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2. 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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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彖傳  象傳  文言傳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本義】- - 者,耦也,陰之數也。坤者,順也,陰之性也。註中者,三畫卦之名也。經中者,六畫卦之名也。陰之成形,莫大於地,此卦三畫皆耦,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故其名與象皆不易也。牝馬,順而健行者。陽先陰後,陽主義,陰主利。西南,陰方。東北,陽方。安,順之為也。貞,健之守也。遇此卦者,其占為大亨,而利以順健為正。如有所住,則先迷後得而主於利。往西南則得朋,往東北則喪朋。大抵能安於正則吉也。

【程傳】坤,乾之對也,四德同而貞體則異。乾以剛固為貞,坤則柔順而貞。牝馬柔順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馬之貞。君子所行,柔順而利且貞,合坤德也。陰,從陽者也,待唱而和。陰而先陽,則為迷錯,居後乃得其常也。主利,利萬物則主於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勞於事者,臣之職也。西南,陰方。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朋類,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貞之吉。得其常則安,安於常則貞,是以吉也。

【集說】

○ 王氏弼曰:至順而後乃亨,故惟利於牝馬之貞。西南,致養之地,與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東北,反西南者也,故曰喪朋。陰之為物,必離其黨,之于反類,而後獲安貞吉。

○ 干氏寶曰: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繇,坤以馬象。

○ 孔氏穎達曰:乾坤合體之物,故乾後次坤。地之為體,亦能始生萬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與乾同也。牝對牡為柔,故云利牝馬之貞。不云牛而云馬者,牛雖柔順,不能行地无疆,無以見坤之德。馬雖比龍為鈍,而亦能遠,象地之廣育也。先迷後得主利者,以其至陰,當待唱而後和。凡有所為,若在物之先,即迷惑。若在物之後,即得主利。以陰不可先唱,猶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故也。

○ 崔氏憬曰: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言也。

○ 張氏浚曰:君造始,臣代終,人臣立事建業,以有為於下。失朋儕之助,有不能獨勝其任者矣,故西南以得朋為利,若夫立於本朝,左右天子,苟非絕類忘私,其何以上得君心合德以治天下哉。然則得朋,臣之職也。喪朋,臣之心也。以是心,行是職,非曰今日得之,明日喪之也。但見君德而莫或有専事擅權之咎,曰東北喪朋。

○ 《朱子語類》問:牝馬取其柔順健行,坤順而言健,何也?曰:守得這柔順堅確,故有健象。柔順而不堅確,則亦不足以配乾矣。

○ 項氏安世曰:牝取其順,馬取其行。順者坤之元,行者坤之亨。利者宜此而已,貞者終此而已。柔順者多不能終,唯牝馬為能終之。君子有攸往,此一句總起下文也。先迷後得主利,言利在得主,不利為主也。

○ 楊氏簡曰:君先臣後,夫先妻後。當後而先為迷,迷為失道。君為臣之主,夫為妻之主,後而得主,利莫大焉。

○ 王氏申子曰:乾健行,故為馬。坤亦為馬者,坤乾之配,乾行而坤止,則無以承天之施,而成其化育之功,此所謂柔順之貞,坤之德也。

○ 胡氏一桂曰:「元亨,利牝馬之貞」已盡坤之全體,「君子」以下,則申占辭也。又曰:彖辭文王所作,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後天卦位。

○ 俞氏琰曰:坤順乾之健,故其占亦為元亨。北地馬群,每十牝隨一牡而行,不入他群,是為牝馬之貞。坤道以陰從陽,其貞如牝馬之從牡則利,故曰利牝馬之貞。易中凡稱君子,皆指占者而言。有攸往,謂有所行也。坤從乾而行先乎乾,則迷而失道;後乎乾,則得乾為主而利,故曰「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朋,坤類也。西南坤之本方,兌離巽皆坤類,是為得朋。出而從乾,則東北震艮坎非坤類,是為喪朋。君子之出處,隨寓能安,壹是皆以貞自持,蓋無往而不吉,故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 蔡氏清曰:若牡馬則全是健,若牝牛則又全是順。牝馬,順而健者也,要非順外有健也。其健亦是順之健也,故曰安貞。坤卦,地道也,妻道,臣道也。不順則專而無成,不健則不能配乾。順而健者,坤之正也。

