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11. 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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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11.   泰卦  乾下坤上

【程傳】泰《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履得其所則舒泰,泰則安矣,泰所以次履也。為卦坤陰在上,乾陽居下,天地陰陽之氣相交而和,則萬物生成,故為通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

【本義】泰,通也,為卦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正月之卦也。小謂陰,大謂陽。言坤往居外,乾來居內。又自歸妹來,則六往居四,九來居三也。占者有剛陽之德,則吉而亨矣。

【程傳】小謂陰,大謂陽。往,往之於外也。來,來居於內也。陽氣下降,陰氣上交也。陰陽和暢則萬物生,遂天地之泰也。以人事言之,大則君上,小則臣下,君推誠以任下,臣盡誠以事君,上下之志通,朝廷之泰也。陽爲君子,陰爲小人,君子來處於內,小人往處於外,是君子得位,小人在下,天下之泰也。泰之道,吉而且亨也,不云元吉、元亨者,時有汙隆,治有小大,雖泰,豈一概哉?言吉亨則可包矣。

【集說】

○ 劉氏牧曰:往來者,以內外卦言之,由內而之外為往,由外而復內為來。

○ 蔡氏清曰:卦名曰泰,以天地交而二氣通,就造化之本不可相無上取也。卦辭曰「小往大來」,以內君子外小人而言,就淑慝之分上取也。然則泰有二乎?曰:一也。但是天地交而二氣通,則決然內陽而外陰矣。

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本義】三陰在下,相連而進,拔茅連茹之象,征行之占也。占者陽剛,則其征吉矣。郭璞《洞林》讀至彙字絕句,下卦放此。

【程傳】初以陽爻居下,是有剛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時之否,則君子退而窮處。時既泰,則志在上進也。君子之進,必與其朋類相牽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則牽連而起矣。茹,根之相牽連者,故以為象。彙,類也。賢者以其類進,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進,必以其類,不惟志在相先,樂於與善,實乃相賴以濟。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獨立不賴朋類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則天下之賢萃於朝廷,同志協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則不肖者並進,然後其黨勝而天下否矣。蓋各從其類也。

【集說】

○ 劉氏向曰;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在下位則思與其類俱進。在上則引其類,在下則推其類。故湯用伊尹,不仁者遠,而眾賢至類相致也。

○ 《朱子語類》云:以其彙屬上文,嘗見郭璞《洞林》亦如此作句,便是那時人已自恁地讀了。蓋拔茅連茹者,物象也,以其彙者,人也。

○ 林氏希元曰:《程傳》曰:茹,根之相牽者。以《本義》三陽在下,相連而進推之,乃別茅之根,非本茅之根也。蓋一陽進而二陽與之相連,猶一茅拔而別茅之根與之相連也。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本義】九二以剛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應,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穢,而果斷剛決,不遺遐遠,而不昵朋比,則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程傳】二以陽剛得中,上應於五,五以柔順得中,下應於二。君臣同德,是以剛中之才,為上所專任,故二雖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者處泰之道也。人情安肆,則政舒緩而法度廢弛,庶事无節,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穢之量,則其施為寬裕詳密,敝革事理,而人安之。若无含弘之度,有忿疾之心,則无深遠之慮,有暴擾之患,深敝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用馮河,泰寧之世,人情習於久安,安於守常,惰於因循,憚於更變,非有馮河之勇,不能有為於斯時也。馮河謂其剛果足以濟深越險也。自古泰治之世,必漸至於衰替,蓋由狃習安逸因循而然。自非剛斷之君,英烈之輔,不能挺特奮發以革其弊也。故曰用馮河。或疑上云包荒則是包含寛容,此云用馮河則是奮發改革,似相反也,不知以含容之量,施剛果之用,乃聖賢之爲也。不遐遺,泰寧之時,人心狃於泰,則苟安逸而已,惡能復深思遠慮及於遐遠之事哉?治夫泰者,當周及庶事,雖遐遠不可遺,若事之微隱,賢才之在僻陋,皆遐遠者也,時泰則固遺之矣。朋亡,夫時之既泰,則人習於安,其情肆而失節,將約而正之,非絶去其朋與之私,則不能也,故云朋亡。自古立法制事,牽於人情,卒不能行者多矣。若夫禁奢侈則害於近戚,限田産則妨於貴家,如此之類,既不能斷以大公而必行,則是牽於朋比也。治泰不能朋亡,則為之難矣。治泰之道,有此四者,則能合於九二之德,故曰得尚于中行,言能配合中行之義也。尚,配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若有包容而無斷制,非剛柔相濟之中也。必包容荒穢,而又果斷剛決,則合乎中矣。雖不遺遐遠,而或自私於吾之黨類,則易至偏重,非輕重不偏之中也。惟不遺遐遠,而又不昵朋比,是不忘遠又不泄邇,合乎中矣。《本義》兩而字當細玩。

