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子服惠伯議南蒯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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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子服惠伯議南蒯筮

昭十二年傳,南蒯將叛也,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為大吉也。

南蒯,南遺之子,季氏費邑宰也。蒯以費叛,季平子從冶區夫之謀,故費人叛,南氏遂奔齊。傳舉蒯之筮及惠伯言,以示來世也。

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

蒯欲包藏禍心,以圖季氏,然憚言之,故示之惠伯,曰:「即將有事,其吉凶如何?」

惠伯曰:「吾嘗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

惠伯與蒯為同朝人,故能知蒯素行險悍,以有異志也,況於鄉人或知之者乎。今隱其事,但舉得卦以示之者,愈知有企其異志也,故曰:「吾嘗學此矣。」此指易也。夫易與天地準,其道正大光明也,故於其教為君子設,於其筮為君子謀。顧篡逆則人臣之大罪,鬼神何與之乎?夫如此者,於定理,其凶必矣,亦何筮之有。若夫抱悖逆之心,則不當黃裳之義,亦何元吉之有?故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以此二句為旨首者,此惠伯豫察其叛心,而陰折之也。其謂必敗者,暗含蒯敗走之意也。

外彊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

此承旨首忠信之章,以釋其義也。蓋人臣剛彊以禦外,溫順以事主,斯謂之忠也。率,循也。秉堅貞之節而用和以循之,斯謂之信也。惠伯欲蒯察蓬心以療其毒,故掉旋忠信之義以砭彼疾病也。

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

此復承上章忠信之句,而更引爻辭以釋其義也。黃裳元吉,則坤六五爻詞也。原夫乾為天道,為君道,為夫道;坤為地道,為臣道,為妻道。故雖坤六五為君位,然以與乾配則為臣道,故不取君位,則為臣而位尊者,是以聖人垂之教,戒曰:如黃裳則元吉也。其在上曰衣,在下曰裳,故謂裳以為臣之義也。蓋以乾為玄,坤為黃,乾為衣,坤為裳也。且夫以地承順天,柔順而貞正,故為忠信之義,斯謂之,對象取義也。其忠信,臣之職。內誠謂之忠,外誠謂之信。今以坤一卦辨之,則坤臣之卦,以有六五在大臣之位,得中而其才備,其志柔順以守臣道之象,故曰黃裳也。蓋黃以柔中之德備於內而言,裳以黃中之美見於外而言,猶且以黃有中央之土色,與柔中之德之二義,故曰黃中之色。以裳取忠信之發,顯於外之象,故曰下之飾也。意大臣而竭忠信,有才德而守臣道者,非大善之吉,何乎?故曰:元,善之長也。李氏曰:乾之九五,堯舜之君也。坤六五,皋夔稷契之臣也。坤六五之應在乾九五,乾坤相應者,堯舜皋夔之遇合也。乾事業則堯舜二典是也,坤事業則禹皋陶益稷三謨是也。合典謨而觀,然後堯舜皋夔之事業可見。合乾坤一卦而觀,然後君臣之配應可見,於戲黃裳之義大矣哉。

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

中懷不忠,則非黃之色。共,恭敬也。外不恭敬,則非裳之飾。事不善則不得臣職之至極矣。蓋坤六五以臣道之極言,是故事不善則不當其義也。此章以忠當黃以共裳,裳以善當元,以釋黃裳元之義也。又按:曰中而略外,曰下而略上,此互文省略法也。

外內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三德為善,非此三者弗當。

內誠曰忠,外誠曰信。內不誠則不得忠,外不誠則不得信。內外倡和為忠信,以忠信從君事,能盡恭敬者,即臣之職也。供,奉也。三德,忠信共也。言非敬奉涵養此三德,則弗當黃裳元之義也。

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

居易以俟命者,君子之志。行險以徼幸者,小人之情也。且夫易,聖人設教,於君子所以示和順於道德而理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之道也。是故不可以危險之事筮之也。危險之事,於定理其凶決矣,何疑之有?況卜筮以決疑,不疑何筮乎?今夫蒯為人臣,唯可以占忠信之事也,問其所占何事,且可以從下之飾乎?蓋喻行其臣之道也。

○按:近世姦黠不軌之徒,妄筮危險之事,欲以徼其僥倖者,不少矣。皆是蒯之徒耳,豈得無不少羞於心乎。

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

中,地之位。黃,中央之色。中美而能黃,忠也。元即善也,體元以正其行者,君子之美德也。裳,猶共,此人臣之美德也。言忠善共之三美俱備,而後其吉可如筮也。猶有闕者,不參成也。言三美有闕,則弗當爻辭之義,故不可以為元吉也。按:上獨言飾者,以蒯在下位,故重言之,上本言忠信,率信為共而俱,謂之善,故又互言之也。

蒯也,唯為私心所蔽,為物欲所拘,失本心之明,畔為臣之道。見其爻有謂元吉之辭,遂以為大吉者,此不知易之為易也。蓋於爻之義,黃裳則元吉之謂也。若不黃裳,則其為凶亦可知矣。然而不取黃裳之義,而取元吉之辭者,此所以不知易之為易也。顧雖惠伯達易,蒯隱其事以示之,故不可顯占其事也。然惠伯陰察蒯將叛之幾,故汎由爻辭以示之教戒,推廣黃裳之象,以喻忠信之義也,此《大傳》所謂「以言者尚其辭」之道也。夫家臣而君圖者,於定理不可也。然今筮之得坤之比,蓋於蒯身占之,乃坤六五動而為比者,此臣而欲犯君之象也。又坤初六有履霜之戒,今六五變,是乃陰慝之小人,逞志奮威,將迫君位之象也。又坤為刑,坎為血,以一卦配人身,則初二為趾,三四為身,五上為首,今六五變,此當勁坎血流,亡其首之象也。又比有水流乎地上之象,取諸人事,則亡命之義也。皆是大敗之象,而無有元吉之義矣。抑雖有坤為柔順,比為親和,則君臣相和之義,然蒯之為人也,姦黠驕奢無君臣相和之理,故轉其象而取姦臣犯君之義也。此非知窮理察蓍情,孰能與於此矣。雖然南蒯之叛也,季平子實啟之也。君子曰:禮,上下紀天地之經緯也,明恕而行節之以禮,雖有姦邪,孰能間之?君人者,豈得無不監之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平子有焉。「履霜堅冰至」,南蒯有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