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上易傳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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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上易傳叢說-2  漢上易傳叢說-3  漢上易傳叢說-4

. 甲壬得戌亥者均謂之乾,不一其甲子壬子也。乙癸得申未者均謂之坤,不一其乙未癸未也。故論乾則甲子與壬子同,甲寅與壬寅同,甲辰與壬辰同,壬午與甲午同,壬申與甲申同,壬戌與甲戌同;論坤則乙未與癸未同,乙巳與癸巳同,乙卯與癸卯同,乙丑與癸丑同,乙亥與癸亥同,乙酉與癸酉同。

. 乾,陽物也,得於乾者皆陽物也,乾造成男是也。坤,陰物也,得於坤者皆陰物也,坤道成女是也。

. 陰陽家八卦變五鬼、絕命、天醫、生氣、絕體、遊魂、福德,其卦乾坤坎離震巽艮兌相對而變,亦先天之序也。

. 疾者,陰陽偏勝而不得其正也。故卦以陰居陽、陽居陰者謂之疾。所得之偏者亦然,三疾是也。或曰:偏乎陰者資之以陽,偏乎陽者資之以陰,謂陰處陰則誤也。陰陽各得其正,非疾也。《說卦》以坎為心病。坎者,乾之二五交乎坤也,二陽不當位,疾也;五陽當位,通也。故坎又為心亨。先儒概以坎為病則誤也。曰心病、曰心亨者,二五中也。

. 離為飛鳥,鳳謂之朱鳥,離也。又謂之朱雀,故雀入大水為蛤,離極成坎也。

. 變坎七變艮二,即五也。初自下爻三變,即前參以變也。次自中爻下而二變,次自中爻上而二變,即前伍以變也。參去伍,伍去參,皆不能變,此三所以為極數,五所以為小衍也。若一若二即未變也,故曰天地定位,易行乎其中。

. 巽為號,又有嗃嗃者,何交乎離也。巽為風,離為火,大且急者,風火之聲,怒聲也。天下之大聲有四,曰雷、曰風、曰水、曰火,《詩》曰:眾怒如水火。

. 或用一卦,或用一爻,或不可用則曰勿用,天下之時无不可用者,顧用之如何耳。

. 一索再索三索,先論揲蓍,次論策數中便有八卦,次論畫卦中坎離互有四卦。

. 歸藏之乾有乾大赤,乾為天、為君、為父,又為辟、為卿、為馬、為禾,又為血卦。

. 歸藏,小畜曰:其丈人乃知。丈人之言,三代有之。

. 臨川解睽六五噬膚曰:膚六三之象,以柔為物之間,可噬而合。此卦自二至上,有噬嗑象,此互體也。

. 後說之弧一作壺。爻有坤坎離艮而无震足,當作弧。

. 明夷之離為小過之飛鳥,无妄之坤為睽之掣牛。

. 離畜牝牛,離中之陰即坤之陰也。坎為馬脊,坎中之陽即乾之陽也。

. 莧,陸澤草也,生於三月四月。莧,蒉也,葉柔根堅而赤,陸大於莧,葉柔根堅,堅者,兌之剛也。堅而赤,赤者,乾之色也。

. 困,九月霜降氣也,故曰株木、曰蒺藜。蒺藜者,秋成也。大過,十月小雪氣也,故曰枯楊生稊、枯陽生華。姤,五月夏至氣也,故曰以杞包瓜,王瓜生於四月,中氣故也。夬,三月清明氣也,故曰莧陸夬夬,莧陸,三月四月生也。

