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易與天地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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貢獻者:Jane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準者均平也,言易之書,與天地均平也。彌者彌縫,包括周密,合萬為一而渾然無欠,即下文範圍之意。綸者絲綸,條理分明,析一為萬而燦然有倫,即下文曲成之意。彌綸天地者,如以乾卦言,為天為圜,以至為木果,即一卦而八卦可知矣。如以乾卦初爻潛龍言,在君得之則當傳位,在臣得之則當退休,在士得之則當靜修,在商賈得之則當待價,在女子得之則當愆期,在將帥得之則當左次,即一爻而三百八時四爻可知矣,豈不彌綸乎天地。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天垂象,有文章,地之山川原隰,各有條理。陽極而陰生則漸幽,陰極而陽生則漸明。一日之天地如此,終古之天地亦如此。故者所以然之理也。人物之始,此陰陽之氣;人物之終,此陰陽之氣。其始也氣聚而理隨以完,故生;其終也氣散而理隨以盡,故死。說者死生乃人之常談也,人之陰神曰魄,耳目之聰明是也。人之陽神曰魂,口鼻之呼吸是也。死則謂之魂魄,生則謂之精氣。天地之所公共者謂之鬼神,陰精陽氣,聚而生物,則自無而向于有,乃陰之變陽,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則自有而向于無,乃陽之變陰,鬼之歸也。情狀猶言模樣。

易與天地準者,非聖人安排穿鑿,強與之準也。蓋易以道陰陽,陰陽之道,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而已,今作易聖人,仰觀俯察,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知死生之說,知鬼神之所以為鬼神者,乃精氣為物,游魂為變也,故能知其情狀。夫天地之道,不過一幽一明,一死一生,一鬼一神而已。而作易聖人,皆有以知之,此所以易與天地準也。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知周音智

相似即不違,下文不過不憂能愛皆不違之事。知周乎萬物者,聰明睿知,足以有臨,所以道濟天下也。不過雖指天地,若以聖人論,乃道濟天下,德澤無窮,舉天下不能過也。如言天下莫能載焉之意,與下文不過不同。旁行者行權也,不流者不失乎常經也。天以理言,仁義忠信是也。命以氣言,吉凶禍福是也。樂天理則內重外輕,又知命則惟修身以俟,所以不憂。如困于陳蔡,夢奠兩楹,援琴執杖而歌是也。隨寓而安乎土,胸中無爾我町畦。又隨寓而敦篤乎仁,所行者皆立人達人之事,所以能愛。不過不憂能愛,皆指天地言。至大不能過者天地之體,不憂者天地之性,能愛者天地之情。天地之道不過如此而已,故以此三者言之。萬物天下,協不過二字,樂字協不憂二字,仁字協愛字。

此言聖人與天地準也。言聖人于天地之道,豈特如上文知之哉。聖人即與天地相似也,惟其與天地相似,故聖人之道皆不違乎天地矣。何也?天地至大無外,不能過者也。聖人則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與天地相似,同其不過。天地無心而成化,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不憂者也。聖人則旁行不流,樂天知命,故與天地相似,同其不憂。天地以生物為心,能愛者也。聖人則安土敦仁,故與天地相似,同其能愛,是三者皆與天地相似者也。惟其相似,所以作易與天地準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範,如人範金,使成形器。圍,如人墻圍,使有界止。化者,天地之變化也。天地陰而陽,陽而陰,本無遮闌,本無窮盡。聖人則範圍之,範圍即裁成天地之道,治曆明時,體國經野之類是也。不過者,不使之過也。曲成萬物,如教之養之,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之類是也。通者達也,通達乎晝夜之道而知之也。晝夜即幽明死生鬼神也。神指聖人,即聖而不可知之謂之神。易指易書,無方所,無形體,皆謂無形迹也。

聖人既與天地相似,故易能彌天地之道,聖人則範圍天地而不過,亦能彌之。易能綸天地之道,聖人則曲成萬物而不遺,亦能綸之。易書所具,不過幽明死生鬼神之理也,聖人則通乎晝夜之道,而知亦能知幽明死生鬼神,故聖則无方,而易則无體。易與天地準者,因作易聖人亦與天地準也。

 

右第四章

此章言易與天地準者,因作易聖人亦與天地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