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54 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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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歸妹卦 雷澤歸妹

歸妹,征凶,无攸利。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卦辭  初九  九二  六三

 九四  六五  上六  彖傳注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圖:小配)

【卦名】

今本:歸妹 歸藏:歸妹 帛書:歸妹 清華簡:妹 海昏簡:未酉

女子嫁人曰歸,妹為少女之稱。歸妹即家中少女出嫁。

帛書、歸藏,與王家台秦簡卦名皆作歸妹。清華簡作妹,為歸的繁化,與歸同。

《說文》:「歸,女嫁也。」段玉裁:「《公羊傳》、《毛傳》皆云:婦人謂嫁歸,此非婦人假歸名。乃凡還家者,假婦嫁之名也。」古代稱女子嫁人為歸,因嫁人乃女子之歸宿。

但歸妹卦義自古有二說:一以妹為少女之稱,歸妹為少女出嫁。一以妹為兄妹之妹,歸妹為長兄嫁妹之義。

第一說以王弼為代表:「妹者,少女之稱也。」程朱所用為王弼說,如程頤:「歸妹者,女之歸也。 妹少女之稱。」朱熹:「婦人謂嫁曰歸。妹,少女也。」

持第二說者,如晉朝干寶:「歸妹者,衰落之女也。父既沒矣,兄主其禮,子續父業,人道所以相終始也。」南宋俞琰:「歸妹,兄嫁妹也。震為長男,兄也;兌為少女,妹也。」

《左傳》哀公九年也有類似的註解。晉趙鞅問是否救鄭,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占之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這是以歸妹為長子嫁妹。

孔穎達似乎較偏向第二說,但身為王弼易的詮釋者,又無法直接否認王弼註:

歸妹者,卦名也。婦人謂嫁曰歸,歸妹猶言嫁妹也。然易論歸妹得名不同,泰卦六五云「帝乙歸妹」,彼據兄嫁妹謂之歸妹。此卦名歸妹,以妹從娣而嫁謂之歸妹。故初九爻辭云「歸妹以娣」是也。

泰卦六五有「帝乙歸妹」,孔穎達先將它別為一義,解釋為兄長嫁妹。而歸妹卦義則是依歸妹初九「歸妹以娣」來解釋,說是「以妹從娣而嫁謂之歸妹」,此說還是以妹為姊妹的妹。後文他又說:「今此卦以少承長,非是匹敵,明是妹從姊嫁,故謂之歸妹焉。」因此孔穎達把歸妹卦義解釋為妹妹從姊姊嫁人,所以稱歸妹。孔穎達之說法失之偏頗,依此說,那麼歸妹卦六五的「帝乙歸妹」究竟當作何解?孔穎達並未特別說明,但依其行文,像是順著歸妹卦義而言。

當代古史學家顧頡剛先生考證歸妹卦之典故,支持王弼的看法:

「歸妹」,商代嫁女之稱。甲骨卜辭中亦有之,如「乙未,帚妹......」,「貞妹其至,在二月。」(均見戩壽堂殷虛文字第三十五頁。)王弼易注云:「妹,少女也。」這是對的。

未酉

歸妹卦在海昏簡《易占》有二簡,一簡卦名為未酉:

說下晨上,未〃酉〃行未□也。

說即兌卦,晨為震卦。簡文意思是,兌卦在下,震卦在上,這是「未酉」卦,未酉的卦義為「行未□」。

另一簡因為殘缺而不知卦名為何。

李零認為未酉當讀未遒,遒有終、盡之義。「行未□」則是「行未到」。

王寧引《廣雅》:「酉、歸,就也。」推定,這是寫手將「歸妹」(歸未)理解為「未歸」所致。「行未□也」當作「行未歸也」。而之所以歸妹有二簡,是因為寫手發現抄錯,因此採取補救措施再抄一簡。

王寧對於「未酉」的注解值得參考。但兩簡有一簡為重抄的說法當保留,因為據可釋讀的簡文來看,二簡除卦象相同之外,其餘簡文差異很大,不像是寫錯簡文然後再重抄的。若是重抄的,兩簡應該有很高的相似度。個人以為,可能有一簡是其他竹書所誤入。

《說文》:「酉,就也,八月黍成,可為酎酒。」酉為就,那麼未酉為未就、未成。《雜卦》裡歸妹與未濟並舉,或有此義:「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

