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19. 臨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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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19.   臨卦  兌下坤上

【程傳】臨《序卦》:「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蠱者事也,有事則可大矣,故受之以臨也。韓康伯云:「可大之業,由事而生。二陽方長而盛大,故為臨也。」為卦澤上有地,澤上之地岸也,與水相際,臨近乎水,故為臨。天下之物,密近相臨者,莫若地與水,故地上有水則為比,澤上有地則為臨也。臨者,臨民臨事,凡所臨皆是。在卦取自上臨下,臨民之義。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

【本義】臨,進而凌逼於物也。二陽浸長以逼於陰,故為臨,十二月之卦也。又其為卦,下兌說,上坤順,九二以剛居中,上應六五,故占者大亨而利於正,然至于八月當有凶也。八月,謂自復卦一陽之月,至於遯卦二陰之月,陰長陽遯之時也。或曰:八月謂夏正八月,於卦為觀,亦臨之反對也,又因占而戒之。

【程傳】以卦才言也。臨之道,如卦之才,則大亨而正也。二陽方長於下,陽道嚮盛之時,聖人豫為之戒曰,陽雖方長,至於八月則其道消矣,是有凶也。大率聖人為戒,必於方盛之時,方盛而慮衰,則可以防其滿極,而圖其永久。若既衰而後戒,則无及矣。自古天下安治,未有久而不亂者,蓋不能戒於盛也。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則驕侈生,樂舒肆則綱紀壞,忘禍亂則釁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亂之至也。

【集說】

○ 張子曰:臨言有凶者,易之於爻,變陽至二,便為之戒,未過中已戒,猶履霜堅冰之義。及泰之三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復」,過中之戒也。

○ 《朱子語類》問:臨不特上臨下之謂臨,凡進而逼近者,皆謂之臨否?曰:然。此是二陽自下而進上,則凡相逼近者,皆為臨也。

○ 程氏迥曰: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

○ 王氏應麟曰: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云自丑至申為否,一云自子至未為遯,一云自寅至酉為觀。《本義》兼取遯觀二說。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

○ 胡氏炳文曰:諸家臨字,訓近訓大,只見上臨下,不見剛臨柔之意。《本義》依如臨深淵之臨,謂進而迫於淵,此所謂臨者,剛進而迫於柔也。蓋復者,陰之極而陽初來也。臨者二陽皆來而迫於陰也。故復亨而臨大亨,復不言利貞者,復是初陽之萌,無有不善。臨則二陽浸盛,易至放肆,故戒之也。

初九,咸臨,貞吉。

【本義】卦唯二陽,徧臨四陰,故二爻皆有咸臨之象。初九剛而得正,故其占為貞吉。

【程傳】咸,感也。陽長之時,感動於陰,四應於初,感之者也。比它卦相應尤重。四近君之位,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所信任,得行其志,獲乎上而得行其正道,是以吉也。它卦初上爻不言得位失位,蓋初終之義為重也。臨則以初得位,居正為重。凡言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有貞固守之則吉者,各隨其事也。

【集說】

○ 李氏舜臣曰:山澤通氣,故山上有澤,其卦為咸。而澤上有地,初二爻亦謂之咸者,陰陽之氣相感也。

九二,咸臨,吉,无不利。

【本義】剛得中而勢上進,故其占吉而无不利也。

【程傳】二方陽長而漸盛,感動於六五中順之君,其交之親,故見信任,得行其志,所臨吉而无不利也。吉者已然,如是故吉也。无不利者,將然於所施為,无所不利也。

【集說】

○ 蔡氏清曰:初九以剛得正而吉,九二以剛中而吉。剛中則貞無待於言也,剛中最易之所善。

六三,甘臨,无攸利。既憂之,无咎。

【本義】陰柔不中正,而居下之上,為以甘說臨人之象,其占固无所利。然能憂而改之,則无咎也。勉人遷善,為教深矣。

【程傳】三居下之上,臨人者也。陰柔而說體,又處不中正,以甘說臨人者也。在上而以甘說臨下,失德之甚,无所利也。兌性既說,又乘二陽之上,陽方長而上進,故不安而益甘。既知危懼而憂之,若能持謙守正,至誠以自處,則无咎也。邪說由己,能憂而改之,復何咎乎?

【集說】

○ 蘇氏軾曰:樂而受之謂之甘。

○ 胡氏炳文曰:彖唯取剛臨柔,爻則初二外皆上臨下。三兌體在二陽之上,為以甘說臨人之象。節九五以中正為甘則吉,此以不中不正為甘,故无攸利。憂者說之反,能憂而改,則无咎矣。

【案】臨卦本取勢之盛大為義,因其勢之盛大,又欲其德業之盛大,是此卦彖爻之意也。初二以德感人,故曰咸。以德感人者,蓋以盛大為憂,而未嘗樂也。六三說主德不中正,以勢為樂,故曰甘臨。夫恣情於勢位,則何利之有哉?然說極則有憂之理,既憂則知勢位之非樂,而咎不長矣。此爻與節三不節之嗟正相似,皆兌體也。

六四,至臨,无咎。

【本義】處得其位,下應初九,相臨之至,宜无咎者也。

【程傳】四居上之下,與下體相比,是切臨於下,臨之至也。臨道尚近,故以比為至。四居正位,而下應於剛陽之初,處近君之位,守正而任賢,以親臨於下,是以无咎,所處當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四以上臨下,其與下體最相親,故曰至臨。以言上下二體,莫親於此也。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本義】以柔居中,下應九二,不自用而任人,乃知之事,而大君之宜,吉之道也。

【程傳】五以柔中順體居尊位,而下應於二剛中之臣,是能倚任於二,不勞而治,以知臨下者也。夫以一人之身,臨乎天下之廣,若區區自任,豈能周於萬事?故自任其知者,適足為不知。唯能取天下之善,任天下之聰明,則无所不周。是不自任其知,則其知大矣。五順應於九二剛中之賢,任之以臨下,乃己以明知臨天下,大君之所宜也,其吉可知。

【集說】

○ 王氏申子曰:《中庸》曰:「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故知臨為大君之宜。六五以柔中之德,任九二剛中之賢,不自用其知,而兼眾知,為知之大,是宜為君而獲吉也。

○ 胡氏炳文曰:臨是以己臨人,五虛中,下應九二,不任己而任人,所以為知,所以為大君之宜。

上六,敦臨,吉,无咎。

【本義】居卦之上,處臨之終,敦厚於臨,吉而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上六坤之極,順之至也。而居臨之終,敦厚於臨也。與初二雖非正應,然大率陰求於陽,又其至順,故志在從乎二陽,尊而應卑,高而從下,尊賢取善,敦厚之至也,故曰敦臨。所以吉而无咎,陰柔在上,非能臨者,宜有咎也,以其敦厚於順剛,是以吉而无咎。六居臨之終而不取極義,臨无過極,故止為厚義,上无位之地,止以在上言。

【集說】

○ 《朱子語類》云:上六敦臨,自是積累至極處,有敦篤之義。艮上九亦謂之敦艮。復上六爻不好了,所以只於五爻謂之敦復。

○ 楊氏啓新曰:處臨之終,有厚道焉,教思无窮,容保无疆者也。如是則德厚而物無不載,道久而化無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