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卦第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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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崔憬曰:諺云:作者不居,況窮大甚,而能久處乎?故必獲罪去邦,羈旅於外矣。

 

 艮下離上

旅,小亨,旅貞吉。

虞翻曰:賁初之四,否三之五,非乾坤往來也。與噬嗑之豐同義。小,謂柔得貴位而順剛。麗乎大明。故「旅小亨,旅貞吉」。再言旅者,謂四凶惡,進退无恒,无所容處。故再言旅,惡而愍之。

 

《彖》曰:旅小亨。

姚信曰:此本否卦。三五交易,去其本體,故曰客旅。

荀爽曰:謂陰升居五,與陽通者也。

 

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蜀才曰:否三升五,柔得中於外,上順於剛。九五降三,降不失正,止而麗乎明。所以小亨旅貞吉也。

 

旅之時義大矣哉。

虞翻曰:以離日麗天,縣象著明,莫大日月,故義大也。

王弼曰:旅者,物失其所居之時也。物失所居,則咸願有附,豈非智者有為之時?故曰旅之時義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

侯果曰:火在山上,勢非長久,旅之象也。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

虞翻曰:君子謂三。離為明,艮為慎,兌為刑,坎為獄。賁初之四,獄象不見。故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與豐折獄同義者也。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陸績曰:瑣瑣,小也。艮為小石。故曰旅瑣瑣也。履非其正,應離之始。離為火,艮為山,以應火,災焚自取也。故曰斯其所取災也。

 

《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

虞翻曰:瑣瑣,最蔽之貌也。失位遠應,之正介坎。坎為災眚,艮手為取,謂三動應坎。坎為志,坤稱窮,故曰志窮災也。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僮僕貞

《九家易》曰:即,就。次,舍。資,財也。以陰居二,即就其舍,故旅即次。承陽有實,故懷其資也。初者卑賤,二得履之,故得僮僕。處和得位,正居是,故曰得僮僕貞矣。

 

《象》曰:得僮僕貞,終无尤也。

虞翻曰:艮為僮僕,得正承三,故得僮僕貞,而終无尤也。

案:六二履正體艮,艮為閽寺,僮僕貞之象也。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僮僕,貞厲。

虞翻曰:離為火,艮為僮僕。三動艮壞,故焚其次。坤為喪,三動艮滅入坤,故喪其僮僕。動而失正,故貞厲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

虞翻曰:三動體剝,故傷也。

 

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虞翻曰:三變成坤。坤為下,為喪,故其義喪也。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虞翻曰:巽為處。四焚棄,惡人失位遠應。故旅于處,言無所從也。離為資斧,故得其資斧。三動,四坎為心,其位未至,故我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王弼曰: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其舍者也。雖處上體之下,不先於物;然而不得其位,不獲平坦之地者也。客子所處,不得其次,而得其資斧之地,故其心不快。

案:九四失位,而居艮上。艮為山。山非平坦之地也。四體兌巽。巽為木,兌為金,木貫於金,即資斧斫除荊棘之象者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

虞翻曰:三變坎為弓,離為矢,故射雉。五變乾體,矢動雉飛,雉象不見,故一矢亡矣。

 

終以譽命。

虞翻曰:譽謂二。巽為命。五終變成乾,則二來應己,故終以譽命。

 

《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

虞翻曰:逮,及也。謂二上及也。

干寶曰:離為雉,為矢;巽為木,為進退;艮為手,兌為決。有木在手,進退其體,矢決于外,射之象也。一陰升乾,故曰一矢。履非其位,下又无應。雖復射雉,終亦失之。故曰一矢亡也。一矢亡者,喻有損而小也。此記祿父為王者後,雖小叛擾,終逮安周室,故曰終以譽命矣。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

虞翻曰:離為鳥,為火;巽為木,為高。四失位變震,為筐,巢之象也。今巢象不見,故鳥焚其巢。震為笑,震在前,故先笑。應在巽,巽為號咷,巽象在後。故後號咷。

 

喪牛于易,凶。

虞翻曰:謂三動時坤為牛。五動成乾,乾為易。上失三,五動應二。故喪牛于易。失位无應故凶也。五動成遯,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則旅家所喪牛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

虞翻曰:離火焚巢,故其義焚也。

 

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虞翻曰:坎耳入兌,故終莫之聞。

侯果曰:離為鳥,為火。巽為木,為風。鳥居木上,巢之象也。旅而贍資,物之所惡也。喪牛甚易,求之也難。雖有智者,莫之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