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53 漸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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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漸卦 風山漸

漸,女歸吉,利貞。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卦辭  初六  六二  九三

 六四  六五  上九  彖傳注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圖:小配)

【卦名】

今本:漸 歸藏:漸 帛書:漸 秦簡:漸 清華簡: 上博簡: 海昏簡:漸

《說文》:「漸水,出丹陽黟南蠻中,東入海。从水斬聲。」段注:「走部有𧽯字,訓進也。今則皆用漸字,而𧽯廢矣。」《說文》走部:「𧽯,進也,从走斬聲。」段注:「按:水部漸云:漸,水也。則訓進者當專作𧽯,許所見《周易》卦名當如是矣。」

依《說文》,「漸」原本是河流的名稱。段玉裁注考證甚詳,漸江即漸江水,大致上是現今錢塘江的源頭,古或稱浙江。但《周易》傳統皆解釋「漸」為「進」,該字義源自於「𧽯」字。「漸」行之後「𧽯」字廢而不用。段玉裁甚至認為,許慎當初所見的《周易》卦名很可能就是𧽯。

至於現今我們講「逐漸」、「漸漸」,字義可能來自𧽯進的引申,也可能是源自「蔪」字。《說文》:「蔪,艸相蔪苞也。从艸斬聲。《書》曰:艸木蔪苞。」《說文》所引《尚書》今作「草木漸包」,段玉裁注引《釋文》:「漸本又作蔪。」蔪音堅,原義為草相互包裹而叢生狀,後來引申為緩慢前進、改變,逐漸的意思,並以漸為假借。

上博簡作 ,應是漸的異體字,或是字形的訛變。濮茅左釋讀為漸字,同簡的六二與九三爻辭又作「漸」字,可為證。

清華簡作 是由𨟻繁化而來,𨟻即醬的古文,戰國竹簡中𨟻亦假借為將,所以或可釋讀為蔣。但清華簡整理者將釋讀為漸。

【卦義】

《周易》中「漸」取「進」的意思,如《序卦》:「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但晉卦也是進,如《序卦》:「晉者進也。」《彖傳》:「晉,進也。」

兩者如何區別?

晉字《說文》作㬜:「㬜,進也,日出萬物進。從日從臸。《易》曰:明出地上,㬜。」晉字甲骨文晉甲骨文為兩隻箭倒插入筒,取疾速進入之義。對比之下,漸卦的進,則是循序漸進、緩進,就如漸卦的卦象「止而進」,邊停邊走的前進。兩者緩疾有所不同。

王弼:「漸者,漸進之卦也。止而巽,以斯適進,漸進者也。」孔穎達:「漸者不速之名也。凡物有變移,徐而不速,謂之漸也。」朱熹:「漸,漸進也。為卦止於下而巽於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此皆取漸進、緩進之義,孔穎達所說的「不速之名」。

《彖傳》說:「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漸的循序漸進,不但女子嫁人吉,君子進也可以得位,前往會有功業,循序漸進以守正可以守國家。停止然後再漸進(止而巽),則前進的力量可以源源不絕。

卦辭以女歸為義,而爻辭講的則是以鴻鳥如何漸進為主軸,另也談到婦人之孕育子女。

鴻是大型水鳥,有人說是雁,或是大型的雁。《說文》則以鵠與鴻互解,鵠即天鵝。但就卦義來看,鴻應是指雁。雁的飛行,井然有序,循序漸進,並不會直接到達下一個目的,而是先找近處的地方停靠,逐步到達。鴻也象徵君子行為有儀有序。

漸卦卦象為內艮止,外巽入,止而漸入。巽亦有齊義,《說卦》:「齊乎巽。」山上有木,樹木生長於山上,蔪苞之象。漸卦又有少男與長女婚合之象,少男下於長女,男女剛柔得位,柔又能承剛,因此卦辭說「女歸吉」,女子嫁人為吉。《雜卦傳》:「漸,女歸待男行也。」《序卦》又說:「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漸是繼艮卦而來,艮為止,止而後漸進。而其下一卦就是歸妹,嫁妹之義。

得漸卦不止嫁取可成,延伸到其他事情,凡事緩步慢行,循序漸進,也是自然可行。但反之,如果焦躁而貿然前進,反而無法成功。諸事不宜冒險,宜於守住既有領域,離開自己原有領域則大凶。就如大雁,一旦離開熟悉的水域,就很可能遭到獵殺而一去不返。

