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3. 屯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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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3.   屯卦  震下坎上

【程傳】屯《序卦》曰:「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萬物始生,鬱結未通,故為盈塞於天地之間。至通暢茂盛,則塞意亡矣。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以二象言之,雲雷之興,陰陽始交也。以二體言之,震始交於下,坎始交於中,陰陽相交,乃成雲雷。陰陽始交,雲雷相應而未成澤,故為屯。若已成澤,則為解也。又動於險中,亦屯之義。陰陽不交則為否,始交而未暢則為屯。在時,則天下屯難未亨泰之時也。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本義】震坎皆三畫卦之名。震一陽動於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於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程傳】屯有大亨之道,而處之利在貞固,非貞固何以濟屯?方屯之時,未可有所往也。天下之屯,豈獨力所能濟?必廣資輔助,故「利建侯」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屯是陰陽未通之時,蹇是流行之中有蹇滯,困則窮矣。

○問:《彖》曰「利建侯」,而《本義》取初九陽居陰下為成卦之主,何也?曰:成卦之主,皆說於彖辭下,如屯之初九「利建侯」,大有之五,同人之二皆如此。

又問:屯「利建侯」,此占恐與乾卦「利見大人」同例。曰:然。若是自卜為君者得之,則所謂「建侯」者乃己也;若是卜立君者得之,則所謂「建侯」者乃君也。

○趙氏汝楳曰:卦辭總一卦之大義,爻辭則探卦辭之所指。因六爻之象之義,析而明之。如「吉无不利」,則亨利之義;「磐桓」「班如」「幾不如舍」「小正」,皆「勿用有攸往」之義。初之建侯,即顯卦象利建侯之辭為初而發。餘卦放此。

○胡氏炳文曰:屯蒙繼乾坤之後,上下體有震、坎、艮,乾坤交而成也。震則乾坤之始交,故先焉。初以一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元亨」,震之動;「利貞」,為震遇坎而言也。非「不利有攸往」,不可輕用以往也。易言「利建侯」者二:豫「建侯」,上震也;屯「建侯」,下震也。震長子,「震驚百里」,皆有侯象。

○蔡氏清曰:屯、蹇雖俱訓難,而義差異。困亦不同。屯是起腳時之難,蹇是中間之難,困則終窮,而難斯甚矣。

○又曰:「利貞,勿用有攸往」,二句一意,故《彖傳》只解「利貞」。

○又曰:《本義》所謂以陽下陰,及初九之《象傳》所謂「以貴下賤」,皆是主德言,非以位言也。故曰: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本義】磐桓,難進之貌。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於居貞。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程傳】初以陽爻在下,乃剛明之才,當屯難之世,居下位者也。未能便往濟屯,故磐桓也。方屯之初,不磐桓而遽進,則犯難矣,故宜居正而固其志。凡人處屯難,則鮮能守正。苟无貞固之守,則將失義,安能濟時之屯乎?居屯之世,方屯於下,所宜有助,乃居屯濟屯之道也。故取建侯之義,謂求輔助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利建侯」。曰:彖辭一句,蓋取初九一爻之義。初九蓋成卦之主也。一陽居二陰之下,有以賢下人之象,有為民歸往之象,故《象》曰:「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項氏安世曰:凡卦皆有主爻,皆具本卦之德,如乾九五具乾之德,故為天德之爻。坤六二具坤之德,故為地道之爻。屯以初九為主,故爻辭全類卦辭。其曰「磐桓,利居貞」,則「勿用有攸往」也。又曰「利建侯」,無可疑矣。

○胡氏炳文曰:文王卦辭,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周公首於此爻之辭發之。卦主震,震主初。磐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即利貞。卦言利建侯者,其事也,利於建初以為侯也。爻言利建侯者,其人也,如初之才,利建以為侯也。爻言磐桓,主為侯者而言,宜緩。卦言利建侯而不寧,主建侯者而言,不宜緩。