○ 鄭氏維嶽曰:坤配乾者也,坤之德即乾之德,乃柔順以承之而有終耳。有終為健,故曰「利牝馬之貞」。坤道從乾,乾為坤之主,故先則迷,而後則得其所主。西南得朋者,率類以從陽,以人事君之道也。東北喪朋者,絕類以從陽,渙群朋亡之道也。此皆陰道之正而能安之,所以得吉也。

○ 喬氏中和曰:坤惟合乾故得主,得主故西南東北皆利方,得朋喪朋皆吉事。妻道也,臣道也。妻從夫,臣從君而已矣。

【案】後得主當以孔子《文言》為據。蓋坤者,地道、臣道,而乾,其主也。居先則無主,故迷。居後則得其所主矣。利字應屬下兩句讀,言在西南則利於得朋,在東北則利於喪朋也。得朋、喪朋正與上文得主相對。蓋事主者,惟知有主而已。朋類非所私也,然亦有時而宜於得朋者。西南是坤代乾致役之地,非合眾力不足以濟,於是而得朋,正所以終主之事,是得朋即得主也。惟東方者受命之先,北方者告成之候,稟令歸功,己無私焉,而又何朋類之足云?故必喪朋而後得主也。為人臣者而知此義,則引類相先,不為阿黨,睽孤特立,不為崖異。故易卦之爻有曰朋盍簪者,有曰朋至者,有曰以其彚、以其鄰者,皆得朋之義也。有曰朋亡者,有曰渙羣者,有曰絶類上者。皆喪朋之義也。斯義也,質之文王卦圖,孔子《彖傳》而皆合,故自此卦首發眀之,而六十四卦臣道準焉。

初六,履霜,堅冰至。

【本義】六,陰爻之名。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霜,陰氣所結,盛則水凍而為冰。此爻陰始生於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將至也。夫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无,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无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无所偏主,至其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焉。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不言其占者,謹微之意,已可見於象中矣。

【程傳】陰爻稱六,陰之盛也。八則陽生矣,非純盛也。陰始生於下,至微也。聖人於陰之始生,以其將長則為之戒。陰之始凝而為霜,履霜則當知陰漸盛而至堅冰矣。猶小人始雖甚微,不可使長,長則至於盛也。

【集說】

○ 王氏應轔曰: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案】陰陽之義,以在人身者言之,則心之神明,陽也;五官百體,陰也。以人之倫類言之,則君也父也夫也,陽也;臣也子也妻也,陰也。心之神明,以身而運;君父之事,以臣子而行;夫之家,以婦而成。是皆天地之大義,豈可以相無也哉。然心曰大體,五官百骸,則曰小體。君父與夫,謂之三綱而尊;臣子與妻,主于順從而卑。自其大小尊卑之辨,而順逆於此分,善惡於此生,吉凶於此判矣。誠使在人身者,心官為主,而百體從令。在人倫者,君父與夫之道行,而臣子妻妾聽命焉。則陰乃與陽合德者,而何惡於陰哉。惟其耳目四肢,各逞其欲,而不奉夫天官;臣子妾婦,各行其私,而不稟於君父,則陰或至於干陽,而邪始足以害正。在一身則為理欲之交戰,而善惡所自起也。在國家則為公私之迭乘,而治亂所由階也。故孔子《文言》以善惡之積,君父臣子之漸言之,意深切矣。然則所謂陽淑陰慝者,豈陰誠慝哉?順於陽則無慝矣。所謂扶陽抑陰者,豈陰必抑哉 !有以化之,斯不必抑之矣。此爻所謂履霜堅冰至,其大旨如此。推其源流,則堯舜禹危微之儆,《大學》、《中庸》謹獨之戒,與夫《春秋》名分之防,莫不相為表裏。六十四卦言陰陽之際,皆當以是觀之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本義】柔順正固,坤之直也。賦形有定,坤之方也。德合无疆,坤之大也。六二柔順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純者,故其德內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學習而无不利。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也。

【程傳】二陰位,在下,故為坤之主。統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盡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習而无所不利。不習謂其自然,在坤道則莫之為而為也,在聖人則從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謂至大至剛以直也。在坤體,故以方易剛,猶貞加牝馬也。言氣,則先大。大,氣之體也。於坤,則先直方,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盡地道,在人識之耳。乾坤純體,以位相應。二,坤之主,故不取五應,不以君道處五也。乾則二五相應。

【集說】

○ 王氏通曰:圓者動,方者靜,其見天地之心乎!

