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58. 兌卦

Jack 發表於

  兌卦 兌為澤

兌,亨,利貞。初九,和兌吉。九二,孚兌,吉,悔亡。六三,來兌,凶。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九五,孚于剝,有厲。上六,引兌。

 卦辭  初九  九二  六三

 九四  九五  上六  彖傳注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圖:小配)

 

【卦名】

今本:兌 歸藏:兌 帛書:奪 清華簡:兌 海昏簡:說

《說文》:「兌,說也,从儿㕣聲。」段玉裁注:

說者今之悅字,其義見《易》。《大雅》「行道兌矣」,傳曰:「兌成蹊也。」「松柏斯兌」,傳曰:「兌,易直也。」此引伸之義。《老子》:「塞其兌,閉其門。」借為閱字,閱同穴。

依段注,所謂的「兌,說也」,為喜悅義。在《周易》中,十翼以及一般注解也是以「說」解釋兌,並將「說」解釋為現今的「悅」,因此以兌為喜悅,這也是傳統易學上的通說。至於「行道兌矣」的兌解釋為暢通,「松伯斯兌」的兌為變直,這都是引申義。但此二義,於其他文獻未常見到。

細究之,「說」同時兼具言說與喜悅的意思,甚至還有解釋、解脫之義。《說文》:「說,說釋也,从言兌。一曰談說。」說釋即脫釋,開解之義。

段玉裁注:

說釋即悦懌,說悦、釋懌皆古今字,許書無悦懌二字也。說釋者,開解之意,故爲喜悦。釆部曰:「釋,解也。」从言,兌聲。儿部曰:「兌,說也。」本《周易》,此從言兌會意,兌亦聲,弋雪切,十五部。一曰談說,此本無二義二音,疑後增此四字。

段玉裁以喜悅為開解義之引申,但否認談說之義,說當有談說之義才是。《釋名》:「述也,序述之也。」《廣雅》:「論也。」《玉篇》:「言也。」皆取言說義。

兌的甲骨文造字本義說法很多,但最常見者,如香港中文大學多功能字庫提出二說:一是象人張口說話,一是象喜悅。就其形構來看,其字下儿(人),中為一張大的口,上作八,為二氣發散,全字象言說或喜悅。也因此《周易》兌卦的八卦取象以兌為口。但另也有學者認為兌是閱或銳的本字。

以兌為悅者,如郭沫若,他認為「卜馬其先王兌从」,為卜問馬是否樂於跟從大王而去殉葬。「兌从」,即悅從,在殷商卜辭中多次出現,或釋讀為「兌比」,因甲骨文比與从形近。另有學者將「兌从」解釋為銳從,即急速跟從,如劉興隆即作此解。

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則以說話為兌之本義:「象人張口說話,氣从口出之形。古文兌、說、悅、銳一字通用。」此以說為兌造字本義,後又衍生出以「兌」為偏旁的各種意義,如悅、銳、說。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舉卜辭兩例,分別作閱與銳。如「兌田」即閱田,為畋獵而檢閱師旅。「兌伐」即銳伐,通《詩.大明》的「肆伐」。李孝定亦大致持此說。

現今兌字用作兌換、兌現,似乎是唐朝之後才有的用法。在上古文獻中,未見此字義。至於《雜卦》所說的「兌見巽伏」,是以見解釋兌的卦義,與現今所用兌現義有別。

帛書兌卦作「奪」,奪通「敓」,《說文》:「敓,彊取也。《周書》曰:敓攘矯虔。」段玉裁注:「此是爭敓正字,後人假奪為敓,奪行而敓廢矣。」依帛書,兌當取敓義,為搶奪、剝奪之義。

若以《周易》經文來驗證,經文中的兌字僅見於兌卦,其字義暫且保留。但另一兌的衍生字「說」字,經文多次出現。說為後起字,其本字極可能作兌。說字在《周易》經文中作「脫」字用,如蒙九二用說桎梏、小畜九三輿說輻、革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此有別於易傳中的說字用作喜悅的悅。以此推論,兌之本義當作脫,這也是《說文》說的「說釋」,即開脫、開釋。

由此看來,兌卦卦義似乎相當複雜而充滿內在矛盾,也可以引申到許多「兌」字邊的字,如喜悅的悅,與喜悅有些相反的剝奪(敓)、脫落的脫、尖銳的銳。而三畫卦的兌卦最常用的卦象除了喜悅之外,就是毀折,意思有些近似於敓、脫,或銳。

