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陽虎筮救鄭
哀九年傳,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
鄭武子,賸之寵嬖。許瑕者,求邑於賸,不與之。請取於他國,許之。故鄭師圍宋雍丘,宋皇瑗復於鄭師之外,築壘使合,表裏受敵,無所可逃,鄭師哭,賸救之,又大敗。故趙鞅欲救鄭,卜之,遇火適火之兆也。
占諸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
鞅將救鄭而畏宋,故卜之,以占於三史也。三史皆晉史,今卜得水適火之兆。水陰也,火陽也,夫火性炎上,遇水則沉滅,故是謂沉陽也。蓋兵主殺伐,而屬陰,今得水克火之兆,故曰利以興兵也。姜,齊姓。子商,謂宋。姜姓屬火,火得水則沉,故曰伐齊則可也。子姓屬水,故曰敵宋則不吉也。
史墨曰:「盈,水名也;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干也。炎帝為火師,姜姓其後也。水勝火,伐姜則可也。」
趙鞅姓盈,水盈則行,故盈為水名。宋姓子,又得北方水位。二水俱盛也,故不可干。炎帝,即神農,有火瑞,故為火師,而以火名。姜,神農之後。水適火,故勝之,可伐姜也。
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游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
盈而得水位,是水上加水也,猶川之流波盛而不可游也。鄭以嬖寵伐人,故曰有罪也。救鄭則伐宋,故不吉也。夫無故而興兵者,非君子之志,故曰不知其他。以抑二史伐姜之言也。
○三史占卜兆,謂敵宋則不吉,其旨同。而龜墨之二史,謂利伐姜者不可也。今趙鞅卜救鄭,示之三史,而不問其他。然則占救鄭之吉凶,可也而已。夫兵,凶器也;戰,危事也。苟無故而起兵,此之謂貪兵也。顧二史占救鄭之吉凶,更謂利伐姜者,此啟鞅之貪心,而援其奪土爭利之罪也。史趙謂: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他者,此由窮理以得占要,愈於二史遠矣。
陽虎筮之,遇泰 ䷊之需䷄。
泰,通也,安也。為卦乾為天,坤為地。今地在上,天在下,是天氣下降,地氣上騰之象。夫天地交則四時通,萬物安,故名泰也。需,須也。為卦下乾上坎,乾為天,坎為雨。今雨在天上未下降,須時則降。萬物滋養之象。又乾為進,坎為險,今險在乾前,是須時而敢不進,剛健而不陷之象,故名需也。
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
此據謂泰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之辭,以斷其吉凶也。帝乙,紂父,立為天子,故稱帝乙。夫泰陰陽交通之時,五君位,六陰爻,今陰而得中,應九二剛中之臣,是有似王者嫁妹於賢臣,得受其福祿而大吉,故聖人取之爻象。但書典散亡,不可知嫁何人為誰妻也。蓋宋鄭為婚姻甥舅之國,宋為微子之後。微子之後而得帝乙之辭,故曰宋方吉,是謂不可為鄭伐宋也。
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帝乙之元子,指宋也。若宋歸妹而有吉祿,此吉在彼而不在我。我伐之為不吉,四占皆同,故止。
按:此條捨卦名與象而取其辭而已者,可謂迂也。蓋以宋微子之後,雖似爻辭合其義者,然若在他國而得此爻,何以斷其吉凶乎?徒取辭而不由象者,此不知占法者而已矣。今以占法言之,夫泰,安也,平也。晉宋素平安,無動干戈之理,是所以本卦得泰也。需,須也,須則不陷乎坎險,是所以之卦得需也。由是觀之,不救鄭,不敵宋,亦不伐齊,唯安甲兵以須時之義也。此之謂占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