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41. 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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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41.   損卦  兌下艮上

【程傳】損《序卦》:「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縱緩則必有所失,失則損也,損所以繼解也。為卦艮上兌下,山體高,澤體深,下深則上益高,為損下益上之義。又澤在山下,其氣上通,潤及草木百物,是損下而益上也。又下為兌說,三爻皆上應,是說以奉上,亦損下益上之義。又下兌之成兌,由六三之變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變也。三本剛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剛,亦損下益上之義。損上而益於下則為益,取下而益於上則為損。在人上者,施其澤以及下則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則損也。譬諸壘土,損於上以培厚其基本,則上下安固矣,豈非益乎。取於下以增上之高,則危墜至矣,豈非損乎。故損者,損下益上之義,益則反是。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

【本義】損,減省也。為卦損下卦上畫之陽,益上卦上畫之陰。損兌澤之深,益艮山之高。損下益上,損內益外,剝民奉君之象,所以為損也。損所當損,而有孚信,則其占當有此下四者之應矣。

【程傳】損,減損也。凡損抑其過以就義理,皆損之道也。損之道必有孚誠,謂至誠順於理也。損而順理,則大善而吉,所損无過差,可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人之所損,或過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則无吉而有咎,非可貞之道,不可行也。

【集說】

○ 呂氏大臨曰:損之道不可以為正,當損之時,故曰可貞。時損則損,時益則益,苟當其時,無往而不可,故損益皆利有攸往。

○ 蔡氏清曰:剝民奉君之義,只可用之卦名,其卦辭「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只承損字泛說。言損所當損,人人皆可用,不專指上之損下也。益卦「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亦然,豈專為益下之事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本義】言當損時,則至薄无害。

【程傳】損者,損過而就中,損浮末而就本實也。聖人以寧儉為禮之本,故為損發明其義。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禮,其文最繁,然以誠敬為本,多儀備物,所以將飾其誠敬之心,飾過其誠,則為偽矣。損飾所以存誠也,故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之約,可用享祭,言在乎誠而已,誠為本也。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勝也。峻宇雕牆,本於宮室;酒池肉林,本於飲食;滛酷殘忍,本於刑罰;窮兵黷武,本於征討。凡人欲之過者,皆本於奉養。其流之遠,則為害矣。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後人流於末者,人欲也。損之義,損人欲以復天理而已。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二簋至約,可用享祭。

【案】彖辭自「有孚」以下,泛說損所當損之義,蔡氏之說,極為得之。蓋損益者,時也,時在當損,不得不損,惟以誠意為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則不但无咎,而且可以為常道而利有所往矣。舉一端以明之,則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時而節損者也。然能積誠盡禮,則可以致孝乎鬼神。而推之,凡事之當損者視此矣。卦義以孚而行損,《程傳》則因損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本義】初九當損下益上之時,上應六四之陰,輟所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當斟酌其淺深也。

【程傳】損之義,損剛益柔,損下益上也。初以陽剛應於四,四以陰柔居上位,賴初之益者也。下之益上,當損己而不自以為功。所益於上者,事既已則速去之,不居其功,乃无咎也。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損己益上也,於為下之道為有咎矣。四之陰柔,賴初者也,故聽於初。初當酌度其宜而損己以益之。過與不及,皆不可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然各有職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竟事速往,乃得无咎。酌損之者,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故須酌而減損之。

○ 《朱子語類》云:酌損之,在損之初下,猶可以斟酌也。

【案】孔氏說已事之義,謂如學優而後從政之類,於理亦精。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本義】九二剛中,志在自守,不肯妄進,故占者利貞,而征則凶也。弗損,益之,言不變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程傳】二以剛中當損剛之時,居柔而說體,上應六五陰柔之君,以柔說應上,則失其剛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貞正也。征,行也。離乎中,則失其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貞也。弗損,益之,不自損其剛貞,則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剛貞,而用柔說,適足以損之而已,非損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雖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順上為忠者,蓋不知弗損益之之義也。

【集說】

○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則為剛中,在人事則為志在自守,不肯妄進。志在自守,不肯妄進,九二之貞也,故占者利於守貞。若征行,則是變其所守而得凶矣。夫自守而不妄進,宜若無益於上矣。然由是而啓時君尊德樂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競之習,其益於上也不少,是弗損乃所以益之也。桐江一絲,繫漢九鼎,清風高節,披拂士習,可當此爻之義。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本義】下卦本乾,而損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損一人也。一陽上而一陰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兩相與則專,三則雜而亂,卦有此象,故戒占者當致一也。

【程傳】損者,損有餘也。益者,益不足也。三人,謂下三陽上三陰,三陽同行,則損九三以益上;三陰同行,則損上六以為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也。上以柔易剛而謂之損,但言其減一耳。上與三雖本相應,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兩相與也。初二二陽,四五二陰,同德相比,三與上應,皆兩相與,則其志專,皆為得其友也。三雖與四相比,然異體而應上,非同行者也。三人則損一人,一人則得其友。蓋天下无不二者,一與二相對待,生生之本也。三則餘而當損矣,此損益之大義也。夫子又於《繫辭》盡其義曰:「天地絪緼,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絪緼,交密之狀。天地之氣,相交而密,則生萬物之化醇。醇,謂醲厚,醲厚,猶精一也。男女精氣交構,則化生萬物。惟精醇專一,所以能生也。一陰一陽,豈可二也。故三則當損,言專致乎一也。天地之間,當損益之明且大者,莫過此也。

