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孚卦 風澤中孚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初九,虞吉,有它不燕。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九五,有孚攣如,无咎。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圖:小配) |
【卦名】
今本:中孚 帛書:中復 秦簡:中 清華:中 海昏簡:中俘[?]
《說文》:「中,內也。」「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
中為內,引申為人之內心。孚為信,中孚即內心有信,孔穎達說的:「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這也是傳統對於中孚卦的通解。
中的甲骨文像一立起的旗幟,為中央、中間之義。卜辭中有「立中」一辭,講的就是樹立此旗幟,又「立中」有時又會談到風,因此古文字學家認為可能此旗幟是風向測量之用。如:「立中允無風。」
唐蘭:「古時有大事,聚眾於曠地先建中焉,群眾望見中而趨赴,群眾來自四方則建中之地為中央矣。」徐中舒認同唐蘭之看法,並以中為旂幟:「立中即立旂,立中可以聚眾,又可借以觀測風向。」
《尚書》「建中」、建用皇極的政治思想或者源自於此。
孚的甲骨文字源有三說,一是,為「孵卵」的孵,二是從爪從子的,為「俘虜」的俘。三是(𠬝),為服的初文,服從之義。
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以甲骨文的為孵的本字,像禽鳥以爪扒蛋之狀,會孵卵之義,此即《說文》所謂的「卵孚」。揚子《方言》「雞伏卵而未孚」亦取孵卵之義。
第二說以孚的甲骨文為或,以單手或雙手抓住小孩,唯字或從爪從子,或從又從子,有上從雙又。又即古文的手。與(俘)通,亦是俘的本字。偏旁彳為追趕之義,後彳變為人。這也是比較主流的說法,持此說者如徐中舒,李孝定,香港中文大學漢語多功能字庫亦採用此說。
以(服)為孚者主要為郭沫若之說:「象以手捕人之形,即古孚字(古金文中俘字均作孚,从爪从子),服字从此。」徐中舒《甲骨文字典》𠬝字解釋說:「從又從卩,象以手壓抑跪伏之人,會降伏、制服之意。當為制服之服初文。」其釋義:「一用作俘,戰爭田獵中擒獲之人。二、人牲。」
李孝定則對此說持疑。
另有古文字學家以《說文》孚、保兩字的古文互證認為,孚即保:「𤓽,古文孚,从𡥀。𡥀,古文𠈃。」「保,養也,从人从𤓽省。𤓽,古文孚。𣎼,古文保。𠊻,
古文保不省。」
孚字通解的孚信義,可能是從「孵」引申而來。徐鍇《說文》注:「鳥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鳥袌恆以爪反覆其卵也。」依徐鍇說法,因鳥卵孵化的時間都很準確而可信,所以孚就引申為「信」,可信、可靠、信驗,或信息、符信的意思。而這也是兩千年來對「孚」字的傳統解釋。
《周易》中「孚」普遍解釋為信,誠信、信驗之義。如《雜卦傳》:「中孚,信也。」《序卦傳》:「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
但除做為孚信,孚也可作為俘虜,如中孚六三「得敵」至九五「有孚攣如」可能是在講俘虜之事。
中孚卦卦名清華簡作「中」,帛書作「中復」,學者或認為是「中孚」之假借。今本「孚」字帛書《周易》皆作「復」。鄧球柏則以「中復」為正,謂:「中庸,中道而復,復歸於中。」
王家台秦簡影像資料未公布,王寧解讀為「中」,朱興國《三易通義》引作「中」。
