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天地大衍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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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伏羲龍馬負圖,有一至十之數。人知河圖之數,而不知天地之數。人知天地之數,而不知何者屬天,何者屬地,故孔子即是圖而分屬之。天陽,其數奇,故一三五七九屬天;地陰,其數偶,故二四六八十屬地。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其位有五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其位有五也。五位者,即五數也。言此數,在河圖上下左右中央,天地各五處之位也。相得者,一對二,三對四,六對七,八對九,五與十對乎中央,如賓主對待相得也。有合者,一與六居北,二與七居南,三與八居東,四與九居西,五與十居中央,皆奇偶同居,如夫婦之陰陽配合也。二十有五者,一三五七九,奇之所積也。三十者,二四六八十,偶之所積也。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一二三四五,居于圖之內者,生數也,化之漸也,變也。六七八九十,居于圖之外者,成數也,變之成也,化也。變化者數也,即下文知變化之道之變化也。鬼神,指下文卜筮而言,即下文神德行其知神之所為之鬼神也。故曰卜筮者,先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也,非屈伸往來也。言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成變化,而鬼神行乎其間,所以卜筮而知人吉凶也,故下文即言大衍之數,乾坤之策,四營成易也。何以為生數成數,此一節,蓋孔子之圖說也,皆就河圖而言。河圖一六居北為水,故水生于一,而成于六,所以一為生數,六為成數。生者即其成之端倪,成者即其生之結果,二七居南為火,三八居東為木,四九居西為金,五十居中央為土,皆與一六同。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衍與演同,演者廣也,衍者寬也,其義相同,言廣天地之數也。大衍之數五十者,蓍五十莖,故曰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演數之法,必除其一。方筮之初,右手取其一策,反于櫝中是也。分二者,中分其策數之全,置左以半,置右以半,此則如兩儀之對待,故曰以象兩也。掛者懸其一于左手小指之間也。三者三才也,左為天,右為地,所掛之策象人,故曰象三。揲之以四者,間數之也,謂先置右手之策于一處,而以右手四四數左手之策,又置左手之策于一處,而以左手四四數右手之策,所以象春夏秋冬也。奇者零也,所揲四數之餘也。扐者勒也,四四之後,必有零數,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左手者,歸之于第四第三指之間,右手者歸之于第三第二指之間,而扐之也。象閏者,以其所歸之餘策,而象日之餘也。五歲再閏者,一年十二月,氣盈六日,朔虛六日,共餘十二日,三年則餘三十六日,分三十日為一月,又以六日為後閏之,積其第四、第五年,又各餘十二日,以此二十四日,湊前六日又成一閏,此是五歲再閏也。掛一當一歲,揲左當二歲,扐左則三歲一閏矣。又揲右當四歲,扐右則五歲,再閏矣。再扐而後掛者,再扐之後,復以所餘之蓍,合而為一,為第二變,再分再掛再揲也。獨言蓍者,分二揲四,皆在其中矣。此則象再閏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期音基

策者,乾坤老陽老陰,過揲之策數也。乾九坤六,以四營之,乾則四九三十六,坤則四六二十四。乾每一爻得三十六,則六爻得二百一十有六矣。坤每一爻得二十四,則六爻得百四十有四矣。當期之數者,當一年之數也。當者適相當也,非以彼準此也。若以乾坤之策,三百八十四爻總論之,陽爻百九十二,每一爻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每一爻二十四,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上文言數,此則總言卦筮引伸觸類之無窮也。營者求也,四營者,以四而求之也。如老陽數九,以四求之,則其策三十有六。老陰數六,以四求之,則其策二十有四。少陽數七,以四求之,則其策二十有八。少陰數八,以四求之,則其策三十有二。陰陽老少,六爻之本,故曰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者,三變成一爻,十八變則成六爻矣。八卦者,乾坎艮震之陽卦,巽離坤兌之陰卦也。言聖人作易,止有此八卦,亦不過小成而已。不足以盡天下之能事也。惟引此八卦而伸之,成六十四卦,如乾為天,天風姤,坤為地,地雷復之類,觸此八卦之類而長之,如乾為天為圜,坤為地為母之類,則吉凶趨避之理,悉備于中,天下之能事畢矣。能事者,下文顯道神德行,酬酢祐神,所能之事也。道者,吉凶消長,進退存亡之道,即天下能事之理。德行者,趨避之見于躬行實踐,即天下能事之迹,道隱于無,不能以自顯,惟有筮卦之辭,則其理昭然于人,不隱于茫昧矣。德滯于有不能以自神,惟人取決于筮,則趨之避之,民咸用以出入,莫測其機緘矣。惟其顯道神德行,則受命如嚮,可以酬酢萬變,如賓主之相應對,故可與酬酢,神不能自言吉凶與人,惟有著卦之辭,則代鬼神之言,而祐助其不及,故可與祐神。不惟明有功于人,而且幽有功于神,天下之能事豈不畢。變化者,即上文蓍卦之變化也。兩在不測,人莫得而知之,故曰神。言此數出于天地,天地不得而知也。模寫于蓍卦,聖人不得而知也,故以神贊之。子曰二字,後人所加也。

 

右第九章

此章言天地筮卦之數,而贊其為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