從爻辭來看,漸卦典故可能與周公東居有關。據說《詩.九罭》講的是周公東居之事,旨在讚美周公,諷刺朝廷的不知。該詩內容與漸卦爻辭近似,唯《周易》「鴻漸」該詩作「鴻飛」:

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
鴻飛遵渚,公歸無所,於女信處。
鴻飛遵陸,公歸不復,於女信宿。
是以有袞衣兮,無以我公歸兮,無使我心悲兮。

首句說:「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九罭」原是小目的魚網,是要捕小魚的,沒想到卻捕到「鱒魴」這種大而美的魚;在東土這個小地方,卻捕到如此尊貴的野生周公。

至於「鴻飛」,解讀上有兩個重點。一是《詩經》中凡見鳥「飛」的筆法,都是喻指有人要遠行或離去。二是要注意是什麼鳥在飛,因為人的情感、期望,會寄託在飛鳥之上。 

鴻是一種大雁,也是一種候鳥,飛去之後會再回來,所以有期望人能夠再回來的涵義。另一重要涵義則是鴻雁的飛行很有秩序,象徵人的行為符合儀節禮法,並以此引申至婚義,如李光地:「昏禮用雁,大夫執贄亦用雁,皆取有別有序之義。」李鼎祚:「鴻,隨陽鳥,喻女從夫。卦明漸義,爻皆稱焉。」

所以「鴻飛」兩字一方面寄託了士大夫期望周公來歸之情,或者東都之人期望周公應成王之召回去之後,希望他可以再回來,不要只是來暫住幾晚;另一方面也在喻指周公並無篡位等不符禮法之事。

「公歸無所,於女信處」;「公歸不復,於女信宿」,可能即卦辭的「女歸」,「汝歸」之義也。

漸,女歸吉,利貞。

  •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 《序卦》: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 《雜卦》:漸,女歸待男行也。
  • 海昏《易占》:漸者進也。

漸進,女子嫁人吉,利於貞定。

女子嫁人為歸,因為嫁人為女子的歸宿。漸進不只適於嫁女,也有利於君子的進升。《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九五君爻剛得位而得中。停止然後再漸進,前進的力量可以源源不絕。循序漸進則諸事大吉。

蔡清註歸妹卦:「不曰妹歸而曰歸妹,歸者在妹也,如漸則曰女歸矣。」《周易》有「歸妹」卦,為何不言「妹歸」?而漸卦曰「女歸」,為何不曰「歸女」?言「歸妹」、「歸女」似乎有女方主動的意謂,而漸卦言「女歸」則是女方被動,等待男方來娶,因此嫁娶合禮而有序。古代婚合,以男方主動為宜。

《周易》言嫁娶者,如咸卦「取女吉」,是從男方而言娶女。「女歸」與「歸妹」則是從女方立場談嫁女。蒙卦九二「納婦」,此如《左傳》成公二年「莊王欲納夏姬」,夏姬已為人婦,莊王再納之。漸卦九三婦孕不育,九五婦三歲不孕,則又以女子嫁人之後而為人婦而言。

【字義】

女歸:通解為女子嫁人。女,甲金文中有多義,除女子外,亦可作「汝」,表示第二人稱。可參考香港中文大學漢語多功能字庫。《說文》:「歸,女嫁也。」然而,甲骨卜辭中歸多用作歸來、歸返之義。依其基本字義,女歸亦可解釋為「汝歸」,你要歸去、歸來。但女在甲骨卜辭中又有作「毋」用者,女歸即「毋歸」,不歸為吉。然而,周朝用語中,女用作汝較為普遍,因此女歸解釋為「汝歸」為宜。《詩經.九罭》:「鴻飛遵渚,公歸無所,於女信處。鴻飛遵陸,公歸不復,於女信宿。」

居賢德善俗:依王肅,當作「居賢德,善風俗」。朱熹:「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依朱子,當作「居德善俗」,或採用王肅說,作「居賢德,善風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无咎也。

大雁逐漸飛到水岸邊,年青的小子有危險,身受流言蜚語,沒有罪咎。

「小子厲有言」依王弼註,大致解釋為君子受小人饞言之害:

  • 王弼:困於小子讒諛之言,未傷君子之義,故曰无咎也。
  • 孔穎達:始進未得顯位,易致陵辱,則是危於小子,而被毀於謗言,故曰小子厲有言。小人之言,未傷君子之義,故曰无咎。

