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義辯證卷二(謙卦至離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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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辯證卷二

長洲 惠棟定宇  撰

常熟 蔣光弼少逸 校刊

太倉 蕭掄子山  參校


《釋文》:謙,子夏作嗛,云嗛嗛也。晁氏以為篆无嗛字,非也。古文多假借,故謙字皆作嗛。《藝文志》易之嗛嗛,古文《尚書》謙作嗛,見《汗簡》。《史記.樂書》及《馮煥殘碑》皆以嗛為謙,《說文》嗛與謙兩訓,蓋漢以後始有謙字。

 

天道下濟而光明[程子讀濟為際,下際謂下交也],地道卑而上行。

京君明曰:一陽居內卦之上,為謙之主。仲翔曰:彭城蔡景君說剝上來之三,君子謂三。艮終萬物,故君子有終。案:剝上九本乾也,九來居三,天道下濟之象。坤六三升乾位,地道卑而上行也。《折中》曰:成卦之由在于九三,傳義釋卦名,皆不取九三之義。

 

地中有山,謙。

半農先生《易說》曰:地中有山謙,說者謂: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於下。非也。《象》曰「地中」,不曰「地下」。見乃謂之象,地下有山,其誰見之?於是,學易者謂易有虛象,妄矣。六十四卦皆實象,安得虛?聖人曷為設此虛象以惑人哉!天中有地,地中有山。地在天中,僅一點耳。山在地中,亦不過一杯土,一拳石而已。方存乎見少,又奚以自多?此謙之情,謙之義,謙之象也。若云至高而屈于至卑,無論無此象,即有此象,而意中先作一高之想,復設一卑之形,又抱一屈之憾,何謙之有乎? 項氏[安世]曰:地中有山,此實象也。以天下之勢觀之,地之最下,而負海者,其中最多大山,非地中有山?而何若云地下有山則不可耳?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胡氏[炳文]曰:謙主九三,故三爻辭與卦辭皆稱君子有終。

 

六四,无不利,撝謙。

《程傳》曰:撝,施布之象,如人手之撝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謹案:《折中》依《程傳》,「无不利撝謙」作一句讀。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何氏[楷]曰:侵伐非黷武,以其不服,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釋征伐用謙之意。

 

征邑國。

《釋文》、《音訓》皆作「征國」。《音訓》云:征國,今本有邑字。陸氏曰:本或作「征邑國」,非。今唐石經仍有邑字。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折中》曰:《象傳》意言,上六之鳴謙,由其中心之志,欿然不自滿足故也。是以雖可用行師,而但征其邑國。蓋始終自治之意。

 

順以動。

《折中》曰:《彖傳》中凡稱卦德,皆先內而後外,而其文義又各不同。其曰而者,兩字並重,如訟之險而健,既險又健也。小畜之健而巽,既健又巽也。大有剛健而文明,既剛健而又文明也。其曰以者,則重在上一字,如同人文明以健,重在文明字。此卦順以動,重在順字。其或以下一字為重者,則又變文為言,如復卦動而以順行之類。

 

六二,介于石。

《語類》云:介于石,言兩石相摩擊而出火之意。案:此則從古文作砎,讀為戞。此注云其介如石,則從虞仲翔,讀為纖介之介,與《語類》異。

 

六三,盱豫悔。

《語類》:盱豫是句。

 

遲有悔。

遲,石經作遅,《五經文字》曰遲。《說文》:「遅,籀文,並治尸反。」今從籀文。

 

朋合簪*。

簪,俗兂字也。古簪字訓為連,《士喪禮》「簪衣于裳」是也。《韓非子》曰:「周人亡王簪,始以為首笄之稱。」蓋秦漢間之俗字。此經簪字,晁氏依虞仲翔作戠,戠音䐈,藂會也。《禹貢》「厥土赤埴墳」,鄭氏《尚書》埴作戠,《正義》曰:「戠埴音義同。」《考工記》「用土為瓦謂之搏埴之工」,〈弓人〉曰「凡昵之類不能方」,故書昵作樴。後鄭謂:「樴,脂膏䐈敗之䐈,䐈亦黏也*。」樴讀為戠,䐈讀為埴。《易》作戠,《書》作埴,《考工》作樴,訓為䐈,字異而音義皆同。戠者合也,黏也,皆藂會之義。京君明作撍,音與簪同。陸氏[希聲]曰:撍今捷字。《埤蒼》訓為速,《本義》兩用其說。然不若依晁氏作戠。[朱子之孫子明校刻《呂氏音訓》以戠字為未詳,蓋未通于古。」

