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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本義辯證卷一
長洲 惠棟定宇 撰
常熟 蔣光弼少逸 校刊
太倉 蕭掄子山 參校
蔡元定曰:圖書之象,自漢孔安國、劉歆,魏關朗子明,有宋康節先生、邵雍堯夫,皆謂如此。
孔安國《尚書序》晉人偽撰,劉歆說見《漢書》,不聞以此為圖書之象。關子明始有「戴九履一」之說,見《洞極真經》,乃宋人阮逸偽撰[或云楊傑],皆不足據。
劉牧始兩易其名。
牧字長民,其說見《鈎隱圖》。
卦變圖
註云:《彖傳》或以卦變為說,今作此圖以明之。九圖皆出自李挺之,而此圖獨云作者。案:挺之說載見朱漢上[震]易圖,其卦不重出,以一生二,二生三,至于三而極。朱子謂:「漢上卦變止于三爻,某更推盡去方通。」[見《語類》]于是,泰卦重者十,否卦重者十,復出大壯觀之例三十卦,夬剝之例十卦。六十四卦為再重矣。是則李圖所無,故云作此圖也。第《本義》所載卦變,率以二爻相比者而相易,亦不盡如圖所云也。
周,代名也。
《易緯》曰:「因代以題周。」皇甫謐謂:「文王安周字。」
有交易、變易之義。
其說本《乾鑿度》。胡雲峯謂:「先交而後變也。」
中間頗為諸儒所亂。
諸儒謂鄭康成、王輔嗣也。說見凡例。
近世晁[音潮,古朝字]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
晁氏名說之,字以道,號景迂,濟北人,譔《古易》八卷,經文、《彖》、《象》、《繫辭》皆不分上下,又以《文言》次《象傳》,故未盡合古文。
呂氏又更定箸為經二卷,傳十卷。
呂氏名祖謙,字伯恭,號東萊,居婺州,譔《古易》十二卷,《音訓》一卷。
凡畫卦者,自下而上。
畫卦自下而上者,《乾鑿度》曰:「易氣從下生。」鄭康成云:「氣從下生,以下爻為始。」愚謂:易者象也,畫卦自下始,故爻之取象如之。以人言之,則初為趾,上為首[賁初乾上]。以動物言之,則初為尾,上為角[遯初晉上]。以植物言之,則初為本,上為末[大過初上稱本末]。以事理言之,則初為始,上為終[恒初始求深,比上无所終]。蓋氣之消息,先復姤,而後臨遯;卦之納甲,先庚辛,而後戊己。推之造化胎育之理,皆從下也。彖辭發明一卦之義,其言卦德、卦體、卦象之類,皆自下而上。
九二剛健中正。
九二言中正者,《文言》曰:「龍德而正中者也。」虞仲翔注云:「中,下之中。二非陽位,故明言能正中也。」胡氏[炳文]曰:「凡言九五剛健中正,六二柔順中正,易之正例也。乾九二剛健中正,變例也。」未濟九二《象》「中以行正」亦此例。
若有見龍之德,則為利見九五在上之大人矣。
此說本王昭素。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无咎。[无古文無,出衛宏奇字。]
古文易云:「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夤厲无咎。」半農先生《易說》曰:「《說文》云:夤,敬惕也。[仲翔注易云:乾為敬本此。]易曰:夕惕若夤。夤從夕從寅,夕惕之貌。因時而惕,故曰若夤。」棟案:此爻與二四五爻韻,古音十七真,以下與一先通也。顧氏[炎武]譔《易音》,以九四隔三爻與二五為音,蓋未攷《說文》耳。
亢龍
亢,《說文》作「忼」,郭忠恕《汗簡*》曰:「古《周易》如此。」唐元度《九經字樣》同。
* 原文誤作「汙簡」。
見羣龍
《說苑》引易曰「見羣龍」,《程傳》從之,以「見羣龍」為句,《本義》以「見羣龍无首」為句。
无首吉
項氏[安世]曰:凡卦以初爻為趾、為尾,終爻為首。形至首而終也。故易中首字皆訓為終。比之无首為无所終,用九之无首則以六龍盡變,不見其終也。
彖曰
呂氏[祖謙]《音訓》曰:「鄭康成合《彖》、《象》於經,故加彖曰、象曰,以別之。諸卦皆然。」 《語類》云:「凡彖辭、象辭皆押韻。」
彖即文王所繫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者,放此。
此二十六字乃朱子《彖上傳》注也。其「彖曰」,及後「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無。 原本首句下又有「上者經之上篇」六字,今本刊去。
大哉乾元[二十二元],萬物資始,乃統天[一先]。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十五青],大明終始,六位時成[十四清],時乘六龍以御天[一先]。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古音名四十三映],保合太和,乃利貞[十四清]。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十五青]。
