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5 需卦

Jack 發表於

5.    需卦 水天需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九三,需于泥,致寇至。六四,需于血,出自穴。九五,需于酒食,貞吉。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卦辭  初九  九二  九三  六四

 九五  上六  彖傳注

【卦名】

今本:需 帛書:襦  歸藏:溽 上博簡:

「需」傳統解釋音義都是「須」,等待的意思。但原義也可作「濡」,沾濕之義,引申為遲滯、陷入…,讀為「如」。

帛書作「襦」,音「如」,為「濡」之假借。歸藏易作「溽」,也是借為「濡」。

上博簡卦名仍有爭議,有學者認為是,通、孺。也有學者認為是孠,即嗣的古字,也有認為應該是孕。但最可能為「」,通孺,需之假借。

需與須

《彖傳》:「需,須也。」《說文》:「需,䇓也。遇雨不進,止䇓也。从雨而聲。《易》曰:雲上於天,需。」段玉裁注曰:

《易彖傳》曰:『需,須也。』須卽䇓之叚借也。《左傳》曰『需,事之賊也』,又曰『需,事之下也』,皆待之義也,凡相待而成曰需。」「而者䇓之意,此字爲會意,各本作而聲者,非也。《公羊傳》曰:『而者何?難也。』《穀梁傳》曰:『而,緩辭也。』而爲遲緩之辭,故从而。而訓須,須通䇓,从而猶从䇓也。

「需」傳統皆依《彖傳》解釋為等待,這也是許慎《說文》所本,而《雜卦傳》也說「需,不進也」。依段玉裁說法,《象傳》「需,須也」的「須」即「䇓」的假借。「需」字從「而」,「而」訓作「須」,「須」通「䇓」,䇓即等待的意思,「需」字上從雨,代表因為遇到下雨而無法前進。

香港中文大學漢語多功能字庫支持此說,認為需字金文從雨從天,會雨天不宜出行而有所待之意。本義是下雨不能出門,得停下來等待。後世須待的「須」是「需」的假借字。

需與濡

「須」(䇓),不進,這是傳統以來對「需」卦的一貫解釋,但「需」也可當「濡」,讀作「如」,原義為沾濕,引申為遲滯、陷入…、耽溺、難進等等意思。

需卦歸藏作「溽」,溽音義皆通濡。帛書《周易》作襦,襦亦通濡,段玉裁《說文》注:「襦之言濡也,猶襗之言澤也。」既濟六四「繻有衣袽」帛本作「襦有衣茹」,王弼注「繻宜曰濡」亦可為證。帛書《易之義》作嬬,應是假借為需。

但「濡」字《說文》解釋為水名,難以解釋《周易》經義。徐中舒認為,古需、濡、儒同一字源。其《甲骨文字典》收錄的「儒」字作

儒:從大從,象人沐浴濡身之形,為濡之初文。殷代金文作(父辛鼎),與甲骨文略同;周代金文譌作(盂簋)、(白公父簠),至《說文》則譌作從雨從而之篆文(需)。上古原始宗教舉行祭禮之前,司禮者須沐浴齋戒,以致誠敬,故後世以需為司禮者之專名。需本從象人形之大,因需字之義別有所專,後世復增人旁作儒,為緟事增繁之後起字。

就字形的演變來說,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甲骨文從大(大為大人)從水(三點水或四點水),為大人身上有水,與需卦上坎水下乾大的卦象(乾為大或大人)完全一致。周代金文之後作,上為雨為水,下為天,也是與需卦卦象完全相符。但是到《說文》小篆開始譌變為,為上雨下而,「而」通「須」,因此需字解釋作「須」通「䇓」,也是現今主流的解釋。

