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24. 復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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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24.   復卦  震下坤上

【程傳】復《序卦》:「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物无剝盡之理,故剝極則復來,陰極則陽生。陽剝極於上而復生於下,窮上而反下也,復所以次剝也。為卦一陽生於五陰之下,陰極而陽復也。歲十月,陰盛既極,冬至則一陽復生於地中,故為復也。陽,君子之道。陽消極而復反,君子之道,消極而復長也,故為反善之義。

復亨,出入无疾,朋來无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本義】復,陽復生於下也。剝盡則為純坤,十月之卦,而陽氣已生於下矣。積之踰月,然後一陽之體始成而來復,故十有一月,其卦為復。以其陽既往而復反,故有亨道。又內震外坤,有陽動於下而以順上行之象,故其占又為己之出入,既得无疾,朋類之來,亦得无咎。又,自五月姤卦一陰始生,至此七爻,而一陽來復,乃天運之自然。故其占又為反復其道,至於七日,當得來復。又以剛德方長,故其占又為利有攸往也。反復其道,往而復來,來而復往之意。七日者,所占來復之期也。

【程傳】復亨,既復則亨也。陽氣復生於下,漸亨盛而生育萬物。君子之道既復,則漸以亨通,澤於天下,故復則有亨盛之理也。出入无疾,出入謂生長。復生於內,入也;長進於外,出也。先云出,語順耳。陽生非自外也,來於內,故謂之入。物之始生,其氣至微,故多屯艱。陽之始生,其氣至微,故多摧折。春陽之發,為陰寒所折,觀草木於朝暮,則可見矣。出入无疾,謂微陽生長,无害之者也。既无害之,而其類漸進而來,則將亨盛,故无咎也。所謂咎,在氣則為差忒,在君子則為抑塞,不得盡其理。陽之當復,雖使有疾之,固不能止其復也,但為阻礙耳。而卦之才,有无疾之義,乃復道之善也。一陽始生至微,固未能勝群陰,而發生萬物,必待諸陽之來,然後能成生物之功,而无差忒,以朋來而无咎也。三陽子丑寅之氣,生成萬物,眾陽之功也。若君子之道,既消而復,豈能便勝於小人?必待其朋類漸盛,則能協力以勝之也。反復其道,謂消長之道,反復迭至。陽之消,至七日而來復。姤,陽之始消也,七變而成復,故云七日,謂七更也。臨云「八月有凶」,謂陽長至於陰長,歷八月也。陽進則陰退,君子道長,則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

【集說】

○ 房氏喬曰:出入无疾,害之者,喜陽氣之復。朋來无罪咎之者,欲眾陽漸進之意。

○ 邵子曰:復次剝,明治生於亂乎!夬次姤,明亂生於治乎!時哉時哉!未有剝而不復,未有夬而不姤者。

○ 鄭氏剛中曰:七者陽數,日者陽物,故於陽長言七日。八者陰數,月者陰物,臨剛長以陰為戒,故曰八月。

○ 《朱子語類》云:七日只取七義,猶八月有凶只取八義。

○ 胡氏炳文曰:反復其道,統言陰陽往來,其理如此。七日來復,專言一陽往來,其數如此。

○ 林氏希元曰:天下事非一人所能獨辦,君子有為於天下,必與其類同心共濟,故復重朋來,而泰重彙征。

○ 張氏振淵曰:反復其道,猶云反復計其程道也。此二句,正見天運自有定期,君子不可不善承之耳。

初九,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本義】一陽復生於下,復之主也。祗,抵也。又居事初,失之未遠,能復於善,不抵於悔,大善而占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復者,陽反來復也。陽,君子之道,故復為反善之義。初剛陽來復,處卦之初,復之最先者也,是不遠而復也。失而後有復,不失則何復之有。惟失之不遠,而復則不至於悔,大善而吉也。祗,宜音柢,抵也。《玉篇》云:適也。義亦同。无祗悔,不至於悔也。坎卦曰「祗既平,无咎」,謂至既平也。顏子无形顯之過,夫子謂其庶幾乃无祗悔也。過既未形而改,何悔之有。既未能不勉而中,所欲不踰矩,是有過也。然其明而剛,故一有不善未嘗不知,既知未嘗不遽改,故不至於悔,乃不遠復也。祗,陸德明音支,玉篇五經文字,羣經音辨並見衣部。

【集說】

○ 楊氏時曰:初九陽始生而未形,動之微也。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未形而復,其復不遠矣,故不至於悔而元吉。