*原文誤作「明合簪」。「明」當作「朋」。

*原文誤作「䐈不黏也」,「亦」誤作「不」。

 

上六,冥豫,成有渝。

半農先生《易說》曰:冥,古瞑字,俗作眠。張目為盱,翕目為冥。上六冥豫,與六三盱豫相反,一翕一張,皆不可長。故上成有渝,三遲有悔。《本義》以冥為昏冥,安得有渝且无咎乎。

 

隨,剛來而下柔。

仲翔曰:否乾上來之坤,初剛來而下柔,動震悅兌也。《程傳》言:卦變亦謂自否來。

 

王肅

魏王肅字子雍,東海蘭陵人,《注易》十卷。案《程傳》言,隨時之義注從王肅,不從《程傳》也。項氏[安世]曰:古時字從之,故之時二字易雜。

 

君子以嚮晦入晏息。[嚮王肅作鄉,晁氏曰:案鄉古文。]

項氏[安世]曰:震朝氣也,兌暮氣也。春入于秋歲之暮也,卯入于酉日之暮也。木入金鄉則絕,雷入澤中則蟄,人入晦則息,皆隨時之義也。

 

初九,官有渝。

荀《九家》注初九爻曰:渝變也,謂陽來居初得正為震。震為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愚謂:陽來居初謂乾之上九居坤初為震,震初庚子水得坤初乙未土之位,故曰官有渝。水以土為官也。此說頗勝于諸儒。

 

為震之主。

《語類》:官是主字之義,是一卦之主。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陸氏[希聲]曰:三非正而隨其義可尚者,以承陽為順也。

 

九四,隨有獲。

仲翔曰:謂獲三也。

 

有孚在道,以明。

王氏、程式、龔氏皆以「有孚在道」絕句,「以明」別為句,《折中》從之。

 

九五,孚于嘉吉。

諸儒皆謂:五孚于二,二弗兼與,五安得而孚之?嘉謂上。此卦三陰三陽,陰係于陽,故陰皆稱係。二係初,三係四,上係五,隨從之義,卦之所由名也。上係五者,《易乾鑿度》曰:隨者二月之卦[據消息],萬物隨陽而出,故上六欲待九五拘繫之,維持之,明被陽化,而陰欲隨之也。仲翔亦云:隨是陰隨陽,非陽隨陰。《本義》謂「剛來隨柔」,恐未然。剛來下柔,專指初九一爻而言,乃卦變,非卦義也。

 

西山。

兌為西,互體艮,故稱西山。王謂五也。

 

先甲三日,辛也。後甲三日,丁也。

先甲後甲之義,本康成及《子夏傳》。案:季長用卦位,仲翔用納甲,皆與此異。

 

剛上而柔下。

仲翔曰:泰初之上,故剛上。坤上之初,故柔下。《程傳》言:卦變亦云自泰來。

 

君子以振民育德。

《折中》曰:諸家以振民育德俱為治人之事,蓋治己不應後于治人,而蒙之果行育德亦施於蒙者之事也。

 

考无咎。

《正義》曰:對文父沒稱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稱考。若〈康誥〉曰「大傷厥考心」,是父在稱考,此避幹父之父,故變云考也。《語類》亦云。

 

意承考也。

楊氏[啟新]曰:前人以失而致蠱,未必无悔過之心。幹父之蠱,乃承考之意,而置之无過之地也。此聖人以子之賢歸之于父,為訓之義大矣。《折中》曰:意承考釋考所以无咎,如楊氏之說。

 

承以德也。

《折中》曰:不承父以事,而承父以德。父之德著,則譽亦彰矣。承以德,正釋用譽之意。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諸爻皆有父母之象,不應上九獨異。此爻當為親老歸養之義。不事王侯,即〈王制〉所謂「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是也。潔白承歡,晨昏不去,事之高尚,莫過于此。曾子、閔子足以當之,故曰「志可則也」。