就字義來說,「需」原本就兼具「儒」和「濡」的意思,也是這兩個字的本字,但後來又在文字上加一人字旁成「儒」用以專指司禮的人,此可能是儒者、儒家的由來。或加一水字旁成「濡」作沾濕,濕潤的意思,《禮記》中濡及溽字多做此解,或由「濕」所引申出的意思,如「土潤溽暑」溽作濕,「濡肉齒決」濡做濕軟(似於我們現今說的多汁)。再如《詩》「維鵜在梁,不濡其翼」,《莊子》「入水不濡,入火不熱」的「濡」都是「濕」的意思,「相濡以沫」則是從「濕」引申為「濕潤」。

「濡」引申也有等待、延遲、耽溺、難進、陷入…之義。如《孟子》:「是何濡滯也?」朱熹注:「濡滯,遲留也。」

並由耽溺再引申出飲食之欲的意思。《禮記.儒行》「其居處不淫,其飲食不溽」鄭玄注:「恣滋味為溽,溽之言欲也。」「溽」(濡)與「淫」對舉,為耽溺之義,言儒者在生活起居上不會淫逸,對於飲食會知所節制,不會耽溺、沉迷。鄭玄則以「欲」來註解。

《莊子.徐无鬼》:「濡需者,豕蝨是也,擇疏鬣自以為廣宮大囿,奎蹏曲隈,乳間股腳,自以為安室利處,不知屠者之一旦鼓臂布草操煙火,而己與豕俱焦也。此以域進,此以域退,此其所謂濡需者也。」成玄英疏:「喻流俗寡識之人,耽好情欲,與豕蝨濡需喜歡無異也。」

莊子「濡需」的濡取耽溺、飲食之欲之意,用以諷刺豬身上的蝨子耽溺、沉迷於情欲,殊不知豕亡身亦亡的命運。這裡的需則有兩解,一是飲食之需;二是通須(鬚),指豬毛(鬣),「濡需」就是「擇疏鬣自以為廣宮大囿」,耽溺於豬毛也就是蝨子自以為是的廣宮大囿裡。

總而言之,歸藏的「溽」與帛本的「襦」都通「濡」,「濡」與「需」同。做此解時「需」應讀作「如」,引申即為遲滯、耽擱、耽溺、飲食之欲。

因此,《周易》中多處的「濡」字除了可以解釋為沾濕相關引申義之外,也有遲滯、等待之隱喻。例如賁卦「賁如濡如」,濡如形容豔麗的樣子,且有因為裝飾打扮隆重而耽擱時間的意味。夬卦「遇雨若濡」為遇到下雨沾濕身體而延誤到一些行程,既濟與未濟的「濡其尾」為小狐沾濕尾巴而造成一些麻煩,阻礙了狐狸的「乞濟」。「濡其首」為喝酒喝到淋濕了頭,耽溺於酒食之義。

需字後來也演變為我們現在說的「需要」、「需求」的意思,意指人生命上有所待而不可缺乏的事物。「溽(濡)之言欲也」,濡(需)因此引申為飲食等生活上的基本需要,為人生之大欲。所以《序卦》說「需者飲食之道也」,象傳說「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卦義】

等待時機,不宜即刻前進。二月之卦。

《雜卦》「需不進也」,《彖傳》「需,須也,險在前也」。卦序上需卦是繼屯蒙而來,就人類文明之演進來說,屯、蒙為開天闢地之後文明初開,人民草昧無知的時候,需卦講的則是解決飲食基本問題之事,所以《序卦》說:「蒙者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卦象上水險下剛健,君子雖剛健而有能力,但卻有坎險阻隔,而難以前進,宜等待時機之象。水上於天成雲,雲在天上不能成雨,雨象徵的是乾彖講的「雲行雨施」,天道流形。喻人事則是開花結果。雲在天上,比喻條件未齊備,必需再等待時機成熟。

坎為溝瀆,溝瀆在外若強行渡過,則成困難險阻,若居內不動則成天險屏障。故君子雖有乾陽之德可以涉險犯難(卦辭曰「利涉大川」),但若能守靜居內則能以逸待勞,飲食宴樂,養精蓄銳。所以《象傳》說「君子以飲食宴樂」。

