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噬嗑卦 (火雷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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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噬嗑卦 火雷噬嗑

噬嗑,亨,利用獄。初九,屨校滅趾,无咎。六二,噬膚,滅鼻,无咎。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上九,何校滅耳,凶。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圖:小配)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上九,何校滅耳,凶。

「噬嗑」音「適合」,意思為咬食,引申為磨合,也有懲奸除惡的意思。

《序卦》:「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依《序卦》,噬嗑意思為噬而合,使合於禮法而不苟合的意思。

噬嗑卦談的是關於刑罰的使用,也是卦辭說的「利用獄也」,《象傳》說的「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使用刑罰是希望達到小懲大戒的功效。

形卦有如頤中有一食物,像嘴巴要咬食的樣子,因此名為噬嗑。至於咬食怎麼會扯上刑罰?有幾種可能的解釋。王弼:「噬,齧也。齧者,刑克之謂也。」依王弼說法,噬為齧,可用以指涉刑克。那麼噬可視為一種雙關語或隱喻,同時意指咬物與刑罰之使用。古代易學家說法或有些小異,但大抵持論皆不離王弼框架。陳鼓應認為噬者決也,噬嗑為決之而使之合,即刑法之執行,此說亦可供參考。另現代學者提出一看法,認為噬嗑卦講的是吃肉違禮而受到刑罰的故事,此取六二「噬膚滅鼻」之義。

清華簡作,王寧認為這是「噬」的本字,噬與同,卜辭中音義皆作「誓」,詳說可參考〈從「丂」說到「噬」〉一文。誓為約束的意思,誓合即約束而使之合。

京房:「雷電俱出,或先鳴而後電者,此謂執法貪苛。」震為雷,離為電,雷電俱出自古即是執法之占象。離卦取象有法網的意思,而震則有執行之義,離遇震為執法之象。卦象下動而上明,為動以明之義,行動要理性而明理。

噬嗑與賁卦是相反的一對綜卦,卦序上是繼臨、觀兩卦而來。卦序發展到蠱卦之後為國家腐敗有事,君王開始力精圖治:先是臨觀兩個方法,臨是親自督察治理,觀則是召告命令於天下。臨觀之後則是噬嗑與賁,噬嗑為使用刑罰,防治犯罪,賁則是明庶政以減少刑罰。(《象傳》:「賁。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獄。」)

噬嗑卦談的是因為飲食失當而遭受刑罰或意外的故事,卦辭開宗明義就說「利用獄」,初爻講的是夾腳趾懲戒初犯,六二爻講因為吃軟嫩膚肉而遭受割鼻的處罰,到上爻則是刑罰於首,頸戴枷具以至於喪失耳朵。因此若問官司,卜到此卦很可能有牢獄刑罰之災。

一般而言,得噬嗑卦謀事及求財皆可得,但在過程當中都會有些棘手的事要處理,而且還得小心因為小小的獲得反而連帶而來的禍害,特別是可能因此而觸法,帶來牢獄之災。凡事必須謹慎明辨是非,不要因為飲食不當而惹禍上身:或越禮犯法而遭受刑罰,或吃到傷身之毒物。

噬嗑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繫辭傳》:「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噬嗑,亨通,利於使用刑罰之事。

噬嗑之所以能亨通,是因為恩威並濟,剛柔分明,主動而聰明(內震動外離明),要有明察秋毫的能力者才能夠亨通。

獄原本指的是刑罰之事,這是最難判決與最難做決定者,一定要果決而聰明者才能夠勝任。利用獄,隱喻所遇到的是棘手而艱難的事,若能剛柔並用,明察秋毫,則能夠處理得宜。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繫辭下》:「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

受刑而斷了腳趾,沒有罪咎。

腳被戴上刑具而斷了腳趾,一開始就遭受小懲,不會繼續犯下殺身的大錯,所以沒有罪咎。

初九爻位處最卑微之位,又居震初,與上無應,位卑而妄動之象。在行動之初就因犯錯而受到刑罰,因為小事受到懲罰而免於更大的過錯,所以何嘗不是因禍得福,能改過則可免於後悔。

