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董因占重耳入國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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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語四

重耳及河,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

晉秦封界有大河,故問可濟而有國乎否也?蓋泰之八,徵諸艮之八,其五爻皆變,唯一爻得八不變也。亦可察焉。

按:泰之八者,有觀晉萃之三也,今推諸其占事,則知得泰之晉也。何者?泰,通也。晉,進也,亦國名也。是實得晉國之謂也。且夫泰,陰在外,陽在內,與否易位,而天地配亨,交通之象也。由是觀之,皆有晉國之義也,何不濟之有。

此篇所載之卜筮,靈妙而通神明之德者三:周史占敬仲也,史蘇占伯姬也,卜楚邱占穆豹也。

簡而神者一:晉史占鄢陵之戰也。

專由窮理有法則者八:辛廖占畢萬也,楚邱占成季也,卜徒父占韓原之戰也,卜偃占納王之吉也,陳文子占崔杼之婚也,晉史占成公也,司空季子及董因占重耳也。

《大傳》所謂以言者尚其辭者三:穆姜議史之占詞也,子服惠伯喻南蒯也,醫和論晉侯之疾也。

以動者尚其變者三:伯廖議公子曼滿也,知莊子論彘子也,游吉評楚子也。

筮而無占者二:孔成子筮立君也,陽虎筮救鄭也。

夫卜筮者,聖人之所以決諸疑,明吉凶,遷天命,神德行也。是故,王者設卜官以世世相傳,其道重,其義深矣。及周德衰微,諸侯力爭也。卜官已壞廢,占法殆堙沒矣。故其精微深妙,多所遺失。卜官之占法,不可稽考也。是以雖此篇載卜筮之事蹟,學者遂無知其旨趣,於是聖學之蘊,既闕遺,卜筮之道漸陵遲矣。後世姦黠佞諛之徒,不知所以筮之為筮,妄議慶譽以說人志,擅言禍患以傷人心,要之不過釣利衒名之私。孔子曰:「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者,殺。」此以其賊道深誣神大也,間亦有末學膚淺之徒,為以卜筮非聖作者,夫如斯者,不足與議卜筮矣。今於此篇之占,以略陳其義也。如占詞,子孫遂為諸侯者,敬仲畢萬也。不從筮而取菑禍者,崔杼、南蒯、穆豹也。筮伯姬之婚,以當其占者,惠懷也。謀敵於隱微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者,秦伯晉侯也。筮有國,遂成霸業者,重耳也。顧夫敬仲、畢萬、重耳之三子,皆方其困苦憂患之時,益其所短,進其所不能,省身修德,以至於命者也。秦伯晉侯之二君,能信其占,以得勝者也。惠懷之二子,叛約弃親,遂當其凶,以取累辱者也。催杼、南蒯、穆豹之三子,逞淫慝以失禮節,或暴虐而懷異志,或溺愛以招禍,皆是輕筮慢命,以取其凶者也。若能從其筮,改其過,省其行,不免其凶矣。筮而不從,則罪莫大焉。是故於君子當務之事業,筮之不吉,則增修德而改筮,何則?以德勝不祥,仁除百禍也。蓋不畏天,不修德者,庸人之情。志道以慎命者,君子之操也。夫命不在天,不在地,我命在我。昔者哀公問於孔子曰:「夫國家之存亡禍福,信有天命,非唯人也。」孔子對曰:「存亡禍福,皆己而已。天災地妖不能加也。」公曰:「善!吾子之言,豈有其事乎?」孔子曰:「昔者殷王帝辛之世,有雀生大鳥於城隅。占之,曰:『凡以小生大,則國家必王而名益昌。』於是帝辛介雀之德,不脩國政,亢暴無極,朝臣莫救,外寇乃至,殷國以亡。此即以己逆天時,詭福反為禍者也。又其先世殷王太戊之時,道缺法圮,以致天孽桑榖于朝,七日大拱,占之者曰:『桑榖野木而不合生朝,意者國亡乎!』太戊恐駭,側身脩行,思先王之政,明養民之道,三年之後,遠方慕義重譯至者,十有六國,此即以己逆天時,得禍為福者也。故天災地妖,所以儆人主者也;寤夢征怪,所以儆人臣也。災妖不勝善政,寤夢不勝善行,能知此者,至治之極也。唯明王達此。」卜筮亦然。聖人設之,所以避凶就吉,以至於命也。苟不知卜筮,無以知命。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古曰:「易為君子謀。」信矣哉。顧雖卜官既廢,占法殆亡,上幸賴此篇之存,學者推而廣之,觸類而長之,於其卜筮之法,則思過半矣。至如神而明之,則存其人也。

 

官許文化十四丁丑歲四月

發兌文政新元戊寅歲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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