顧氏[炎武]《易音》曰:「案:真諄臻不與耕清青相通,《詩》三百篇並無此音。孔子傳《易》於屯於觀,以平正與民韻。於革於兌於節於《繫辭傳》「君不密則失臣」,以成貞與人民韻。又如天淵二字,古與真諄同韻者也。而乾《彖傳》形成貞寧皆從天讀。《文言》正精情平皆從天讀。訟《彖傳》成正皆從淵讀。大畜《彖傳》正從賢天讀。又萃《彖傳》、臨晉姤三《象傳》,正從命讀。今吳人讀耕清青皆作真音,以此知,五方之音,雖聖人有不能改者。
君子以自彊*不息。
彊《說文》作𠣃,唐石經、宋本皆作强。
*郭案:彊原文皆誤作「疆」,下同。
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此二十一字朱子《象上傳》注也。
潛龍勿用,陽在下[古音戶]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終日乾乾,反復道[《語類》:道叶斗與咎韻。程沙隨:音為咎單之咎與道韻。愚謂:二字可兩讀。]也。或躍在淵,進无咎也,飛龍在天,大人造[徂早切,叶此苟切]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程氏[逈]曰:「《小象》有聲韻,陽在下也。下音戶,與《詩》在南山之下同。」董氏[真卿]曰:「沙隨《小象》叶韻,發例於此。故朱子《本義》、《語錄》中多論叶韻,而尤詳備於小過、既濟二卦。則通一部易,皆可類推矣。」
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潛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
《大象》、《小象》之說見孔氏[穎達]《正義》。《音訓》曰:「《大象》卦畫,是天地水火雷風山澤,觀卦畫則見其象也。《小象》釋周公之辭。」
文言曰
案:三字王弼所加,以別于象。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云。
此二十八字朱子《文言傳》注也。「元者生物之始」以下,乃釋「元者善之長也」以下之文。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
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貞釋,《彖》分而二之,一陰一陽之謂也。《文言》分而四之,四時五行之謂也。前四句《程傳》從人事上說,《本義》兼天人說。」
《周語》曰:「言義必及利。」韋昭曰:「能利人物然後為義。《禮記》所謂以義為利也。」
王氏[應麟]曰:「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可以發明貞固之說。[周公語出韓非。]
不成乎名
《釋文》、《音訓》羨乎字。
確乎其不可拔
《說文》無確字,依字當作隺。《鄭烈碑》作確,《元儒先生婁壽碑》又作榷,皆假借字也。
閑邪存其誠
《音訓》:「存其誠」鄭作「以存其誠」。
李氏[舜臣]曰:乾畫一實則誠,坤畫- -虛則生敬。故乾九二言誠,坤六二言敬。
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
《音訓》:欲及時也,晁氏曰:鄭無欲也二字。
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濕,火就燥[音嫂],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覩。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
此言二、五相應之理,發明九五所以利見大人之義。
半農先生《易說》曰:水流濕,謂下。濕,水就下也。天生水,天產本乎地,故水行地中。火就燥,謂上。燥,火炎上也。地生火,地產本乎天,故火在天上。
賢人在下位,謂九五以下。
賢人在下位,當謂九三,三正應也。在下卦,故云下位。
潛龍勿用,下也。
胡氏[炳文]曰:陽在下也,以氣言;此曰下也,以人言。
見龍在田,時舍也。[舍,上聲。《程傳》音去聲。顧氏《易音》曰:舍,古音暑。]
李氏[心傳]曰:井初六「時舍也」,與乾九二《文言傳》舍字皆當作去聲讀。半農先生《易說》曰:時舍讀為田舍東郊之舍。若云未為時用,德施何由而普?天下安得文明也?