海昏簡《易占》中孚卦:「說下巽上,中〃俘〃者中俘。」「說下巽上,中〃俘〃」為李零補釋加入,而「中俘」則是對於中孚卦義的解釋,並非卦名。因此嚴格來說,《易占》的中孚卦卦名未詳。
雖然《易占》中多有以卦名自解卦義的例子,如乾卦「建者建也」、兌卦「說者說也」,但也有很多不以卦名自解的,如震卦「侲者恐懼也」,艮卦「根者止也」。另也有卦名釋義與卦名很近似的例子,如「明夷者明荑也」,「同人。人同,天下一心也」。因此,該卦卦名理應從缺,不宜將其定為「中俘」。但就《易占》以中俘解釋中孚卦,可能就是以孚為俘義,中亦有得義,中俘即得俘。
高亨《周易古經今註》對於中孚卦卦義近於傳統解釋,以中為忠,孚為信,中孚即忠信。但對於卦爻辭中「孚」字卻有很多不同註解,或作為「俘」,如在後來的校訂本裡需卦「有孚」引林義光:「孚即俘之古文,象爪持子。」或作為罰,如隨卦九四「有孚在道」註曰:「孚讀為浮,罰也。」未濟「有孚于飲酒」解釋為有罰於飲酒。(按:《周易古經今註》舊版在需卦對於孚字探索很多,並將需卦的有孚解釋為罰,但在後來的校訂本已無相關論證。)
李鏡池以中為心,孚為信,中孚即心中有誠信。但在其他經文中又將孚註解為俘,如需卦:「孚,俘之本字。从爪子,本義為俘人。」
李零以孚為符,中孚即符合之義:「我懷疑,孚訓信,實由符合之義引申,這裡的『中孚』,只是一個上下符合的卦。」香港中文大學漢語多功能字庫:孚音近通作「附」,《集韻.虞韻》:「孚,《說文》:『卵孚也。』古作附。」
【卦義】
誠信、信實。信驗、感應。虛心於內,誠實於外。
孚為信驗,誠信、可信,應驗,因此中孚卦有兩重意義:一是忠孚,忠為誠,孚為信,中孚即誠信;二是衷孚,誠信發乎內心。
《象傳》:「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中孚大象為離,離為法網為用獄。中間兩爻為陰為虛,外面上下各有兩畫陽爻為實,因此卦形為虛心於內,誠實於外之象。內兌悅而外順巽,悅而能漸入,此戒君子以誠信感化他人。上巽木下兌澤,為巽木浮於澤水之上,舟行水上,所以卦辭說利涉大川,《彖傳》說:「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中孚是繼節卦而來,《序卦》曰:「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節制之後然後才開始有信任,所以繼之以中孚。節亦可解釋為符節、瑞信,古代之信物,因此說「節而信之」。
中孚與小過為相錯的一對卦,中孚外實內虛象卵孵,中孚即雞卵孵化,引申為信;小過則是卵已孵成,為飛鳥,外面羽毛彭鬆而內實。
得中孚卦,雖然暗藏危機,但只要能虛心、老實做事,立下信譽,逐漸感動人心,就能度過難關,求得亨通。但中孚之亨通,是屬於長遠性的,並非短期可成。
六爻以得中在內最得中孚之道,九二與九五剛中實誠而相應,九二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九五曰「有孚攣如」。初九居最內之位,與六四相應。自守孚誠則吉,求應於它則不燕,曰「虞吉,有它不燕」,六四居外而不得中,曰「月幾望,馬匹亡」。六三過中而不當位,又近於外,與失信之上九相應,上九「翰音登于天」,失信最甚,此六三之「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內心虔誠,即使以簡單的豬和魚當牲禮亦可得吉。利於涉水渡大河,利於貞定。
豚與魚分別指豬肉和魚,是祭祀所用的牲禮中最為簡薄的。雖然簡薄,但是祭祀重在虔誠。因為虔誠,所以為吉。利涉大川,利於涉險。中孚有舟楫行水之象,所以能夠渡險。
渙卦與中孚卦皆曰「利涉大川,利貞」,蓋因兩卦都有行舟濟險之象,渙所濟者為坎險,中孚所濟者兌澤之毀折。此與需「貞吉,利涉大川」,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求貞吉之後再涉大川者不同,需者待也,大畜者蘊畜,所待所畜者貞吉。