○ 龔氏煥曰:初九以其彙,九二則欲其朋亡,何也?初九在下之賢,則欲其引類而進,九二大臣,所以進退天下之人才者,故欲亡其朋類。惟亡其朋類則能用天下之賢,若獨私其朋,則天下之賢,有不得進用者矣。此其所以不同也。

【案】此爻以夫子《象傳》觀之。須以「包荒」兩字為主。蓋聖賢之心無棄物,堯舜之道欲並生,非包荒則不足以體天地之心,而盡君師之道矣。然包荒非混而無別之謂,故必斷以行之,明以周之,公以處之,然後用舍舉措無不合於中道。《魯論》所謂寬信敏公者,意蓋相似也。四者以寬為本,故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本義】將過乎中,泰將極而否欲來之時也。恤,憂也。孚,所期之信也。戒占者艱難守貞,則无咎而有福。

【程傳】三居泰之中,在諸陽之上,泰之盛也。物理如循環,在下者必升,居上者必降。泰久而必否,故於泰之盛,與陽之將進,而為之戒曰:无常安平而不險陂者,謂无常泰也。无常往而不返者,謂陰當復也。平者陂,往者復,則為否矣。當知天理之必然,方泰之時,不敢安逸,常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如是則可以无咎。處泰之道,既能艱貞,則可常保其泰,不勞憂恤,得其所求也。不失所期為孚。如是,則於其祿食有福益也。祿食,謂福祉。善處泰者,其福可長也。蓋德善日積,則福祿日臻,德踰於祿,則雖盛而非滿。自古隆盛,未有不失道而喪敗者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无平不陂,為三陽言之;无往不復,為三陰言之。兩言无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則當泰之極,不可不盡人事以防之,撫極泰之運而操心之危,如此則舉動之際,必无過咎,然後彼必至之孚,可以勿恤。我固有之福,可以長享矣。

○ 徐氏直方曰:小人所以勝君子者,非乘其怠,則攻其隙,艱則無怠之可乘,貞則無隙之可攻,如此則可以无咎,可以勿憂其孚矣。或曰:陰陽交運,否泰相仍,時勢然也,雖艱貞,勿恤如之何?曰:平陂住復者,天運之不能無;艱貞勿恤者,人事之所當盡。天人有交勝之理,處其交,履其會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若一諉之天運,以為無預於人事,則聖人之易,可無作矣。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

【本義】已過乎中,泰已極矣,故三陰翩然而下復,不待富而其類從之,不待戒令而信也。其占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君子所當戒也。陰虛陽實,故凡言不富者,皆陰爻也。

【程傳】六四處泰之過中,以陰在上,志在下復,上二陰亦志在趨下。翩翩,疾飛之貌,四翩翩就下,與其鄰同也。鄰,其類也,謂五與上。夫人富而其類從者,為利也,不富而從者,其志同也。三陰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實,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從,不待戒告而誠意相合也。夫陰陽之升降,乃時運之否、泰,或交或散,理之常也。泰既過中,則將變矣,聖人於三,尚云艱貞則有福,蓋三為將中,知戒則可保,四已過中矣,理必變也,故專言始終反復之道。五,泰之主,則復言處泰之義。

