所得的卦畫在紙上,紙上所見的是內卦,未畫在紙上,出現於當時外在環境的卦則是外卦。這套理論主要也是來自〈三要靈應篇〉,其〈內外論〉這麼說:
凡占卜,體用為內,諸應卦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三要之應,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苟不知合內外卦為斷,謂體用自體用,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
〈三要靈應篇〉甚至認為,像觀梅占、牡丹占,預測之所以如此精準,靠的是外卦或外應,只是外卦未在書中記載,因為這是私相授受的密訣。〈遺論〉這麼說:
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人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卦例曰「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訣之。
〈體用〉一節這麼說:
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但《觀梅數訣》的〈占卜十應訣〉又如此定義「外應」:
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又如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剋比和之理,以決吉凶。
這裡所謂的外應有些奇怪,依〈三要靈應篇〉,外卦大致上相當於三要十應,有時也稱外應。但是《觀梅數訣》又把外應,即外卦之應,列為三要十應中的一應。而其十應中,前三應:正應、互應、變應皆屬於「內卦」。可見其理論之混亂。在此辜且不計較其理論之混亂,大致而言,外卦或十應,可視為卦象之外的環境資訊,凡有五行之意義或可對應到卦象者,皆對於卦象中的體卦有生剋之意義。〈體用動靜之訣〉這麼說:本文取自易學網。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占,亦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地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乾馬、坤牛,皆動者矣。蓋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靜者矣。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人持石負土而前,土之動也。於外卦之應,觀其動靜而審其吉凶,動而吉者,應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不動而應者,吉凶之末見也。此則外卦體用之動靜也。
《觀梅數訣》不只有很多篇章論述這種技術,同時還進一步發展出一些特殊的技法。這段的動靜之訣就是一例。原本在觀梅占中講的「不動不占」講的是起卦的時機,但這裡變成了外卦的使用原則。另外,在〈體用生剋之訣〉中還將外卦的生剋分真假。體卦如果是金,金怕火剋。如果剛好遇到爐火,是真火剋金,如果只是看到紅色布或是一朵花(花的卦象屬離,離為火),那麼這是假火。真火剋金屬凶,假火剋金只是不順。如果遇到的是打火機或燭火,火很小,所以只有小小不利。
《觀梅數訣》許多諸如此類的理論,乍看之下相當不錯,似乎很有道理,但若再仔細想:在單卷古本的經典梅花易中,以卦爻辭、體用的五行生剋,還有剋應,這三個法則在決定吉凶已經夠亂了,經常讓習易者無所適從,再加個外卦的十應,不是添亂嗎?再者,在起卦的當下,就已經將所遇到的變化事件,也就是最有意義的變化轉為卦,為什麼還要再次轉向外卦,再從環境中去尋找更多的景物來轉為卦象或五行?
最後,實際在五卷本梅花易裡,也未見任何外卦的實際使用範例。〈三要靈應篇〉把它當作密傳之訣,還說當時觀梅占和牡丹占都有外應,只是沒寫在書裡讓你知道而已。言下之意好像是說這才是真正的心法,只是不能告訴你。這實在很像是江湖郎中在故弄玄虛。
顯然《觀梅數訣》有意將梅花易的理論與技法往繁瑣而神祕的方向推進,這與原始梅花易的簡易精神根本背道而馳。
不過,全書對於八卦取象的許多用法,倒是相當地道而值得參考,也頗有太卜遺法之風,例如〈飲食篇〉、〈觀物玄妙歌訣〉。而〈觀物用易例〉舉了兩個簡單的占例,則是射覆法的很好範例。
拆字數:《玄黃》什麼書?