這樣的卦性也有點類似於兌卦所代表的秋季:既是代表豐收的喜悅,又是萬物開始凋敝與肅殺的一個季節。

【卦義】

對談、喜悅。

漢儒及十翼皆以「說」解釋兌,但後世易學家多將「說」當作「悅」字用,因此以兌為喜悅。當代易學家亦多採傳統看法,以兌為悅。但細究之,「說」同時兼具言說與喜悅的意思。高亨即認為,兌當取說義:

說既从言,當以談說為本義。《詩.氓》:「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正用其本義。兌即說之古文,从人,从口,八象氣之分散,許云「㕣聲」,非也。《彖傳》等訓兌為說,當取談說之義,非喜悅之悅也。本卦兌字皆謂談說。和兌者,以溫和之度向人談說也。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此亦是以兌為談說之義。六畫的兌卦上下都是兌,麗為儷,兩人身影相隨之義。麗澤,為兩兌相隨。兌為說,重兌即上下彼此言說,朋友講習之象。兌卦即是兩人言語溝通相談。《說卦傳》的「說」亦取論述之義,無關喜悅。

《彖傳》:「說以先民,民忘其勞。」事先與人民做好言語上的溝通則人民就會任勞任怨,心悅誠服的為君效力。《雜卦傳》說「兌見而巽伏」,可理解為兌是面對面的言語溝通,而巽則是跪伏聽命,是上對下的命令。因此兌與巽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命令傳達方式。但一般的取象上,則以兌見為「出現」,巽伏為「隱伏」(不見)的意思。

得兌卦,利於守正,忌於偏邪。凡事可多用言語溝通,特別是當面的面對面交談,讓人因此而心悅誠服,避免用轉達、或者是下達命令式的方法。

傳統解讀兌卦六爻,以兌為悅,悅則有討好、取悅他人之義,其敝則易流於阿諛諂媚,因此特別強調貞、正,此卦辭所言之利貞。

若以兌為言說,那麼六爻似在講與人言說的溝通之道,卦辭亨利貞,言語溝通應當通於人心,而利於正。初九和兌吉,和氣地言說為吉。九二孚兌吉悔亡,以孚誠來言說,得吉之後可悔亡。六三來兌,為引來人之言說,或前來而言說於人。九四商兌即今所說之商量,上六引兌則是冗長的言說。

兌,亨,利貞。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

面對面溝通以說服他,亨通,利於正定。

《彖傳》談的是「說服」溝通的重要性。《彖傳》言,在勞動人民之前先溝通說服之,人民可以忘記辛勞。說服他犯難,人民可以忘記生死。說服力量之大,人民可以因此就得到勉勵。

傳統注解以兌為悅,卦辭言,喜悅而有亨道,但其要亦在於守正。

朱熹:「兌,說也。一陰進乎二陽之上,喜之見乎外也。」「蓋說有亨道,而其妄說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

初九,和兌,吉。

《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

內心相應的談話,吉。

和兌類似於「相談甚歡」的意思,言兩人對話彼此相應,非常和諧,所以為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有所相應的對談之所以吉,因為行為不會有任何懷疑。

傳統以和兌為和悅,蔡淵:「爻位皆剛,不比於柔,得說之正,和而不流者也,故吉。」來知德則以《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註解,意指人之悅樂皆中節。

【字義】

:《說文》:「相應也。」兌為說,談說、說服、解釋的意思。和兌,內心相應的對話、解釋。傳統將兌解釋為喜悅,那麼和兌就是和平、和諧的喜悅。中孚九二「鳴鶴在陰,其子和之」,即取相應之義。和亦有和樂之義,如《詩.常棣》「和樂且孺」,「和樂且湛」,和兌,即相談甚歡之義。

九二,孚兌,吉,悔亡。

《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

誠信交心的對話,吉,不會有後悔。

孚為信,誠信、信實、相感,也有交心之意。孚兌,彼此相信、交心的談話。《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所以吉,因為可以伸展志向。

傳統注解為有孚信而悅,乃能得吉而悔亡。

孔穎達:說而有信,則吉從之。然履失其位,有信而吉,乃得亡悔。

龔煥:九二陽剛得中,當說之時,以孚信為說者也。己以孚信為說,人不得而妄說之,所以吉也。

六三,來兌,凶。

《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

招來他人的言說,凶。或:前來遊說,凶。

易經中講「來」是指從外到內,六三往內就是指比鄰的九二。三為多凶之位,六三又以陰柔居陽剛之位,不當位,又乘九二,為逆,凶。兌為口舌,來兌,為招來口舌。

高亨以「來兌」與上六「引兌」為對舉義,來兌為言不及我而言說,引兌為言及於我而言說:來兌者,言未及我,而我自來說也。《論語.季氏篇》:「言未及之而言謂之躁。」《荀子.勸學篇》:「不問而告謂之傲。」又曰:「未可語言而言謂之傲。」《易》之來兌,即《論語》所謂躁,《荀子》所謂傲也。