窮之災也。
《音訓》:窮之災也,晁氏曰:之正作志。
天下文明。
東坡曰: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利貞者性情也。
《音訓》:性情,晁氏曰:鄭作情性。王輔嗣注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輔嗣用黃老之說,改《易》經文,故家君曰:「亂易者王弼也。」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
《音訓》:「能以」晁氏曰:鄭作「而以」。而與耐通,耐猶能也。屯《彖傳》曰「宜建侯而不寧」,鄭注云:而讀曰能。[履六三眇能視跛能履,仲翔本能皆作而。]
或疑乾剛无柔,不得言正者,不然也。
或疑以下,是破當日趙善譽之說,詳見《語類》、《通攷》。《經籍志》曰:趙善譽《易說》二卷。陳氏曰:善譽為潼川漕,進《易說》,每卦為論一篇。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
陸公紀曰*:「乾六爻發揮變動,旁通于坤,坤來入乾,以成六十四卦,故曰:旁通情也。」愚謂:《周易》以變者為占,故《彖傳》獨言卦變,乾坤旁通,卦變之始也。漢儒皆主此說。泰否兩卦言大小往來,即乾坤旁通之證。
*陸公紀:陸績,字公紀。原文作「陸公紀日」,日當是曰字之誤。
潛之為言也。
《正義》曰:「案:初九云『乾之為言』,上爻云『亢之為言』,獨二爻云言者,褚氏以初上居无位之地,故稱言也。其餘四爻是有位,故不云言。義或然也。」[褚氏者,梁褚仲都也。]
問以辯之。
《釋文》、石經皆如此。坊本作辨。
九四重剛而不中。
李氏[鼎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剛而不中。
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
先天,指內卦也。後天,指外卦也。內外皆乾,人無二天,故有先後之稱。聖人神以知來,先天之義。智以藏往,後天之義。[聖人先心,至誠前知,皆先天之義。]
先迷後得主。
程子曰:「『先迷後得』是一句,『主利』是一句。蓋坤道唯是主利。」《本義》從之。
《折中》曰:「後得主」當以《文言》為據,「利」字應屬下兩句讀。
棟謹案:魏伯陽《參同契》曰:「先迷失軌,後為主君。」蓋漢讀如此。又以蹇解二卦辭推之,則利字屬下讀者是也。
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
得朋、喪朋,先儒之說不同。劉歆據爻辰,荀爽據消息,虞翻據納甲,崔憬據《說卦》,後儒皆用崔說。爻辰者,坤初六在未,未西南陰位,故得朋。坤六四在丑,丑東北陽位,故喪朋。地闢于丑,位在未,未衝丑為地,正承天之義也。以《說卦》言之,坤艮二土,位于丑未。坤陰艮陽,亦合于得喪之義。竊謂:劉氏之說為長。荀虞二說見李氏易解*。[康成注易,專用爻辰,其注與十二律合。]
*李氏易解:李鼎祚《周易集解》。
至哉坤元。
坤地也。至從一,一亦地也[本《說文》],故曰至哉。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項氏[安世]曰:彖辭但言得喪二字,孔子恐後學誤仞[俗作認]以得為吉,以喪為凶者,故釋之曰「東北喪朋,乃終有慶」,所以發文王言外之意也。愚案:先儒皆謂:喪朋從陽,則有得主之慶。京君明曰:女既嫁降父之服,臣既仕先公後私,皆喪朋之義。
履霜,堅冰至。
《說文》冰作仌,凝作冰。又云:凝,俗冰字。愚謂:冰凝字皆從仌,故云「履霜堅冰,陰始凝也」蓋釋冰字,「馴致其道,至堅冰也」蓋釋至字。
陰始凝也。
胡氏[炳文]曰:夫子於乾坤初爻*揭陰陽二字,以明易之大義。乾初曰「陽在下」,坤初曰「陰始凝」,扶陽抑陰之意已見于言辭之表。
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
按:《魏志.三國志》注,其云「初六履霜」者乃許芝所引《易傳》,約爻象而為之辭也。《易傳》者《易緯》也。漢禁緯,故稱傳[或稱說,見鄭志]。漢司徒魯恭引此象云「履霜堅冰,陰始凝也」,未嘗有「初六履霜」之語,蓋郭京曾有是說,而朱子誤信之耳。
* 「初爻」原文誤作「二爻」。
直方大。
《折中》曰:乾為圜,則坤為方。方者坤之德,故曰「至靜而德方」。若直則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動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之純,方固其質也,而始曰直,終曰大者,坤以乾之德為德,故因直以成方,因方以成大,順天理之自然爾,而無所增加造設於其間,故曰「不習无不利」,所謂坤以簡能者也。[仲翔注《繫詞》以不習无不利釋簡則易從。]
六三,含章可貞。