得需卦者,雖有剛健的德性而可以涉險行事,《彖傳》所說「剛健而不陷」,能力足以解決困難與渡過危險,但仍以退守、靜待時機才是上策,若執意行動,雖然事情或許可成,但恐會歷經一番浴血苦戰。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今解】

等待,有誠信則能夠光明而嘉會。貞定為吉,亦宜於涉大川。

需卦乾陽在內,坎險在外,可靜可動。貞定則有利而吉,但亦可涉大川,因此卦辭說「貞吉」又說「剛健而不陷」、「利涉大川」。乾為光,故曰光亨。處需之時,誠信為上,有誠信則可光耀四方而嘉會,無誠信則否。

朱熹《本義》:「坎水在前,乾健臨之,將涉水而不輕進之象。故占者為有所待,而能有信,則光亨矣。若又得正,則吉,而利涉大川。正固无所不利,而涉川尤貴於能待,則不欲速而犯難也。 」涉大川為冒險犯難之舉,當以能夠等待為吉。得需卦雖利涉大川,但宜耐心等待,不宜求速貿進。

【字義】

有孚光亨:孚為誠信。《易經》中「孚」相當常見,並有「中孚」卦。孚通解為誠信,或保護。光亨則在讚美君子匯聚嘉美之條件,光明而亨。「亨」字上博楚簡皆作「卿」,古「卿」字即「饗」的本字,象兩人對坐飲食,為聚會用餐的樣子,宴會、饗宴之義。古亨字本通享,享亦通饗,因此「光亨」亦可解釋為饗宴,此更符合《象傳》「需,君子以飲食宴樂」之義。高亨對此有另一見解,認為應斷句為「有孚光,亨」。「有孚光」即「有浮觥」,浮為「罰」的意思,觥為酒杯,「有浮觥」指的是被罰酒。因需卦講的是飲食之道。另高亨將「亨」解釋為「享」,即享祀。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今解】

滯留於郊外,宜有恒心,沒有罪咎。

雖然眼前有危險,但若懂得耐心等待,不強行冒險,與危險保持安全距離,就可免於罪咎。

原本就六爻卦位來說,郊應該在五或上爻。此初九言郊者,因坎在外,初九距坎最遠。此言乾陽「涉大川」的邊進邊等的過程,初九至九三以距坎險之距離而言「郊」、「沙」、「泥」。郊外離坎險很遠,宜於有耐心,故曰「利用恒」。又初九爻變,下卦成巽,巽為漸進,為進退,為不果,初九若動又有進退不果之象,不宜妄動。

【字義】

  • 需于郊:滯留於郊外。郊原本為郊外、城外之意,這裡則有離危險較遠的意思,隱喻應當遠離是非之地。《周易》出現郊的有小畜及小過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同人上九「同人于郊」,相近的字有「野」,坤卦上六「龍戰於野」,同人卦辭「同人於野」。郊與野都是曠遠之地,大體而言,古時城外百里內為郊,郊之外就是野。就六爻位置來說,郊野本來大致在五或上兩爻的位置,但需卦的郊在初爻,此處的「郊」是以相對於上卦坎險的距離而言。
  • 利用恒:可以長久停留於郊外。恒為久遠、長久的意思。此意指要有恒心、耐心,久留於郊外為宜。六爻中初九離坎險最遠,因此宜於在此久留。若依《象傳》,利用恒為守常之義。如孔穎達:「恒,常也,遠難待時以避其害,故宜利保守其常,所以无咎,猶不能見幾速進,但得无咎而已。」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以吉終也」或作「終吉也」。

