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51. 震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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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51.   震卦  震下震上

【程傳】震《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為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後。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為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為相繼之義。震之為卦,一陽生於二陰之下,動而上者也,故為震。震,動也,不曰動者,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乾坤之交,一索而成震,生物之長也,故為長男。其象則為雷,其義則為動,雷有震奮之象,動為驚懼之義。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本義】震,動也。一陽始生於二陰之下,震而動也。其象為雷,其屬為長子。震有亨道,震來,當震之來時也。虩虩,恐懼驚顧之貌。震驚百里,以雷言。匕,所以舉鼎實。鬯,以秬黍酒和鬱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此卦之占,為能恐懼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程傳】陽生於下而上進,有亨之義。又震為動,為恐懼,為有主。震而奮發,動而進,懼而脩,有主而保大,皆可以致亨,故震則有亨。當震動之來,則恐懼不敢自寧,旋顧周慮,虩虩然也。虩虩,顧慮不安之貌。蠅虎謂之虩者,以其周環顧慮不自寧也。處震如是,則能保其安裕,故笑言啞啞。啞啞,笑言和適之貌。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言震動之大而處之之道。動之大者,莫若雷。震為雷,故以雷言雷之震動,驚及百里之遠,人无不懼而自失,雷聲所及百里也。唯宗廟祭祀執匕鬯者,則不至於喪失。人之致其誠敬,莫如祭祀。匕以載鼎實,升之於爼;鬯以灌地而降神,方其酌祼以求神薦牲,而祈享盡其誠敬之心。則雖雷震之威,不能使之懼而失守。故臨大震,懼能安而不自失者,唯誠敬而已。此處震之道也。卦才无取故,但言處震之道。

【集說】

○ 干氏寶曰: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

○ 胡氏瑗曰:百里,雷聲之所及也。匕者,宗廟之器,以棘木為之,似畢而無兩岐,所以舉鼎之實而升於俎也。鬯者,以鬱金草和酒,而有芬芳調鬯之氣。

○ 胡氏炳文曰:震驚百里,以震為雷取象。不喪匕鬯,以長子主器取象。震亨,謂震有亨之道。又自以震來虩虩釋震字,以笑言啞啞以下釋亨字。

○ 蔡氏清曰:震來,當震之來時也,以心言,謂事之可懼而吾懼之也。其震懼之也虩虩然,非震來而後虩虩也。虩虩,所以狀其震來也。或曰:來者自外來也,故爻云震來厲。又云震不于其躬於其鄰,此說非惟昧卦辭「震來」之義,亦失卦名震字之義矣。蓋震之來,來猶至也,固亦有其事,然震之至則在我也。六二震來厲,謂當震之來而危厲,此震來正與卦辭旨同。至於「震不於其躬」,《本義》分明有恐懼脩省字,其與卦辭同益明矣。凡有所事者皆當懼,懼便是震來也。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執事便敬,所以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 又曰:震來虩虩,以心言。震驚百里,以事言。不喪匕鬯,不懼也,不懼由於能懼。

○ 余氏本曰:震驚百里,只是足笑言啞啞一句意,大意謂人平時若能恐懼,則可以致福。雖卒然禍變之來,亦無可畏也。

【案】震來之義,蔡氏得之矣。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本義】成震之主,處震之初,故其占如此。

【程傳】初九成震之主,致震者也。在卦之下,處震之初也。知震之來,當震之始,若能以為恐懼,而周旋顧慮,虩虩然不敢寧止,則終必保其安吉,故後笑言啞啞也。

【集說】

○ 石氏介曰:初九有陽明之德,居震之始,是能先戒懼者,故繇彖所言,此爻當之。

○ 胡氏炳文曰:初九在內卦之內,震之主也,故辭與卦同。蓋震之用在下,在重震之初。又最下者,所以為震之主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本義】六二乘初九之剛,故當震之來而危厲也。億字未詳。又當喪其貨貝而升於九陵之上。然柔順中正,足以自守,故不求而自獲也。此爻占具象中,但九陵、七日之象,則未詳耳。

【程傳】六二居中得正,善處震者也,而乘初九之剛。九,震之主。震剛動而上奮,孰能禦之。厲,猛也,危也。彼來既猛,則己處危矣。億,度也。貝,所有之資也。躋,升也。九陵,陵之高也。逐,往追也。以震來之厲,度不能當,而必喪其所有,則升至高以避之也。九,言其重。岡陵之重,高之至也。九,重之多也,如九天九地也。勿逐七日得,二之所貴者中正也。遇震懼之來,雖量勢巽避,當守其中正,无自失也。億之必喪也,故遠避以自守,過則復其常矣,是勿逐而自得也。逐,即物也。以己即物,失其守矣。故戒勿逐,避遠自守,處震之大方也,如二者當危懼而善處者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不失其守,雖一時不能禦其來,然時過事已,則復其常,故云七日得。

【集說】

○ 鄭氏汝諧曰:億,度也,度寶貨之可喪而喪之,不憚九陵之險而升之,避害以自全,靜退以觀變,事定則必得其所謂安利也。

○ 楊氏簡曰:六二乘初九之剛,不可安處,故億喪貝。往而躋于九陵,雖今未得,至於歷七日,則時當得矣,勿用逐也。避難曲折有如此者,昔太王既不可禦狄,不可安處,去而邑於岐山之下,而他日興周焉,此象也。