胡氏[炳文]曰:乾上九,外卦之終,曰有悔。坤六三,內卦之終,曰可貞。貞悔二字,豈非發諸卦之凡例歟?
六五,黃裳元吉。
《九家易》言:乾為衣,坤為裳。裳,下之飾也。乾在上,坤在下,六五雖在尊位,宜居下體,故有黃裳之象。言五當降二也。以荀慈明之說參之,乾之九二利居坤五,坤之六五利居乾二,合坤虛无陽,似五无居二之理。然卦辭言先迷後得主,《象》辭言乃順承天,是知乾坤二卦得旁通也。荀氏之說為有據矣。
上六,龍戰于野。
胡氏[炳文]曰:「龍戰于野」與《春秋》書「王師敗績于茅戎」同一書法。
用六
《語類》:後漢魏伯陽《參同契》曰: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二用者,用九用六也。六虛者,即初二三四五上,六爻之位。言二用雖無爻位,而常周流乎乾坤六爻之間也。 愚案:九六即爻也。謂之無位則可,謂之無爻,可乎?魏氏之說,蓋據消息圖而言[即卦氣圖]。二用者,坎離也。[《參同契》云:坎離者,乾坤之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而在四正,故无爻位。《參同契》又曰:故推消息,坎離滅亡,消息無坎離故也。[說詳《易漢學》。]
利永貞。
四德之義,始元而終貞。乾元用九,坤六永貞。所謂乾坤括始終也。納甲之法*亦然。
陸氏[振奇]曰:乾重元以元為統,坤重貞以貞為安。
* 「法」原文誤作「注」,此依續四庫本修改。
文言曰
《釋文》无此三字,唐石經有之,蓋後人所加。
後得主而有常。
余氏[芑舒]曰:程子以「主利」為一句,朱子因之,遂以《文言》「後得主」為闕文。然《彖傳》「後順得常」與「後得主而有常」,意正一律,似未見其為闕文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蓋言順也,《本義》讀為慎,義亦可通。然以《象傳》參之,仍當如字讀之。《象》曰:「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九家易》注曰:馴猶順也,言陽順陰之性成堅冰矣。亂臣賊子,豈一朝一夕之故哉?亦由順其性而致之者也。《象》言馴,《文言》言順,義並相通,不必讀為慎。古馴順通,《尚書》五品不遜,遜訓為順,《史記》又作馴。《春秋繁露》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遜也。順讀為遜,遜讀為馴,音義皆同故也。
「《傳》曰:直言其正也」云云。
顧氏[炎武]曰:凡《本義》中言「《程傳》備矣」者,添一「《傳》曰」而引其文,皆今代所為也。
陰疑於陽必戰。
半農先生《易說》曰:陰疑于陽,疑之言擬也。《本義》云:疑謂鈞敵而无小大之差也。似亦讀為擬。
為其嫌於无陽也。
古文易曰:為其兼於陽也。《九家》注云:陰陽合居,故曰兼。陽謂上六,坤行至亥,下有伏乾。陽者變化,以喻龍焉。王弼本曰:嫌于陽注謂嫌于非陽,並無无陽之說。蓋唐以後亂之。
屯
胡氏[炳文]曰:屯蒙繼乾坤之後,上下體有震坎艮,乾坤交而成也。
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
屮,音徹,艸木初生也。依《本義》,當為艸。《說文》云:屮,古文或以為艸。《荀子》、《漢書》皆然。屯從屮貫一,一地也。故云:象屮穿地。
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
成卦之說,本京房,見《易傳》,言一卦之義所由成也。卦辭言:利建侯,初九亦云,以是知為成卦之主。
剛柔始交而難生。
荀慈明曰:此本坎卦也。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剛柔始交。案:《彖傳》言動乎險中,《小象》言,以貴下賤。先儒之說良是。
始交謂震。
《語類》:剛柔始交是震。此是龜山說。
二體之德,二體之象。
胡氏[炳文]曰:《彖傳》自屯以下,例分作兩節。釋卦名是一節,釋辭是一節。或卦有未盡,從而推廣之,如乾坤《文言》是也。《本義》但分卦體、卦象、卦德、卦變,而《彖》之旨盡矣。惟屯曰二體之象,又曰二體之德。見卦象、卦德,又因卦體而見之也。
君子以經綸。
「經綸」《釋文》、《音訓》作「經論」。鄭氏讀如字。荀氏讀為倫。姚信釋為經緯。字後人始改為綸。《禮記.中庸》云:經論天下之大經。鄭氏注云:經論謂論撰書禮樂施政事。劉勰《文心雕龍》曰:《論語》以前,經無論字,蓋漢以前,論字皆讀為倫,而《中庸》經論之論後人亦讀為綸。
磐桓
《音訓》:磐,晁氏曰:古文作般。案:《仲秋下旬碑》、《張納碑》,磐桓字皆作般。《釋文》云:本亦作盤。蔡邕石經盤庚字亦作般。晁氏以為古文,是也。
屯如邅如。
邅,《音訓》作亶。云:陸氏作亶,張連反。
乘馬班如。
《音訓》:班如。陸氏曰:鄭本作般。晁氏曰:般古文作班。王子雍曰:班如,槃桓不進也。馬季長曰:班,班旋不進也。班旋,猶盤旋。是知,古易皆作般。《春秋傳》有班馬之聲。郭景純引作般。杜預曰:班,別也,始從班。而程子《易傳》亦以班如為分布之義。馮氏[椅]曰:班從刀分玉,人馬異處也。皆讀如本字,不與般通也。