【集說】

○ 沈氏該曰:四處上體,在近君之位。三陽既進,樂與賢者共之,志同願得,是以不富以鄰,不戒而孚也。

○ 趙氏彥肅曰:從六五下賢,其心休休焉者也。

○ 李氏簡曰:陰氣上升,陽氣下降,乃天地之交泰也。上以謙虛接乎下,下以剛直事乎上,上下相孚,乃君臣之交泰也,君臣交泰,則天下泰矣。故下三爻皆以剛直事其上,上三爻皆以謙虛接乎下,四當二卦之交,故發此義。

○ 俞氏琰曰:翩翩,降以相從之貌。易以陰虛為不富,六四陰爻,故曰不富。

○ 何氏楷曰:此正陰陽交泰之爻也。翩翩,群飛而下貌。陰虛陽實,凡言不富者皆陰爻。鄰,指五上,四能挾其並居之鄰,相從而下者,以三陰皆欲求陽,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陽也。

【案】《傳》義皆以此爻為小人復來,然以《彖傳》「上下交而其志同」觀之,則四五正當君相之位,下交之主,兩爻《象傳》所謂中心願也,中以行願也,則正所謂志同者也。爻辭不富,與謙六五同,皆言其謙虛而不自滿足爾。沈氏趙氏以下諸說,義皆可從。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本義】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己,下應九二,吉之道也。而帝乙歸妹之時,亦嘗占得此爻。占者如是,則有祉而元吉矣。凡經以古人為言,如高宗、箕子之類者,皆放此。

【程傳】史謂湯為天乙,厥後有帝祖乙,亦賢王也。後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湯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稱帝乙者,未知誰是。以爻義觀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禮法者也。自古帝女雖皆下嫁,至帝乙然後制為禮法,使降其尊貴,以順從其夫也。六五以陰柔居君位,下應於九二剛明之賢,五能倚任其賢臣而順從之,如帝乙之歸妹然,降其尊而順從於陽,則以之受祉,且元吉也。元吉,大吉而盡善者也,謂成治泰之功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帝女下嫁之禮,至湯而備。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天下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湯稱天乙,或者亦稱帝乙乎?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

【本義】泰極而否,城復于隍之象。戒占者不可力爭,但可自守,雖得其貞,亦不免於羞吝也。

【程傳】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成泰。及泰之終,將反於否,如城土頹圯,復反于隍也。上,泰之終,六以小人處之,行將否矣。勿用師,君之所以能用其眾者,上下之情通而心從也。今泰之將終,失泰之道,上下之情不通矣。民心離散,不從其上,豈可用也?用之則亂。眾既不可用,方自其親近而告命之,雖使所告命者得其正,亦可羞吝。邑,所居,謂親近,大率告命必自近始。凡貞凶,貞吝,有二義,有貞固守此則凶吝者,有雖得正亦凶吝者,此不云貞凶而云貞吝者,將否而方告命,為可羞吝,否不由於告命也。

【集說】

○ 《朱子語類》:問:泰卦「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與「城復于隍」。曰:此亦事勢之必然,冶久必亂,亂久必治,天下無久而不變之理。子善遂言天下治亂,皆生於人心,治久則人心放肆,故亂因此生。亂極則人心恐懼,故治由此起。曰:固是生於人心,履其運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可也。

【案】貞者,常也。爻義言當此之時,只可告邑,未可用師。若守常而用師則吝,非以告邑為可吝也。

【總論】

○ 劉氏定之曰;泰取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六爻之中,相交之義重。初與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彙,如茅之連茹。四言以其鄰,如鳥之連翩,二與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貴以任夫臣,二言大臣盡其職任以答夫君。三與上相交,泰之終也,故三言平變而為陂,上言城復而于隍。蓋君子進而小人退,所以致泰也。君委任而臣效忠,所以致泰也。抑天運之循環,泰極而否,有必然者,而保泰之意,隱然有不容不恐懼焉,則平陂城隍,其旨嚴哉!

○ 吳氏曰慎曰:初四以氣類言,二體之始也。三上以時運言,二體之終也。二五以主泰言,二體之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