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易經中的「宮人」、「邑人」、「行人」…

Jack 發表於

《周易》經文中有「大人」、「小人」、「婦人」、「丈人」等稱「人」的用辭,另外還有「邑人」、「行人」、「宮人」、「武人」、「幽人」、「刑人」、「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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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字傳統解釋無甚區別,全都是一種泛稱,就如我們現在口語中的「他是什麼人」的「人」。例如,貴人就是很高貴的人,然後還引申為可為他人之人生帶來翻轉性正向改變的人。賤人就是矯情下賤之人,然後也會被拿來當作罵人的話。

同理,《易經》中的邑人通解就是城邑中人,大概是居民的意思。行人,就是路上的行人,路人。宮人就是宮中之人,然後由此引申出後宮佳麗。幽人則是被幽禁的人,就是犯人。也有把幽人解釋為幽隱之人,也就是毫無存在感的人,類似於隱士這類人。

但個人懷疑,當中有些「人」字可能是屬於「官職」之稱,而不是過去一慣看法,也就是被視為通稱。

「大人」一辭雖帶有官職義,但官職義是從「大」字引申而來,並非「人」字。這裡所說的「人」有「官職」義,例如,「邑人」指的可能是管理城邑的人,而「行人」為十字路口管理員,「宮人」為管理宮中之事的人,「刑人」為管理刑罰的人.....。以上都還只是隨意而言的推論,提出一種可能,並不是定論。本文所要探討的正是,《周易》中有那一些「人」可能有官職義的?

這個證據首先可從《周禮》看到。只要看《周禮》一書的目錄就大概可知,當中的官職有很多的稱呼法,但「人」是最常用的。以下舉其大者:

  • 人:如天官有庖人、亨(烹)人、獸人、鼈人、腊人
  • 氏:如夏官中有挈壺氏、服不氏、射鳥氏、羅氏
  • 師:如春官中有磐師、鍾師、笙師、鎛師、籥師
  • 司:如秋官有司民、司刑、司刺、司約、司盟、司厲、司圜、司隸

在檢視各方資料之後發現,《周易》中目前為止,至少有三個「人」可以朝這方向解釋:一是「宮人」,其次是「邑人」,以及「行人」。

以下分論之。

宮人

《周易》中出現的「人」類裡,剝卦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的「宮人」就可在《周禮》中找到:

  • 宮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 宮人掌王之六寢之脩,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惡臭。共王之沐浴。凡寢中之事,埽除、執燭、共爐炭。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

從編制來看,宮人大約一百多人。負責的是掌管周王「六寢」的整修維護。「六寢」就是六間寢室,只不過並不是像我們現代一樣寢室全都是睡覺用的。所謂「路寢一,小寢五」,「君日出而視朝,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小寢,釋服。」依以上鄭玄注來看,周王退朝之後並沒有馬上休息,要先到路寢(大寢)治事聽政,可能是還有些公事還沒辦完的,回家繼續加班?加班完之後,才可到小寢去休息,脫下辦公穿的服裝(釋服),開始真正放鬆。

而周王退朝之後的這個較居家的生活空間裡,從路寢開始,大小事全都由宮人來掌管。宮人的責任,就是把周王退朝之後的生活打理得舒舒服服,所以像是管家的工作。

具體而言,有那些工作要做?

  • 井匽:類似今日的污水處理系統或化糞池的,照理說應該也包含了類似於今日之馬桶的設備。重點在於要挖井還有通流水,讓臭臭不留屋裡。鄭注所說的:「井,漏井,所以受水潦。」「匽,霤下之池,受畜水而流之者。」賈公彥解釋得更清楚一些:「於宮中為漏井,以受穢。又為匽豬,使四邊流水入焉。非匽二者,皆所以除其不蠲潔,又去其惡臭之物。」
  • 除其不蠲,去其惡臭:講的應該是井匽的功能,就是把不潔的東西給去除掉,像是大便小便。不讓寢宮裡留下臭味。蠲,音捐,清潔的意思。
  • 共王之沐浴:提供大王沐浴的服務。共者供也。
  • 凡寢中之事,埽除、執燭、共爐炭:凡是寢宮中的雜事,諸如掃除、拿蠟燭,提供爐炭,這些事都要包辦。
  • 凡勞事,四方之舍事亦如之:套用現今的用語,宮人的執掌當然是「包括但不限於」以上事項。所以最後說「凡是宮中的勞動之事」,還有「周王到四面八方去出差時暫住的宿舍」,全部都要比照辦理。

