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請教一個斷卦的問題

xurongxia 發表於
Forums

在電視上看到 曾仕強先生講解斷卦

舉了一個例子,關羽兵敗,孫權要人占卜吉凶,占到水澤節,九五變爻

曾先生講要怎麼看卦,除了看變爻以外,還有一個線索

就是,將水澤節卦,六爻的幾個數加起來(7+7+8+8+9+8=47)

再以天地之數55減去47,得到8這個數

然後,從第一爻開始向上數,上六就是6,然後上六再重複一次往下數,這樣數到九五的時候,就正好是8

這就表明,九五爻是一個關鍵的爻

但曾先生在電視上只是很簡單的講了一下,並未詳細解釋這樣做法的原因

 

所以想請問站長,曾先生的這種看法,不知是從那裡來的呢,因為我以前從未聽說過

我甚至不知道這種做法的名稱是什麼

希望站長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既是曾教授的學問,理應去問他,不應問我。教授也有著作(含書籍及DVD)在販售。

但我也有個問題想請教您的是:依這套方法,若取任何一卦,且初爻或二爻、三爻、四爻、上爻變,或是其他爻變的情況,是否也可用這方法去計算與套用並得到教授在此例中所說的結果?若可的話這就是大發現,其中的數學原理也可能相當有趣。但若不可的話呢?這代表什麼?

很感謝你的提問,讓我增長見識。所以真的沒有冒犯問題。只是直來直往一直是個人的風格。這裡我換另一種說法來回答吧。

因為這完全是曾先生自己的見解,當然你找不到資料,所以的確必需去問他才知他依據的是什麼。因為我們找不到並不意味著他沒依據。而且,廣義的依據,應該是包含數理邏輯的新發現的。

而我所提出的問題,則是驗證與檢驗這套方法的很基本問題而已。

顯然驗證之後是不對的。但驗證之後不對有兩種情況:一是你對於他的方法論述是錯誤的(既是錯誤的,我們又從何答起,所以還是得再去問曾先生);二是你的論述正確,那麼就是這套方法大有問題了。

回家查了高亨的所有著作,並沒有講這個。

所以應該是我記錯了。但我明明記得我有讀過。

後來想起,是我的老師程石泉先生的主張。確定是在《易學新探》一書所收錄的〈周易成卦及春秋筮法〉一文當中。

最早你說的版本並沒將這些內容說清楚,所以我並不知你說的就是那些。現在說清楚之後,來源也清楚了。

當時詳讀該篇時,我仍有許多疑義,還沒時間精研,不知程老師為何能如此持論,也還沒有一一以春秋筮例去驗證。不過老師所依據的是理論是《繫辭傳》的「為道也履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其出入以度。」

目前我仍對此見解存疑持保留態度。還沒時間回頭研究,沒想到你就提出了。

若要知道詳情,建議可去買本程老師的《易學新探》來讀。程老師是一個非常好的老師,易學新探有許多好的發現與見解,對我們的啟發都很大。我偶爾都還會拿出來重讀裡面的文章。

關於程石泉老師,可讀我這篇文章

關於上面的那個問題,我找到一點資料,原來是高亨先生的看法

   高亨不滿意朱子之解釋,以為天地之數五十五不可能與筮法無關,而是以之定卦之變化者也,具體方法如下:

   六爻之營數為36—54(每一營之營數為一變所得之數即6、7、8、9之一,六爻營數之和最小為36,最大為54)),故欲定變卦,當以卦之營數與爻之數湊足天地之數,其法於五十五內減去卦之營數,以其餘自初爻上數,數至上爻,再自上爻下數,數至初爻,更自初爻上數,如此折回數之,至余數盡時乃止,所止即宜變之之爻也。

   筮時所得之卦,謂之“本卦”,所變之卦,謂之“之卦”。不變之卦,主要以“本卦”卦辭佔之,不須求其宜變之爻也。可變之卦,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六爻皆七八,以“本卦”卦辭佔之;

   二、一爻為九六:

     1、如此爻適為宜變之爻,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

     2、如此爻非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卦辭佔之。

   三、兩爻為九六:

    1、如其一爻為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

    2、如兩爻均非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卦辭佔之,因其可變之爻少於不變之爻  也。

   四、三爻為九六:

     1、如其一爻為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

     2、如其三爻均非宜變之爻,則變三爻之九為六,六為九,而得“之卦”。主要以本卦、之卦卦辭合佔之。因其可變之爻與不變之爻相等,是貞悔相爭之卦,故以兩卦卦辭佔之也。

   五、四爻為九六:

    1、如其一爻為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

    2、如其四爻均非宜變之爻,則變四爻之九為六,六為九,而得“之卦”,主要以“之卦”卦辭佔之,因其可變之爻多於不變之爻也。

   六、五爻為九六:

     1、如其一爻為宜變之爻,主要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

     2、如其五爻均非宜變之爻,則變五爻之九為六,六為九,而得“之卦”,主要以“之卦”卦辭佔之,因其可變之爻多於不變之爻也。

   七、六爻皆九六:

     與朱子方法同(略)

   要而言之,以天地之數與卦之營數為定變爻之主幹。不變之卦,則以本卦卦辭佔之;全變之卦,則以之卦卦辭佔之(乾坤例外)。此二者外,若宜變之爻與可變之爻相值,則以“本卦”變爻爻辭佔之。若宜變之爻與可變之爻不相值,可變之爻少於不變之爻,則以“本卦”卦辭佔之;可變之爻多於不變之爻,則以“之卦”卦辭佔之;可變之爻等於不變之爻,則以本卦、之卦卦辭合佔之。

   高亨與朱子之變卦法,最大的差別在於:當出現變爻時,朱子側重於以變爻之爻辭為佔,如一爻變時以本卦之變爻為佔,二爻變時主要以本卦之上變爻爻辭為佔;而高亨則唯有宜變之爻與可變之爻相值時,方主要以“本卦”之爻辭為佔,當宜變之爻與可變之爻不相值時,則根據變爻之數目,以確定以“本卦”或“之卦”為佔。

   在此基礎上,高氏進一步考證《易》為何以“九”表陽性,而以“六”表陰性:陽爻所以用“九”者,乃筮時所得之爻為九揲蓍草,乃可變之陽爻也;陰爻所以用“六”者,乃筮時所得之爻為六揲蓍草,乃可變之陰爻也。

   《系上傳》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乾》卦六爻皆九,據筮法,每爻皆九揲蓍草,每揲四策,以六與九與四相乘,正得二百一十六;《坤》卦六爻皆六,據筮法,每爻皆六揲蓍草,每揲四策。以六與六與四相乘,正得一百四十四策,兩數相加,正得三百六十策。

   《系上傳》又云:“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周易在》古經上下兩篇共六十四卦,每卦六爻,其三百八十四爻。陽爻為九者為六者各居其半,即各為一百九十二支,據筮法,陽爻為九者九揲蓍草,每揲四策,以一九二與九與四相乘,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陽爻為六者六揲蓍草,每揲四策,以一九二與六與四相乘,得四千六百零八策。兩數相加,正得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謝謝,我再去詢問一下別人,看看能否有什麼發現,若有一定來反饋

 

 

然後再說明一下上面的算法:我聽曾先生的意思,似乎是指,一個卦中,其實是有兩條線索

第一條主要線索,就是變爻    

第二條輔助線索,就是用這種方法推算出來的爻

這兩條線索,如果都是指向同一個爻,那就非常非常的肯定了,

如果不同(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同),那代表什麼意思,曾先生也沒有講,,,

 

 

這麼一說我也有一些印象,曾經讀過高亨的那篇文章。

因覺沒什麼道理與依據,所以給他完全忘記了。

不過這問題還是得從春秋筮法來研究。最終解答或許得等我自己把所有國語和春秋的筮例全研究一遍之後才好做定奪。(卦例共有二十幾個。)

或許有時間還得再把高亨那篇文章再拿出來讀讀才是。

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