○蔡氏清曰:居貞者,以時勢未可進而不遽進也。爻之磐桓,即卦所謂屯也。爻之利居貞,即卦辭所謂利貞勿用有攸往也。利建侯又作象看。而占在其中。如子克家例。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本義】班,分布不進之貌。字,許嫁也。《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六二陰柔中正,有應於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已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於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程傳】二以陰柔居屯之世,雖正應在上,而逼於初剛,故屯難遭回。如,辭也。乘馬,欲行也。欲從正應而復班如,不能進也。班,分布之義。下馬為班,與馬異處也。二當屯世,雖不能自濟,而居中得正,有應在上,不失義者也。然逼近於初,陰乃陽所求,柔者剛所陵。柔當屯時,固難自濟,又為剛陽所逼,故為難也。設匪逼於寇難,則往求子婚媾矣。婚媾,正應也。寇,非理而至者。二守中正,不苟合於初,所以不字。苟貞固不易,至於十年,屯極必通,乃獲正應而字育矣。以女子陰柔,苟能守其志節,久必獲通,況君子守道不回乎。初為賢明剛正之人,而為寇以侵逼於人,何也?曰:此自據二以柔近剛而為義,更不計初之德如何也。易之取義如此。

【集說】

○張氏浚曰:「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蓋以二抱節守志於艱難之世,而不失其貞也,若太公在海濱,伊尹在莘野,孔明在南陽,義不苟合,是為女貞。

○《朱子語類》云:耿氏解「女子貞不字」作許嫁笄而字。貞不字者,未許嫁也,卻與婚媾之義相通。伊川說作字育之字。

【案】易言「匪寇婚媾」者凡三:屯二、賁四、睽上也。《本義》與程傳說不同,學者擇而從之可也。然賁之為卦,非有屯難睽隔之象,則爻義有所難通者。詳玩辭意,「屯如邅如,乘馬斑如」,與「賁如皤如,白馬翰如」文體正相似。其下文皆接之曰「匪寇婚媾」。然則「屯如邅如」,及「賁如皤如」,皆當讀斷,蓋兩爻之自處者如是也。「乘馬班如」及「白馬翰如」,皆當連下「匪寇婚媾」讀,言彼乘馬者非寇,乃吾之婚媾也。此之「乘馬班如」謂五,賁之「白馬翰如」謂初,言「匪寇婚媾」,不過指明其為正應而可從耳。此卦下雷上云,雷聲盤回,故言「磐桓」「邅如」者,下卦也。雲物班布,故言班如者,上卦也。四與上皆言「乘馬班如」,五之為「乘馬班如」,則於六二言之。此亦可備一說也。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本義】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无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見幾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傳】六三以柔居剛,柔既不能安屯,居剛而不中正則妄動,雖貪於所求,既不足以自濟,又无應援,將安之乎?如即鹿而无虞人也。入山林者,必有虞人以導之。无導之者,則惟陷入于林莽中。君子見事之幾微,不若舍而勿逐,往則徒取窮吝而已。

【集說】

《朱子語類》:問「即鹿无虞」。曰:虞只是虞人,六三陰柔在下而居陽位,陰不安於陰,則貪求妄行,不中不正,又上無正應,妄行取困,所以為即鹿无虞,陷入林中之象。沙隨盛稱唐人郭京易好,近寄得來,說鹿當作麓,《象辭》當作即麓无虞,何以從禽也?問郭據何書?曰:渠云曾得王輔嗣親手與韓康伯注底易本,然難考據。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本義】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於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

【程傳】六四以柔順居近君之位,得於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濟屯,故欲進而復止,乘馬班如也。己既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賢以自輔,則可濟矣。初陽剛之賢,乃是正應,己之婚媾也。若求此陽剛之婚媾,往與共輔陽剛中正之君,濟時之屯,則吉而无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雖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賢,親而用之,何所不濟哉?

