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34. 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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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34.   大壯卦  乾下震上

【程傳】大壯《序卦》:「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遯為違去之義,壯為進盛之義。遯者,陰長而陽遯也,大壯陽之壯盛也,衰則必盛,消息相須,故既遯則必壯,大壯所以次遯也。為卦震上乾下,乾剛而震動,以剛而動,大壯之義也。剛陽大也,陽長已過中矣。大者壯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壯之義也。

大壯,利貞。

【本義】大謂陽也,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程傳】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耳,非君子之道壯盛也。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本義】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於進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壯於進,其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

【程傳】初陽剛乾體而處下,壯於進者也。在下而用壯,壯于趾也。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九在下用壯而不得其中。夫以剛處壯,雖居上猶不可行,況在下乎?故征則其凶。有孚,孚,信也,謂以壯往則得凶可必也。

【集說】

○ 王氏弼曰:在下而壯,故曰壯于趾也。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 王氏申子曰:卦雖以剛壯為義,然爻義皆貴於用柔,蓋以剛而動,剛不可過也。趾在下而主于行,初乾體而居剛用剛,是壯于行而不顧者也。在上猶為過,況下下乎?其凶必矣。

九二,貞吉。

【本義】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正。故戒占者,使因中以求正,然後可以得吉矣。

【程傳】二雖以陽剛當大壯之時,然居柔而處中,是剛柔得中,不過於壯,得貞正而吉也。或曰:貞非以九居二為戒乎?曰:易取所勝為義,以陽剛健體,當大壯之時,處得中道,无不正也。在四則有不正之戒。人能識時義之輕重,則可以學易矣。

【集說】

○ 王氏弼曰: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是以貞占。

○ 易氏祓曰:爻貴得位,大壯則以陽居陰為吉,蓋慮其陽剛之過於壯也,故二與四皆言貞吉。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本義】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罔,无也,視有如无,君子之過於勇者也,如此則雖正亦危矣。羝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羸,困也。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程傳】九三以剛居陽而處壯,又當乾體之終,壯之極者也。極壯如此,在小人則為用壯,在君子則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壯勇。君子志剛,故用罔。罔,无也,猶云蔑也。以其至剛,蔑視於事而无所忌憚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无義為亂,剛柔得中,則不折不屈,施於天下而无不宜。苟剛之太過,則无和順之德,多傷莫與,貞固守此,則危道也。凡物莫不用其壯,齒者齧,角者觸,蹄者踶,羊壯於首,羝為喜觸,故取為象。羊喜觸藩籬,以藩籬當其前也。蓋所當必觸,喜用壯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猶人尚剛壯,所當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壯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未及於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則曰厲也。

【集說】

○ 京氏房曰:壯一也,小人用之,君子有而不用。

○ 劉氏牧曰:罔,不也。君子尚德而不用壯。若固其壯,則危矣。

○ 胡氏瑗曰:九三處下卦之上,當乾健之極,以陽居陽,是強壯之人也。以小人乘此,則必恃剛強陵犯於人,雖至壯極而不已,是用壯者也。君子則不然,雖壯而不矜,雖大而不伐,罔而不用其壯也。小人居強壯之時,動則過中,進則不顧,是猶剛狠之羊,雖藩在前,亦觸突而進,以至反羸其角,凶之道也。

○ 郭氏雍曰:剛至三而壯矣,小人務勝人,故喜壯而用之。君子務勝己之私,是以勿用壯於外也。以用壯為正,則危矣。羊狠喜觸,用壯之象也;觸藩羸角,用壯而厲也。君子用罔者,君子罔以壯為用也。先儒或為羅網之罔,失之矣。

○ 項氏安世曰;既曰「小人用壯」,又曰「君子用罔」,勸戒備矣。又曰「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者,恐人以用剛居剛為得正也。

【案】京氏以下諸家說用罔,與《傳》義異,以夫子《小象》文意參之,諸說近是。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

【本義】貞吉,悔亡,與咸九四同占。藩決不羸,承上文而言也。決,開也。三前有四,猶有藩焉。四前二陰,則藩決矣。壯于大輿之輹,亦可進之象也。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象如此。

【程傳】四陽剛長盛壯已過中,壯之甚也,然居四為不正,方君子道長之時,豈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貞則吉而悔亡。蓋方道長之時,小失則害亨進之勢,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剛而居柔,未必不為善也,大過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籬決開,不復羸困其壯也。高大之車,輪輹強壯,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壯于大輿之輹。輹,輪之要處也。車之敗,常在折輹,輹壯則車強矣。云壯于輹,謂壯於進也,輹與輻同。