○ 孔氏穎達曰:以此爻居中得位,極於地體,故盡極地之義。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當如地之所為。

○ 沈氏該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直也。至靜而德方,方也。含萬物而化光,大也。坤之道,至簡也,至靜也,承天而行,順物而成。初無假於脩習也,是以不習无不利也。

○ 《朱子語類》云:坤卦中惟這一爻最純粹。蓋五雖尊位,卻是陽爻破了體了。四重陰而不中,三又不正。惟此爻得中正,所以就這說箇直方大。此是說坤卦之本體,然而本意卻是教人知道這爻有這箇德,不待學習而无不利。人占得這箇時,若能直能方能大,則亦不習无不利,卻不是要發明坤道。

○ 蔡氏清曰:乾九五一爻,當得乾一卦。蓋乾,孔子以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正是聖人作而萬物覩者,故時乘六龍以御天。而致萬國之咸寧者,惟九五一爻足以當之。若坤之六二,柔順中正,得坤道之純,是又當得一全坤也。若初則陰之微,上則陰之極,三則不中且不正,四則不中,五則不正,惟六二之柔順中正為獨得坤道之純。

○ 又曰:直不專主靜,只是存主處,故曰六二之動。直方可分內外,不可專分動靜。

○ 唐氏鶴徵曰:直而大者,乾之德也。坤無德,以乾之德為德。故乾性直,坤亦未嘗不直。乾體圓,坤則效之以方。德合无疆,則與乾並其大矣。惟以乾之德為德,故不習而无不利,所謂坤以簡能者如此。

【案】乾為圓則坤為方,方者坤之德,與圓為對者也,故曰至靜而德方。若直則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動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德之純,方固其質也,而始曰直,終曰大者,蓋凡方之物,其始必以直為根,其終乃以大為極。故數學有所謂線、面、體者,非線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積之,則能成體之大矣。坤惟以乾之德為德,故因直以成方,因方以成大,順天理之自然,而無所增加造設於其間,故曰不習无不利。習者重習也,乃增加造設之意。不習无不利,即所謂坤以簡能者是也。若以不習為無藉於學,則所謂「敬以直內,義以方外」者,豈无所用其心哉?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

【本義】六陰三陽,內含章美,可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无成,而後必有終。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程傳】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惡之心,下得柔順之道也。可貞,謂可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終耳。守職以終其事,臣之道也。

【集說】

○ 王氏弼曰:三處下卦之極,而不疑於陽,應斯義者也。不為事始,須唱乃應,待命乃發,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貞也。有事則從,不敢為首,故曰或從王事也。不為事主,順命而終,故曰无成有終也。

○ 楊氏簡曰:无成无終,亦不可也。无成有終,臣之道也。

○ 胡氏炳文曰:陽主進,陰主退。乾九三陽居陽,故曰乾乾,主乎進也。坤六四陰居陰,故曰括囊,主乎退也。乾九四陽居陰,坤六三陰居陽,故皆曰或,進退未定之際也。特其退也,曰在淵,曰含章,惟進則皆曰或,聖人不欲人之急於進也如此。三多凶,故聖人首於乾坤之三爻,其辭獨詳焉。

○ 俞氏琰曰:坤道固宜靜而有守,或有王事,則動而從之弗違也。无成,謂持美以歸於君,不居其成功也。有終,謂職分居此,則當終其勞也。

○ 蔡氏清曰:六陰三陽,亦有順而健之意,故无成有終。亦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乃終有慶之意。

○ 陸氏振奇曰:其不敢專成者,正其代君以終事而不為始也。是即安於後,得主之貞者與?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

【本義】括囊,言結囊口而不出也。譽者過實之名,謹密如是,則无咎而亦无譽矣。六四重陰不中,故其象占如此。蓋或事當謹密,或時當隱遯也。

【程傳】四居近五之位,而无相得之義,乃上下閉隔之時,其自處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結囊口而不露,則可得无咎,不然則有害也。既晦藏則无譽矣。