五卷本梅花易的最後兩卷為《拆字數》及《新訂指明心法》。
這兩本都屬測字術的書,其完整內容可見於《古今圖書集成》的〈拆字部〉。只不過,這與梅花易數有什麼關係?為何要將測字術的書收進來?實在讓人想不透。
各種命理數術之間,由於有五行生剋等共同語言,因此彼此相互融合借用乃是常事。這兩部測字術的書,可能因為也涉及了某些梅花易可用的相關觀念與技法,因此也被收入了五卷本梅花易之中。只不過,細讀其書,實在與梅花易數關聯很少。
第一本《拆字數》開頭就談論先後天,的確有那麼一點點梅花易的味道。然而,全書內容單純講測字,雖偶有談到拆字上與八卦取象有關的技法,但和梅花易數實在連邊都沾不上。由於序文完全文不對題,也不得不懷疑,《拆字數》這本書也是雜湊而成。相較之下,序文之後的《指迷賦》倒是比較像是原書的序文。
另一個可能的關連可能在《玄黃》這本書上。
在《觀梅數訣》的序文中作者提到:「予求得《先天》、《玄黃》、《靈應》諸篇。」《靈應》可能就是梅花易二卷後半的〈三要靈應篇〉,即《三要靈經》的內容。而《玄黃》可能又是另一本書,這本書似乎與梅花易數及測字術都有些關聯,所以《觀梅數訣》作者要參考這本書。本文取自易學網。
《拆字數》一書裡,多次提到《玄黃》,如〈探玄賦〉說:「余向遇異人,曾授《玄黃》諸篇,今遇異翁,授此賦畢。」〈齊景至理論〉也談到作者與「異人」的奇遇:
於是拜而受之,退而觀其奧妙,乃《玄黃》妙訣神機,解字之文。得其方妙,如谷之應聲。善惡悉見,禍福顯然。定生死於先知,決狐疑於豫見。
在《新訂指明心法》一書裡,也有〈玄黃筆法歌〉,〈西江月〉還如此贊嘆《玄黃》:
要見卦爻衰旺,端詳其內章圖。欲知事物識天機,細把玄黃篇記。
可見《玄黃》可能是當時在測字術方面的經典。之所以取名「玄黃」,《周易》坤上六「其血玄黃」《文言傳》注曰:「天玄而地黃。」〈玄黃剋應訣〉則說:「玄者天也,黃者地也,應者剋應之期也。天地造化,剋應之謂也。」
《拆字數》某些章節疑似就是《玄黃》的內容,或者至少與其相關。例如〈玄黃剋應歌〉、〈玄黃敘〉、〈玄黃歌〉,細看這幾個章節,談的也都是測字術,實與梅花易的占法無甚關聯。其中〈玄黃剋應歌〉在《周易數》這本書裡也有收錄。
最後反觀梅花易。單卷古本中的前半,在先天數卦例之前羅列出許多取數的方法,例如〈物數占〉談的是如何從物數來起卦。這一部份,很奇特的是,〈字占〉似乎是很特別的一類,因為說明特別詳細,從一個字取數,詳列到十一個字。在實際占例中,與字占相關的則有〈西林寺額占〉與〈今日動靜如何〉。
竊疑,可能在當時的坊間術士,經常是易數與測字術兼修,因此梅花易就很自然的將這些測字數的書籍給收錄一起了。
新訂指明心法:互卦變例
五卷本梅花易收錄的最後一本書為《新訂指明心法》,這也是一本測字術的書。
相較於《拆字數》為純粹的測字術書籍,內文和梅花易數沒什麼關聯,《新訂指明心法》夾雜了些許的梅花易。但梅花易的相關內容在這本書裡還是顯得非常唐突且格格不入。
例如,在〈西江月〉之後突然談到〈易理玄微〉與〈斷扇占〉兩個占例,這兩個占例都偽託唐朝李淳風,其占法完全不像梅花易,但有些像是三要靈應法。緊接著有則〈買香占〉的占例,〈買香占〉之後又回歸到與測字術相關的占例故事。
〈買香占〉使用的是相當標準的梅花易先天數占法,並偽託邵雍:
酉年八月二十五日午時,有楊客賣香……到門首,因觀之,未問之前,先失手。其香墜地,故取年月日時占之,得睽之噬嗑。睽下卦屬兑,兌為澤。噬嗑下卦屬震,震為木,乃水澤之木,即非沉香。睽卦上互得坎,坎為水,下互得離,離為火,上有水,即湯。噬嗑卦上互見坎,坎為水。下互見艮,艮為山,中有水,亦澤之象。此乃水澤久損污濕之木。以湯煮之,此理可曉。從此大小事,不可不較其時也。