典故:帝乙歸妹

根據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一文考證,歸妹卦是關於商王帝乙嫁女兒的和親之事。

帝乙是商朝亡國之君商紂的父親,在位時殷商已經衰弱,相對的周逐漸強盛。為了安撫周,帝乙將女兒嫁給了當時的西伯周文王,以和親之事避免戰事,此所歸之妹即周武王的母親太姒,而周武王也是後來討伐商紂的周王。歸妹所言乃國與國之間的和親之事,因此卦辭說「征凶」,不宜征戰。而從婚姻的觀點來看,這場婚姻又是基於政治之利益,而不是以感情為基礎。

顧頡剛的證據,主要是引用《詩經.大明》,認為這首詩就是這場世紀婚禮的記載: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難忱斯,不易維王。天位殷適,使不挾四方。
 

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于周,曰嬪于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在洽之陽,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

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于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纘女維莘。長子維行,篤生武王,保右命爾,燮伐大商。

殷商之旅,其會如林,矢于牧野,維予侯興。上帝臨女,無貳爾心。

牧野洋洋,檀車煌煌,駟騵彭彭,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會朝清明。

「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于周,曰嬪于京」即文王母親太姙,《詩》講得很直白,她自殷商大國嫁到周。「乃及王季」,王季就是文王父親。周原本主要與姜姓通婚,自文王父親王季開始,首次與大國殷商結為姻親。「大任有身,生此文王」,大任即太姙。此言太姙有了身孕,而生下了文王。

「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俔天之妹」則是談到文王與大邦之子的婚姻。周當時稱殷商為大邦,大邦有子,也就是有來自殷商的女兒。「俔天之妹」,形容大邦之子是個美若天仙的少女。俔,音倩,《韓詩》作磬,比喻、仿佛也。此「妹」並非「姊妹」的妹,而是引申為少女之稱,與「歸妹」的妹同義。

「文定厥祥,親迎于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則是在描繪當時商與周之間的這場世紀婚禮。文王為了娶進來自殷商的天妹,親自到渭水邊迎接,並打造了舟船,將船併接為橋梁。

「纘女維莘,長子維行」,接著又有來自莘國的女兒,以長女的身份而嫁了過來。《毛傳》以莘為太姒之國,而長子即長女。因此此段所言,和前段所言的大邦的「俔天之妹」是同一人,那麼莘國可能是殷商王畿內的小國。所以在《列女傳.母儀》中也如此說:

太姒者,武王之母,禹後有莘姒氏之女。仁而明道。文王嘉之,親迎於渭,造舟為梁。......《詩》曰:「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于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又曰:「大姒嗣徽音,則百斯男。」此之謂也。

但如此解釋的話,那個「纘」字就很奇怪。《說文》:「纘,繼也。」《中庸》:「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就字義來看,天妹與莘妹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女子。顧頡剛對此也提出懷疑,但可惜並未細究。也因此,在顧頡剛以此典故注解歸妹卦之後,後來的學者在這裡的考證又顯得分岐。總之,這段上古的故事,究竟如何,恐怕還需要有更多的資料出現才能夠釐清了。

另一個問題是,殷商為子姓,姒姓應該是夏之後代。

但比對《周易》與《詩經》,歸妹卦爻辭似與〈大明〉的情節若合符節。歸妹爻辭,似乎談的不只一個女子出嫁。如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須」可能藉為嬃或嬬。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通解認為,「君」即小君,或女君。

卦義與卦象

帝乙嫁妹和親,解決眼前困難,但卻埋下長遠的禍根。

卦象下為少女,上為長男,內悅而外動,六三與九四越界比應。六三與九四分別為兌與震卦的主爻,可代表少女與長男,因此這是少女愛上長男就馬上付諸行動的卦象。雖然男女可以很輕易的結合,但婚姻是否幸福或者雙方是否可以天長地久,卻是有待商榷。

這是因為歸妹就上下體卦象來看是不該結婚的。周易的婚合之象應是男下於女才符合婚儀,因此歸妹雖然問婚姻可成,但是卻存在可能不符合禮法的問題。其次是,這種婚姻可能感情基礎是薄弱的,行事基於情感,過於任性而欠缺考慮。

總之,歸妹卦婚姻是可成,但其間存在的問題卻相當複雜。就卦象來看,可能不符禮法,男女過於任性。從典故來看,可能這是一場政治婚姻,為雙方家族利益而結合,並不是因為兩情相悅而婚合。

因此,得歸妹卦,婚姻、合作等一類事情雖然可成,可以解決眼前之事,但長久而言卻不見得是件好事。因為維持雙方關係的基礎或者相當脆弱,或者帶有危險因子,要慎防關係無法維繫很久。就長期來看,和親也只是短暫的和平之道,不但難以維持長久,甚至可能種下禍根。若是問征戰、出行、行動,則大凶。財運、生意則無利可圖,這是因為外震內兌,為外震動而內耗損,瞎忙而賠錢之象。

