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損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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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兌下艮上

損者,減損也。其卦損下剛卦,益上柔卦,此損之義也。又澤深山高,損其深以增其高,此損之象也。《序卦》: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所以次解。

 

損,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有孚者,言損不可聲音笑貌為之,必當至誠也。凡曰損,本拂人情之事,或過不及,或不當其時,皆非合正理,而有孚也。非有孚則不吉,有咎。非可貞之道,不能攸往矣。惟有孚,則元吉也,无咎也,可貞也,利有攸往也,有是四善矣。曷之用者,言何以用損也,若問辭也。二簋至薄,亦可享于鬼神,若答辭也。享鬼神,當豐不當損,曰可用享,言當損時,至薄亦無害也。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損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以卦綜釋卦名卦辭。本卦綜益卦,二卦同體,文王綜為一卦,故《雜卦》曰:損益盛衰之始也。益卦柔卦居上,剛卦居下,損下益上者。損,益下卦之震,上行居損卦之上,而為艮也,故其道上行。如言柔進而上行也。若以人事論,乃剝民奉上,民既貧矣,君不能以獨富,是上下俱損矣,故名損。時者理之當然,勢之不得不然者也。言文王之所謂二簋可用享者,非常道也,以其時當于損,所以二簋也。本卦損下卦之剛,益上卦之柔,亦非常道也。以時當損下益上,所以損剛益柔也。蓋天下之理,不過損益盈虛而已。物之盈者,盈而不已,其勢必至于消,消則損矣。物之虛者,虛而不已,其勢必至于息。息則益矣,是以時當盈而損也,不能逆時而使之益,時當虛而益也,不能逆時而使之損。此皆物理之常,亦因時而有損益耳。文王之二簋可用享者,亦時而已。不然致孝鬼神,當豐豈可損乎。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澤深山高,損下以增高,損之象也。懲者戒也,窒者塞也。忿多生于怒,心剛惡也,突兀而出,其高如山,況多忿如少男乎,故當戒。欲多生于喜,心柔惡也,浸淫而流,其深如水,況多欲如少女乎,故當塞。忿不懲必遷怒,欲不窒必貳過,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于此。

 

初九,己事遄往,无咎,酌損之。

己者我也,本卦損剛益柔,損下益上,乃我之事也,即韓子莫憂世事,兼身事之意。遄者速也,酌,即損剛益柔有時,時字之意。

本卦,初剛四柔,當損初以益四,故有己事遄往之象。占者得此固無咎矣,然損剛益柔有時不可以驟損,必斟酌而後損也,故許其无咎,而又戒之以此。

 

《象》曰:己事遄往,尚合志也。

尚與上通,指四也。陰陽正應,故合志。四之志,欲損其疾,而初遄往,合其志也。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貞者,即九二之剛中也,中則正矣。利者,安中德以自守,未有不利者也。征者,不守其剛中之德,而有所往也。凶者,六五君位,本卦性悅,此爻變震,以悅而動,必容悅以媚上,則流于不中不正矣,所以凶也。弗損者,弗損其剛中之德,即貞也。益者即利也,五雖柔而居剛,非不足;二雖剛而居柔,非有餘,所以損剛不能益柔也。初以剛居剛,且欲酌損,況二居柔乎何以弗損而能益?二乃五之正應,為臣者,能為正人君子,豈不有益于君,所以損則不益,弗損則能益也

九二剛中當損剛之時,志在自守弗損,貞之道也,故占者利于此貞若失此貞而有所往,則凶矣蓋不變其所守,正以益上,故貞則利,而征則凶也。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德以中為美,志定則守斯定矣。二中以為志,所以弗損,益之。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本卦綜益,二卦原是陰陽相配之卦,因損下益上,正在此爻,所以發此爻辭也。益卦下震,三為人位,人之象也。震為足,行之象也。又為大塗,行人之象也。中爻坤為眾,友之象也。三人行者,益下卦三爻,居于損之上三爻也,即彖辭其道上行也。損一人者,損六三也。一人行,即六三也,六三行上而居四也。三行上而居四,即損下之三而益上之四也。益卦下三爻,乃一陽二陰。今損一陰以居四,則陰陽兩相配矣。居四以初為正應,則得其友也。兩相得則專,三則雜亂。三損其一者,損有餘也,兩也。一人得友者,益不足也,兩也。天地間陰陽剛柔,不過此兩而已,故孔子繫辭,復以天地男女發之。

本卦綜益,損下益上,此爻正損益上下交接之爻,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凡事當致一,不可參以三而雜亂也。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一人行,得友而成兩,則陰陽配合而專一。若三,則雜亂而疑矣,所以損其一也。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四變中爻為坎,坎為心病,疾之象也。遄,即初遄往之遄。初與四陰陽相合,當損下之時,初即以為己之事,而遄往矣。使其初果得遄往,則有喜矣,所以加一使字。兌悅在下,喜之象也。

六四陰柔得正,與初九為正應,賴其陽剛益己,而損其疾,故有損其疾之象,使初能遄往,則四得損其疾,而有喜矣,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賴初損疾,亦可喜矣,而況初之遄往哉。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兩龜為一朋,十朋之龜,大寶也。大象,離龜之象也。十者土之成數,中爻坤,十之象也。坤土兩兩相比,朋之象也。本卦錯咸,故咸九四亦曰朋從。綜益,益之六二,即損之六五,特顛倒耳,故亦曰十朋,兩象相同。或者,不期而至,不知所從來也。弗克違者,雖欲違之,而不可得也。

六五當損之時,柔順虛中以應九二,蓋有下賢之實心,受天下之益者也,故有此象。占者得此,元吉可知。然必有是德,方有是應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與大有天祐,旅上逮同,蓋皆五之虛中也。

 

上九,弗損,益之,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居損之時,若用剛以損下,非為上之道矣,安得无咎,安得正而吉,又安能行之而得人心也?今不損下而自益,是即益其下也。九二弗損,益之,益其上。上九弗損,益之,益其下,所以大得志如此。得臣者,陽為君,陰為臣,三為正應,得臣之象也。无家者,此爻變坤,有國無家之象也,故師卦上六坤變艮,則曰承家,此爻艮變坤,則曰無家,可見矣。若以理論,乃國爾忘家,無自私家之心也。若用剛以損下,是自私而有家矣。

上九居損之終,則必變之以不損。居艮之極,則必止之以不損。當損下益上之時,而能弗損以益下,所以无咎也,正而吉也,利有攸往也,得臣无家也。占者有是德,方應是占矣。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无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豈不大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