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口義》29. 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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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下坎上〉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義曰】按《序卦》云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言君子之人所行必貴得其中不可大過大過則必有坎陷故坎次于大過也然此卦是伏羲所畫之卦在八純之數其七卦皆一字而名獨此加習字者何也蓋乾主于健坤主于順若是之類率皆一字可以盡其義而此卦上下皆險以是為險難重疊之際君子之人當此重險之世欲行事于天下必當預積習之然後可以濟其險阻若不能預習之則才小力薄致滅其身故聖人加習字者此也有孚者孚由中之信也夫水之性決之則流防之則止此水之信也如君子之人知幾達理行于險難有至誠无不通者以至誠无不通若水流而坎險皆可以平之也維心亨者坎卦上下之中皆有剛明之德是水之性至明而无所不通如君子中有剛明之德曉察險阻之事而便習之所行不違于中思慮不逾其志如此則事无不獲其濟行有尚者夫水之性凡坎險之處无不流而至之故能平其險難而潤澤萬物為時之所尚也若君子之人當險難之時力能扶持之蓋由以仁義之道才智之美上而朝廷有其德下而萬物被其澤亦如水之无不潤而為時所尊尚也

《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

【義曰】夫坎險也陷也此卦上下皆坎是重險之象也亦言聖賢之人欲致天下之事業惟坎險之事最難則必素習之然後可以拯濟其事也故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者夫水之流者盈于一坎而又之一坎无有盈滿而不流者若險峻之處則決然而往无所凝滯是其信也猶君子之人當險難之世奮然不顧其身竭力盡誠往而拯其難无有凝滯是猶水之流而不失其信也維心亨乃以剛中者此卦以陽居中是有剛明之德而行于險難之中故无有不通也行有尚往有功者言水之性流于下而潤澤萬物是有生育之功為時之尚君子之人素能習其坎難之事是以往則有其成功也天險不可升者此以下廣明險之義言天之崇高極遠不可階梯而升其神明之道不可測度故能保其崇高地險山川丘陵者言地有高山大川高丘峻陵以包藏萬物而不可踰越故物得其保全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者言王公法天地之險而扼衝要之地據形勢之會以建其國高城深池外為之固堅甲利兵內為之戒嚴刑法以除姦飭教化以厲俗如此所以保國家之大而固其基業之久也險之時用大矣哉者言預能習坎險之事及是時用其道以濟之也

《象》曰: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原本遺註〉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義曰】窞者坎中之坎也大凡居險難之世必有剛明之德而素習其事然後其道可行于天下今初六以陰柔居坎險之始而上又无其應援是其卑而不能自奮柔而不能自立位卑身弱又不能素習其坎險之事以至復入于深險之處涉其難愈凶之道也《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者言初六之柔弱不能自立以之治一身則一身不治以之治一國則一國不治以之治天下則失治天下之道是其懦弱失道之甚愈往則凶愈深也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義曰】夫聖賢之人有剛明之才德又加之以大中之道乘時藉勢其道足行于天下也今九二雖有剛明之德而居二陰之間不遭其時不得其位其道不得行于天下在于坎難之中必有危險之事也求小得者夫君子有才懷德得時居位行其道于天下无所求而不得今九二雖有才德然不得其時與位而又未出于險中是以所求止小得而已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无功也

【義曰】夫有剛明之才德而履于中正則庶可拯其險難也今六三居不得中履復失正而又介重坎之間若來居于位則未出于坎若往之于上則復有其坎是其往來之間皆其坎險也險且枕者蓋身在于坎而下乘九二之剛是既險而又且枕于險也入于坎窞勿用者言六三以其不中不正身在于險而又枕于險以此而往則愈入于難之深也入于難深之人是終不可以有用也《象》曰:終无功也者言此六三欲用之以治險難則无有其成功也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无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義曰】言六四出于下卦而居上卦之始以陰居陰是履得其正上又近九五之君九五又无應故盡心而委任之上下相交君臣相接故上无猜忌之心下无疑貳之志故其相待之物不假外飾雖以一樽之酒貳簋之食又以瓦缶質素之器納其至約于戶牖之間以此相待亦終无其悔咎也蓋至誠相通心志相交故不假飾于外物蓋牖者所以通幽而達明也《象》曰:剛柔際也者謂君臣之道相交際也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義曰】九五當坎之時居至尊之位有剛明之德大中之道然而猶居上坎之中未出險難是坎險未盈者也祗辭也若坎險既平則是出于險難故曰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者言五在坎之中流之未盈滿喻君之道未盡得其勢未能大亨通也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

【義曰】上六處兩坎之上險惡之極者也是險惡而不悛如何處之宜係之以徽纆之索置之于叢棘之下使之思其過至于三年天道小變之時苟不改其惡是終不能改然後刑之此凶之道也《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者夫君子之人在平夷之地能思其過如顏氏不遠復无祗悔小人之情則險惡教化不能導之乃置之牢獄三歲而使省其過是其失道之人也故周禮司圜掌收教罷民凡害人者弗使冠飾而加明刑焉任之以事而收教之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殺雖出三年不齒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