卦序上歸妹是繼漸卦而來,與漸卦為相綜的一對卦,兩卦講的都是婚姻。《序卦》:「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卦也說「女歸吉」,但兩卦的意思並不一樣。漸卦是循序漸進,符合禮法與傳統,卦象為男下於女,婚合之象。歸妹則反之,悅而動,不循禮制。

歸妹,征凶,无攸利。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嫁女兒,出征凶,無所利。

婚嫁之事可成,但出征則凶,無所利。

海昏簡《易占》「歸妹」作「未酉」,依王寧說法,可能借為「未歸」,未能歸也。問出征得未能歸之卦,故征凶且無所利。或曰:古代占筮有嫁娶為吉則不利征戰之例。如《朱子語類》言漸卦:「今術家擇日,利婚姻底日,不宜用兵;利相戰底日,不宜婚嫁,正是此意。蓋用兵則要相殺相勝,婚姻則要和合,故用不同也。」

《彖傳》:「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指九二、六三、九四,到六五,全部都不當位,長男與少女都不符禮法。柔乘剛指六三乘九二,六五乘九四,為逆,因而無所利。

此為商王帝乙將女兒嫁給周文王的故事,當時為安撫周而採取和親政策,既然和親,當然就不能出征,出征則凶。且這畢竟只是緩兵之計,無法長久。

【字義】

歸妹:女子嫁人稱歸,因為嫁人為女人的歸宿。妹,少女,年輕的女子。家中有少女出嫁,即嫁女兒的意思。另一說法認為,歸妹是嫁妹妹。之所以稱嫁妹,是因為父親已亡。如干寶、楊萬里支持這個說法。李光地認為,之所以不依漸卦卦辭「女歸」而言「妹歸」,言歸妹者,主動在於女方,因此女方有失時失禮之嫌:「歸妹所以失者有二,一則不待取而自歸,失昏姻之禮,以卦象女先於男,與咸之男下女相反也。一則以少女歸長男,失昏姻之時,與咸兩少之交相反也。故不曰妹歸而曰歸妹,以明其失禮。」

无攸利:攸,所也,遠也。無攸利,無所利,或無遠利。沒有任何利益,沒有長遠的利益的意思。

永終知敝:「永終」一語亦見於〈大禹謨〉:「四海困窮,天祿永終。」及〈金滕〉:「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但〈大禹謨〉有兩種完全相反的解釋:四海困窮言生靈塗碳,天祿永終為永遠失去上天之食祿。另一是往好的方面解釋,四海困窮為德化窮極而充塞於四海,則可享有天祿長長久久。從〈金滕〉來看,「永終」當是一個好的吉祥用語。孔穎達:「歸妹相終始之道也,故君子象此以永長其終,知應有不終之敝故也。」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少女嫁人為女娣,跛腳也能走路,出征吉。

古代女子的妹妹作為陪嫁以共事一夫,稱娣。娣並非正室,只能輔助正室,所以其婚姻以「跛能履」為喻。跛腳者也能走路,但行動不便,也難遠行。此事雖吉,但無法有大成就。

歸妹初九和九二兩爻,像是履卦九二和六三兩爻的重組:

履卦 歸妹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初九,跛能履,征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履卦六三跛能履而有履虎尾咥人之凶,《象傳》說:「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然而此處跛能履卻說「征吉」,相當奇怪,跛雖然能履,但怎足以勝任征戰之事?且這又與卦辭「歸妹征凶」似有衝突。

【字義】

:娣,音地,跟隨正配一同出嫁的較年少女子。《日講易經解義》:「娣,從嫡以適人者,所謂媵也。」《說文》解釋妹、娣皆曰「女弟」。娣字段玉裁注:「小徐本有夫之二字,而尙少同字,今補。同夫者,女子同事一夫也。《釋親》曰: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孫郭皆云:同出,謂俱嫁事一夫。王度記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公羊傳》、《白虎通》皆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媵,音映,送也,引申指女子隨嫁。《爾雅》:「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女子謂兄之妻為嫂,弟之妻為婦。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傳說的文王夫人為太姒,生伯邑考、武王、周公等十子。傳統說法認為,太姒是姒姓,與大禹姒姓同。但若依《爾雅》,女子共事一夫時,長者謂姒,稚者謂娣。太姒是否為長夫人之稱?而歸妹卦所談到的來自大國的天妹,其實嫁給文王是作為「娣」。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一眼盲者也是能看得到,但是所看到的卻是偏斜(邪)而不夠清楚。利於像隱者一樣的貞定。