依《豳風.九罭》,此或為周公東居之事。「小子厲有言无咎」可能意指周公受到流言蜚語,最終能還其清白,沒有罪咎。

小子,年青小子,周貴族自我謙稱亦稱小子,此疑周公自占時之自稱。《尚書.金滕》,武王病,周公為其問卜,並自占兆體:「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終是圖。」意指武王將平安無害,而周公重新得到三王(太王、季歷、文王)的授命。「予小子」即周公自稱。

干,一語多關。干通岸,鴻漸於岸即鴻鳥飛到河岸。干又是扞的初文,則有扞衛之義。

【字義】

:虞翻:「鴻,大雁也。」《說文》:「鴻,鴻鵠也,从鳥江聲。」鵠即天鵝,鴻為近於天鵝的大雁。段玉裁注:「黃鵠一名鴻。《豳風》『鴻飛遵渚』,毛曰:『鴻不宜循渚。』『鴻飛遵陸』毛曰:『陸非鴻所宜止。』按:鄭箋衹云:『鴻,大鳥。』不言何鳥。學者多云雁之大者。夫鴻雁遵渚遵陸,亦其常耳,何以毛云不宜?以喻周公未得禮。正謂一舉千里之大鳥,常集高山茂林之上,不當循小州之渚、高平之陸也。經傳鴻字有謂大雁者,如《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易》『鴻漸于磐』是也。有謂黃鵠者,此《詩》是也。」鴻帛書作「䲨」,較今文缺水字邊。䲨《說文》作𨾊:「𨾊,鳥肥大,𨾊𨾊也,从隹工聲。䲨,𨾊或從鳥。」

:《周易》通解,音義同岸,河岸、水岸,水邊。鄭玄:「干謂大水之傍,故停水處。」陸績:「水畔稱干。」翟元:「干,涯也。」孔穎達:「干,水涯也。」干又可解釋作澗,荀爽王肅:「干,山間澗水也。 」虞翻:「小水從山流下稱干。」但依《說文》:「干,犯也。」甲骨文干用作捍衛之義,可能是扞的初文。《尚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干又用作兵器。《大禹謨》:「舞干羽于兩階。」《周禮》:「司干掌舞器。」鄭玄:「干,舞者所持,謂楯也。」干亦可作欄干義。帛書作淵,淵為深水。

小子:年青人。周時貴族常以小子自稱,或以小子稱呼自己的兄弟小輩。《尚書》中經常可見。隨卦六二「係小子,失丈夫」,六三「係丈夫,失小子」,小子皆與丈夫對文,又別為一義。

:危險。

有言:閒言閒語,饞言。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大雁飛到了大石頭上,很快樂地在上面享受美食,吉。

磐為大石頭,象徵穩定、安穩。鴻鳥在石頭上之所以能夠很快樂地飲食,是因為感覺到安全與穩當。《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之所以飲食快樂自得,不是單純的飽腹而已,當中還有安全、得志。

【字義】

:朱熹解釋為「大石」,程頤則說是水邊平穩的石頭:「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濱所有。」宋代以前各家注解,雖不盡相同,但共同點是指向「山石」。如王弼:「磐,山石之安者也。」磐石為安穩的山石。虞翻認為是叢聚的山石:「艮為山石。坎為聚,聚石稱磐。」馬融:「山中石磐紆,故稱磐也。」由於山石經常是盤旋紆迴,因此稱磐石。依程朱,那麼鴻鳥是仍在江邊,所以才能怡然自得地飲食。若磐石為山石,那麼鴻鳥已經飛離水邊,而到了山邊或山上。關於這個注解的岐異,孔穎達說:「馬季長云:『山中石磐紆,故稱磐也。』鴻是水鳥,非是集於山石陵陸之禽,而爻辭以此言鴻漸者,蓋漸之為義,漸漸之於高,故取山石陵陸,以應漸高之義,不復係水鳥也。」

:音看,走路一副很快樂的樣子。衎衎,快樂而自得的樣子。《說文》:「行喜皃,从行干聲。」王弼:「衎衎,樂也。」朱熹:「衎衎,和樂意。」衎又解釋為寬裕富饒狀,馬融:「 衎衎,饒衎也。」王肅:「衎衎,寬饒之貌。」

