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節(兌下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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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節  兌下坎上

節,亨,苦節不可貞。

水以風而渙,以澤而節,節則不潰不涸,而可以常潤,故亨,夫過于渙必竭,故受之以節,然過于節則苦,又豈可常守乎。

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得中則不苦,苦則窮,窮則不可以處常,不苦則說,說則并可以行險,惟節而當位,斯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窮,天有四時,王有制度,皆所謂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

若冕旒,若宗廟,若樂舞,若階陛,若蓍龜,若爵祿等,皆有其數以為度,制使各得其節,則无過與不及,而不奢不儉,若見君,若事親,若接賓,若居喪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議使各當其節,則无過與不及,而可繼可傳,如澤節水,稱其大小淺深,要使不潰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戶庭,无咎。

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

節之義亦多矣,或時節,或裁節,或品節,或名節,或撙節,或符節,或節制,或節文,或節限,或節操,今且以時節言之,剛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順時而止,不出戶庭,既知裁節,則品節名節皆善矣,復以節制言之,上應六四,水積尚淺,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門庭,凶。

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

若以時節言之,既在可為之位,又有剛中之德,六三已闢其門,而乃上无應與,固守小節,豈非大失,復以節制言之,上對九五,水積漸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須阻塞以致洪汎,豈非失時之極。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无咎。

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若以時節言之,陰不中正,居下之上,又為悅主,故始則恣情適意而不知節若,後則憂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誰也,復以節制言之,上對上六,水已汎濫,而澤口不能節之,徒有嗟若而已,將誰咎乎。

六四,安節,亨。

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時節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聖君,故為安節,所謂太平宰相也,復以節制言之,下應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獨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

陽剛中正,居于尊位,所謂當位以節者也,无過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時,極之九二所能阻礙。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

若以時節言之,純陰而居節之極,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窮,雖正亦凶,彼執為正,實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則不窮,不窮則凶可亡矣,復以節制言之,水以流下為其節操,六三兌口上缺,不能節制,故上六盡其流下之節而不稍畱,遂至枯竭而為苦節,故曰其道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