【字義】
豚魚吉:《說文》:「豚,小豕也。从彖省,象形。从又持肉,以給祠祀。」豚為小豬,供給祭祀之用。豚魚吉,即祭祀用豚、魚為吉。但傳統多數以《彖傳》「信及豚魚」來註解,意思為其孚信及於豚魚、感通於豚魚。但諸家對豚魚的詮釋不盡相同:一、豚和魚是最難以感動的生物,而孚信能感動到豚魚,以喻孚信之真誠無所不及。這也是自古支持者最多的見解,如王弼、虞翻、程頤、朱熹。二、豚魚比喻小老百姓,為明君所供養。鄭玄:「豚魚以喻小民也,而為明君賢臣,恩意所供養,故吉。」三、豚魚即江豚,風生則至,其出有信。孚信有如豚魚之隨風,此說源自俞琰:「豚魚,江豚也。兌為澤,巽為風,澤上之風,來必有兆,江豚出而吹浪,乃澤上有風之兆。人之行事,信如豚魚則吉也。」來知德亦用此說。四、豚與魚為薦禮中最簡單者,言有孚信則薦禮雖薄,也可得保祐。高亨引王引之見解總結說:「豚魚乃禮之薄者,豚魚吉,猶言雖豚魚之薦亦吉也。」
王引之《經義述聞》:豚魚者,士庶人之禮也。《士昏禮》:特豚合升去蹄,魚十有四。《士喪禮》:豚合升,魚鱒鮒,九朔月,奠用特豚魚腊。《楚語》: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薦。」王制:庶人夏薦黍麥以魚黍以豚。豚魚乃禮之薄者。然苟有中信之德,則人感其誠而神降知福。故曰豚魚吉,言雖豚魚之薦,亦吉也。
議獄緩死:議獄為議論可能的冤獄,緩死則是暫緩死刑的執行。上天有好生之德,君子因以避免冤獄與冤死。京氏《五星占》曰:「人君承用節度,即雷風以節;暴行威福,則雷霆擊人。其救也,議獄緩死,則災消矣。」依京氏,議獄緩死可以消災。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深思為之預防則吉,因為有蛇會讓人不安。
中孚有中孵之義,畜養禽鳥最怕蛇來吃蛋,蛋被吃則無以孵化。有大蛇當然讓人不安,因此能有虞慮豫防為吉。
傳統多依王弼,註解為:用心專一則吉,心不專一、旁騖於他則不安。《象傳》「志未變也」,用心專一,所以志向不變。
【字義】
虞:《說文》:「虞,騶虞也,白虎黑文,尾長於身,仁獸,食自死之肉。」騶,音鄒。虞原是仁獸,但多作為猜度、思慮用。其可能字義:1.思慮、考慮,度量、預備。 朱熹作思慮解。2.憂慮。3. 安,荀爽作此解。4. 王弼引申為專一,應是第一義的引申。5. 虞祭。李光地採用此義,但兼取虞安之義。虞吉,舉行虞祭為吉。6. 虞人,守山林的人。屯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虞兼有思慮與虞人之義。
有它:坊本或作「有他」,當作「有它」。《說文》:「它,虫也。从虫而長,象冤曲垂尾形。上古艸居患它,故相問無它乎。」它,本義為大蟲,即蛇,有蛇即有意外。它古字通虫,為大蛇。上古草居,很怕遇到蛇,問候人平安無事會說「無它」,沒有蛇。反過來「有它」就是有意外,遇到意外,不平安。它從蛇,引申為意外,又引申為第三人稱,其它的它。卜辭中用作蛇,也已經有用作其它的它。王弼引申為心有它用,由它即用心不專一,相對於「虞」的專一。比卦初六「有它吉」,大過九四「有它吝」。
不燕:不安。燕,安也。燕亦通宴,宴會的意思。可為宴會,或為安寧。卜辭中燕用作曣,晴天,和雨對貞。有它不燕,遇大蛇或意外而無法前往宴會,即半途而返之意。或者是有意外而讓人不安,心中有陰影(不曣)。
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願也。
《繫辭》:「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母鶴在看不到的陰暗之處鳴叫,小鶴與其相呼應。我有好的酒杯,和你一起共飲美酒。