 

至于八月有凶。

王氏[應麟]曰: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云自丑至申為否,一云自子至未為遯,一云自寅至酉為觀。《本義》兼取遯觀二說。案:自丑至申為否者,蜀才、孔仲達之說也。自子至未為遯者,鄭康成、虞仲翔、何棲鳳之說也。自寅至酉為觀者,荀慈明、褚仲都之說也。《語類》以鄭氏諸說為長。

*郭按:「自子至未為遯者,鄭康成、虞仲翔、何棲鳳之說也」此錯解鄭玄與虞翻之意。以八月為遯卦者有二說:一為惠棟所說的,「自子至未為遯」,這是以復卦建子至遯卦建未,共歷經八個月,程朱皆採此說。另一說,以八月為周曆的八月,此鄭玄、虞翻之說,此和「自子至未」歷經八個月之說不同。虞翻:「臨消於遯,六月卦也,于周為八月。」鄭玄:「臨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當文王之時,紂為无道,故于是卦為殷家著興衰之戒,以見周改殷正之數云。臨自周二月用事,訖其七月,至八月而遯卦受之,此終而復始,王命然矣。」

 

未順命也。

《音訓》:未順命,晁氏曰:胡先生云:此未字羨文。愚謂:建丑之月,陰猶用事。故云未順命也。坤為順,互巽為命。

 

六三,甘臨,无攸利。既憂之,无咎。

仲翔曰:兌為口,坤為土,土爰稼穡作甘,兌口銜坤,故曰甘臨。失位乘陽,故无攸利。无應,故憂之。動而成泰,故咎不長也。

 

六四,至臨。

從高下至地為至,至字從一,一地也。四得位應初,初地也,故曰至臨。

 

上六,敦臨。

東坡曰:敦,益也。內,下也。六五既已應九二矣,上六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臨。復之六四,既應初九矣,六五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復,其義一也。

 

《語類》曰:自上示下曰觀,去聲;自下觀上曰觀,平聲。故卦名之觀去聲,而六爻之觀皆平聲。龍氏[仁夫]曰:觀觀兩音,六十四卦似无此例,只合依卦名並去聲。魏氏[了翁]謂:當皆作平聲。

 

聖人以神道設教。

《釋文》、《音訓》聖人下无「以」字。《音訓》曰:今本有「以」字,陸氏曰:一本作「以神道設教」。晁氏曰:當无「以」字。愚案:《正義》、石經皆有「以」字,故後人皆吳從之。

 

六三,觀我生進退。

《語類》曰:觀卦九五為主,六三觀我生進退為觀九五,如何而為進退也?我字指九五而言,此說與《本義》異也。

 

未失道也。

《折中》曰:道即進退之道。量而後入,則不失乎進退之道矣。

 

上九,觀其生,君子无咎。

王輔嗣曰:觀我生,自觀其道者。觀其生,為民所觀者也。處天下所觀之地,君子德見乃得无咎。

 

觀其生,志未平也。

陸氏[平聲]曰:民之暗惡由我德化,其志未平,憂民之未化也。

 

噬嗑

仲翔曰:否五之坤初,坤初之五。愚謂:《彖辭》*剛柔分謂否也,動而明乃卦變矣。節自泰來,剛柔分謂泰也。剛得中,乃卦變矣。

*郭案:《彖辭》應作《彖傳》為是,「彖辭」在易學上指的是卦辭,或簡稱「彖」,因此注解「彖」的傳稱「彖傳」。「剛柔分」、「動而明」乃《彖傳》之語。「動而明」應指二體卦德,非卦變,下震動而上離明。總觀全書,惠棟慣於將「彖傳」寫作「彖辭」,後文同。

 

雷電噬嗑。

項氏[安世]曰:石經作「電雷」,晁公武謂:《大象》無倒置者,當從石經。愚案:唐石經仍作「雷電」,項氏所據或是蜀石經,張希獻謂是蔡邕,妄也。蔡邕易石經亡已久,此必郭京亂道耳。

 

先王以明罰勑法。

勑,宋監本作敕。紹興本,《註疏》本,建安余氏本,高宗御書石經本皆作勑。《釋文》曰:此俗字也。古文借作飭,詳見《九經會最》。

 