. 闗子明曰:接物者言接之而已,非同之也。故濯物心无所瀆汙。謂之洗心,言洗濯其接物之心无所瀆汙,故謂之洗心。而注者誤以為洗濯萬物之心。

. 郭璞《洞林》得豫之小過,曰:五月晦日,群鱼來入州城寺舍。注以乙未為魚星,非也。豫艮為門闕,震為大塗,六三變九三,互有巽體,巽為魚。豫五月卦,坤為晦日。

. 兌為妾,變為巽,巽為近市利,則倚市門矣。故《洞林》咸之漸,兌成巽曰:妾為倡。

. 王弼謂頤初九不能使物由已養,誤也。夫使物由已養,有命存焉。初九在下,未能養人而當自養以正,故以朵頤戒之。

. 易之有《說卦》猶詩之有詁訓也。

. 天命聖人以祐下民,微陰浸長,民將内潰,聖人含章不耀,中正自處,委任賢佐,厚下安宅,盡人謀以聽天,雖有隕越,自天隕之,吾志不動也。不舍天之所命也。周公曰:我弗敢知。孔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 王洙曰:木之始紐引孚甲觸地而出,能破鏗确无所不通,巽之上剛是也。根柢散之,自固其植,巽之下柔是也。以至華實成落而不反其故處。《雜卦》曰:升不來也。

. 震亦為王者,五行更,王始於震也。震,乾之一索也,其王之始基乎?故大王。文王與武王之南狩皆用此象,升之三不用此象者,決躁也。

. 分陰者,六、八也;分陽者七、九也;迭用柔剛者,互變也。

. 人疑《繫辭》非孔子作,乃門人所作,不然。子曰何也?此大不然,荅問者所以起意也。如困之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此爻言人曰動必有悔,雖有悔也,征則吉,可不動乎?

. 鲋,子夏作蝦蟇,此五月卦也。

. 初奇、二偶、三奇、四偶、五奇、六偶,卦有取於奇偶為象者,如乾九四曰淵。淵,重坎也,自四至上有重坎象。

. 五兵之有戈,上銳將有兵者,刀劍有光,離也。

. 郭璞筮升之比,升二、三、五變也。五變坎,曰:和氣氤氳,感潛鴻,坎下伏離,離為飛鳥,鹅鳧同象。

. 郭璞為東海世子母病筮,得明夷之既濟,坤變坎,曰:不宜封國列土以致患,母子不並貴。坤為國邑,坎折之,坤母坎子,土克水也。又曰:當有牛生一子而兩頭,一子謂坤變坎,此《說卦》所謂子母牛也。兩頭者,坎離相應,離中爻有田。

. 璞得大有之泰,云:七月中有蛇在屋間,出食雞雛。案:離為飛鳥,變坤,互中有震,震為大木者,梁也。巳在上爻,故云屋。此大過,云本未弱,取棟橈象也。

. 《洞林》以巽為大雞,酉為小雞者,酉,巽之九三爻也。以此推之,午為馬,乾之九四也;丑為牛,坤之六四也;寅為虎,艮之上九也;辰為龍,震之九三也;未為羊,兌之上六也。

. 八卦兼用五行乃盡其象,管輅、郭璞共用此術。

. 巽為風,蠱,蟲以風化,故為蠱。

. 又筮遇節之噬嗑,曰:簮非簮,釵非釵,此以内卦兌言也。兌為金,大抵斷卦當先自内。又曰:在下頭斷髭鬚。所謂頭者,坎中之乾也,須者,在首下而裔也,柔坎也。

. 顧士犀母病,得歸妹七日亡者。歸妹,女之终也。

. 卦有取前卦以為象者,有取後卦以為象者,有一爻而取兩象者,有一象而兼二爻者,有一爻變動而二爻共取以為象者,其言可謂曲矣。然而盡萬物之理,不如是無以致曲焉,不如是其言亦不能以中矣。

. 乾策三十六,陽也;坤策二十四,陰也。陽合於陰而生震、坎、艮者二十八策;陰合於陽而生巽、離、兌者三十二策。乾坤六爻,其策六十。

. 澤中有火,非火居澤下也。如以剛限之,故火不見滅,是水在鼎中,火巽鼎下之象,非革象也。蓋水火之性寒熱燥濕皆有常,然澤中有火,則水火之性,革其常矣。息,止也。火炎上而水息之,水潤下而火息之,有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之象,故曰水火相息。若以剛限之,則無同居之象。郭璞言有温泉而無寒燄,璞其知革睽之象歟?

