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33. 遯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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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33.   遯卦  艮下乾上

【程傳】遯《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 」夫久則有去,相須之理也,遯所以繼恒也。遯,退也,避也,去之之謂也。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陽性上進,山高起之物,形雖高起,體乃止物,有卜陵之象而止不進,天乃上進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違遯,故為遯去之義,二陰生於下,陰長將盛,陽消而退,小人漸盛,君子退而避之,故為遯也。

遯,亨,小利貞。

【本義】遯,退避也。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遯,六月之卦也。陽雖當遯,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遯,故其占為君子能遯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於陽也。小謂陰柔小人也,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程傳】遯者陰長陽消,君子遯藏之時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則為亨,故遯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遯避而亨者,雖小人道長之時,君子知幾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齊,與時消息,无必同也。陰柔方長而末至於甚盛,君子尚有遲遲致力之道,不可大貞而尚利小貞也。

【集說】

○ 朱子《易說》問:遯小利貞,《本義》謂小人也。案:易中小字,未有以為小人者,如「小利有攸往」,與小貞吉之類皆大小之小耳。曰:經文固無此例,以《彖傳》推之,則是指小人而言,今當且依經而存傳耳。

【案】「小利貞」之義,傳義說各不同,據易例則似傳說為長。蓋至於三隂之否則直曰不利君子貞矣。遯猶未至於否,但當遜避以善處之,不可過甚以激成其勢,故曰小利貞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本義】遯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

【程傳】它卦以下為初,遯者往遯也,在前者先進,故初乃為尾。尾在後之物也,遯而在後,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處微,既已後矣,不可往也,往則危矣。微者,易於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災也。

【集說】

○ 陸氏績曰:陰氣已至於二,而初在其後,故曰遯尾也。避難當在前而在後,故厲。往則與災難會,故勿用有攸往。

○ 孔氏穎達曰:遯尾厲者為遯之尾,最在後遯者也。小人長於內,應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內,是遯之為後,故曰遯尾厲也。危厲既至,則當危行言遜,勿用更有所往。

○ 《朱子語類》問:「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者,言不可有所往,但當晦處靜俟耳,此意如何?曰:《程傳》作不可往,謂不可去也,言遯已後矣。不可往,往則危。往既危,不若不往之無災。某竊以為不然,遯而在後,尾也。既已危矣,豈可更不往乎?若作占辭看,尤分明。

○ 王氏申子曰:遯,往遯也,故遯以初為後,在前者見幾先遯,初柔而不能決,止而不能行,故遯而在後,危厲之象也。既已處後,然位居卑下,不往即遯也,若又有所進往,則危厲益甚矣。

○ 楊氏啓新曰:卦中以二陰為小人,至爻中則均退避之君子,蓋皆遯爻,則發遯義也。

【案】易例多取初爻為居先,何獨遯而取在後之義?曰:因卦義而變者也。初於序則先,然於位則內也。遯者,遠出之義也,故以外卦為善。初居最內,豈非在後者乎?或曰:明夷之初九居內,何以為先幾乎?曰:明夷則以上卦為內,以上六為主故也,是以六四入左腹,而六五當內難也,如是則初又為最遠,與遯之義,正相反也。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本義】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遯之志也,占者固守亦當如是。

【程傳】二與五為正應,雖在相違遯之時,二以中正順應於五,五以中正親合於二,其交自固。黃,中色。牛,順物。革,堅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順道相與,其固如執係之以牛革也,莫之勝說,謂其交之固,不可勝言也。在遯之時,故極言之。

【集說】

○ 吳氏綺曰:六二居人臣之位,任國家之責,不當遯者也,故六二不言遯。

○ 龔氏煥曰:五爻皆言遯,惟六二不言者,二上與五應,雖當遯時,固結而不可遯者也,故有執用黃牛之革之象。謂其有必遯之志,似未必然。

○ 蔡氏清曰:就隱遯上說,如何見是中順?蓋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不危言激論,不矯矯伸節,惟知自守而已。此之謂中順。

【附錄】孔氏穎達曰:處中居內,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為所遯之主,物皆棄己而遯。何以執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順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則無能勝已解脫而去。

【案】此爻傳義說亦不同,吳氏、龔氏則暢程傳之說。謂六二為五正應,如肺腑之臣,義不可去,箕子所謂我不顧行遯是也。蔡氏則申《本義》之說,謂處遯以中順之道,如所謂危行言遜者,亦與不惡而嚴之義合。至孔氏則別為一說,謂其能羈縻善類而不使去。執,如《雅》詩「執我仇仇」之「執」,於經文執之兩字語氣,亦自恰合也,故並存其說。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本義】下比二陰,當遯而有所係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於小人,惟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故其占如此。