初九,屨校滅趾。[趾音止,古文作止。]

姜氏寶曰:滅,沒也。言屨校於足而遮沒其趾也。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侯氏[果]曰:六二居中履正,用刑者也。互體艮,艮為鼻,又為黔喙。乘剛噬必深,噬過其分,故滅鼻。刑雖刻峻,得所疾也。雖則滅鼻,而無咎矣。

 

祭有膚鼎。

說本馬季長,膚鼎見〈少牢饋食禮〉,鄭氏曰:膚脅革肉。

 

噬乾胏。

胏,《說文》引作𦚙,食所遺也。楊雄說:𦚙從胏。馬季長、陸公紀皆云:肉有骨謂之胏。《本義》用其說。

 

未光也。

《釋文》、《音訓》皆云:未光大也。案:光與上下文韻,有大字者,羨文也。四為五陰所掩,故云未光。

 

貞厲无咎,得當也。

否初升五,《彖辭》言不當位,而《象》云得當,何也?蓋當讀為當罪之當。[康成注〈月令〉云:當謂值其罪。]言五之貞厲无咎者,以折獄當其罪耳,即卦辭利用獄之義也。

 

上九,何校滅耳。

何,音荷擔之荷,讀從王肅也。晁氏曰:案何古文。康成曰:離為槁木,坎為耳。木在耳上,何校滅耳之象。

 

賁,高誘讀為「鶉之賁賁*」。曹憲曰:《周易》賁卦,賁音奔,今人多讀彼寄反,失之。六四賁如皤如,賁讀為奔,皤讀為煩。

*按:《詩》有〈鶉之奔奔〉。

 

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

京君明曰:賁,泰取象上六柔來文剛,九二剛上文柔,成賁之體。荀慈明、虞仲翔皆同京說。何氏[楷]曰:分剛上,分剛畫居上。

 

先儒說:天文上當有「剛柔交錯」四字。

案:漢易天文上別無「剛柔交錯」四字。陸氏《釋文》,呂氏《音訓》,博采眾說,不一及之,唯宋人偽撰郭京《易舉正》有此語。郭京書,朱子以為亂道,決不用其說。所云先儒,或是王昭素、范諤昌之輩耳。

 

初九,賁其趾。[古文趾皆作止]

 

六二,賁其須。

半農先生《易說》曰:賁其須,須讀為斑。《禮.玉藻》「笏大夫以魚須文竹」,《隱義》云:「以魚須飾文竹之邊,須音斑。」三體震,震為蒼筤竹,而二來文之。魚須,飾竹之象也。棟案:初為元士,義弗乘車。二為大夫,賁以魚須,其諸以位言之歟。

 

白馬翰如。

姚氏[小彭]曰:商人尚白,戎事乘翰。翰與皤皆白色也。《語類》:白馬翰如,言此爻無所賁飾,其馬亦白也。《本義》從《程傳》,讀為飛翰之翰。

 

束帛戔戔。[《子夏傳》作殘殘。戔殘同音,或音䏼,非也。]

戔戔,先儒皆以為委積盛多之貌,《本義》敦本尚實之說,從胡安定也。

 

有喜也。[董氏楷曰:喜如字,又許意反。无妄大畜卦放此。案:董音依《釋文》。]

 

上九,白賁无咎。

半農先生《易說》曰:白者五色之一色,非无色也。《攷工記》「繪畫之事,後素功」,謂畫繪之功,素在後。蓋皎皎者易污,故畫繪先布彩,後加素,然後五色宣明,故曰素功,言功成於素也。子夏問《詩》「素絢」,孔子以「後素」解之。子夏遂因素而悟禮。「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以其不學禮,故雖有美質,而終不成。然則畫繪之功,成於素。忠信之質,成於禮。上九賁之成,故曰白賁无咎。朱子謂:「白賁,復於无色」,似誤解《雜卦傳》。傳言賁无色[賁色不純,非白非黑,故云無色],非謂白无色也,无色則闇,焉得白乎?賁无色者,猶《序卦傳》所謂致飾然後亨則盡也。

 