【集說】

○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辭,兼舉六爻,以三正是當損之爻,乃卦之所以為損者,故於此言之。

○ 楊氏啓新曰:人之相與,惟其心之同而已。苟精神不孚,意氣不貫,則群黨比周,固三也。即一人之異,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損也。苟精神相孚,意氣相貫,則二人同心,固兩也。即千百其朋,亦兩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本義】以初九之陽剛益己,而損其陰柔之疾,唯速則善,戒占者如是,則无咎也。

【程傳】四以陰柔居上,與初之剛陽相應,在損時而應剛,能自損以從剛陽也。損不善以從善也。初之益四,損其柔而益之以剛,損其不善也,故曰損其疾。疾,謂疾病,不善也。損於不善,唯使之遄速,則有喜而无咎。人之損過,唯患不速,速則不致於深過,為可喜也。

【集說】

○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 蘇氏軾曰:遄者初九也,損其疾,則初之從我也易,故遄有喜。

○ 楊氏萬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陽以為應,損其疾者也。初言遄往,四言使遄,蓋初之遄,實四有以使之也。

○ 胡氏炳文曰:六四與初九為應,初方已其事而速於益四,四損其陰柔之疾,惟速則有喜。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

○ 又曰:下損己以益上,當使下亦使有所喜乃无咎。

【案】蘇氏,楊氏說,於使字語氣亦近是。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本義】柔順虛中,以居尊位,當損之時,受天下之益者也。兩龜為朋,十朋之龜,大寶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則獲其應也。

【程傳】六五於損時以中順居尊位,虛其中以應乎二之剛陽,是人君能虛中自損,以順從在下之賢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損己自盡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則十朋助之矣。十,眾辭。龜者,決是非吉凶之物。眾人之公論,必合正理,雖龜筴不能違也,如此可謂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謀從眾則合天心。

【集說】

○ 張子曰:龜弗能違,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

○ 楊氏時曰:柔得尊位,虛己而下人,則謙受益。時乃天道,天且不違,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 郭氏雍曰:益之至,豈獨人事而已,雖元龜之靈弗能違,此其所以元吉也。《洪範》曰:「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六五之元吉,猶《洪範》之「大同」也。

○ 楊氏簡曰:或者,不一之辭,益之者不一也,人心歸之也。十朋之龜,皆從而弗違,天與龜神祐之也。鬼神祐之,故龜筮協從。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本義】上九當損下益上之時,居卦之上,受益之極,而欲自損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謂惠而不費者,不待損己,然後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則无咎,然亦必以正則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費,其惠廣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程傳】凡損之義有三:損己從人也,自損以益於人也,行損道以損於人也。損己從人,徙於義也;自損益人,及於物也;行損道以損於人,行其義也。各因其時。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損己從人。下體三爻,取自損以益人,損時之用,行損道以損天下之當損者也。上九則取不行其損為義,九居損之終,損極而當變者也。以剛陽居上,若用剛以損削於下,非為上之道,其咎大矣。若不行其損,變而以剛陽之道益於下,則无咎而得其正且吉也。如是則宜有所往,往則有益矣。在上能不損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從,從服之眾,无有內外也,故曰得臣无家。得臣,謂得人心歸服。无家,謂无有遠近內外之限也。

【集說】

○ 王氏肅曰:處損之極,損極則益,故曰「不損,益之」。得臣則萬方一軌,故无家也。

○ 句氏微曰:上九剛德,為物所歸,雖曰得臣,非己所有,蓋以四海為家。

○ 《朱子語類》云: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无家則可見其大。

【案】卦以損三益上成義,則上者受益之極,卦之主也。故「无咎,可貞,利有攸往」之辭皆與卦同。其不言「有孚元吉」者,弗損於下而有益於己,此非有至誠仁愛之心者不能也。蓋黎民之生厚,則所以固本寧邦者至矣。仁義之俗成,則其有遺親後君者鮮矣。其為益,孰大於是。然其不損於下者,乃所以自損於己也,此所以合乎卦義有孚元善之德也。得臣无家,則又極言弗損之規模,與夫獲益之氣象。自其弗損之心而言之,為天下君而不自利於己,自其得益之量而言之,莫匪王臣而不視為私屬,皆所謂得臣无家,王道之至也。蓋五上二爻相蒙為義,五之虛中既已格乎鬼神而獲元吉,則彖所謂有孚元吉者,巳備故於此爻,遂究其說,以終其義也。九二之弗損,謂損己。益之,謂益人。此爻之弗損,謂損人。益之,謂益己。辭同而指異者,卦義損下益上,故在下卦為自損,在上卦為受益。

○ 卦名以損下益上為義,卦辭則泛論損所當損,而損中有益也。六爻之辭,其以上下體分損益,則根乎卦名,其言損所當損,而損中有益,則又根乎卦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