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晉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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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正義曰:晉者,卦名也。晉之為義,進長之名。此卦明臣之昇進,故謂之晉。康者,美之名也。侯謂昇進之臣也。臣既柔進,天子美之,賜以車馬,蕃多而眾庶,故曰「康侯用錫馬蕃庶」也。晝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賜蕃多,又被親寵頻數,一晝之間,三度接見也。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注云:凡言上行者,所之在貴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注云:康,美之名也。順以著明,臣之道也。柔進而上行,物所與也。故得錫馬而蕃庶。以訟受服,則終朝三褫。柔進受寵,則一晝三接也。

 正義曰:「晉,進也」者,以今釋古,古之晉字,即以進長為義,恐後世不曉,故以進釋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體釋得晉名。離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漸就進長,所以為晉。「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者,此就二體之義及六五之爻釋「康侯用錫馬」巳下也。坤,順也;離,麗也,又為明。坤能順從而麗著於大明,六五以柔而進,上行貴位,順而著明臣之美道也。柔進而上行,君上所與也,故得厚賜而被親寵也。

「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者,釋訖舉《經》以結君寵之意也。

注「以訟」至「三接也」。 正義曰:舉此對釋者,蓋訟言終朝,晉言一晝,俱不盡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懲勸也。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注云:以順著明,自顯之道。

 正義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謂自顯明其德也。周氏等為「照」,以為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為明德。案:王注此云:「以順著明自顯之道。」又此卦與明夷正反。《明夷象》云:「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王注彼云:「蒞眾顯明,蔽偽百姓。」「藏明於內,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為自顯明德。昭字宜為昭(之遙反)。周氏等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无咎。

注云: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於斯將隆。進明退順,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處卦之始,功業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以此為足,自喪其長者也。故必裕之,然後无咎。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注云: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正義曰:「晉如摧如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寬也。如,辭也。」初六處順之初,應明之始,明順之德,於斯將隆,進則之明,退則居順,進之與退,不失其正,故曰「晉如摧如貞吉」也。罔孚者,處卦之始,功業未著,未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裕无咎者,裕,寬也。方踐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為足也,若以此為足,是自喪其長也。故必宜寬裕其德,使功業弘廣,然後无咎,故曰裕无咎也。

《象》曰「獨行正」者,獨猶專也,言進與退,專行其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者,處進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錫命,故宜寬裕進德,乃得无咎。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

注云:進而无應,其德不昭,故曰「晉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順而正,不以无應而回其志,處晦能致其誠者也。脩德以斯,聞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貞吉。母者,處內而成德者也。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立誠於闇,闇亦應之,故其初愁如。履貞不回,則乃受茲大福于其王母也。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正義曰:「晉如愁如」者,六二進而无應於上,其德不見昭明,故曰進如愁如,憂其不昭也。貞吉者,然履順居於中正,不以无應而不脩其德,正而獲吉,故曰貞吉也。「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母者,處內而成德者也。初雖愁如,但守正不改,終能受此大福於其所脩,故曰「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注「鳴鶴在陰則其子和之」。 正義曰: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辭也。

 

六三,眾允,悔亡。

注云:處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悔亡也。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

 正義曰:六三處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與眾同信,順而麗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眾允之,志上行也」者,居晉之時,眾皆欲進,己應於上,志在上行,故能與眾同信也。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注云: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據三陰。履非其位,又負且乘,无業可安,志无所據,以斯為進,正之危也。進如鼫鼠,无所守也。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正義曰:晉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據三陰,上不許其承,下不許其據,以斯為進,无業可安,无據可守,事同鼫鼠,无所成功也。以斯為進,正之危也,故曰「晉如鼫鼠,貞厲」也。

注「進如鼫鼠,无所守也」。 正義曰:蔡邕《勸學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術。」《注》曰:「能飛不能過屋,能緣不能窮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經》云:「螻蛄一名鼫鼠。」謂此也。鄭引《詩》云:「碩鼠碩鼠,无食我黍。」謂大鼠也。陸機以為「雀鼠」。案:王以為「无所守」,蓋五伎者當之。

*「先人」原文作「免人」。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注云: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雖不當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術斯以往,无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正義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者,居不當位,悔也。柔得尊位,陰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於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責成,失之與得,不須憂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象》曰「有慶」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无憂,亦將人所慶說,故曰有慶也。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无咎,貞吝。

注云:處進之極,過明之中,明將夷焉。已在乎角,而猶進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為之事,必須攻伐,然後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為正,亦以賤矣。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正義曰:晉其角者,西南隅也。上九處進之極,過明之中,其猶日過於中,已在於角而猶進之,故曰進其角也。維用伐邑者,在角猶進,過亢不已,不能端拱无為,使物自服,必須攻伐其邑,然後服之,故云維用伐邑也。「厲吉无咎貞吝」者,兵者凶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无咎,故曰厲吉无咎。以此為正,亦以賤矣,故曰貞吝也。

《象》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雖得之,其道未光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