【集說】

○ 劉氏牧曰:坤其動也闢,應二之德。其靜也翕,應四之位。翕,閉也,是天地否閉之時,賢人乃隱,不可衒其才知也。

○ 俞氏琰曰:咎致罪,譽致疑,唯能謹密如囊口之結括,則无咎无譽。

六五,黃裳,元吉。

【本義】黃,中色。裳,下飾。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春秋傳》南蒯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蒯果敗,此可以見占法矣。

【程傳】坤雖臣道,五實君位,故為之戒云「黃裳元吉」。黃,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則元吉,謂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不盡發其義也。黃裳既元吉,則居尊為天下大凶可知。後之人未達,則此義晦矣,不得不辨也。五,尊位也。在它卦,六居五,或為柔順,或為文明,或為暗弱;在坤,則為居尊位。陰者臣道也,婦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猶可言也。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故有黃裳之戒而不盡言也。或疑在革,湯、武之事猶盡言之,獨於此不言,何也?曰:廢興,理之常也。以陰居尊位,非常之變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黃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飾。坤為臣道,五居尊位,是臣之極貴者也。能以中和居於臣職,故云黃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

○ 《朱子語類》云:黃裳元吉,不過是說在上之人能盡柔順之道。黃,中色,裳是下體之服。能以這箇,則無不吉。這是那居中處下之道。乾之九五,自是剛健底道理。坤之六五,自是柔順底道理。各隨他陰陽,自有一箇道理。

○ 項氏安世曰:陰以在下為正,陽以在上為正。故二五皆中,而乾之天德獨以屬五,坤之地道獨以屬二。下非陽之位,故乾之九二,為在下而有陽德者。上非陰之位,故坤之六五,為在上而秉陰德者。黃者地之色,裳者下之服,文者坤之象,皆屬陰也。

【案】易中五固尊位,但聖人取象,未嘗卦卦皆以君道言之。雖九五猶然,況六五乎!故小過之六五則言公,離之六五則言王公。大概居尊貴之位者,與卦義相當,則發其所當之義。程子之說,朱子蓋議其非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本義】陰盛之極,至與陽爭,兩敗懼傷,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凶可知。

【程傳】陰從陽者也,然盛極則抗而爭。六既極矣,復進不已則必戰,故云戰于野。野,謂進至於外也。既敵矣,必皆傷,故其血玄黃。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即《說卦》云「戰乎乾」是也,戰于卦外,故曰于野。陰陽相傷,故其血玄黃。

○ 侯氏行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當十月。陰窮於亥,窮陰薄陽,所以戰也,故《說卦》云「戰乎乾」是也。

○ 李氏開曰:曰龍戰,則是乾來戰,不以坤敵乾也。

○ 馮氏椅曰:主龍而言,則知陰不可亢,亢則陽必伐之,戒陰也。以戰而言,則知陰不可長,長則與陽敵矣,戒陽也。

○ 胡氏炳文曰:六爻皆陰,而上卦之上曰龍,有陽也。不言陰與陽戰,而曰龍戰于野,與《春秋》王師敗績于茅戎,天王狩于河陽,同一書法也。

用六,利永貞。

【本義】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蓋陰柔不能固守,變而為陽,則能永貞矣。故戒占者以利永貞,即乾之利貞也。自坤而變,故不足於元亨云。 

【程傳】坤之用六,猶乾之用九,用陰之道也。陰道柔而難常,故用六之道,利在常永貞固。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言坤之所用,用此眾爻之六。坤是柔順,不可純柔,故利在永貞。永,長也。貞,正也。言長能貞正也。

○ 《朱子語類》云: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貞,這只是說二用變卦。

○ 胡氏炳文曰:坤安貞,變而為乾,則為永貞。安者順而不動,永者健而不息。乾變坤,剛而能柔。坤變乾,雖柔必強。陽先於陰,而陽之極不為首。陰小於陽,而陰之極以大終。

○ 顧氏憲成曰:用九无首,是以乾入坤。蓋坤者乾之藏也。用六永貞,是以坤承乾,蓋乾者坤之君也。

○ 何氏楷曰:乾道主元,故曰乾元用九。坤道主貞,故言用六永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