匪寇婚媾。
馮氏[椅]曰:婚當作昏,從女非。《音訓》陸氏曰:媾,馬本作冓。晁氏曰:案,冓古文。
女子貞不字
字,程子為字育之義,《本義》以為許嫁,說本耿南仲也。
不如舍
舍,古音舒,與虞幾韻。
以從禽也
程氏[逈]曰:蔡邕石經、郭京《舉正》:「即鹿无虞,何以從禽也。」皆有何字,今本脫。案:蔡邕易石經宋時已亡,未知沙隨何據云然。郭京曾云:得王韓手扎與石經,然則所謂蔡邕石經者,亦即郭氏之亂說,沙隨誤信之耳。
屯其膏
半農先生《易說》曰:屯其膏,膏謂雨。坎在下為雨,雷雨解是也。在上為雲,雲雷屯是也。密雲不雨,故曰屯其膏。《詩》曰:陰雨膏之。雲行雨施,故《象》曰「施未光」。
小貞吉,大貞凶
魏氏[了翁]曰:《周禮》有大貞,謂大卜,如遷國立君之事。五處險中,不利有所作為,故曰「小貞吉,大貞凶」。《本義》以小大為句,不從古義也。
泣血漣如
案:《說文》漣即瀾,或字也。此經漣字《說文》作㦁,云:㦁,泣下也。字或作慩。古篆立心與水相近[說本康成],故誤為漣。
《淮南子》引作連,古文省。
何可長也
《淮南子》引此云:言小人處非其位,不可長也。
蒙
胡氏[炳文]曰:有天地即有君師。乾坤之後繼以屯,主震之一陽,而曰利建侯,君道也。又繼以蒙,主坎之一陽,而曰童蒙求我,師道也。君師之道,皆利於貞。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
胡氏[炳文]曰:卦象分上下。艮山下有坎水之險,是一義。卦德分內外,內險已不能安,外止又不能進,是一義。
以亨行,時中也。
說詳《漢易攷》。
志應也。
應與中韻,詳余所撰《更定四聲》,比未濟同。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音訓》:童蒙求我,陸氏曰:一本作「來求我」。晁氏曰:非。愚案:高誘注《呂覽》引此經有來字。
山下出泉,蒙。
泉之始出者曰蒙。《禮斗威儀》曰:君乘土而王其政,太平則蒙水出於山。宋均曰:蒙,小水也,出可為灌注,無不植也。以此知,卦无虛象。
以往吝
吝《說文》引作遴。案:《汗簡》云:史書吝作遴。《漢書》魯安王晚節遴。《王莽傳》性實遴嗇。知遴為古文吝。
包蒙
包,石經、《音訓》作苞。《音訓》云:今本作包。張參《五經文字》曰:苞,經典或借為包裹字。泰否卦同。
勿用取女,見金夫。
三應上,勿用取女當謂上也。金夫,《本義》不指何爻,先儒皆謂二,《程傳》亦云。
行不順也。
此經順字亦當讀如字。仲翔謂:三失位乘剛,故不順也。
獨遠實也。
顧氏[炎武]《易音》曰:夫子傳易,四用實字。於蹇於鼎皆合,蒙與願,巽泰與願,亂為韻。蓋不可曉。或方言又有此音。
上九擊蒙。
吳氏[曰慎]曰:治蒙之道,當發之養之,又當包之。至其極,乃擊之。刑與兵,所以弼教。治蒙之道備矣。
若又得正則吉。
《程傳》曰:凡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當辨也。
利用恒。
恒,常也。故《象》云:未失常也。所以釋恒字之義。
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釋文》、《音訓》無「无咎」二字,石經、《集解》有之。
需于沙衍[句],在中也。
衍,先儒訓為寬衍,屬下句。愚案:《穆天子傳》曰:天子東征,絕于沙衍。辛丑,天子渴于沙衍,求飲食未至。沙衍,猶流沙也。流沙無水。二遠于坎,故爻曰沙,《象》曰沙衍,無水之象也。衍當屬上讀。仲翔曰:衍,流也。 衍本音演,依注當音羨,徐仙民音怡戰反。
上六入于穴。
荀慈明論易以乾升坤降為說,後儒皆未之信也。今以需上六《象》言之,知漢學亦有不可廢者。坎上為雲,穴者雲之所歸宿也。上六舉坎以降陽,故有入于穴之象。三人,謂乾三爻也。雲雨入地,則下三陽動而自至。乾升在上,上降居三,雖不當位,承陽有實,故无大失。此荀慈明之說最合爻象之旨。程子以陰在上為不當位,朱子又謂之當位,此皆說之不可通者。然則漢學亦豈可盡廢乎! 《語類》解知險知阻之義云:自上臨下為險,自下升上為阻。故乾无自下升上之義,坤无自上降下之理。[二句與月令「天氣上升,地氣下降」之說相違。]是乾升坤降之說,朱子所不信也。
不速之客。
需,須也。《禮》速客之辭曰:主人須矣[北音讀速為須]。三人同升上,不言需,故稱不速之客。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語類》:訟,上剛下險,是屬上句。險而健,訟,是屬下句。
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
王輔嗣以「其邑」二字連上為句,「人三百戶」合下為句。康成注曰:小國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稅三百家,故三百戶也。
无眚。
