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卦第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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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卦》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韓康伯曰:守其信者,則失貞而不諒之道,而以信為過也。故曰小過。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

虞翻曰:晉上之三。當從四陰二陽,臨觀之例。臨陽未至三,而觀四已消也。又有飛鳥之象,故知從晉來。杵臼之利,蓋取諸此。柔得中而應乾剛,故亨。五失正,故利貞。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可小事,

虞翻曰:小謂五。晉坤為事。柔得中。故可小事也。

 

不可大事。

虞翻曰:大事,四。剛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也。

 

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虞翻曰:離為飛鳥,震為音,艮為止。晉上之三,離去震在,鳥飛而音止。故飛鳥遺之音。上陰乘陽,故不宜上。下陰順陽,故宜下,大吉。俗說或以卦象二陽在內,四陰在外,有似飛鳥之象,妄矣。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荀爽曰:陰稱小。謂四應初,過二而去。三應上,過五而去。五處中,見過不見應。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虞翻曰:謂五也。陰稱小,故小事吉也。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謂四也。陽稱大,故不可大事也。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

宋衷曰:二陽在內,上下各陰,有似飛鳥舒翮之象,故曰飛鳥。震為聲音,飛而且鳴,鳥去而音止,故曰遺之音也。

 

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王肅曰:四、五失位,故曰上逆。二、三得正,故曰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

侯果曰:山大而雷小,山上有雷,小過於大,故曰小過。

 

君子以行過乎恭,

虞翻曰:君子,謂三也。上貴三賤,晉上之三,震為行,故行過乎恭。謂三致恭以順存其位,與謙三同義。

 

喪過乎哀,

虞翻曰:晉坤為喪,離為目,艮為鼻,坎為涕洟。震為出,涕洟出鼻目,體大過,遭死喪,過乎哀也。

 

用過乎儉。

虞翻曰:坤為財用,為吝嗇。艮為止,兌為小。小用止,密雲不雨,故用過乎儉也。

 

初六,飛鳥以凶。

虞翻曰:應四。離為飛鳥。上之三,則四折入,大過死,故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虞翻曰:四死大過,故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

虞翻曰:祖謂祖母,初也。母死稱妣。謂三坤為喪,為母,折入大過死,故稱祖也。妣二過初,故過其祖。五變,三體姤遇,故遇妣也。

 

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虞翻曰:五動為君,晉坎為臣;二之五隔三;艮為止,故不及其君,止如。承三得正,體姤遇象,故遇其臣,无咎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虞翻曰:體大過,下止舍,巽下,故不可過。與隨三同義。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虞翻曰:防,防四也。失位從或而欲折之初。戕,殺也。離為戈兵,三從離上入坤,折四死大過中,故從或戕之,凶也。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虞翻曰:三來戕四,故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過遇之,

《九家易》曰:以陽居陰,行過乎恭。今雖失位,進則遇五,故无咎也。四體震動,位既不正,當動上居五,不復過五,故曰弗過遇之矣。

 

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荀爽曰:四往危五,戒備於三,故曰往厲必戒也。勿長居四,當動上五,故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虞翻曰:體否上傾,故終不可長矣。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虞翻曰:密,小也。晉坎,在天為雲,墜地成雨。上來之三,折坎入兌,小為密。坤為自我。兌為西。五動乾為郊。故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也。

 

公弋取彼在穴。

虞翻曰:公謂三也。弋,矰繳射也。坎為弓彈。離為鳥矢。弋無矢也,巽繩連鳥,弋人鳥之象。艮為手,二為穴,手入穴中,故公弋取彼在穴也。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虞翻曰:謂三坎水,已之上六,故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虞翻曰:謂四已變之坤,上得之三,故弗遇過之。離為飛鳥,公弋得之,鳥下入艮手而死,故飛鳥離之凶。晉坎為災眚,故是謂災眚矣。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虞翻曰:飛下稱亢。晉上之三,故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