這個故事突然出現在測字術中真的非常唐突。另一個奇怪的地方是,仔細研究他的技法,使用了之卦(或稱變卦)中的互體:「噬嗑卦上互見坎,坎為水。下互見艮,艮為山,中有水,亦澤之象。」相關的技法分析可參考《梅花易彙通》一書。
梅花易的占法中,除了得乾坤兩卦之外(這裡指的是六畫卦),原則上只用本卦的互卦,之卦中的互卦原則上是不用的。本文取自易學網。
單卷古本梅花易在序文之後有段關於互卦的說明:
互卦例:乾坤無互,互其變卦。互卦止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互卦以重卦去初爻,又去了末爻,只用中間四爻,分為兩卦,以二三四為下卦,三四五為上卦。
「乾坤無互」是不正確的說法,任何六畫卦都有互卦。精確來說,應該說是乾坤互卦無卦象的變化。之所以在乾坤有此例外,是因為乾坤的互卦無法得到其他八卦變化。為求變化,才往之卦中去求互卦。由此論述可反推,梅花易原則上互卦只在本卦中取用,之卦的互卦是不使用的。再證諸梅花易中的所有卦例,也的確如此。
因此,〈買香占〉使用了之卦的互卦,可視為後來的發展,或者為後人所加。這樣的技法,在五卷本的梅花易中另可見於〈疾病占〉的占例裡。
單卷古本梅花易在後半中有十八類占或十七類占,當中有個〈疾病占〉,基本上只是一些占法的原則說明。但是到了五卷本,〈疾病占〉多了一些內容,觀其文風,像是後人的筆記心得被加入原文而成。這些內容基本上以否卦為例,然後依初、二至上等六爻動的六種不同狀況來推斷疾病的吉凶: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災,逢生之日即愈。」
又曰:「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為坎水,乃泄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尸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
又曰:「第三爻動……
在第二爻變的情況裡,「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剋體之義」完全是以之卦中的互體在論斷吉凶。這顯然也是後來所發展出的技法。本文取自易學網。
只在本卦中取互卦,這講究顯然不是非常合理,值得商榷。《周易》的太卜占法裡,在之卦中取互卦是相當常見的用法。因此,買香占與疾病占的發展,其實也算是相當順理成章。但無論如何,這在梅花易數中,都是後來的發展。
新訂指明心法:時方吉凶表
《新訂指明心法》中還收錄了一個〈後天時方〉的表格。
這個表格之前還有很多當今命理書經常會收錄於卷首的一些口訣,如〈五行四時旺相休囚例〉、〈五行相生地支〉、〈天干地支屬五行〉、〈論八卦性情〉、〈八卦取象〉、〈六十甲子歌〉、〈六十四卦次第歌〉、〈繫辭八卦類象歌〉、〈渾天甲子定局〉。從這樣的編排來看,《新訂指明心法》顯然也是本雜湊的書,這堆口訣之後,可能又是另一本被抄襲進來的書。
〈後天時方〉表的特殊之處在於,這是當時其他易數系統所使用的「時方吉凶」法,《周易數》的後天數就是用這種方法在決定吉凶,《周易數》也收錄一個類似的表格。其用法是,在後天數裡,依占卦的時方,查閱該表,然後以該表中的時方吉凶來占斷。詳論可見本書下一章關於《周易數》的詳細探討。本文取自易學網。
問題是,《新訂指明心法》主要還是一本測字術的書,無論是〈買香占〉的梅花易占例,還是時方吉凶表,都顯得非常突兀。細觀其全書,也沒有任何與時方吉凶相關的論述。可見這類書籍的特色,就是愛胡亂雜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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