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大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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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壯 乾下震上

大壯,《序卦》:「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遯為違去之義,壯為進盛之義。遯者,陰長而陽遯也。大壯,陽之壯盛也。衰則必盛,消息相須,故既遯則必壯,大壯所以次遯也。為卦震上乾下。乾剛而震動,以剛而動,大壯之義也。剛陽大也,陽長已過中矣。大者壯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壯之義也。

大壯,利貞。

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耳,非君子之道壯盛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所以名大壯者,謂大者壯也。陰為小,陽為大。陽長以盛,是大者壯也。下剛而上動,以乾之至剛而動,故為大壯。為大者壯,與壯之大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大者既壯,則利於貞正。正而大者道也,極正大之理,則天地之情可見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學者默識心通可也。不云大正,而云正大,恐疑為一事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雷震於天上,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己復禮。古人云:「自勝之謂強。」《中庸》於「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於克己復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禮弗履。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初,陽剛乾而處下,壯于進者也。在下而用壯,壯于趾也。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九在下用壯而不得其中,夫以剛處壯,雖居上,猶不可行,況在下乎,故征則其凶。有孚,孚信也。謂以壯往則得凶,可必也。

 

《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 

在最下而用壯以行,可必信其窮困而凶也。

 

九二,貞吉。 

二雖以陽剛當大壯之時,然居柔而處中,是剛柔得中不過於壯,得貞正而吉也。或曰:貞非以九居二,為戒乎。曰,易取所勝為義,以陽剛健體當大壯之時,處得中道,无不正也。在四則有不正之戒,人能識時義之輕重,則可以學易矣。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所以貞正而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中則不失正,況陽剛而乾體乎。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九三以剛居陽而處壯,又當乾體之終,壯之極者也。極壯如此,在小人則為用壯,在君子則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壯勇,君子志剛,故用罔。罔,无也。猶云蔑也,以其至剛蔑視於事而無所忌憚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无義為亂,剛柔得中則不折不屈,施於天下而无不宜,茍剛之大過,則无和順之德多傷,莫與貞固,守此則危道也。凡物莫不用其壯,齒者齧,角者觸,蹄者踶,羊壯於首羝為喜觸,故取為象。羊喜觸藩籬,以藩籬當其前也。蓋所當必觸。喜用壯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猶人尚剛壯,所當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壯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未及於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則曰厲也。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在小人則為用其強壯之力,在君子則為用罔,志氣剛強蔑視於事,靡所顧憚也。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 

四陽剛長,盛壯已過中壯之甚也。然居四為不正,方君子道長之時,豈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貞則吉而悔亡,蓋分道長之時,小失則害亨進之勢,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剛而居柔,未必不為善也。大過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籬決開,不復羸困其壯也,高大之車,輪輹強壯,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壯于大輿之輹。輹,輪之要處也。車之敗當在折輹,輹壯則車強矣。云壯于輹,謂壯于進也,輹與輻同。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剛陽之長,必至於極。四雖已盛,然其往未止也,以至盛之陽,用壯而進,故莫有當之,藩決開而不羸困其力也。尚往,其進不已也。

 

六五,喪羊于易,无悔。 

羊羣行而喜觸,以象諸陽並進。四陽方長而並進,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則難勝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則羣陽无所用其剛,是喪其壯于和易也。如此則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則正以德,言則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羣陽雖壯无所用也。

 

《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所以必用柔和者,以陰柔居尊位故也。若以陽剛中正得尊位,則下无壯矣。以六五位不當也,故設喪羊于易之義,然大率治壯不可用剛,夫君臣上下之勢不相侔也,茍君之權足以制乎下,則雖有強壯跋扈之人,不足謂之壯也,必人君之勢有所不足,然後謂之治壯。故治壯之道,不可以剛也。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艱則吉。 

羝羊但取其用壯,故陰爻亦稱之。六以陰處震終而當壯極,其過可知,如羝羊之觸藩籬,進則礙身,退則妨角,進退皆不可也。才本陰柔,故不能勝己以就義,是不能退也。陰柔之人,雖極用壯之心,然必不能終其壯,有摧必縮,是不能遂也。其所為如此,无所往而利也。陰柔處壯,不能固其守,若遇艱困,必失其壯。失其壯則反得柔弱之分矣。是艱則得吉也,用壯則不利,知艱而處柔則吉也,居壯之終,有變之義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非其處而處,故進退不能,是其自處之不詳慎也。艱則吉,柔遇艱難又居壯,終自當變矣,變則得其分,過咎不長,乃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