《周易》剝卦中的「宮人」傳統上都依文說是宮中之人。三國時王弼並沒特別解釋,和經文一樣只稱「宮人」,但另以「小人」來稱這些人。到後來,易學家則自行腦補引申為後宮佳麗。至於「貫魚」,則是形容這些受寵的佳麗像一串魚一樣排列待寵倖的樣子,所謂的「駢頭相次,似貫魚也」。

例如何妥注這麼說:「夫宮人者,后夫人嬪妾,各有次序,不相瀆亂,此則貴賤有章,寵御有序。」程頤:「宮人,宮中之人,妻妾侍使也。」

那麼,剝卦的「宮人」究竟要解釋作職掌寢宮之事的人,還是後宮嬪妃?還有貫魚要做何解?

就傳統資料來說,其實很難斷定何者為是,何者為非,或者孰優孰劣。但出土資料或甲骨文或許可以做為旁證,證明「宮人」可能解釋為寢官較佳。

由《周禮》資料可知,宮人實際職掌就是周王的寢宮之事,所以或者也可稱為「寢官」,而且有可能在殷商時期就是這麼稱呼的。因為在殷墟出土青銅器銘文以及甲骨卜辭的研究,可發現寢官得寵的相關記載。而且有可能指向與剝卦「貫魚與宮人寵」的典故有關。

關於宮人與寢官的關聯問題,可參考《甲骨文中的寢官》(PDF格式)。而關於商朝的寢官,可參考這篇論文

這裡要注意的是「寢魚簋」的銘文:

辛卯,王易寢魚貝,用乍父丁彝。

翻譯:辛卯年,殷王賜給「寢魚」貝殼,因此製作了這個簋,用作父丁在宗廟中祭祀之用的寶器。(按:易 =賜,乍=作,彝=祭祀用的常器。)

根據學者考證,「魚」解讀為這位寢官的族名或人名,殷王賞賜他貝,貝其實就是當時的錢,因此他就利用這筆錢鑄造了簋當作祭器。或者純粹只是要紀念被殷王賞賜,然後就作了彝器。

寢魚簋是殷墟西區M1713墓所出土,墓葬年代屬殷墟四期晚期,也就是帝辛時期。除寢魚簋外,還出土有兩件有類似銘文的青銅器,寢魚爵及亞魚鼎。

從以上資料可見,殷商出土資料和甲骨文卜辭中都有寢官(宮人)受寵的證據。至於寢官(宮人)為何會受寵,不待多言。

原本在看到寢魚簋銘文時,以為「魚」和「貝」都是殷王賜贈之物,然後想著,這或許與剝卦「貫魚與宮人寵」的典故是有關的。後來詳看研究才知魚其實是族名,或者是人名。

不過,換種想法。在剝卦這段經文的解讀上,「貫魚」似乎還是可以解讀為贈送了一貫(串)的魚。因為在卜辭中,的確有以魚為贈品的。

總合這些資料,「貫魚以宮人寵」或可如此新解:送了一貫魚,因為宮人(寢官)得到大王的寵愛。

邑人與行人

《周易》卦爻辭中「邑人」這個辭確定的曾出現兩次,「行人」則出現一次,並與「邑人」一起:

  • 比卦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 无妄六三:无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另外訟卦九二依對經文理解方式的不同,也可能有「邑人」這個辭:

  • 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无眚。

傳統註解大致上是以「邑人」為城邑中人。

比卦九五王弼注說「己邑之人」,自己城邑中的人。无妄六三注說「有司之所以為獲,彼人之所以為災也」。以行人為有司,邑人為彼人。

若就字面義來看,「邑人」似乎泛指居於城邑中的人,類似於現代「都市人」的概念。傳統注解雖然多數沒特別說明,但細觀其行文也大致是採用此義。有些注解說得較詳細的,則可確定就是這個意思。

例如比九五來知德注說:「坤為邑,又為眾。」陳夢雷注說:「邑中之人亦无警備之意也。」

无妄六三朱熹注:「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以邑人為居民。楊萬里:「塗之人不可得而訟,可訟者邑居而已。」以行人為塗人,即路人。邑人為邑居之人。