眚,音省,署之省。《五經文字》在目部,或作,非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易音》曰:竄,《釋文》徐音七外反,後人誤入二十九換韻。掇,轉音都芮反。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語類》:六三食舊德[句],貞[句],厲[句],終吉。李氏[心傳]曰:《本義》以厲字自為句,其讀最善。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語類》:不克訟[句],復即命[句],渝[句],安貞[句]。伊川以渝安貞一句讀,不甚自然。
終朝三褫之。
《說文》:「褫,奪衣也,讀若池。」鄭本作拕,徒可反。案:《墨子》扡其衣裳,扡猶拕也。《淮南子》:秦牛缺遇盜拕其衣被。高誘曰:拕,奪也。褫與拕字雖異,而義實同。晁以道讀為拕紳之拕。項平甫*言:拕者三加之也。並失之。
* 項安世,字平甫。原文誤作「平西」。
吉无咎。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程氏[逈]曰:《子夏傳》作大人吉,以大人訓釋為王,於理為通。謂征伐自天子出也。愚案:康成注云:丈之言長,能御眾,有正人之德,以法度,為人之長。吉而无咎。六五長子帥師,長子謂二,即丈人也。胡雲峯謂:自眾尊之則為丈人,自君稱之則為長子,皆長老之稱。則丈人之稱,不為无說。
否字先儒多作不。
先儒謂荀爽、陸績、劉瓛、唐一行也。[晁氏云]
在師中吉无咎。
《程傳》以「吉无咎」為句,孔氏《正義》云:吉之一字,上下兼該。故注文屬下。《象》文屬上。胡氏[炳文]曰:卦辭師貞丈人吉,爻在師中吉无咎,即卦辭意也。[凡成卦之主,爻辭每與卦辭略同。]
承天寵也。
寵,王肅作龍。案:龍古文寵字。《毛詩》〈蓼蕭〉云「為龍為光」,《左傳》作「寵光」,〈商訟〉「何天之龍」鄭箋:龍當作寵。
師左次。
胡氏[一桂]曰:《春秋傳》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左次,退舍也。與次于郎義同。兵法:上將軍居右,偏將君居左。則右為重,左不用之地。四左次與明夷四左腹同坤體之下。
弟子輿尸。
蔣氏[悌生]曰:輿尸《程傳》作眾主,朱義訓橈敗。但訓作眾主則與長子帥師為反對,其義尤切。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二之功,五當正之,三錫是也。上宗廟爻,用命賞于祖。坤虛无君,故發其義于宗廟爻也。小人謂三,上與三有相應之理,故稱勿用以戒之。
原筮。
馮氏[椅]曰:原,再也。如原廟、原蠶之原。林氏[栗]曰:《書》云:卜不習吉,初筮之謂也。又云:一習吉,原筮之謂也。
比吉也。 此三字疑衍文。
《語類》:比吉也,也字羨,當云「比吉,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輔也解比字,下順從也解吉字。董氏[楷]謂:此說本王昭素,與《本義》皆疑而未定之辭。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胡氏[炳文]曰:師之容民畜眾,井田法也。比之建國親侯,封建法也。
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有孚盈缶,先儒皆以孚為五。仲翔曰:坤器為缶,坎水流坤,故盈缶。司徒魯恭曰: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它而吉也。五體坎,故曰甘雨。初在應外,而五之誠信足以動之,所謂誠來有它而吉也。信及非應,故曰有它。
王用三驅,失前禽。[驅鄭作敺,從古文。]
半農先生《易說》曰:三驅,驅猶阹也,古文作去。《春秋傳》千乘三去。三面遮禽,獨開前面,故失前禽。上在後,初在前。初不應五,故曰它。五不及初,故曰失。人皆知得之為得,而不知失之為得,失之乃所以得之也。故前禽雖失,初六終來。《彖》曰「不寧方來」,此之謂也。不寧者,不寧侯,謂諸侯之不來朝者。不寧方來,則莫不來矣。不來者,惟上六耳。故六爻上獨凶。
邑人不誡。
《語類》:邑人不誡,如有聞无聲,言其自不消相告誡。《易說》曰:不淫於獸,不擾於民。古之田禮如此,故九五顯比取象焉。
比之无首,凶。
半農先生《易說》曰:乾无首吉,比无*首凶,陽吉陰凶,首皆指上也。《逸周書》武順解曰:无首曰末,末在上,其象為首,其義為終。《左傳》風淫末疾,賈逵以為首疾。首在上不在初。《程傳》首為始,失之。比卦有始无終,故後夫凶,首非始也。
*原文誤作元。
自我西郊。
項氏[安世]曰:凡論全卦之義,皆以主爻為我。蒙以九二為主,故彖辭稱我者,九二也。小畜以六四為主,故彖辭稱我者,六四也。觀以九五為主,六三所稱之我,即九五也。頤以上九為主,初九所稱之我,即上九也。小過以六五為我,中孚以六二為我,皆統言一卦之義者也。獨需三解三鼎二旅四,自以本爻之吉凶而稱我,非一卦之事也。[愚案:項氏之說,可以發明卦主之義。惟頤以上九為我恐未然,當亦如需解之類,指本爻言也。] 京君明以兌為西郊,兌正秋也。案:小畜卦辭及小過六五皆曰西郊,中皆互兌也。