. 兩儀生四象,孔氏謂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土則分王四季,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安得為象哉?孔氏失之遠矣。

  莊氏之實象、假象、義象、用象於釋卦中破之。

  何氏謂神物變化垂象圖書,此易外别有(闕)。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此象謂爻卦之象。

  七八九六乃少陰少陽老陰老陽之位,生八卦之四象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兼天五之變化,上下交易,四象備其成數,而後能生八卦,於是坎離震兌居四象正位,各以本位數存三以生餘數,則分乾坤艮巽之卦,四象既列,五居四位,此河圖五十有五,居四位之數。

. 劉氏曰:八純卦兼兩儀四象而盡五十五數,謂先布五十五位後除天地四方數,餘以奇耦數排之,便見八卦之位。此說不通,所謂乾者,天也,坤,地也;所謂坎者,北方也,離,南方也,兌,西方也,震,東方也,今除天九地六,四方四數而分布八卦,即八卦所用止三十六,而十九數為贅矣。夫八卦皆本於乾坤,而坤之數乾兼有之,故八卦不出於三十六,夫三十六數,六、九也。九,老陽之數也,此小成之卦也。若大成之卦三十二策也、二十八策也、二十四策也,而三十六策皆兼有之。蓋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自一衍而五,大衍為五十,五十則五十五在其中。其用四十有九,則一在其中,更不論五十五也。若除天地四方之数,又於四象二儀之外而有八卦矣,故曰其論不通。

. 劉氏曰:內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數也。兼五行之數,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極數也。曰九與六合為十五,水一、六,火二、七,木三、八,金四、九,土五、十,凡四十數配合論之則不通。虞翻曰:甲乾乙坤相得合木,丙艮丁兌相得合火,戊坎己離相得合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天壬地癸相得合水,翻謂天地者,言乾坤也。十日之數: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故乾納甲壬配一九,坤纳乙癸配二十,震納庚配七,巽納辛配八,坎納戊配五,離納己配六,艮納丙配三,兌納丁配四,此天地分五十五數也。

. 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五行之生數也;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五行之成數也。一三五七九,奇數二十五;二四六八十,偶數三十,奇耦之數五十有五,此五行分天地五十有五之數也。《太玄》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二七為火,一六為水,五五為土,五五者,十也。洛書之數也。劉牧曰: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數也,兼五行之數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極數者,誤也。言五行之成數,則九六在其中矣。

. 韓氏曰:衍天地之數,所赖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此言是也。四十九數總而為一者,太極也。散而為四十九,即太極在其中矣。故分而為二以象兩,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四時者,坎離震兌,此六七八九之數也。

. 又曰:夫无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固常於有物之極,必明其所由宗,此言未盡也。四十九因於太極,而太極非无也,一氣混淪而未判之時也。天地之中在焉,故謂之太極。極,中也。

. 京房云:五十者,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欲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焉。此言五十數之見於天者,其成象如此,謂其一不用為天之生氣,則非也。

. 馬融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氣。北辰居位不動,其餘四十九運轉而用也。季長之論不若京房,蓋兩儀乃天地之象,而北辰不能生天地也。故邵雍曰:萬物皆有太極、兩儀、四象之象。

. 荀爽曰: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初九潛龍勿用,故用四十九也。乾用九,坤用六,皆在八卦爻數之内。潛龍勿用,如勿用娶女之類。

. 鄭康成云:天地之數以五行氣通,凡五行減五,大衍又減一,故用四十有九。康成所謂五行氣通者,蓋謂十日十二律二十八宿,三者五行之氣通焉。為五十五減五行之數,為五十大衍,又減一,為四十九,其說本於《乾鑿度》與京房為一說。而五行氣通,其說尤善,但後學一例詆之,不詳觀耳。

. 董遇云: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畫之數,故減而用四十九,非也。董謂五十有五減卦之六畫為四十九,不知五十有五,天地之極數,大衍之數五十。其一太極不動,而四十九運而為八卦,重而六十四,若去六畫,即說不通矣。

. 顧懽云:立此五十數以數神,神雖非數,因數以顯,故虛其一。數以明其不可言之義,所謂神雖非數,因數以顯是也。然其說大而無當,不及韓說。劉氏謂韓注虛一為太極,即未詳其所出之宗,而顧之未詳又可知矣。

. 劉謂天一居尊而不動,則與馬季長言北辰不動何異?若謂不動,則筮者當置一策以象天一不動,不當言其用四十有九也。動静一源,顯微無間,知四十有九為一之用,即知一為四十有九之體矣。