不素飽:素原意為白布,引申為樸素,或引申為空。不素飽,不空飽,並不是空得飽食而已。虞翻:「素,空也。」程頤:「不謂空飽飲食而已。素,空也。」朱熹:「素飽,如《詩》言素餐,得之以道,是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朱子所指,為《詩經.伐檀》:「彼君子兮,不素餐兮。」不素餐意謂不空享其食祿而無所是事。孔穎達解釋為故:「素,故也,故无祿養,今日得之,故願莫先焉。」依孔穎達,不素飽不故飽,意謂以往所沒有,而現在得到了。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大雁飛到陸地,丈夫出征一去無回。婦人懷孕而無法生養兒女,凶。宜於抵禦賊寇。

此言丈夫因為出征而陣亡,在家之妻子因此難以獨立生養小孩,因此為凶。然而《象傳》說「夫征不復,離群醜也」,之所以無法回家,是因為離開了同類。「婦孕不育,失其道也」言婦女不守婦道。歷代注解者皆依此而認為丈夫沉迷於女色而不回家,而女人也跟人私奔而不養育小孩。如王弼:「夫征不復,樂於邪配,則婦亦不能執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這種解釋過於加油添醋。爻辭應該很單純的在講丈夫出征而戰死,使得家中婦女因此無法獨立養育小孩的悲劇。前面鴻漸於陸為前言與隱喻,比喻水鳥飛到自己所不熟悉的地方,因此將遭獵殺,然後導出夫征不復,戰死不歸的情節。

就卦象來看,九三從六二的山腰坎下,一下飛到山頂坎中,進不循序,因此而凶。

得此爻利於守在原處防禦賊寇之來襲,不宜採取攻勢主動出擊。出擊則有「夫征不復」的凶險。

蒙卦上九:「不利為寇,利禦寇。」

【字義】

陸:高而平的地面,現今說的陸地。《說文》:「高平地。」《爾雅》:「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大陵曰阿。」馬融:「山上高平曰陸。」王弼:「陸,高之頂也。」虞翻:「高平稱陸。」九三在艮之上,互體坎中,坎為平,高而平之象。

夫征不復:丈夫出征而不能回家。征,遠行,引申為出征、征伐、征戰。復,回家,歸來。程頤:「征,行也。復,反也。」

離群醜:離有多義。1. 離卦《彖》曰:「離,麗也。」離為附麗。2. 離去之義。乾《文言》:「進退无恒,非離群也。」坤《文言》:「猶未離其類也。」 醜,類也,引申為眾。離群醜即附麗於群類,或離開同類。孔穎達:「醜,類也。言三與初二,雖有陰陽之殊,同體艮卦,故謂之群醜也。」《詩經.吉日》:「升彼大阜,從其群醜。」鄭箋:「醜,眾也。田而升大阜,從禽獸之群眾也。」〈泮水〉:「順彼長道,屈此群醜。」此群醜鄭箋註解為「惡」,但毛傳曰:「屈收,醜眾也。」或以醜為醜惡之醜,《說文》:「醜,可惡也。」離群醜,離開群體乃醜惡之行。如程頤:「離判其群類,為可醜也。」

婦孕不育:婦女懷孕而無法生養。孕為懷孕,育為養育、教育,《爾雅.釋詁下》:「育,長也。」《說文》:「育,養子使作善也。」《詩經.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生民〉:「載生載育。」育或解釋為生育,如虞翻:「孕,妊娠也。育,生也。」甲骨文作生育義。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大雁飛到了樹上,或許可以找根粗壯的橫木來停歇,沒有罪咎。

鴻鳥腳趾太長而相連,無法棲於一般的樹枝上,只有橫而粗的樹枝(桷)才可以棲息。此比喻在漸進的中途中,應當要能夠權宜而順應環境。

【字義】

:音絕,方形的椽木,屋樑兩邊用以鋪上瓦片的木條。水鳥不適於棲息在細樹枝上,只能找平直而粗的才能夠停歇。且樹林亦非水鳥之棲地,休息之處非其所安。因此有入境隨俗之義。象傳則說「順以巽也」。馬融陸績:「桷,榱也。」翟元:「方曰桷,桷,椽也。」虞翻:「巽為木。桷,椽也。方者謂之桷。」孔穎達開始將桷解釋為長得像椽木的樹枝:「桷,榱也。之木而遇堪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至程頤直接解釋為「平柯」,即橫向而長得平直宜於鳥棲的樹枝:「桷,橫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處。」朱子從程說。前文「鴻漸於木」,因此桷應該是長得像桷的樹枝。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大雁飛到了丘陵上,婦女三年無法懷孕。但終究能得償所願,最後為吉。