○ 蔣氏悌生曰:億,度也,事未至未著而先謀度之謂億。

○ 楊氏啓新曰:喪,自喪之也。躋于九陵,飄然遠舉之意。人之所以常蹈禍者,利耳。遠利而自處於高,豈惟無厲,所喪者,可以不久而獲矣。

六三,震蘇蘇,震行无眚。

【本義】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无眚矣。

【程傳】蘇蘇,神氣緩散自失之狀。三以陰居陽不正,處不正,於平時且不能安,況處震乎,故其震懼而蘇蘇然。若因震懼而能行,去不正而就正,則可以无過。眚,過也。三行則至四,正也。動以就正為善,故二勿逐則自得。三能行則无眚,以不正而處震懼,有眚可知。

【集說】

○ 趙氏光大曰:當震時而懼益甚,精神渙散,故為震蘇蘇之象。然天下不患有憂懼之時,而患無脩省之功。若能因此懼心而行,則持身無妄動,應事有成規,又何眚之有?

○ 楊氏啓新曰:震而不行,徒震耳,行者,改圖也,此恐懼所以脩省也。

九四,震遂泥。

【本義】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遂者,无反之意。泥,滯溺也。

【程傳】九四居震動之時,不中不正,處柔失剛健之道。居四无中正之德,陷溺於重陰之間,不能自震奮者也,故云遂泥。泥,滯溺也,以不正之陽而上下重陰,安能免於泥乎,遂无反之意。處震懼莫能守也,欲震動則莫能奮也。震道亡矣,豈復能光亨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初九以一陽動乎二陰之下,得震之本象,故其福與卦辭合。九四以一陽動乎四陰之中,則震變成坎,震而遂陷於泥也。

○ 胡氏炳文曰:初與四,皆震之所以為震者。然震之用在下,四溺於陰柔之中,故震之亨在初而不在四。

【案】卦爻震字,雖以人心為主,然震之本象則雷也。凡雷乘陽氣而動,然所乘之氣不同,故邵子曰:水雷玄,火雷赫,土雷連,石雷霹。蓋雷聲有動而不能發達者,陷於陰氣也。此爻陽動於四陰之中,故有震遂泥之象。在人則志氣未能自遂,乃困心衡慮之時也。

六五,震往來厲,億无喪,有事。

【本義】以六居五而處震時,无時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无所喪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无喪矣。

【程傳】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然以柔居剛又得中,乃有中德者也。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所以中為貴也。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中常重於正也。蓋中則不違於正,正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六二六五可見。五之動,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下來則犯剛,是往來皆危也。當君位為動之主,隨宜應變,在中而已,故當億度无喪失其所有之事而已。所有之事,謂中德,苟不失中,雖有危不至於凶也。億度,謂圖慮求不失中也。五所以危,由非剛陽而无助,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則能亨矣。往來皆危,時則甚難,但期於不失中,則可自守,以柔主動,固不能致亨濟也。

【集說】

○ 虞氏翻曰: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无喪有事也。

○ 項氏安世曰:二居下震之上,故稱來。五居重震之上,故稱往來。億,度也。二五之厲,即震之恐懼也。二五之億,即震之脩省也。

○ 熊氏良輔曰:震往亦厲,來亦厲,皆以危懼待之,故能无喪有事,蓋不失其所有也。此卦辭所謂「不喪匕鬯」,能主器以君天下者與。

○ 俞氏琰曰:二曰震來,指初之來。以五視初,則初之始震為既往,四之洊震為復來,五蓋震往而復來之時也。有事,謂有事於宗廟社稷也。震之主爻在初,而无喪有事乃歸之五,五乃震之君也。

【案】《春秋》凡祭祀皆曰「有事」,故此「有事」謂祭也。二五之震同,具有中德而能億度於事理者亦同。然二喪貝而五无喪者,二居下位,所有者貝耳。五居尊,所守者則宗廟社稷也。貝可喪也,宗廟社稷可以失守乎。故二以喪貝為中,五以无喪有事為中。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无咎。婚媾有言。

【本義】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凶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時,恐懼脩省,則可以无咎,而亦不能免於婚媾之有言。戒占者當如是也。

【程傳】索索,消索不存之狀,謂其志氣如是。六以陰柔居震動之極,其驚懼之甚,志氣殫索也。矍矍,不安定貌。志氣索索,則視瞻徊徨。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而處震動之極,故征則凶也。震之及身,乃於其躬也。不于其躬,謂未及身也。鄰者,近於身者也。能震懼於未及身之前,則不至於極矣,故得无咎。苟未至於極,尚有可改之道。震終當變,柔不固守,故有畏鄰戒而能變之義。聖人於震終,示人知懼能改之義,為勸深矣。婚媾,所親也,謂同動者。有言,有怨咎之言也。六居震之上,始為眾動之首,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與諸處震者異矣,故婚媾有言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上以陰柔之資,而居一卦之上,其中無所得,不能自安,故震索索而氣不亢,視矍矍而神不固。人之過於恐懼者,固無足取,若能舉動之際,覩事之未然而知戒,亦聖人之所許也。

○ 趙氏光大曰:陰處震極,故當震之來,志氣消沮,瞻視徬徨,驚懼之甚也。以是而行,其志先亂,凶也。所以然者,以不能圖之於早也。若震未及身而方及鄰之時,恐懼脩省,豫為之圖,則自無索索矍矍之咎矣。

【案】此婚媾有言與夬四「聞言不信」同,皆占戒之外,反言以決之之辭也。瑣瑣姻婭,見識凡近,當禍患之未至,則相誘以宴安而已爾,安能為人深謀長慮,而相與儆戒於未然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