剝,不利有攸往。

復,利有攸往,剛長也。剝,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復往成乾,剝往成坤,故其占如此。

 

柔變剛也。

剛謂乾也。盧氏曰:此本乾卦,群陰剝陽,故曰剝也。

 

觀象也。

剝自觀來,故云觀象也。觀不得不變為剝者,消息盈虛,天之道也。

 

未有與也。

胡氏[炳文]曰:《程傳》言陽未有與,《本義》言陰未有與。二陰猶未至于五陰之盛也。崔氏[憬]曰:未有與者,言至三則應。故二未有與也。謹案:《折中》用崔說。

 

六三,剝之无咎。

《釋文》、《音訓》作「剝無咎」,《釋文》云:本或有「之」字,非。唐石經仍有「之」字。馮氏[椅]曰:後人以贊有之字,遂疑經脫此一字增入也。項氏[安世]亦云。

 

失上下也。

失上下亦喪朋之義,《本義》所謂去其黨而從正也。

 

上九,碩果不食。

喬氏[中和]曰:碩果不食,核也仁也,生生之根也。自古无不朽之株,有相傳之果。此剝之所以復也。案:剝本乾也,乾為木果,上九艮也。艮為石為果蓏,故云碩果。

 

終不可用也。

項氏[安世]曰:《小象》皆協韻。剝上九,豐九三,「用」字古皆入志字韻。 以字訓用意者,用亦可以作以歟?安溪先生曰:此傳與豐三《象傳》「用」字皆害字之誤。二說未知孰是。

 

七日來復。

王氏[應麟]曰: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愚案:以六日七分之後為復者,鄭康成、王輔嗣也。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者,京君明、陸公紀也。謂五月一陰生,十一月一陽生者,侯果、褚仲都、莊氏也。程沙隨曰: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此亦可備一說。《語類》所謂七日八月,只取七八之義是也。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程傳》曰:一陽復于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靜為見天地之心,蓋不知,動之端乃天地之心也。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冬至子之半。

《語類》:子之半即十一月之半也。案:子半二字出《漢書.律歷志》。

 

安靜以養微陽也。

《語類》:安靜二字作一字看。

 

無祇悔。[祇音支,晁氏音低,程子音抵。抵與提同音。]

祇注訓為扺,扺猶至也。《語類》云:與只同[坎九五同]。《五經文字》作祇,在衣部云,作祇非。祇,敬也,從示,地神。

 

以下仁也。

初稱仁者,剝之碩果即復之初也。復之初即乾之元,故為仁也。

 

六三頻復厲。

半農先生《易說》曰:此與巽卦頻巽皆當作為頻顣之頻。王弼曰:「處下體之終,雖愈於上六之迷,已去復遠矣,是以顣也。內自訟,外頻顣,悔過之深,故无咎。」頻訓為數,經傳所無。且屢失屢復,无常之人,安得无咎?頻,古文顰,康成作顰,《玉篇》顰字下云:易本作頻也。

 

六四,中行獨復。

仲翔曰:俗說以四位在五陰之中,而獨應復。非也。四在外體,又非內象。不在二五,何得稱中行?愚案:四得位應初,獨得所復。四非中,稱中行者,以從道也。其時中之謂歟?

 

用行師,終有大敗。

半農先生曰:一陽之卦皆有行師侵伐之象,獨上六不利行師,遠於初也。

 

无妄

胡氏[炳文]曰:朱子解《中庸》誠字,以為真實无妄之謂,此解无妄則以為實理自然之謂。自然二字,已兼无所期望之意矣。

 

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外,外卦也。內,內卦也。若依《本義》,二來居初不得云自外來矣。虞仲翔曰:遯上之初。蜀才曰:剛自上降為主於初。剛自上降,故云外。為主於初,故云內。王氏[宗傳]曰:初九之剛,實自乾來,故云剛自外來。得之矣。

 

天命不祐。

祐,《釋文》、《音訓》作佑,石經、宋本仍作祐。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棟案:《易說》「先王以茂對」句,「時」字屬下讀。

 

初九,无妄往吉。

半農先生曰:初九、六二皆得正,故利有攸往。

 