此比喻人立心誠篤,就會得到感應與共鳴,就如母鶴與小鶴心靈自然可以相通。「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比喻人德不孤,必有鄰。
《繫辭》所引孔子註大意為:君子閒居在家,說出來的話如果美善,那麼就連千里之外都會和他相應和,更何況是近在身邊呢?如果閒居在家,說出來的話不善,那麼千里之外都會反對他,更何況是近在身邊呢?言語是出於君子之身,但卻是施加在人民身上;君子的行為是從自己身邊近處而發生,但其作用卻立即顯現在遠方。言行,是君子的樞機。樞機的發動,是榮辱的主宰。言行,君子所以動天地,可以不謹慎嗎?」
【字義】
陰:《說文》:「陰,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陰原為地理上的背陽面,低而陰暗處,山北水南。陽則為向陽面,高而明亮之處,山南水北。陰由陰暗處引申為幽隱、看不到的地方。這是《易經》經文唯一的陰陽字,但經文中無陽字。
爵:通雀,古代的酒杯,象雀形。後來引申為爵位。《說文》:「爵,禮器也,象爵之形,中有鬯酒,又持之也。所以飲。器象爵(雀)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段注:「節節足足,雀音如是......首尾喙翼足具見,爵形即雀形也。」虞翻:「離為爵,爵,位也。」
靡:散,引申為共。《說文》:「靡,披靡也。」依段注,披靡當作柀靡:「寫者譌从手。柀靡,分散下垂之皃。易中孚九二曰:吾與爾靡之。孟、王皆曰:散也。」《周易集解》引孟喜:「好,小也。靡,共也。」干寶:「靡,散也。」虞翻:「靡,共也。」至程朱,將靡解釋為繫戀、係慕。程頤:「好爵我有,而彼亦係慕。」朱熹:「靡,與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而彼亦繫戀之也。」《日講》:「好爵,懿德也。靡,與縻同,猶繫戀也。」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
得到了敵人,讓人不知要鳴鼓進攻還是要停戰作罷;不知要悲哀地哭泣還是高歌一曲。
【字義】
得敵:得到敵人,即戰爭擄獲了敵人,或遇到了敵人。或解釋為得到了敵手,有了對手。得,得到、獲得、取得。敵,《說文》:「仇也。」敵為仇敵之義,又引申為仇匹、匹敵、敵對。因此通六四「馬匹亡」之匹。王弼言三、四兩爻:「對而不相比,敵之謂也。」孔疏:「六三與四,俱是陰爻,相與為類。」此似乎取匹敵、匹類之義,並以六四為六三之敵。程頤則以上九為六三之敵對者,與王弼不同:「敵,對敵也,謂所交孚者,正應上九是也。」
或鼓或罷:或擊鼓進攻,或停鼓作罷。言進退失據,不知如何是好。鼓為擊鼓,引申為鼓舞、鼓動之義。罷為罷免、休止之義。《說文》:「遣有辠也,从网能,言有賢能而入网,而貫遣之。」段注:「引伸之為止也,休也。《周易》:或鼓或罷。《論語》:欲罷不能。」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无咎。
《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
月亮就要變滿月了,馬匹卻丟失不見,沒有罪咎。
馬匹亡,馬匹走失,或者馬無法匹配。月幾望為未近圓而未圓,為不利出征之象。小畜上九「月幾望,君子征凶」。歸妹卦曰「征凶,无攸利」,六五曰:「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六五之吉,乃歸妹之吉,關於征戰,當從卦辭說的「征凶」。《朱子語類》言漸卦:「今術家擇日,利婚姻底日,不宜用兵;利相戰底日,不宜婚嫁,正是此意。蓋用兵則要相殺相勝,婚姻則要和合,故用不同也。」月幾望為利於婚姻,不利於出征。
【字義】