傳統以兌為悅,來兌為反來求悅。如王弼:「以陰柔之質,履非其位,來求說者也。非正而求說,邪佞者也。」朱熹:「陰柔不中正,為兌之主。上无所應,而反來就二陽以求說,凶之道也。」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

商量討論一直不定,大病將可痊癒。

或以介疾有喜為,與惡畫清界限則有喜。此言與人商討事情一直不順遂,無法有結果。若行事公正不偏,與不義畫清界線,則終有喜慶,表示商討可以有結果。反之,若有偏頗則有罪咎。

傳統以兌為悅,此言:商度自己之所悅,心有不安。若能介然守正則有喜。如朱熹:「商度所說,未能有定,然質本陽剛,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惡柔邪也。如此則有喜矣。」

【字義】

商兌:《說文》:「商,从外知内也。」商為度量,引申為商量、商討、討論之義,亦作為商賈,商人之義。此當作商量解。兌,說服,解釋。商兌,與人商量及解說。

未寧:不平,未定,指商討不下,無法確定下來。傳統解釋認為悅是喜悅,此段以「喜悅」解釋語義奇怪而不通順。

介疾有喜:有多種解釋。一、介為大,如晉六二「受茲介福」,即解釋為大。「介疾」即大病。喜為痊癒。介疾有喜,大病會痊癒。《周易》喜多與疾對舉,可見其正解當為痊癒,如无妄九五「无妄之疾,勿藥有喜」,損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二、介借為疥,介疾也是一種皮膚病,介疾有喜意指皮膚病將痊癒。三、「介疾」為與惡畫清界限。介原本是指隔界,間隔,界線,但也有節操、志節的意思。豫六二「介于石」,通解即取節操、耿介之義。疾,惡。傳統多作此解。如孔穎達:「防邪隔疾,宜其有喜,故曰介疾有喜。」程頤:「若剛介守正,疾遠邪惡,將得君以行道,福慶及物,為有喜也。」

九五,孚于剝,有厲。

《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

相信於小人的剝爛之道,有危險。

王弼:「剝之為義,小人道長之謂。」朱熹:「剝,謂陰能剝陽者也。」

【字義】

孚于剝:剝在易學上為陽氣被陰氣所剝除,小人道長,君子道消的意思。《雜卦》:「剝,爛也。」所以剝道也是小人道長的剝爛之道。剝亦有僕義,輯本《歸藏》與清華簡剝卦作「僕」,海昏簡作「濮」,可為證。孚于僕,相信親近的僕人,此為危厲之道。

上六,引兌。

《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

冗長的言談。

爻辭未言吉凶,但《象傳》以「未光」形容之。言談冗長則吉凶難定,故不言吉凶。

上六已到兌的極點,理應退而居靜,不輕說於人。但仍力求說服,顯然不是很好的說服方式。

傳統以「悅」解釋此爻,王弼以引為牽引,有人牽引才得悅。朱熹則解釋為牽引二陽相與為悅。程頤以引為長,引兌為長悅,悅而不知止。

王弼:「以夫陰質,最處說後,靜退者也。故必見引,然後乃說也。」孔疏:「必須他人見引,然後乃說。」

朱熹:上六成說之主,以陰居說之極,引下二陽相與為說,而不能必其從也。故九五當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程頤:兌為說,極則愈說。上六成說之主,居說之極,說不知已者也。故說既極矣,又引而長之。

【字義】

:《說文》:「引,開弓也。」段玉裁注:「凡延長之偁,開導之偁,皆引申於此。《小雅.楚茨》、《大雅.召旻》毛傳皆曰:引,長也。」《爾雅》:引,永、延、長也。引,甲骨文畫的是拉弓之狀,開弓、張弓之義,至金文用作長、長久,此亦為引之引申義。程頤用此義:「說既極矣,又引而長之。」後來引又用作牽引、導引義,王弼:「故必見引,然後乃說也。」孔穎達:「必須他人見引,然後乃說。」萃六二:「引吉无咎。」

【彖傳】

《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兌,說也:兌為說的古字,有兩種意思,一是說話、說服的說,一是喜悅的悅。但「說」字在易經經文中多數解釋為脫。

剛中而柔外:九五剛中,上六柔外。

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革卦《彖傳》也說「順乎天而應乎人」。

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闡述說的作用。以說服方式讓人民前進,人民會忘記當中的辛勞。以說服方式讓人民犯難,人民會不怕死的去做。說服功效之大,人民會受到鼓勵。傳統說解釋為悅,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