履卦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字義】

:音「秒」,《說文》:「一目小也。」原本指大小眼,引申指一眼受傷而失明,或指視力障礙,雖然能夠見物,但所見偏邪而不清楚,比喻人見事不正或不明。虞翻:「視,應五也。震上兌下,離目不正,故眇而視。」孔穎達:「猶如眇目之人,視雖不正,不廢能視耳,故曰眇能視也。」程頤:「如眇者之能視而已,言不能及遠也。」

幽人:同履卦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的「幽人」。有兩種解釋。一是指隱士或名聲未顯之人,《說文》:「幽,隱也。」《爾雅》:「幽,隱,匿,蔽,竄,微也。」王弼:「在內履中,而能守其常」,朱熹:「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來知德:「幽人遭時不偶,抱道自守者也」程頤:「二有剛正之德,幽靜之人也。」二是指被囚禁的人,或是犯人。幽,囚禁的意思。履卦九二虞翻注:「訟時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雖幽訟獄中,終辯得正,故不自亂。」高亨:「漢人亦釋幽為囚」、「幽人謂囚人,今呼為囚徒。」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少女以嬃女身份出嫁,但又返回改以陪嫁女娣身份出嫁。

或以「須」為等待,全句意思為嫁的不是時候,所以還必需再等待,再換為娣女的身份則可行。此比喻行事時機不對,身份不適當。如王弼:「進未值時,故有須也。不可以進,故反歸待時,以娣乃行也。」

【字義】

:1. 等待。需卦《彖傳》:「需,須也。」《雜卦》:「需,不進也。」虞翻:「須,需也。」王弼:「進未值時,故有須也。不可以進,故反歸待時,以娣乃行也。」程頤:「須,待也。待者,未有所適也。」賤妾,帛書作嬬。娣,從嫁的新娘妹妹。2. 賤女。蘇軾:「古者謂賤妾為須,故天文有須女。」朱熹:「或曰:須,女之賤者。」李光地:「須當從《本義》賤女之解為是。」陸績曰:「須,妾也。」陸希聲:「在天文,織女為貴,須女為賤。」須或借為嬬,荀陸作嬬,帛書亦作嬬。《說文》:「嬬,弱也,一曰下妻也。」3. 才女。鄭康成:「須,有才智之稱,天文有須女,屈原之姊名女須。」此或借為嬃。《說文》:「嬃,女字也。《楚詞》曰:女嬃之嬋媛。賈侍中說:楚人謂姊為嬃。」段玉裁:「噲以呂后女弟呂須為婦,須卽嬃字也。《周易》歸妹以須,鄭云:須,有才智之稱。天文有須女。按:鄭意須與諝胥同音通用。諝者有才智也。」4. 姊也,與娣相對。高亨引《說文》「楚人謂姊為嬃」:「嬃有姊義。歸妹以嬃,謂歸妹而媵以姊也。(此采姚配中說,孔廣森《經學巵言》、鄒漢勛《讀書偶識》、吳子馨《殷虛書契解詁》說並同。)反歸以娣者,謂被出而與其娣反歸母家也。」比對初九「歸妹以娣」,以及九三的須、娣對舉,須當是姊。以高亨之說最佳。

反歸:1. 歸反,返回。歸亦返也。2. 返回再嫁。反,返回也。歸,女子出嫁。3. 朱駿聲以反歸為「出」,即婦女遭休棄:「反者,歸而反初也。」又引《穀梁傳》隱公二年伯姬歸于紀:「《禮》:婦人謂嫁曰歸,反曰來歸。」鄧球柏從之:「反歸:被休棄回娘家。」高亨亦持此說:「反歸以娣者,謂被出而與其娣反歸母家也。」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少女嫁人過了期,遲嫁最後還是會有個時間。

《象傳》「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似乎意指九四爻與六三之間的關聯,並以六三「歸妹以須」的「須」為待。

【字義】

愆期:過期,延期。愆,音千,過也。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帝乙家中少女出嫁,其夫君的衣袖裝飾不如陪嫁女娣的好。月亮幾乎要滿月,吉。

帝乙之女身為皇室,身份之高貴,不可言喻。連陪嫁女的裝飾都把新郎官給比下去,可見新娘裝飾之華貴。此有如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東鄰為殷商,西鄰為周。此喻殷商尚虛容浮華,不尚實;周尚實而不尚虛榮外飾。