月幾望:月近圓而未圓。望,月圓,比喻圓滿。月幾望,事情已近圓滿,但仍未圓滿。小畜言「月幾望,君子征凶」,此言「月幾望,馬匹亡」,月幾望為不利出征之象。《開元占經》引《河圖帝覽嬉》曰:「月未當望而望,是謂趣兵,以攻人城者大昌。當望不望,以攻人城者有殃,所宿之國,亡地。」月幾望,是月當望而未望,為出征有殃之象,故曰征凶。出征不宜,出行亦然。
馬匹亡:亡為遺失,馬匹亡即馬匹遺失,另一解釋為馬無法成對。匹,《說文》:「四丈。」《爾雅》:「仇,讎,敵,妃,知,儀,匹也。」「仇,偶,妃,匹,會,合也。」匹原為計量單位,引申為匹配、配合,亦通「敵」之敵對義,呼應六三的「得敵」。傳統注解認為,古時拉馬車的馬兩兩成對稱「匹」,馬匹即以兩隻馬成一對。「馬匹亡」言馬隻不合而無法配成對,也就是六三說的「得敵」,馬既然無法成對,當然也就無法合力拉車。虞翻:「乾坎兩馬匹,初四易位,震為奔走,體遯山中,乾坎不見,故馬匹亡。」程頤:「四與初為正應,匹也。古者駕車用四馬,不能備純色,則兩服兩驂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稱,故兩馬為匹,謂對也。」朱熹:「馬匹,謂初與己為匹。四乃絕之而上以信於五,故為馬匹亡之象。」
絕類上:絕其同類而上。同類,指三,三與四俱為陰,因此曰類。上,指九五,六四上承九五,與九五比應。王弼:「類謂三,俱陰爻,故曰類也。」孔穎達:「絕三之類,不與三爭,而上承於五也。」程頤:「絕其類而上從五也。類,謂應也。」程頤以類為應,那麼類指的是初九。但以類為應於文義不通。
九五,有孚攣如,无咎。
《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
以誠信相互牽繫,沒有罪咎。或:有俘擄,繫綁一起,沒有罪咎。
此言彼此誠信相待,互相信任,能夠心手相連。
中孚六爻,唯九五言「孚」,胡炳文:「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李光地:「此爻是《彖》所謂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與在下者不同。」
小畜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字義】
攣:音巒,相繫,連繫,牽繫。攣為繫綁並牽引之。《說文》:「攣,係也。」段注:「係者絜束也。易小畜:有孚攣如。馬曰:連也。虞曰:引也。攣者,係而引之。」王弼:「攣如者,繫其信之辭也。」孔穎達:「攣如者,相牽繫不絕之名也。」虞翻:「孚,信也。謂二在坎為孚,巽繩艮手,故攣。」程頤引申為固結:「人君之道,當以至誠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結如拘攣然,則為无咎也。」
有孚攣如:傳統註解,君臣或朋友以孚信固結緊繫其心。孚亦用作俘,有孚攣如為俘虜一個個綁在一起。此繼六三「得敵」而來,「得敵」亦可解釋為捕獲敵人,即俘虜。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
祭祀用的雞飛上了天,堅定則凶。
此言不要把反常的現象當做常態,以此為堅持當然為凶。上九處中孚的頂點,過中而不當位,為孚不由衷,言過其實者。雞並不會飛,現在竟然飛上天,這是反常的現象,不可長久,所以《象傳》說「何可長也」。如果以此為正,當然為凶。
或曰:雞鳴之聲高飛而登於天,以此正定則凶。諷刺人唱高調,言過於實,虛浮而不可信。雞在古代被視為知時之物,其報時可信。今其音高飛而登於天,失其時而不可信矣。
此通小過卦的「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詩.小宛》:「宛彼鳴鳩,翰飛戾天。」〈四月〉:「匪鶉匪鳶,翰飛戾天。」
【字義】
