蠱卦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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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九家易》曰:子行父事,備物致用,而天下治也。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於聖人。子修聖道,行父之事,以臨天下,无為而治也。

 

  巽下艮上 

蠱,元亨。

虞翻曰:泰初之上,與隨旁通。剛上柔下,乾坤交,故元亨也。

伏曼容曰:蠱,惑亂也。萬事從惑而起,故以蠱為事也。

案:《尚書大傳》云:乃命五史,以書五帝之蠱事。然為訓者,正以太古之時无為无事也。今言蠱者,是卦之惑亂也。時既漸澆,物情惑亂,故事業因之而起惑矣。故《左傳》云:女惑男,風落山,謂之蠱,是其義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謂二失位,動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子夏傳》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後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馬融曰:甲在東方,艮在東北,故云先甲。巽在東南,故云後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稱甲者。甲為十日之首,蠱為造事之端,故舉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誅謂之暴,故令先後各三日,欲使百姓遍習,行而不犯也。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虞翻曰:泰初之上,故剛上;坤上之初,故柔下。上艮下巽,故巽而止,蠱也。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

荀爽曰:蠱者,巽也。巽歸合震,故元亨也。蠱者,事也。備物致用,故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九家易》曰:陽往據陰,陰來承陽,故「有事也」。此卦泰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陽往求五,陰來求二,未得正位,戎事不息,故有事。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虞翻曰:謂初變成乾,乾為甲。至二成離,離為日。謂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賁,時也。變三至四,體離。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後,故「後甲三日」。无妄,時也。易出震,消息歷乾坤象。乾為始,坤為終,故終則有始。乾為天。震為行,故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

何妥曰:山者高而靜,風者宣而疾,有似君處上而安靜,臣在下而行令也。

 

君子以振民育德。

虞翻曰:君子,謂泰乾也。坤為民。初上撫坤,故振民。乾稱德,體大畜,須養,故以育德也。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无咎。厲,終吉。

虞翻曰:幹,正。蠱,事也。泰乾為父,坤為事。故幹父之蠱。初上易位,艮為子,父死大過稱考,故有子考。變而得正,故「无咎。厲,終吉」也。

案:位陽令首,父之事也;爻陰柔順,子之質也。

 

《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王弼曰:幹事之首,時有損益,不可盡承,故意承而已也。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虞翻曰:應在五。泰坤為母,故幹母之蠱。失位。故不可貞。變而得正,故貞而得中道也。

案:位陰居內,母之象也。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幹父之蠱,終无咎也。

王弼曰:以剛幹事,而无其應,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幹父,雖小有悔,終无大咎矣。

案:爻位俱陽,父之事。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虞翻曰:裕,不能爭也。孔子曰: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四陰體大過,本末弱,故裕父之蠱。兌為見,變而失正,故往見吝。《象》曰「往未得」。是其義也。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虞翻曰:往失位,折鼎足,故未得。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荀爽曰:體和應中,承陽有實,用斯幹事,榮譽之道也。

 

《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虞翻曰:譽,謂二也。二五失位,變而得正,故用譽。變二使承五,故承以德。二乾爻,故稱德矣。

 

上九,不事王侯,

虞翻曰:泰乾為王,坤為事。應在於三。震為侯,坤象不見,故不事王侯。

 

高尚其事。

虞翻曰:謂五已變,巽為高,艮陽升在坤上,故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荀爽曰:年老事終,不當其位。體艮為止。故不事王侯。據上臨下,重陰累實,故志可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