【程傳】陽志說陰,三與二切比係乎二者也。遯貴速而遠,有所係累,則安能速且遠也?害於遯矣,故為有疾也。遯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懷恩而不知義,親愛之則忠其上,係戀之私恩,懷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養臣妾,則得其心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與二非正應,以暱比相親,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則雖係不得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棄士民是也,雖危為无咎矣。

【集說】

○ 孔氏穎達曰:九三無應於上,與二相比,處遯之世而意有所係,故曰係遯。遯之為義,宜遠小人。既係於陰,即是有疾憊而致危厲也。親於所近,係在於下,施之於人,畜養臣妾則可矣,大事則凶,故曰畜臣妾吉。

○ 胡氏瑗曰:為遯之道,在乎遠去。九三居內卦之上,切比六二之陰,不能超然遠遯,是有疾病而危厲者也。畜臣妾吉者,言九三既不能遠遯,然畜群小以臣妾之道,即得其吉。蓋臣妾至賤者也,可以遠則遠之,可以近則近之,如此則吉可獲也。

○ 蘇氏濬曰:畜臣妾吉,示之以待小人之道,見其不可繫也。蓋小人之易親,如臣妾之易以惑人,畜之法,止有不惡而嚴,嚴以杜其狎侮之奸,而不惡以柔其忿戾之氣。用畜臣妾之法以畜之,庶可以免疾憊而吉耳。

【案】孔子曰:「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然則不遠不近之間,豈非不惡而嚴之義乎?故當遯之時,有所係而未得去者,待小人以畜臣妾之道則可矣。胡氏、蘇氏說明白。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本義】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遯之象也。惟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

【程傳】四與初為正應,是所好愛者也。君子雖有所好愛。義苟當遯,則去而不疑,所謂克己復禮,以道制欲,是以吉也。小人則不能以義處,暱於所好,牽於所私,至於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則否也。否,不善也。四,乾體能剛斷者。聖人以其處陰而有係,故設小人之戒,恐其失於正也。

【集說】

○ 張子曰:有應于陰,不惡而嚴,故曰好遯。小人暗於事幾,不忿怒成仇,則私溺為慮矣。

○ 朱氏震曰:好者情之所好也,君子剛決,以義斷之,舍所好而去,故吉。否者,不能然也。此爻與初六相應,處陰而有所係,故陳小人之戒,以佐君子之決。

【案】好者惡之反也。好遯,言其不惡也。從容以遯,而不為忿戾之行。孟子曰: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怒悻悻然見於其面。正好遯之義也。小人否者,即孟子所謂小丈夫者也。

○ 又案:「君子吉,小人否」,若以小人與君子相敵者言之,則否字解如泰否之義,謂好遯者,身退道亨,在君子固吉矣。然豈小人之福哉?自古君子退避,則小人亦不旋踵而履敗,是君子之遯者,非君子之凶,乃君子之吉。而致君子之遯者,非小人之泰,乃小人之否也。此義與剝上小人剝廬之指正同,蓋易雖不為小人謀,而未嘗不為小人戒也。《本義》以「小利貞」為戒小人之辭,似與此意亦合。

九五,嘉遯,貞吉。

【本義】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遯之嘉美者也,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

【程傳】九五中正,遯之嘉美者也。處得中正之道,時止時行,乃所謂嘉美也,故為貞正而吉。九五非无係應,然與二皆以中正自處,是其心志及乎動止,莫非中正,而无私係之失,所以為嘉也。在《彖》則概言遯時,故云與時行、小利貞,尚有濟遯之意。於爻至五,遯將極矣,故惟以中正處遯言之。遯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遠乃遯也,亦在中正而已。

【集說】

○ 龔氏煥曰:嘉遯貞吉,即《彖傳》所謂遯而亨也。五當位而應,與時偕行者也。

【案】此爻雖不主君位,然居尊則亦臣之位高者也。凡功成身退者,人臣之道,故伊尹曰:臣罔以寵利居成功,豈非遯之嘉美者乎!嘉之義,比好又優矣。

上九,肥遯。无不利。

【本義】以剛陽居卦外,下无係應,遯之遠而處之裕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肥者,寬裕自得之意。

【程傳】肥者,充大寬裕之意。遯者,惟飄然遠逝。无所係滯之為善。上九乾體剛斷,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係,是遯之遠而无累,可謂寬綽有餘裕也。遯者,窮困之時也。善處則為肥矣。其遯如此,何所不利?

【集說】

○ 王氏弼曰:最處外極,無應於內,超然絕去,心無疑顧,憂患不能累,矰繳不能及,是以肥遯无不利也。

○ 姜氏寶曰:四之好,不如五之嘉。五之嘉,不如上之肥。上與二陰無應無係,故肥。肥者,疾憊之反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下三爻艮也,主於止,故為不往,為執革,為係遯。上三爻乾也,主於行,故為好遯,為嘉遯。為肥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