翰音:祭祀用的雞稱翰音,《禮記.曲禮》:「凡祭宗廟之禮,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雞曰翰音......。」孔穎達:「翰,長也,雞肥則其鳴聲長也。」虞翻:「巽為雞,應在震,震為音。翰,高也。巽為高,乾為天。故翰音登于天。失位,故貞凶。《禮》薦牲,雞稱翰音也。」朱熹:「雞曰翰音,乃巽之象。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 雞因聲音很長,所以曰翰音。翰音或作鶾音,《說文》:「鶾,雉肥鶾音者也。从鳥倝聲。魯郊以丹雞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魯侯之咎。」段玉裁注:「此引魯郊禮文,證翰音之為肥雞也。各本翰作鶾,誤。」可見古代有以翰音郊祭以去咎的習俗,翰音登於天,則祭不成而得咎矣。或以翰為高飛,翰音為高飛、不實之音,虛華而不實的聲音。王弼:「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程頤:「翰音者,音飛而實不從。」《詩.小宛》:「宛彼鳴鳩,翰飛戾天。」〈四月〉:「匪鶉匪鳶,翰飛戾天。」翰皆取高飛之義。《說文》:「翰,天雞赤羽也,从羽倝聲。《逸周書》曰大翰,若翬雉,一名鷐風。周成王時蜀人獻之。」翰為天雞,那麼翰音為天雞之聲音。《日講》:「翰是羽。翰音,言鷄鳴必振其羽也。」「翰音本非登天之物,而强欲登于天。」此又另成一義。
【彖傳】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柔在內而剛得中:兩柔爻居中於內。《周易》有以全卦六爻直接取象者,例如鼎六爻象鼎之形,再如頤卦、噬嗑之食,以及小過之飛鳥。夬卦《彖傳》「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是直接看六爻之象。中孚的柔在內也是以六爻所構成的卦象而言,以初、二以及五上為外,三四為中為內。益卦六三和六四兩爻爻辭皆曰「中行」,亦是用此觀象法。剛得中,九二和九五,兩剛爻皆得中。
說而巽,孚乃化邦也:以二體卦德解釋卦義。下兌上巽,悅而能入而有孚信之義,因此可以感化邦國。《注疏》與《集解》皆讀作「說而巽孚,乃化邦也」。此依程朱讀法。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孚者信也。信及豚魚,孚信及於君子和小人。《周易》以豚象徵君子,魚象徵小人。遯卦既是講君子隱退,又講豚走脫而繫豚之事。遯六二與姤初六皆有繫豚豕之義,因巽為繩,乾為君子為豚為豕。《說卦》以坎為豕,但就經文來看,應該乾為豕為豚。以魚為民的例證,姤九二包有魚,九四包无魚,講的是兩爻與初六的關係。九二與初六比應為包有魚,九四與六雖遠應,但魚已為九二所得,因此對九四來說為遠而未得之象,為包無魚。魚為民,因此九四《象傳》說「遠民也」,經文說「起凶」。起凶為征凶之義。因為遠民,所以征凶。剝卦六五曰「貫魚以宮人寵」,上九說「君子得輿」,輿者眾也民也,得輿即得魚、得民心,因上九得六五所貫之魚,得民最眾。
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上巽木,下澤水。水上之木為舟楫,全卦六畫呈中虛之象,因此曰「乘木舟虛」。渙卦下坎水,上巽木,亦是乘木舟行之象,《彖傳》說「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反之,大過卦為巽在澤下,《大象》說「澤滅木」,此乃沉船之象,因此上六曰「過涉滅頂」。井卦巽木在坎水下,入水而出水,無行舟之功,因此《彖》曰「未有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