「婦三歲不孕」是因無法見到丈夫,所以無法懷孕。但是三年過後,終究能得償所願,最後為吉。三年是概略之數,意思是幾年以後,並非一定是三年。

【字義】

終莫之勝吉:語意不通,當存疑。《說文》:「勝,任也。」段玉裁:「能克之皆曰勝。」依字義,最終無法勝任而吉。但語義顯然不通。虞翻:「勝,陵也。」取的應該是「欺凌」義,最終無法欺凌而吉。王弼:「三四不能久塞其塗者也。不過三歲,必得所願矣。」程朱取義大致近於王弼義。此喻指阻礙丈夫與妻子相見的人,終於無法再從中攔阻。勝指的是「塞其塗」。這樣的解釋,語義顯然嚴重扭曲。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大雁飛到天空雲路上,它的羽毛可用於禮儀,吉。

鴻雁羽毛用於禮儀,有秩序井然不亂的象徵意義。

九三亦云「鴻漸於陸」。漸卦六爻以鴻漸鋪陳,初漸於干,二漸於磐,三漸於陸,四漸於木,五漸於陵。干為岸,仍在水邊;磐為石,陸為高平之地,陵為比陸更高的山陵。《爾雅》:「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大陵曰阿。」至上為比陵高的更高之地,因此陸可能假借為逵或阿。程朱採用胡瑗註,認為陸當作逵,即天上的雲陸。

《曲禮》:「前有車騎則載飛鴻。」此言會同行軍之禮,前面有車騎時,旌旗上則畫有飛鴻圖案,要眾人能夠有所警誡。鄭玄注:「鴻,取飛有行列也。」孔穎達疏:「鴻,鴻雁也。雁飛有行列,與車騎相似,若軍前忽遙見彼人有多車騎,則畫鴻於旌首而載之,使眾見而為防也。」

 

【字義】

:1. 高平之地,同九三之陸。2.陸借為逵,雲路也。九三也稱「陸」,於此再稱陸似有不通,朱熹因此認為,陸當作逵,雲路也:「胡氏程氏皆云:陸當作逵,謂雲路也。今以韻讀之良是。」此說出自胡瑗,後來程朱亦採用此說。程頤:「安定胡公以陸為逵,逵,雲路也,謂虛空之中。《爾雅》:『九達謂之逵。』逵,通達无阻蔽之義也。」安定胡公即胡瑗,胡瑗《周易口義》:「漸卦自下而漸于上,自微而至於高大。且陵者未為極高之地,豈有反下之義哉?今考于經文,陸字當為逵字。蓋典籍傳文字體,相類而錄之誤也。逵者雲路也。言鴻之飛,高至于雲路。其羽翎毛,質可以為表儀,亦猶賢人君子,自下位而登公輔之列,功業隆盛,崇高遠大,可以為天下之儀表,故獲吉也。」胡瑗認為,王弼亦取雲路之義。王弼:「進處高絜,不累於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儀可貴也。」胡瑗:「若止在高平之陸,安得有高潔峩峩清遠之象哉?以此推之,是傳錄之際,誤書此逵為陸字也明矣。」3. 陸借為阿,比陵更高的高地。李光地並不贊同朱子之說,他認為,陸當借為阿:「陸字與九三重,故先儒改作逵字以叶韻。然逵儀古韻,實非叶也。意者陸乃阿字之誤。阿,大陵也,進於陵則阿矣。儀,古讀俄,正與阿叶。《詩》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見君子,樂且有儀。』」

儀:1. 儀表。孔穎達:「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則其羽可用為物之儀表。」2. 旌旗上的羽毛裝飾。朱熹:「儀,羽旄,旌纛之飾也。」3. 法度。《說文》:「儀,度也。」依段玉裁注,又引申為宜、誼、善、義。

【彖傳】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解釋經文女歸吉。漸之前進,女子嫁人則吉。

進得位,往有功也:以卦變解釋漸卦。漸卦為否卦而來,否卦六三至四成漸。六三至四為進,成漸卦六四之後當位而承五,為進得位,五多功。進既得位,往則有功。

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或指九三。九三為否卦九四而來,至三在否卦坤體之上而當位,互體坎中,坎為正,坤為邦,因此曰正邦。但也可能指的是九五,但九五難以解釋「進以正」之象。若與後文合看,則「其位剛得中也」,當指九五。

其位剛得中也:九五為治卦之主爻,陽剛而得中。

止而巽,動不窮也:上下二體卦德解釋卦義。漸卦下艮為止,上為巽。若能止而漸進,則可動而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