. 劉曰:天一者,在數為天一,在日為甲,在象為六之中位,在純卦為坎之中爻,在重乾為初九,在復為陽爻,在辰為建子,在五行為水,在律為黄鍾,劉所謂一者,言一之定位也。不知五十去一,則一在四十九中,使四十九去一,則一又在四十八。凡有數則未嘗無一,而一之所在無往而不為萬物之祖,得此而不失,是謂執天地之機。

. 又曰:一用天德,天德者,九也。乾用九者,謂天德不可為首也。用之如何?見群龍無首吉也。此存乎其人也。坤用六者,利永貞是也,非謂一用九也。

. 又曰:乾道包坤,陽得兼陰,此論用之於八卦小成其三十六爻皆出於乾可也。若謂乾三兼坤之六,成陽之九,幹運五行成數而通變化則誤也。

. 劉前論天地之數十五,四方之數四,九十有九通,八卦之爻三十六為五十五。今論七九六八之策,又曰:先分天地數為二十,後兼四時為二十四,何其紛纷耶?

. 少陽七者,謂天五駕地二為七。前言地以二上交於天五而生七,七為少陽之數也。陽以進,故進二之九為老陽之數,此一進也。若以四位合之,則少陽數七,四七二十八也。又四位進二見八,二十八進八,故老陽數三十六也。又以天地四時數因之,天地分二,少陽數七,二七則一十四也,四七則二十八也,成一百六十有八。數陽生自復至乾,凡六卦,每卦進八,故老陽數二百一十有六。若天五駕地二為七,二進之為老陽,四位合之,四七二十八,又四位進二見八,二十八進八為三十六。四位者,指四時之位也。天地四時之數二十四,以天地四時數因之,天地分二,少陽數七,二七則一十四,四七則二十八,二七十四,又四七二十八,凡四十二。又四因之,成一百六十有八數。陽生自復至乾,凡六卦。復、臨、泰、大壯、夬、乾,每卦進八,故老陽數一百一十六。謂於一百六十有八之上又進六八四十八,成二百一十六為老陽之數。謂之老陽者,皆乾爻也。

. 少陰數八者,謂天五駕天三為地八。陰以退,故退二之六,六為老陰之數,此一退也。若以四位合之,則少陰數八,四八三十二也。又四位,每位退二見八,則一十六,四八則三十二也。成一百九十二陰。生自姤至坤。凡六卦每卦退八,故老陰數一百四十有四也。

. 劉氏論咸恒二卦不繫之於離,其論過於韓注。至言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循十日而周一元,三周而萬物之數足,則為可疑也。夫劉氏配五行生成之數,五、十居中,水火居右,木金居左,始於丙丁,终於庚辛,周而復始,六十日之納音盡矣。此一律含五音而成六十律之說也,而配於易之上經三十卦則不合矣。雖甲子始於乾,而癸亥终於離則不合也。乾當甲金而二十九卦,豈盡然哉?《繫辭》言二篇之策當萬物之數,而謂三周五十五數一百八十爻為萬物之數足,則未之聞也。

. 易有以一策當一日者,乾坤之策是也;有以一爻當一日者,七日來復是也;有以策數七八九六言日者,勿逐七日得是也。易之取象豈一端而盡?六十卦直日兩卦相去皆七日,其實則六日七分,猶書稱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其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禮》言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七月。《詩》言一之日、二之日,其實十一月、十二月之日。何於此六日七分而疑之乎?先儒以此候氣占風效證寒温,而劉氏易之以五卦各主五日,則吾不知其說也。

. 劉氏曰:鄭氏雖以四正卦之爻減二十四之數,與當期之日相契,則又與聖人之辭不同也。四正之卦四六二十四爻,主二十四氣,此先儒舊傳,非鄭氏配合也。劉氏用六十卦主期之日,則四正之卦主二十四氣不廢也。故曰:策數當日而不取爻數,則一爻一日,五卦一月何謂也?