不耕穫,不菑畬。

胡氏[炳文]曰:一歲之農,始於耕,終於穫。三歲之田,始於菑,終於畬。不耕穫,不菑畬,六二柔順中正,終始无所作為,因其時,順其理,无所望而有得焉者也。曰利有攸往者,惟其无所作為,此其所以可有為也。

 

邑人之災。

項氏[安世]曰:六三所遇之災,非人為也。故曰:邑人之災。

 

勿藥有喜。

《折中》曰:勿者,禁止之辭。凡易中言勿者,皆同義。

 

上九,无妄行有眚。

何氏[楷]曰:《彖傳》所謂「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愚謂:无妄之行,即《彖》所謂无妄之往也。《本義》謂:上九非有妄也。恐未然。

 

大畜 此卦自需而來。

仲翔、蜀才皆云:大壯初之上*。

*「初之上」誤作「初至上」。

 

剛健篤實[句],輝光日新。[輝,《釋文》、石經皆作煇。案:《義雲章》輝作煇,張有《復古編》云:煇,光也,從火軍,別作輝,非。愚案:《說文》無輝字,張說是。]

《釋文》曰:鄭以「日新」絕句,「其德」連下句。《本義》讀從王弼,「其德」屬上句。案:《漢書.禮樂志》云「輝光日新」,《荊州刺使度尚碑》云「令聞彌崇,暉光日新」,《文心雕龍》云「剛健既實,輝光乃新」,張茂先《勵志詩》云「進德修業,輝光日新」。家君謂:新字讀斷,與下文正賢天協。唐以前讀易皆然。宋儒改之,既失音,且不辭矣。

 

利涉大川,應乎天也。

胡氏[炳文]曰:卦有乾體者,多曰利涉大川,健故也。愚案:先儒謂:乾天有河,故云大川。《春秋緯》曰:河以通乾出天苞。

 

曰當為日月之日。

讀曰為日,本康成及陸希聲。

 

童牛之牯。

牯,《九家》作告,《說文》云:「牛觸人,角著橫木*,所以告人。」案:告,古文牯。項氏[安世]曰:告字從牛者,乃牛馬牢。《周書》「牯牛馬」是也。則此不當從牛。康成作梏,云施梏於牛之前足。晁氏曰:鄭作角,非也。

*木,原文誤作「本」。

 

豶豕之牙。

豶豕有二說:崔氏[憬]曰:豕本剛突,劇乃性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褚氏[仲都]曰:豶,除也,除其牙也。《本義》從褚說。案:劉表曰:豕去勢曰豶。《韓非子》「豎刁自豶」是也。似崔說為長。

* 「劇」原文誤作「豶」。崔憬原文:「《說文》:豶,劇豕。今俗猶呼劇豬是也。然以豕本剛突,劇乃性和,雖有其牙,不足害物,是制於人也。」

 

何天之衢。

何天之衢,《程傳》用胡氏之說,以何字為羨文。諸家皆讀為荷[上聲],《折中》從之。

 

鄭氏[剛中]曰:頤卦上三爻皆吉,喜其止也。下三爻皆凶,惡其動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陸氏[銓]曰:觀頤即考其善不善也。自求口實,即於己取之而已矣。《折中》曰:陸氏說與傳義異。蓋云觀其所養者,以自求養而已。與夫子《彖傳》語意尤合也。

 

觀我朶頤。

朶,先儒皆訓為動。《說文》曰:「朵,樹木垂朵朵也。」故《本義》訓為垂。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

《語類》六二比初而求上,故顛頤當為句,拂經于丘頤句,征凶即其占辭也。注依《程傳》以征凶屬之丘頤。黃直卿駁之,而用《語類》之說。朱氏[震]曰:伊川訓拂經為違常,其說本于王肅。愚案:王子雍以拂經于丘為句[漢讀皆如此,當從之]。丘謂五也,先儒皆然。《程傳》以顛頤拂經為句,又以丘為上九,不盡如王說也。

* 「丘」原文皆誤作「邱」,此依《周易》經文及續四庫本訂正。

 

虎視眈眈。[眈,音耽。坊本作耽,訛。]

視,古本作眡,見鄭注《周禮》眡瞭注。

 

大過之時,非有大過人之才,不能濟也。

胡氏[炳文]曰:所謂才者,指上文卦才而言也。

 