【今解】

滯留於沙地上,遭人言語中傷,最後為吉。

滯留於水邊的沙地。初至三為乾陽邊等待,邊視情況而前進的過程。初九距坎險遠而說需於郊,九二離水邊較近,已至河邊的沙地。九二居互體兌之下,兌為口,向下毀折,受言語中傷。九二變為離,成黃離之中,為元吉,故曰終吉。

【字義】

  • 小有言:會有輕微的言語中傷。程頤:「小有言語之傷,而无大害,終得其吉也。」朱熹:「沙,則近於險矣。言語之傷,亦災害之小者。漸進近坎,故有此象。」言在《周易》中多屬負面的意思,指言語上的中傷。《説文》:「直言曰言,論難曰語,从口䇂聲,凡言之屬皆从言。」許慎以「直言」與「論難」對舉來分辨「言」、「語」,以理論、議論方式責難人就是「語」,若是直接說出來,就是「言」,因此「言」為直言之「難」。高亨認為言是)之誤,因兩字古文形近,《說文》:「,語相訶歫也,从口歫䇂。䇂,惡聲也,讀若櫱。」「䇂,辠也,从干二。二,古文上字。」䇂為罪,形構為干上,即犯上之意。從口從䇂,因此為言語冒犯之義。
     
  • 衍在中也:內心寬裕。孔穎達:「衍謂寬衍,去難雖近,猶未逼于難,而寬衍在其中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今解】

滯留於水邊的泥濘裡,引來了盜賊。

九三距離水險最近,九二還在沙岸邊,再進一步就準備要涉水,九三則已踩進水邊的爛泥,為爛泥所困。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災在外意指坎險在外,坎為災。自我致寇,因為自己讓自己身陷險地,自曝弱點,而引來了盜賊。敬慎不敗,乾陽為大,足以禦寇,只要謹慎小心就不會失敗,可以逐退盜賊。九三近逼坎險,坎為盜,又居互卦離之下,兌之中,離為戈兵,兌為毀折,因此有致寇之象。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今解】

滯留於溝瀆之中,等敵寇離開之後,離開所躲藏的洞穴。

另一解釋為,浴血奮戰(血喻受傷、處於險境),從洞穴中逃出。

六四已進入坎險之地,「濡於血」被血所沾濕,浴血之義;或滯留於血(洫)裡。血傳統講法認為是流血的血,比喻進入危險之地,因坎為血象。坎也可為溝瀆,需於血也可解釋為滯留於溝瀆,避難的意思。《象傳》說「需于血,順以聽也」,因此以躲於溝瀆的解釋最為符合。
 

【字義】

  • 需於血:血有二義,一是流血之血,受傷之象。血亦可解釋為「洫」,溝洫的意思。傳統解釋為流血、受傷,坎於象為血,為溝瀆,為隱伏,因此兩種解釋都符合卦象卦義。需即濡,濡為沐浴或沾濕,引申為滯留、停滯。濡於血,就是浴血,血戰,「出自穴」為血戰離開洞穴。高亨認為,血為「溝洫」之洫,就是溝瀆的意思,坎為溝瀆之象,「濡於洫」講的是人因危險逃難而躲到溝洫裡,因而能夠躲過一劫。與前段爻辭「致寇至」以及後文「出自穴」成連續之故事。高亨說法最為傳神,亦符合卦象與卦義。六四已脫離內卦而至外卦,又屬於互體兌卦的上方,兌為口為洞穴,所以講出自穴。需於血與出自穴講的都是遇到危險在逃難。血亦有恤的意思,隱喻此事當有憂慮,四多懼,坎又是加憂。
  • 出自穴:兌為穴。六四爻再兌上坎下,為出穴入血之爻。自古對穴有兩種完全相反的詮釋。王弼以「陰路」解釋穴,此陰路阻擋乾陽之行,陰陽相互傷害,因此有血:「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陰陽相近而不相得,陽欲進而陰塞之,則相害也。穴者,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也。」《九家易》以穴為地出之處:「雲從地出,上升于天。自地出者,莫不由穴。故曰需於血出自穴也。」程頤以穴為安居之處:「四以陰柔之質處於險,而下當三陽之進,傷於險難者也,故云「需于血」。既傷于險難,則不能安處,必失其居,故云出自穴。穴,物之所安也。」朱熹:「血者,殺傷之地。穴者,險陷之所。」《朱子語類》:「問:《程傳》釋穴,物之所安。曰:穴是陷處,喚作所安不得。柔得正了,需而不進,故能出於坎陷。」
  • 順以聽:順從。聽,從也。孔穎達:「順以聽命而得免咎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今解】