【集說】

○ 王氏弼曰:未有違謙越禮而能全其壯者也,故陽爻皆以後陰位為美。

○ 鄭氏汝諧曰:居四陽之終,其壯易過,故必正吉則悔亡。群陽並進,非二陰之所能止。藩決不羸,其道通也。壯于大輿之輹,其行健也。

○ 《朱子語類》云:九二貞吉,只是自守而不進,九四卻是有可進之象。蓋以陽居陰,不極其剛,而前遇二陰。有藩決之象。所以為進,非如九二前有三四二陽隔之,不得進也。

○ 俞氏琰曰:爻剛位柔,不極其壯,故因占設戒曰:貞吉悔亡。三以九四之剛在前,如藩籬之障而不能進,故觸而受羸,四以六五之柔在前,如藩籬剖破而無俟乎觸,故不羸。曰藩決不羸而不及羊,承九三之辭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

【本義】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內剛者也。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觸,雖失其壯,然亦无所悔矣。故其象占如此。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覺其亡也。或作疆埸之埸,亦通。《漢食貨志》埸作易。

【程傳】羊群行而喜觸,以象諸陽並進。四陽方長而並進,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則難勝而有悔。惟和易以待之,則群陽无所用其剛,是喪其壯於和易也,如此則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則正,以德言則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群陽雖壯无所用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喪羊于易,不若作疆埸之易。《漢書食貨志》疆埸之埸正作易,蓋後面有「喪牛于易」亦同此義。今《本義》所注,只是從前所說如此,只且仍舊耳。

○ 胡氏炳文曰:旅上九喪牛于易,牛性順,上九以剛居極,不覺失其所謂順,此曰喪羊于易,羊性剛,六五以柔居中,不覺失其所謂剛,自失其壯,故爻獨不言壯。

【案】壯之道貴乎得中,九二方壯之時,以剛處中,壯之正也。至六五則壯已過矣,又以柔處中,則無所用其壯矣,故雖喪羊而无悔。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

【本義】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其象如此,其占可知。然猶幸其不剛,故能艱以處,則尚可以得吉也。

 【程傳】羝羊但取其用壯,故陰爻亦稱之。六以陰處震終而當壯極,其過可知。如羝羊之觸藩籬,進則礙身,退則妨角,進退皆不可也。才本陰柔,故不能勝己以就義,是不能退也。陰柔之人,雖極用壯之,心然必不能終其壯,有摧必縮,是不能遂也。其所為如此,无所往而利也。陰柔處壯,不能固其守,若遇艱困,必失其壯。失其壯則反得柔弱之分矣,是艱則得吉也。用壯則不利,知艱而處柔則吉也。居壯之終,有變之義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上六取喻甚巧,蓋壯終動極,無可去處,如羝羊之角掛於藩上,不能退遂。然艱則吉者,畢竟有可進之理,但必艱始吉耳。

○ 易氏祓曰:三前有四,故為觸藩。四前遇陰,故為藩決。上六前無滯礙,而亦言觸藩者,處一卦之窮也。不能退者,在眾爻之上。不能遂者,亢而不可前進也。然能艱則吉,此易之所以備勸戒也。

【案】五與上皆陰爻,而當陽壯已過之時,五猶曰喪羊,而上反曰羝羊觸藩,何也?蓋易者像也。羊之觸也以角,卦似兌,有羊象,而上六適當角位,故雖陰爻而亦云觸藩也。陰柔不至於羸角,但不能退、不能遂而已。艱則吉者,知其難而不敢輕易以處之也;故可進則進,不可進則退,《雜卦》謂「大壯則止」是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有以事理得中為正者,有以陰陽當位為正者,剛以柔濟之,柔以剛濟之,使不失其正,此事理之正也。以剛處剛,以柔處柔,各當其位,此爻位之正也。大壯之時義,其所謂利貞者,利守事理之正,不以爻位言也。是故九二、九四、六五三爻,不當位而皆利。初九、九三、上六三爻,當位而皆不利。又於九二、九四,爻辭明言貞吉,於初九、九三爻辭明言征凶、貞厲,聖人猶恐其未明也。又以《小象》釋之,於九二則曰「九二貞吉,以中也」,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於六五則曰位不當也,亦明无悔在中不在位也。易之時義屢遷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