屨,音據,穿戴,原為穿鞋的意思。校,刑具。屨校,穿戴刑具。另一說法認為「屨校」是刑具。滅為消滅,喪失。趾為腳趾之意,六爻類比於人體,初爻為趾或拇。趾除了是人的腳趾外,也象徵行動之初,滅其趾則隱喻在行動之初就因為行為有差錯而受到懲罰,因為受到懲罰而適可而止,不至於再犯下大錯,因此爻辭說「無咎」。另趾亦假借為止,止古文通足,「滅趾」即「滅足」,斷腳的意思。下震為足。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吃肉犯法而遭受割鼻的刑罰,沒有罪咎。

噬膚滅鼻也可指吃到好吃的肉以致於鼻子埋在器皿中,用以比喻所斷之案件簡單容易。

噬膚有兩種解釋。一是受到肌膚被割的刑罰。二是吃到柔脆好吃的「膚」肉。膚是帶脆皮,不帶骨,外脆內嫩而多汁的肉,也是祭祀中所用的「膚鼎」。「噬膚」即吃好吃的膚肉,比喻所斷之案件簡單容易。

滅鼻也有兩種解釋,一是受到割鼻之刑。二是以滅為沒,埋沒之意,滅鼻是因為吃肉吃到整個臉埋了進去看不到鼻子,形容吃相難看。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吃到乾硬的腊肉,有陳年臭味的肥脂,小小悔恨,沒有罪咎。

此言醃漬的腊肉已經過期而有毒,卻以為是好東西而吃了下去。不過只是小小的過錯,不致於有太大的罪咎。

此或比喻遇到陳久而棘手的老案件,很難處理。

腊肉,以鹽醃漬之後再加以乾燥處理的肉。

毒有兩種解釋,一是與現今的毒同義。二是以毒為腊肉裡的陳年臭味,或是有陳年臭味的肥肉,是腊肉中讓人討厭的部份。多數易學家則都支持第二種解釋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吃到乾硬而帶骨的肉,得到金屬箭頭的幫助,若能夠辛苦而守正則吉。

吃到了骨邊的乾肉,此乾肉雖然味道最為豐富但卻也是很難處理之物;然而有了金屬做的箭頭可以切肉。現在雖艱辛坎坷,其中滋味也是無窮,吉。

比喻事情艱難、錯綜複雜而不好應付,但若能努力辛苦好好處理則吉。

乾胏,乾硬不好入口又帶骨的肉干。胏,音子,帶骨的肉。

金為金屬,鋼硬之物,矢為箭頭,為一直線往前行的物體,金矢可用來切鑽骨上的肉。得金矢比喻得到解決問題的工具,也有比喻人的德性剛健而正直之意味。現代學者多以金矢為打獵遺留在獵物身體內的箭頭,言吃乾肉而咬到殘留的箭頭。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无咎。

《象》曰:貞厲无咎,得當也。

吃到乾肉,得到黃金,堅貞而艱苦則可得無咎。

乾肉比膚肉還要乾硬,但又不像乾胏那般帶骨而麻煩,有點難咬但又不是太難,只須多加咀嚼就可入口。此比喻事情有點困難又不會太困難。但也因為不難不易而更容易因此讓人心生怠慢而有所疏忽,所以斷案者必須要符合「得黃金」之義,黃象徵中庸,金為陽剛堅硬,也就是秉持公正而剛正嚴明,同時還要貞定而艱苦,如此才能避免犯錯而後悔。

黃有中庸之意,因為黃為中色,六五為上卦的中爻。金則比喻剛強。俞琰則認為黃金是贖金的意思,此說亦通,因為噬嗑卦所論多與刑罰有關聯。

上九,何校滅耳,凶。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罪刑重大而導致枷鎖套到頭上,耳朵被割,凶。

何或作「荷」,解作「負」,配戴的意思。校為刑具,負校就是配戴刑具。另孔穎達將何解作「檐何」,那麼何與校同樣都是刑具。何校滅耳,指的是因為配戴刑具以至於喪失了耳朵,意謂頸部被施以刑具。或者配戴刑具之後被施以割耳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