. 遯臨卦義不同,何氏從建子陽生至建未為八月,褚氏自建寅至酉為八月,孔氏以建丑至否卦八月。劉氏云:若從建子則卦辭當在復卦之下,否之六三當消泰之九三,又更臨卦之九二不應。今以遯之六二消臨之九二,則於我為得則是。劉氏取何氏之說而條達之也。又曰:臨彖曰浸而長,遯彖亦曰浸而長,二卦之爻相偶而彖辭皆有陰陽消長之義。又王氏卦略云:臨剛長則柔微,柔長故剛遯,故伊川亦用此說。

. 周公作爻辭多文王後事,則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言易有三名,夏曰連山,商曰歸藏,周曰周易。連山,神農氏之别號也;歸藏,軒轅氏之别號也;並是代號,所以易題周以别餘代,猶《周書》、《周禮》之謂也。周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

. 劉氏以天地五十五數布之五行,自丙丁至甲乙為一周,其辰子丑午未自甲乙至壬癸為一周,其辰寅卯申酉自壬癸至庚辛為一周,其辰辰巳戌亥,故上經三十卦,三周而成六十卦,六十卦當期之日,其策一萬一千五百二十。

. 子雲子午九,丑未八,寅申七,卯酉六,辰戌五,巳亥四。以六辰相配,成十二支之數,蓋有得於納音之說也。其於十日亦然。

. 鄭康成言四象曰:布六於北方以象水,布八於東方以象木,布九於西方以象金,布七於南方以象火,備為一爻而正,謂四營而成。

. 《乾鑿度》曰: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周事,一卦六爻,一爻一日。凡六日用事,一曰諸侯,二曰大夫,三曰卿,四曰三公,五曰辟,六曰宗廟,爻辭善則善,凶則凶。流演曰:諸侯在初,大夫次,尊王官也。

. 又曰:三畫以下為地,四晝已上為天。

. 又曰:易氣從下生,故動於地之下,則應於天之下;動於地之中,則應於天之中;動於地之上,則應於天之上。故初與四,二與五,三與六,此之謂應。

. 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凡五十,大衍之數也。

. 又曰:歷以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為一歲,易以三百六十析當期之日,此律歷數也。

. 兌乾,金也,而乾為大赤,故兌金從火革。

. 坎生於坤,本乎地也,故潤下;離生於乾,本乎天也,故炎上。

. 占法以八卦絕鄉為墓,金生巳,故乾兌墓在艮;木生亥,故震巽墓在申;水生申,故坎墓在巽;火生寅,故離墓在乾;土生申,故坤艮墓在巽。此合河圖洛書而言之也。

. 七為少陽,九為老陽,八為少陰,六為老陰。一五九老陰變老陽,二五六少陽變老陰,三五七少陰變少陽,四五八老陽變少陰,反復數之,其變無窮。

. 我仇有疾,王弼以六五為九二仇,伊川以初六為九二仇,鄭虞以九四為九二仇。按先儒說,我據四之應,四承我之應,故曰我仇。四為毁折之象,故曰有疾。而子夏傳亦曰:四以近權,惡我專任,四之覆餗,正无幾矣,豈輒謀我哉?怨偶曰:仇當以四為仇。

. 安定胡先生以陸作逵。案虞氏所傅之象,上之三成既濟,三陸也。夫上之所生者進也,所反亦進也,兹所以動而不窮歟?漸至九五極矣,進至上九亢矣,是以上反而之三,然後安處。考之鴻象坎象,既退自南而北向之時也。宜以陸為正。或曰:鴻漸至此,千里之舉也。曰:不然,鴻飛冥冥,潔身而去之象也,非漸也。

. 漸卦,虞氏之象以否坤之三上之四,乾之四下之三,而初上二爻不正,故所變之爻止於初三。上三爻而已,餘二四五爻不動。六四,否坤之三也,故卦以為婦孕不育,以為寇,小人之爻也。九三,乾之四也,故戒以夫征不復,順以相保,不中之爻也。

. 中孚,王洙曰:柔在內而巽說,合和之性也。剛得中而上下信,化言之道也。中孚天理之端,叶於教化之義,若鳥之孚卵,柔渾於内而剛鷇於外,嫗伏化羽不違其期,自然之信也。此與小過旁通,自中孚而變,故小過有飛鳥之象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