傳統將「君」解釋為「小君」,即帝乙之女,也就是嫁人的公主,言公主的衣袖不如陪嫁女娣的精美。但這樣的解釋相當奇怪,於文義相當不合理。因此歷代注解者想盡辦法自圓其說,例如解釋說公主本身就極為尊貴不需外在裝飾等諸如此類的。如程頤:「六五尊貴之女,尚禮而不尚飾,故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朱熹:「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此「君」應指夫君,也就是新郎官才是。

望為滿月,喻指陰氣之極盛。幾者近也。

【字義】

其君之袂:袂,音妹,衣袖,做為禮儀上的裝飾之用。君,夫君,指文王。但傳統有二說:一、指帝乙,王弼持此說。其君之袂,帝乙為所嫁之妹裝飾打扮:「為帝乙所崇飾,故謂之其君之袂也。」孔穎達:「袂,衣袖也,所舉斂以為禮容,帝王嫁妹,為之崇飾,故曰其君之袂也。」二、君為小君,指所歸之妹。如虞翻:「泰乾為良,為君。乾在下,為小君,則妹也。」《日講易經解義》:「君,女君也。」後世易學家多未特別說明,但觀其行文,多採此說。雖然古文中,君亦用作小君,但文義不若解釋為夫君來得通順。

:從嫁之女,見初九註解。

:滿月。月幾望,月亮即將滿月,宜於婚嫁之象。月幾望在周易中三度出現,雖然婚姻吉,但不利於出征。例如小畜上九說「君子征凶」,中孚六四說「馬匹亡」。

上六,女承筐无實,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象》曰:上六无實,承虛筐也。

女子捧著獻禮用的竹框卻是空的,男子殺羊卻殺不出血。此事無法有所利益。

此言祭祀過程非常的不順利,狀況連連,很多的不祥之兆,不受鬼神的保佑,因此說無所利。

程頤則認為,婦人捧筐,丈夫刲羊,是夫妻祭祀先祖的分工,夫妻兩人皆不勝任,是夫婦將離絕。

《左傳》史蘇引為:「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衁,音荒,《說文》:「血也。」貺,音況,《說文》:「賜也。」

【字義】

承筐无實:《說文》:「承,奉也,受也。」承有對反二義:奉獻與接受。奉,即捧著、奉獻之義。此應作奉獻義。筐,竹框。婚禮或是祭祀上女子捧著做奉獻之用。無實,即空虛,裡面無物。實為物,至於是何物?鄭玄:「宗廟之禮,主婦奉筐米。」孔穎達:「筐本盛幣,以幣為實。今之无實,正是承捧虛筐,空无所有也。」俞琰則說是「蘋蘩之屬」,也就是一些野菜。〈采蘋〉:「于以盛之,維筐及筥。」〈鹿鳴〉:「吹笙鼓簧,承筐是將。」《說文》:「匡,飲器,筥也。......筐,或從竹。」

刲羊无血:刲,音魁,或虧,割、宰殺。刲羊,血祭時刺殺羊,再以羊血塗於器物上。《說文》:「刲,刺也。从刀圭聲。《易》曰:士刲羊。」馬融:「刲,刺也。」《禮記》:「成廟則釁之。」「雍人舉羊升屋自中。中屋南面,刲羊,血流於前,乃降。」宗廟落成時要舉行血祭,釁,音信,《説文》:「血祭也。」

:所,或遠。無攸利即無所利,或無遠利。

【卦例】

《左傳》僖公十五年,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姪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虛。」

【彖傳】

《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征凶,位不當也;无攸利,柔乘剛也。

歸妹,天地之大義也:歸妹,嫁女。歸,女子嫁人,妹是少女之稱。嫁女乃天地之大義。

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進一步說明前文「天地之大義」,歸妹則男女交,乃天地之大義,因天地交則萬物生,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彖傳》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否:「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

歸妹,人之終始也:歸妹乃人倫之終始。

說以動,所歸妹也:以上下二體卦德解釋卦義。歸妹下卦為兌,上卦為震。兌說而震動,說以動之象。

征凶,位不當也:以爻象解釋經文征凶。歸妹成卦主爻有六三與九四,兩爻原本在泰卦中都是當位之爻,但在歸妹卦中都變成不當位。六三也是下卦兌之主爻,可代表下卦之少女。九四則是上卦震之主爻,可代表上卦長男,但居互體坎中。震為起為征,因此也可能只是就九四爻而言位不當。除此之外,歸妹卦二、三、四、五等中間四爻皆不當位。

无攸利,柔乘剛也:六三和六五皆是柔乘剛之象。六三為成卦之主爻,六五為治卦之主爻。歸妹雖然是陽升之卦(泰九三升至四),但此升充滿凶象,從當位變不當位,又居互體坎中,因此為征凶而無攸利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