九二,枯楊生稊[音題,毛居正作梯,從木。案《五經文字》在禾部,從木非。]老夫得其女妻。

巽為楊,兌為雨澤。枯楊得澤生復稊,故有是象。五乾為老夫,兌為女妻。虞仲翔言:大過之爻,得過其應,二過五應上,故云過以相與也。

 

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三正應上也,過應初也。本末皆弱,故云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仲翔注彖辭云:棟橈謂三。

 

九四,棟隆吉。

四正應初也,初茅藉地,物雖薄,而可任重,故有棟隆之吉。然過應者上也。故有它吝。凡言它者,皆非正應。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

巽長女,為老婦。老婦謂初,士夫謂五。五過二應初,故云老婦得其士夫。枯楊生華之象也。

 

習坎

《音訓》:習坎,晁氏曰:徐氏云:上脫一坎字。說之案:例諸今文則脫,在古文則不脫。古文則以其卦為其名故也。古文又以 ☵ 為水字。

 

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胡氏[炳文]曰:水字當讀[音逗],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皆指水言。

 

水洊[音薦,《說文》作瀳,音尊]至。

王氏[應麟]曰: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此陸農師之說,朱文公取之。

 

求小得,未出中也。

荀慈明曰:處中而比初,三未足為援。雖求小得,未出於險中。愚謂:小謂陰,二无應于五,居二陰之間,故有是象。

 

樽酒簋。

樽,鄭注《禮器》引作尊。曹憲《文字指歸》云:檢無字此從缶從木者。《說文》云:字從酋寸,酒官法度也。今之尊卑,從此得名。故尊亦為君父之稱。[今《說文》无此,當有缺文。]

 

納約自牖。

《音訓》:納,晁氏曰:京房、一行作內,云內約束。愚案:內古文。

 

先儒讀「樽酒簋」為一句,「貳用缶」為一句。

先儒謂京房、劉表、唐一行也。仲翔曰:貳,副也。禮有副尊,故貳用缶耳。○簋音軌,古音九。項氏[安世]曰:案簋缶牖咎於古韻為協,則晁說尤信。

 

祇既平。

祇義詳復卦,石經作祇,此地祇字,疑非*。

*原文石經之祇左邊作示,而非礻。「祇既平」應作「祗既平」,右邊當作氐而非氏。

 

上六係[係亦作繼,古文通。《李固傳》曰:群下繼望。]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馬融云:徽纆,索也。劉表云:三股為徽,兩股為纆。荀《九家》云:坎為叢棘。鄭氏謂:天子外朝,左右九棘之象也。上罪三年而赦,中罪二年而赦,下罪一年而赦。不得者,不自思以得正道,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故曰凶。范氏[甯]曰:古疑獄三年而後斷。

 

明兩作。

胡氏[炳文]曰:《程傳》明兩句絕。《本義》以水洊至例之故,訓作為起。《語類》:明兩作只是一箇明兩番作。項氏[安世]曰:日,君象也。不容有兩,故明之兩作則為大人繼明之象。

 

九三,日𣅔之離。

𣅔,坊本作昃字,書無昃字。依《說文》當作𣅦,古文借作稷。

 

大耊之嗟[耊,《五經文字》云:從老省從至。坊本作耋,訛。]

《音訓》:嗟,徐氏曰:荀作差,下戚嗟同。晁氏曰:案差古文。愚謂:差古音瑳,與歌韻。離古音羅。

 

九四,突如其來如。

《音訓》:突,晁氏曰:《說文》作ㄊ,或作𡿮,云:「不順忽出也,從倒子。易:突如其來如,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內也。或從倒古㜽。」京鄭皆作𡿮,云不孝子也。

*郭案:ㄊ為倒寫的「子」,所謂的「倒子」。㜽為子古字。

 

出涕沱若。

《釋文》、《音訓》作古文若字。

 

離王公也。

王公謂五。《正義》曰:連王而言,取其便文以會韻也。

 

有嘉折首,獲匪其醜。[《語類》有嘉折首是句。《程傳》以有嘉為句也。]

劉子政曰:「有嘉折首,獲匪其醜」言美誅首惡之人,而諸不順者皆來從也。

 

周易本義辯證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