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不當位(得位與失位)爻象深論與修正I--王弼、程頤,到李光地

Jack 發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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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學網讀經班上,讀到需卦上六《小象傳》時,胡伯堯兄對於「雖不當位」一語一直感到疑惑。

依傳統當位說,上六為當位,怎麼說是「不當位」?

這原本就是易學上的有名公案,最早提出這問題的王弼以初上無位說來解釋。課堂上我不只提出王弼觀點,另外也提出對王弼說法的修正,來解釋這句話。但顯然沒有滿足他。經過更多研究之後,他發現,《象傳》似乎只有在上卦才會用當不當位,得位失位來注解爻辭。

此話一出,我也感到驚訝。如果真是如此,那麼傳統當位、失位的爻象就必需修正,才能夠說明《象傳》的這個現象,也才能夠對於《象傳》有正確的了解。當然的,也將有助於解釋為何需上六說「不當位」了。

在經過系統性的檢驗之後確認,伯堯兄講的雖然不是很精準,但的確有類似的情況。更精確地說,除了需卦上六這類「不當位」的極少數例外之外,《象傳》只有在三、四、五等三個爻位才會論當位或不當位。初與二的確是完全不論當不當位的。

為什麼會這樣?《象傳》這種情況該做何解釋?

本文將從三個層面來深入探索這個問題:

  • 首先是以傳統說法及其易學發展源流來檢視歷代易學家們會怎麼看這種爻象。
  • 接著要以彖傳、象傳、繫辭傳來驗證傳統易學家的觀點。
  • 最終則要回歸到周易提出個人最後對於這個爻象的修正。

傳統當位失位的說法

關於陰陽爻象的基本知識可參考《爻象全攻略》一文。

所謂的「當位」又稱「得位」,或「正」,指的是陽爻在陽位(或剛爻在剛位),陰爻在陰位(柔爻在柔位)的爻象。若是陽爻落在陰位,或陰爻落在陽位,則是「不當位」,又稱「失位」,或「不正」。

如字面意義所傳達的,這樣的象通常也象徵占驗結果的當與不當,得與失。得失者,吉凶之象也。得位為吉,失位為凶。

這種爻象的最早根據,實際上出自《彖傳》和《象傳》。

王弼的修正

傳世的註解當中,論爻象最精最深者,當屬三國時王弼。今人論述陰陽爻象,多數都以王弼學為基礎。

他提出一個理論,認為初爻和上爻沒有陰陽當不當位的問題,所謂的「初上無位」之說,或者更精確的說,是「初上無陰陽之位」。

因為他發現到,證諸《十翼》,陰陽當位並不適用於所有爻位。

王弼在《周易略例.辨位》一文中指出,初與上是一卦的「始終」,就是開始和結束,因此不能以陰陽來定義:

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

王弼這個看法雖受到一些抨擊,不過不無道理。他舉了幾個例證來證明這個見解:

象无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云,貴而无位;需上六云,雖不當位。

若以上為陰位邪,則需上六不得云不當位也。若以上為陽位邪,則乾上九不得云貴而无位也。陰陽處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

王弼觀察到,《象傳》對於初爻和上爻都沒有得位或失位的文字。其次是《繫辭傳》二與四及三與五同功異位那段論述,初上兩爻與二至五爻是分開討論的。最後是《文言傳》注解乾上九說「貴而無位」,需卦上六依傳統說法是陰居陰位照理說應該是當位,但《象傳》註解卻說「雖不當位」。

在王弼之前,易學家似乎沒注意到這個問題。

李鼎祚《周易集解》裡,漢易學家也都會使用到這個爻象。而且,顯然六爻都用。而荀爽則是以「上降居三」來解釋為何需卦六三不當位,因為上六降到三位之後,就變成不當位了。用「失位故無位」來解釋乾上九文言傳的「貴而無位」。

但漢易的註解方式,較少用「當位」兩字,較常用「得位」和「失位」,以及「正」與「不正」。

《周易集解》中虞翻和荀爽兩人使用「當位」註解經文之處二十個不到,而且絕大多數都只是順著《彖》、《象》文字在走而已,鮮少在《彖》、《象》不講當位的情況下主動提出「當位」的註解。

但是「得位」與「失位」的註解就相當常見了。《周易集解》所引絕大多數都是虞翻的註解,但引用到的易學家當中還有王弼、陸績、荀爽、九家易,王肅...可以說這種爻象在漢易中是相當普及而通用的用法。

另一在漢易中常用的則是「正」與「不正」,例如得其正,得其正位,居正,都是指得位、當位。不正則是指不當位。

在漢易用法裡,也可確定初與上都是會有得位、失位,正與不正的註解。

所以,王弼是易學史上首位對需上六提出質疑的人。他的初上無位說,也是對於漢易的修正。

程頤的修正

王弼雖然在易學史上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特別是對於宋明之後的易學。但是這個看法並沒有受到後世易學家的支持,多數講論爻象者,談到當不當位時,還是偏向六爻全看,認為初與上都有陰陽之位。

例如,《易程傳》噬嗑初九注裡評論王弼「初上無陰陽之位」的看法這麼說:

陰陽係於奇偶,豈容无也。然諸卦,初上不言當位。不當位者,蓋初終之義,為大臨之初九,則以位為正,若需上六云不當位。乾上九云无位,爵位之位,非陰陽之位也。

基本上程頤只贊同王弼的初上為始終的說法,否認「初上無陰陽」。

他認為六爻一定都有陰陽,怎麼可能沒有。需卦上六說的「不當位」指的並不是陰陽的不當位,而是終始義的不當位。

他舉臨卦初九來說明。臨初九《象傳》說「咸臨貞吉,志行正也」,那個「正」字程頤認為就是當位的意思,這也是就終始義來說當位,因初九為大臨之爻(陽為大)。他注解臨初九說:「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

另外他還認為,王弼混淆了爻位的位與爵位的位,乾上九的高而無位,指的是爵位,不是爻位。

程頤的說法看來很完美,所以朱子都不禁贊歎「此說極好」。(見《朱子語類》的〈總論卦彖爻〉,朱子回答弟子提問。李光地引為「此說最好」。)

但這恐怕也有曲解《象傳》之嫌。

首先他以《象傳》的「正」為當位之義並不正確。後文的凡例中可發現,《象傳》的「正」字只有在特殊用法裡才與當位有關,但與當位有關的同時也與中正有關。否則正就只是一種「君子謀」的通用字,與爻象無關,特別是與臨初九相近的「正」字用法。

其次,程頤理論將「位」一分為三,顯得有點繁瑣而碎裂,依此法推論,當不當位有三種情況:有陰陽剛柔之位(最早的陰陽當位說),有始終之位(王弼的初上終始說),有爵位之位(程頤再加入的)。

再實際去看臨卦程頤注解,有些讓人弄不清他的意思究竟是指陰陽的當不當位還是始終義的當不當位:雖然在噬嗑卦說那是終始之義。

無論如何,程頤還是認為初與上一樣可論當不當位的,所以他在註解易經時初與上同樣會取這個爻象,例如豫上六、觀上九,晉初六,漸彖,豐上六。只不過,程頤說的當位變成了三種可能,這些卦例中他是指那一種意思的當位,就沒明講了。

《易程傳》程頤會用當不當位、得位、失位,正、不正來講這類爻象。至於朱熹,實際注解經文的用字極少用當不當,偶有言之,多是重述或順著《彖》、《象》文字在講。《正義》比較會用的是「得正」,得正相當於當位。和程頤一樣的,初與上朱熹也會用得不得正來注解。

李光地的修正

李光地《周易折中》嘗試為王弼和程頤的說法做一「折中」,在關於爻位的〈義例〉中他這麼說:

貴賤上下之謂位。王弼謂中四爻有位,而初上兩爻無位,非謂無陰陽之位也,乃謂爵位之位耳。

五君位也,四近臣之位也。三雖非近,而位亦尊者也。二雖不如三四之尊,而與五為正應者也。此四爻皆當時用事,故謂之有位。

初上則但以時之始終論者為多,若以位論之,則初為始進而未當事之人,上為既退而在事外之人也,故謂之無位。

然此但言其正例耳,若論變例,則如屯、泰、復、臨之初,大有、觀、大畜、頤之上,皆得時而用事,蓋以其為卦主故也。五亦有時不以君位言者,則又以其卦義所取者,臣道不及於君故也。故朱子云:常可類求,變非例測。

李光地說法的重點在於他把王弼說的初上無位,說成是爵位之位,不是陰陽之位。

但王弼說得相當清楚,初上無位指的就是陰陽之位。詳細論述可看本文所談的王弼周易略例.辨位》。因此李光地此說,有點曲解了王弼的意思。

除卻對王弼觀點的扭曲,李光地這段其實相當有見地,而且從某種觀點來說,也可說是王弼學的進一步演繹,不盡然違背王弼旨義。《周易略例.辨位》在後段的申論中這麼說:

夫位者,列貴賤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應貴賤之序者也。位有尊卑,爻有陰陽。尊者,陽之所處;卑者,陰之所履也。故以尊為陽位,卑為陰位。

李光地開宗明義說「貴賤上下之謂位」,這是理解這個問題的重點,這個觀點也是繼承王弼而來。

如上的引文,王弼論爻位時分析得相當清楚,爻位有尊卑貴賤之義。只不過王弼完全以陽為尊為貴,陰為卑為賤也不是很正確。因為就六爻的上下排列來說,自然可以視為一種尊卑次序,這是很直觀而自然的,王弼在論尊卑時只看陰陽,不顧上下,所以在講論初上無位時要論證一堆,並以終始之義來定義這兩個爻位。

初上當然有終始之義,但若就當不當位這議題來看,終始與當不當位應是平行的兩種關係,無關當不當位。他以終始來論證需上六的不當位,也不是相當允當。為何柔爻就不適合在結束的位置?剛爻呢?

王弼在談周易,一向是很抽象而不著實事的。這是他的強處,也是弱點。因抽象,所以邏輯與義理明析而精簡。但在實事的分析上經常會有紙上談兵,空洞浮華而不實的情況。而這也是歷代易學家對王弼易較為感冒的地方。

相較之下,李光地緊就著人事來談這議題是相當好的方向。同時他把官爵的觀念帶進六爻的上下尊卑之後,初上終始為何不論位,也更加清楚而有說服力。

後文最後理論修正當中也將發現,這應該是更符合《周易》義理的觀點。只不過很可惜的是,李光地也沒發現到《象傳》在二爻也不論位的情況,所以對這個問題當然也就沒有任何回答了。

至於《彖》、《象》以及《繫辭》等易傳是否能夠解答這問題,且留待下篇分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