滯留於酒食,享受酒食,貞定為吉。

雖然身處險中,但九五剛中,所以能夠享受酒食宴樂。《象傳》說:「需,君子以飲食宴樂。」《序卦》說:「需者飲食之道也。」九五爻是需卦的主爻,也是需卦卦義的核心,所以九五爻「需於酒食」呼應了《象傳》「君子以飲食宴樂」及《序卦》「需者飲食之道也。」。

俞琰:「酒食者,需客之具,所以待三陽之來也,唯能固守以正而不亂則吉。」朱熹:「酒食,宴樂之具,言安以待之。」酒食是待客之用,俞琰認為是等待下三陽。朱震:「坎震為酒,兌口在下,酒食之象。」

  • 以中正也:五居中,九五得位而正。凡是九五和六二,都是居中得位,即具有中正之德。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今解】

進入洞穴之中,有不請自來的客人三人來,禮敬他們,最後則吉。

【字義】

  • 入於穴:進入洞穴之中。
  • 不速之客:速為「召」的意思。不速之客就是不召之客,不請而突然自來的客人。速或作促,不催促他而自己來。另有一說認為,「不速之客」即小偷,「敬之」當解為「儆之」,儆為小心謹慎、預防的意思。言有小偷來,小心預防最終為吉。
  • 三人來:通解以下三陽爻為「三人」。荀爽曰:「三人,謂下三陽也。」來知德:「我為主,應為客,三陽同體,客三人之象也。」程頤:「上六居險之終,終則變矣。在需之極,久而得矣。陰止於六,乃安其處,故為入于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後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謂下之三陽,乾之三陽非在下之物,需時而進者也。需既極矣,故皆上進。不速,不促之而自來也。」
  • 敬之:尊敬。亦可解釋為警戒。
  • 雖不當位,未大失也:六為柔位,照爻位原則來說,六處上為當位,為何《小象傳》說不當位?王弼認為初與上是一卦之終始,不能以陰陽來論位:「處无位之地,不當位者也。」《周易略例.辨位》:「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上爻無位另一證明,乾卦上九《文言傳》引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

彖傳注

需,須也:須,䇓也,雨中等待的意思。《說文》:「需,䇓也。遇雨不進,止䇓也。从雨而聲。《易》曰:雲上於天,需。」需字金文從雨從天,有雨天無法出行之意。

險在前也:卦象坎卦在上,險在前之象。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以上下二體卦象解釋需卦卦義。乾剛健,坎在內為坎陷,在外為不陷。《序卦》:「坎者陷也。」《說卦》:「坎陷也。」需卦為君子剛健而不坎陷之義,因此說「其義不困窮」。此段也可能講需卦可再與明夷旁通成既濟。乾坤旁通,乾初與三至坤四與上,成需與明夷,需九二再至明夷五成既濟定。因九二將行至明夷上卦坤中,因此講其義不困窮。至既濟則說:「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既濟《彖》傳顯然以六二為成卦之主爻,並以「其道窮」言之。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此以九五主爻解釋經文「需,有孚,光亨,貞吉」。九五為需卦主爻,居於五的天位,居上卦之中而當位,因此說「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坎為大川。大川在外,剛健在內,為剛健而不坎陷之義。宜於涉大川,因前往將有功。五多功,九五中正剛強而不陷,因此往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