尚往也。
陸公紀曰:一陰劣,不能固陽,是以往也。《語類》依其說。蔡氏[清]曰:《本義》其氣猶上進也,當以既雨既處來照看。此句全就雲雨說,不然用不得氣字。
輿說輻。[輻音福,依古義,當讀為服。]
《音訓》:輻,陸氏曰:本又作輹。晁氏曰:案《說文》作輹,云:「車軸縛也,易輿說輹。」《說文》輻字云:「車轑也*。」不以易為證。
項氏[安世]曰:案輻无說理,必輪破轂裂而後說也。輿下之輹乃有說時,車不行則說之,恐與大畜大壯同作輹字為長。 顧氏[炎武]曰:古音輻不與目協[輻音偪],當依先儒作輹。《左傳》云「車說其輹」,注:「輹車下縛也。」
*當作「輪轑也」。
血去 [血如字,馬融讀為恤。晁氏以為古文恤。]
有孚攣如。
攣《子夏傳》作戀。案漢《唐公房碑》及《景君碑》戀字皆作攣,知攣為古文戀。中孚九五同。後儒皆讀為攀攣之攣。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
尚德載,《子夏傳》作「尚得載」,晁氏讀為「大車以載」之載,言昔之不雨者今既雨矣,昔之尚往者今既處矣,昔之說輻者今得載矣。《象》曰「得積載」也,此積字與大有九二積中不敗同意。
月幾望。
幾讀為既,納甲: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巽象退辛。卦內乾外巽,故有是象。
履有所躡而進之義也。
《春秋傳》曰「履士會之足於朝」即躡而進之義也。
履,柔履剛也。 以二體釋卦名義。
胡氏[炳文]曰:二體謂以兌體之柔,履乾體之剛,非專指六三。愚案:虞仲翔謂兌為剛鹵,非柔也。兌《彖》曰「剛中而柔外」,則柔履剛為六三履乾剛,明矣。且履以六三成卦也。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荀慈明本卦辭「不咥人」下有「利貞」二字,彖辭剛中正以下乃釋利貞之義。孔氏[穎達]謂:此一句贊明履卦德義之美,於經无所釋。蓋未攷漢易耳。
上天下澤,履。
王氏[應麟]曰:「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呂成公之說本於《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幽人
先儒謂:「幽人者,幽繫之人。」故仲翔注曰:「履自訟來,訟時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之正。」荀子曰:「公侯失禮則幽。」注云:「如晉文執衛成公,寘諸深室。」今學者輒目高士為幽人,非也。
六三、九四。
九四乾之尾也,六三履尾者也,故皆云履虎尾。兌為口,故咥人。乾為敬,故愬愬。吉凶之義,見于象矣。
眇能視,跛能履。
仲翔本「眇而視,跛而履」,而讀為能。互體離,離目不正,故眇能視。兌為毀折,故跛能履。與歸妹初二義同。
愬愬終吉。
愬,《說文》、馬融皆作虩。《呂覽》作愬,高誘讀為虩,疑愬為古文虩。
志行也。
《語類》:志行也只是說進將去。
夬履,貞厲。
《折中》曰:九五有中正之德,能常存危厲之心,則雖決於履,而動可無過舉矣。《書》云:「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此其所以履帝位而不疚也歟。凡易中貞厲、有厲,有以常存危懼之心為義者,如噬嗑之貞厲无咎,夬之其危乃光是也。然則,此之貞厲,兌五之有厲,當從此例也。
傷於所恃。
胡氏[炳文]曰:或自恃其聰明,或恃其勢位,惟其自恃,所以自決。
視履考祥。
《音訓》晁氏曰:祥,鄭荀皆作詳。案:詳古文祥。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胡氏[炳文]曰:吉所以為慶,元所以為大。
* 郭按:續四庫本第二卷由「泰 正月之卦也」開始。省吾堂本仍分為卷一。
泰 正月之卦也。
復臨泰大壯夬乾,主六月,謂之息卦。姤遯否觀剝坤,主六月,謂之消卦。此漢儒十二辟卦之說,朱子用之。坎離震兌為四正卦,主四時,餘四十八卦(為雜卦*)。消息為君,雜卦為臣,四正為方伯。
* 此當有「為雜卦」三字,原文缺,此依續四庫本補入。
自歸妹來,則六往居四,九來居三。
消息卦自乾坤來,不當言卦變。注于泰否二卦仍言卦變,則是不從泰否之例也。
天地交泰。
胡氏[炳文]曰:乾坤而後陰陽各三十畫,然後為泰。是泰由於陰陽无過不及也。既泰之後,制其過,補其不及,所以保泰也。又云:九三《象》曰「天地際也」,此際字,天地否泰之會,陰陽消息之交。
拔茅茹,以其彙。[彙音胃,否卦同。古文作𦳢。]
郭璞《洞林》讀至彙字絕句。
《易洞林》三卷,晉郭璞景純撰。案:虞仲翔注及孔氏《正義》皆以彙字絕句,不獨《洞林》也。