【集說】

○胡氏炳文曰:凡爻例,上為往,下為來。六四下而從初,亦謂之往者。據我適人,於文當言往,不可言來。如需上六「三人來」,據人適我,可謂之來,不可謂往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本義】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於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初九得民於下,眾皆歸之。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於凶。

【程傳】五居尊得正,而當屯時,若有剛明之賢為之輔,則能濟屯矣。以其无臣也,故「屯其膏」。人君之尊,雖屯難之世,於其名位,非有損也。唯其施為有所不行,德澤有所不下,是「屯其膏」。人君之屯也,既膏澤有所不下,是威權不在己也。威權去己而欲驟正之,求凶之道,魯昭公高貴鄉公之事是也,故小貞則吉也。小貞則漸正之也,若盤庚周宣,脩德用賢,復先王之政,諸侯復朝。謂以道馴致,為之不暴也。又非恬然不為,若唐之僖昭也。不為則常屯以至於亡矣。

【集說】

○項氏安世曰:屯不以九五為主者,建侯以為主。五本在高位,非建侯也。初九動乎險中,故為濟屯之主。天造草昧,皆自下起,五能主事,則不屯矣。

○魏氏了翁曰:《周禮》有大貞,謂大卜,如遷國立君之事。五處險中,不利有所作為,但可小事,不可大事。曰「小貞吉,大貞凶」,猶《書》所謂作內吉、作外凶,用靜吉,用作凶者。

○趙氏汝楳曰:我方在險,德澤未加於民,下焉群陰,蒙昧未孚,唯當寬其政教,簡其號令,使徐就吾之經理,乃可得吉。若驟用整齊振刷之術,人將駭懼紛散,凶孰甚焉。故新國用輕典。

○梁氏寅曰:小正者,以漸而正之也。小正則吉者,以在於其位而為所可為也。大正則凶者,以時勢既失而不可以強為也。為可為於可為之時則從,為不可為於不可為之時則凶,可無慎哉。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本義】陰柔无應,處屯之終,進无所之,憂懼而已,故其象如此。

【程傳】六以陰柔居屯之終,在險之極,而无應援,居則不安,動无所之。乘馬欲往,復班如不進,窮厄之甚,至於泣血漣如,屯之極也。若陽剛而有助,則屯既極可濟矣。

【集說】

梁氏寅曰:屯之極,乃亨之時也。而上六陰柔無應。不離於險,是安有亨之時哉?坎為血卦,又為加憂,泣血漣如之象也。

【案】卦者時也,爻者位也,此聖經之明文,而歷代諸儒所據以為說者,不可易也。然沿襲之久,每局於見之拘,遂流為說之誤。何則?其所目為時者,一時也。其所指為位者,一時之位也。如屯則定為多難之世,而凡卦之六位,皆處於斯世,而有事於屯者也。夫是以二為初所阻,五為初所逼,遂使一卦六爻,止為一時之用,而其說亦多駁雜而不概於理,此談經之敝也。蓋易卦之所謂時者,人人有之,如屯則士有士之屯,窮居未達者是也。君臣有君臣之屯,志未就、功未成者是也。甚而庶民商賈之賤,其不逢年而鈍於市者,皆屯也。聖人繫辭,可以包天下萬世之無窮,豈為一時一事設哉?苟達此義,則初自為初之屯,德可以有為而時未至也。二自為二之屯,道可以有合而時宜待也。五自為五之屯,澤未可以遠施,則為之宜以漸也。其餘三爻,義皆倣是。蓋同在屯卦,則皆有屯象。異其所處之位,則各有處屯之理。中間以承乘比應取義者,亦虛象爾。故二之乘剛,但取多難之象,初不指初之為侯也。五之屯膏,但取未通之象,亦不因初之為侯也。今曰二為初阻,五為初逼,則初乃卦之大梗,而易為衰世之書,豈聖人意哉?六十四卦之理,皆當以此例觀之,庶乎辭無窒礙而義可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