○ 俞氏琰曰:初居震動之始,方動即復,是不遠而復,復之最先者也,故不至於悔而元吉。

六二,休復,吉。

【本義】柔順中正,近於初九,而能下之,復之休美,言之道也。

【程傳】二雖陰爻,處中正而切比於初,志從於陽,能下仁也,復之休美者也。復者,復於禮也。復禮則為仁,初陽復,復於仁也。二比而下之,所以美而吉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學莫便於近乎仁,既得仁者而親之,資其善以自益,則力不勞而學美矣,故曰休復吉。

六三,頻復,厲无咎。

【本義】以陰居陽,不中不正,又處動極,復而不固,屢失屢復之象。屢失故危,復則无咎,故其占又如此。

【程傳】三以陰躁處動之極,復之頻數,而不能固者也。復貴安固,頻復頻失,不安於復也。復善而屢失,危之道也。聖人開遷善之道,與其復而危其屢失,故云厲无咎。不可以頻失而戒其復也。頻失則為危,屢復何咎?過在失而不在復也。

【集說】

○ 郭氏忠孝曰:唯君子能久於其道,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是以子夏之徒,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與夫回之為人,拳拳服膺而弗失之者,固有間矣。

○ 趙氏汝楳曰:三為震動之極,故曰頻。厲,危也,即人心惟危之危。

六四,中行獨復。

【本義】四處群陰之中,而獨與初應,為與眾俱行,而獨能從善之象。當此之時,陽氣甚微,未足以有為,故不言吉。然理所當然,吉凶非所論也。董子曰:「仁人者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於剝之六三及此爻見之。

【程傳】此爻之義,最宜詳玩,四行群陰之中,而獨能復,自處於正,下應於陽剛,其志可謂善矣。不言吉凶者,蓋四以柔居群陰之間,初方甚微,不足以相援,无可濟之理,故聖人但稱其能獨復,而不欲言其獨從道而必凶也。曰,然則不言无咎,何也?曰:以陰居陰,柔弱之甚,雖有從陽之志,終不克濟,非无咎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中行獨復者,處於上卦之下,上下各有二陰,己獨應初,居在眾陰之中,故云中行。獨自應初,故云獨復。

○ 繆氏昌期曰:中,即中以自考中字。獨,即《中庸》慎獨之獨。四能以中而行,而於獨知之中,憬然自覺,所謂復以自知也。蓋復之所以為復,全在初爻,猶人之初念也。五陰皆復此而已,惟四在陰中,有所專向,故發此義。

六五,敦復,无悔。

【本義】以中順居尊,而當復之時,敦復之象,无悔之道也。

【程傳】六五以中順之德處君位,能敦篤於復善者也,故无悔。雖本善,戒亦在其中矣。陽復方微之時,以柔居尊,下復无助,未能致亨吉也,能无悔而已。

【集說】

○ 項氏安世曰:臨以上六為敦臨,艮以上九為敦艮,皆取積厚之極。復於五即言敦復者,復之上爻,迷而不復,故復至五而極也。卦中復者五爻,初最在先,故為不遠。五最在後,故為敦。

○ 蔡氏淵曰:敦,厚也。坤象復主初陽,五雖與初無係,而處位得中,能自厚於復者也,可以无悔。

○ 李氏簡曰:初九陽剛,君於之道也。相應相比者復之易,二與四是也。遠而非應者,復之難,六五所以稱敦復。敦復者,厚之至也。不與初應,本當有悔,以其能復,是以无悔。

○ 胡氏炳文曰:不遠復者,善心之萌。敦復者,善行之固。故初九无祗悔,敦復則可无悔矣。不遠復,入德之事也。敦復,其成德之事與。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

【本義】以陰柔居復終,終迷不復之象,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以猶及也。

【程傳】以陰柔居復之終,終迷不復者也。迷而不復,其凶可知。有災眚,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既迷不復善,在己則動皆過失,災禍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迷道不復,无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十年者,數之終。至于十年不克征,謂終不能行。既迷於道,何時而可行也。

【集說】

○ 徐氏幾曰:上六位高而無下仁之美,剛遠而無遷善之機,厚極而有難開之蔽,柔終而無改過之勇,是昏迷而不知復者也。

○ 楊氏啓新曰:心為天君。以其國君,言喪失其本心也。

○ 何氏楷曰:坤本先迷,今居其極,則迷之甚矣。言迷復,即昏迷而不知所復之謂。行師以下,皆假像,以喻一心不能馭眾動,徇物必至喪天君也。

【總論】胡氏炳文曰:迷復與不遠復相反,初不遠而復,迷則遠而不復。敦復與頻復相反,敦無轉易,頻則屢易。獨復與休復相似,休則比初,獨則應初也。十年不克征亦七日來復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