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古占筮法》勘誤

Jack 發表於

感謝大家對於《周易古占筮法》一書的支持,

關於本書有任何問題,歡迎告訴站長,所有錯誤都將會公布於此,也請讀者自行修改書中內容。

第8頁,第三段,及最後一段

錯誤:《周禮》賈公彥疏說:「卜人所占之語……

訂正:《左傳》孔穎達疏說:「卜人所占之語……

說明:語出《左傳》莊公二十二年,懿氏卜妻敬仲。後文「賈公彥」皆更正為「孔穎達」。

第18頁第三行下

《易卜》→《卜易》

勘誤說明:原文作「易卜」為「卜易」之誤。

第83頁

〈大象〉一節提到,說這種卦象可能始自漢代。該看法有誤,該節所言的「大象」,就是以六畫的卦象來擬三畫的八卦卦象,是始自來知德。

錯誤說明:所引虞翻頤卦注:「離為目,故觀頤,觀其所養也。」從上下文來看,虞翻應當是以卦變取得離象,因虞翻認為頤是晉卦而來,離象來自晉卦上體,而不是用「大象」。所引中孚卦「體離為鶴,在坎陰中」也是同樣的道理,虞翻認為中孚是從訟卦而來,「體離為鶴」指的是訟卦變之前的互體離:「訟四之初也。坎孚象在中,謂二也,故稱中孚。此當從四陽二陰之例。遯陰未及三,而大壯陽已至四,故從訟來。二在訟時,體離為鶴,在坎陰中,有鳴鶴在陰之義也。」

第127頁第四行下方

「往東南方則否」→「往東北則否」

勘誤說明:原文「東南」為「東北」之誤。

第142頁第四行下方

「取媳婦」→「娶媳婦」

第166頁倒屬第二行第二句

「與六五更完全沒有關聯」→「與九五更完全沒有關聯」

勘誤說明:原文「六五」為「九五」之誤。

第207頁內文第一段

《左傳》中五穀皆熟則稱「有年」,大豐收之年則稱「大有年」。

《春秋》桓公三年「有年」,宣公十六年「大有年」,《穀梁傳》:「五穀皆熟,為有年也。」「五穀大熟,為大有年。」

勘誤說明:原文說法有誤,應出自《穀梁傳》。

第211頁最後一段錯置

《繫辭》: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勘誤說明:此段應該移到212頁「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爻辭之後。

第230頁第六行

無法兼顧所以失了小子。→無法兼顧所以失了丈夫。

勘誤說明:「丈夫」誤為「小子」。

第245頁倒數第六行

柔順中正→柔順得中

勘誤說明:臨卦六五為得中,不是「中正」。

第245頁倒數第一行

復卦上六→復卦六五

勘誤說明:復卦六五曰「敦復」誤作上六。

第246頁倒數第二段,第二行上;第248頁倒數第二段第一行上

裸→祼

(祼音義同灌)

第255頁經文錯別字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勘誤說明:「屨」字誤作「履」。後文所引《繫辭下》亦同。

第282頁中間錯別字

耕重→耕種

第310頁上六爻辭

上六,係用徽

勘誤說明:「纆」字原本誤作「纏」

第319頁中間

刪除文字:《序卦》:「男女之道不能无感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

勘誤說明:整段文字需刪除,因《序卦傳》中無此段文字,此段引述有誤。

第376頁

蹇蹇,雙重的蹇難。六二至上六之間,連續兩個坎卦(二至四,至六),因此說蹇蹇。匪,非。躬,自己。

勘誤說明:「三至六」→「四至六」

第417頁 倒數第三行錯置

恤,憂慮。勿恤,不要憂慮。

勘誤說明:此段應該移到418頁的初六爻辭之後。

第467頁 倒數第三行錯字

勘誤說明:此段經文「厲熏心」應作「厲薰心」。

第503頁 中間,上面

 徐中舒《新編甲骨文字典》→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

 勘誤說明:作者為「劉興隆」,誤作「徐中舒」。

第504頁 第二段

《說卦傳》→《彖傳》

勘誤說明:「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語出《彖傳》,誤引為《說卦傳》。

第528頁 第三段第二行下

《雜卦》→《序卦》

勘誤說明:「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語出《序傳》,誤引為《雜傳》。

第538頁 第一行中

象傳→《彖傳》

勘誤說明:所引皆出自《彖傳》,誤引為《象傳》。

郭老師您好,

在2017年7月20您自己發表的FB 文章中提到一處:

大有即大豐收的意思。

《春秋經》有「有年」、「大有年」的記載,《春秋穀梁傳》注解說,五穀皆熟就是有年。

《周易古占筮法》引用為《左傳》錯了,這裡順便提醒讀者,可自行把該段落修改一下。”

 

沒收在此處。

 

原文 : https://www.facebook.com/eeeln/posts/16403837960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