在无妄的例子裡,「行人」和「邑人」對舉,似乎讓傳統的說法更為在理。邑人可能指的是定居於城邑中的人,行人則指的是路過的人。比較特殊的是王弼將「行人」解釋為「有司」,就是官員的意思;邑人解為「彼人」,就是某人的意思:「或繫之牛,是有司之所以為獲,彼人之所以為災也。」

王弼將行人說成是「有司」相當值得玩味。事實上《周禮》中的確有「行人」的官職,《秋官》:

  •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小行人,下大夫四人。司儀,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 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
  • 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

簡單說,「行人」是掌管接待國賓之事的。有大的國賓或者大典要舉行時,都是由大行人負責。在此以下的賓客或是使節,則由小行人負責。

「行人」也在《春秋經》出現多次,依《左傳》注解,「行人」相當於「使人」,也就是使者:

  • 《春秋經》襄公十一年「楚執鄭行人良霄」:《左傳》:「鄭人使良霄,大宰石蓖,如楚,告將服于晉,曰,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懷君,君若能以玉帛綏晉,不然,則武震以攝威之,孤之願也,楚人執之,書曰行人,言使人也。」
  • 襄公十八年「晉人執衛行人石買
  • 昭公八年「楚人執陳行人干徵師,殺之」。
  • 昭公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左傳》:「晉人來討,叔孫婼如晉,晉執人之,書曰,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言使人也。」
  • 定公七年「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

陳致宏《語用學與《左傳》外交辭令》研究《左傳》中「行人」的角色之後,將其界定為古代的外交官。這可能是到春秋時代之後「行人」角色的演變,從接待外賓的禮官、接待官變成了外交官。甚至有種說法以為,後來的縱橫家就是從「行人」演變而來的。

不過,陳致宏認為《周易》中的「行人」為一般語義下的行人,不是外交官的意思。恐怕未必!!至少從王弼的注解可以看出端倪。

只不過,「行人」這個官,為何會去牽「邑人」的牛呢?然後邑人又作何解?

雖然《周禮》中沒有「邑人」,但在傳世的商周青銅器銘文上的確可見「邑人」之名。而且曾與虎臣、師氏等並稱,可見「邑人」指的的確可能就是官員。

杜正勝《編戶齊民》對於「邑人」所論甚詳,他認為,邑人是春秋以前邑里聚落的領導人物,類似於《周禮》「遂大夫」中說的「為邑者」(聯經,三版,210頁~211頁):

令為邑者,歲終則會政致事。正歲簡稼器,脩稼政。三歲大比,則帥其吏而興甿,明其有功者,屬其地治者。凡為邑者,以四達戒其功事,而誅賞廢興之。

看來「邑人」可能像是現在的村里長,或鄉長。若用現今的語言來說,可稱為「邑長」。

另外殷墟出土卜辭中有:「貞:乎邑人出羊牛。

在Google多篇論文之後,我的結論就是,這句話用台語(閩南語)來唸就對了(所以有人說閩南語源自古殷語好像有那麼一點道理)。貞是卜問的意思,卜問什麼?商王想要讓邑人貢獻羊和牛。可能是古時候商王要祭祀或者要做什麼大事,需要羊和牛,於是動起向邑人徵收羊牛的意圖。但又怕行不通,所以就去問了烏龜(占卜)。

再回頭看无妄卦的「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另外再看看訟卦和人打官司打輸的「邑人」(訟卦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是否古代曾經有君王要求一個管三百戶人家的邑人貢獻羊牛,始作俑者則是掌管賓客大禮的「行人」,邑人不滿,去打官司,結果輸了。最後裁決結果是,邑人必須乖乖貢獻牛羊,於是行人就去牽走了牛羊。這就是「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其他人

傳統對於「大人」、「小人」、「婦人」、「丈人」的詮釋應該是不會有什麼問題。這些「人」理應就是一種泛稱,並無官職義。

但從「宮人」、「邑人」、「行人」的探索來看,「幽人」、「刑人」、「武人」、「旅人」目前雖沒有必要翻案的樣子,但恐怕還是得有所保留。

最後要說的是,本文目的並不是在推翻傳統說法。筆者也不認為目前的證據就可完全推翻舊說。但至少可以為《周易》經文的解讀增添另一可能,而這個可能有機會更接近《周易》的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