九二,包[石經、《音訓》作苞,否卦同]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
《釋文》:荒,鄭讀為康,云虛也。翟子元曰:五虛无陽,二上包之。荀慈明曰:河出於乾,行于地中。陽性欲升,陰性欲承,馮河而上,不用舟航。自地升天,道雖遼遠,不能止之。朋亡而下,二得上居五,而行中和矣。愚案:鄭荀翟子元之說,發明爻義,最為切當。朋亡者,即坤卦喪朋之義。六五離其朋類,而下居二,故有是象。
于食有福。
《語類》:食如「食舊德」之食。
《象》曰:无往不復。
《釋文》、《音訓》作「无平不陂」。《音訓》云:今本作「无往不復」。董氏[真卿]曰:《小象》、《程傳》仍今文,《本義》復古易,作「无平不陂」。愚案:石經、《正義》亦與今本同,惟朱子依東萊易改,從古文,後來刻《本義》者,一依《程傳》經文,而《本義》之經文遂不可攷[詳見凡例]。雙湖胡氏刻朱子《本義》亦為後人改竄,唯此句猶仍舊觀。
翩翩。
《音訓》作「篇篇」,云今本作「翩翩」。陸氏曰:《子夏傳》向秀作「翩翩」,輕舉貌。古文作「偏偏」,《象》同。馮氏[椅]曰:翩曰偏,《詩》「偏偏者鵻」,鳥相繼斜飛之貌。
帝乙歸妹,以祉元吉。
《九家易》曰:五應於二,當下嫁二。婦人謂嫁曰歸,故言帝乙歸妹,謂下居二,以中和相承,故元吉也。
城復于隍。[晁氏曰:隍,古文作皇。]
自邑告命。
顧氏[炎武]曰:人主所居,謂之邑。《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書》曰「惟尹躬先見于西邑夏」,曰「惟臣附於大邑周」,曰「作新邑於東國洛」,曰「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周官始以四井為邑。」泰之上六,政教凌夷之後,一人僅亦守府,而號令不出於國門,於是焉而用師。君子處此,當守正以俟時也。
又自漸卦而來。
案:泰否二卦言乾坤往來,此即大小往來之義。《本義》續出卦變,斯為贅矣。
人不得以祿位榮之。
李氏[心傳]曰:漢《元儒婁先生碑》云:「父安貧守賤,不可榮以祿。」古書與《本義》暗合。
初六,拔茅茹,以其彙。
程子以內三爻為君子之在下者。案:泰否皆云「以其彙」,彙之言類也。《雜卦》曰:「否泰反其類也。」則泰三爻為君子,否三爻為小人,明矣。《本義》為小人連類而進者近是。
有命。
胡氏[炳文]曰:諸解以命為君命,《本義》以為天命。蓋泰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否九四「有命」,否泰之變,皆天也。
疇離祉。[疇,鄭本作𠷎。案《說文》:𠷎古文疇。]
休否。[休,《釋文》有二音,一許求反,息也。一香幽反,美也。《本義》從上音。]
同人。
胡氏[炳文]曰:坎離皆乾坤之用,易至十二卦,坎體凡六見,離體於此始見焉。需訟小畜履四卦互離,至同人大有而見離體,凡六。離之用與坎等矣。
同人曰。
《音訓》晁氏曰:王昭素謂此「同人曰」三字錯。說之案:虞翻輩諸儒,无一人為之說者,特王弼失之耳。
乾行也。
蜀才曰:此本夬卦,九二升上,上六降二。侯氏[果]曰:九二升上,乾爻上行,故曰乾行。
六二,同人于宗,吝。
二正應五,《彖傳》曰「中正而應」,無取吝之義。案:古文吝作遴,《說文》曰:行難也。二為一卦之宗[宗主也],居中應五,而迫于三四之剛,才弱不足以濟,故有難行之象。吝之道也。
伏戎于莽。[莽,莫朗切。《五經文字》曰:莽從犬在兩草中,作莽訛。]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三離為戈兵,下有伏坎,故為伏戎。互體巽,巽為高,乾下有伏坤,坤為陵,故為高陵。乾為歲,三至五,歷三爻,故為三歲。三不應上,又懼九五之見攻,故有是象。
九四,乘其墉。[音庸,《釋文》云:鄭作庸。晁氏曰:案庸古文。]
義弗克也。
項氏[安世]曰:義弗克即《春秋》裦「弗克納」之義也。《春秋》文十年:「晉人納捷菑于邾,弗克納。」《穀梁傳》曰:「弗克納,其義也。」胡雲峯謂:《穀梁傳》有得于夫子《象》「義弗克」之旨。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折中》曰:卦外有野象。于野曰亨,而此爻但曰无悔,則知郊去野猶一間,而大同之志,未得也。
應乎天而時行。
《正義》褚氏莊氏曰:六五應九二,九二為乾體,故云應乎天也。德應乎天,則行不失時。與時而行,萬物大得亨通也。
順天休命。
胡氏[炳文]曰:休命,諸家多作眷命,《本義》以為性命。
初九,无交害。
胡氏[炳文]曰:諸家多以初九无交害為无上下交,所以无害。《本義》從程子之說,謂居下无係應,而未涉乎害。蓋无係應三字,以見无上下之交矣。愚案:《繫辭》:「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初九无係應,故不涉乎害。《本義》得之。
九四,匪其彭,无咎。[彭,程子讀從「行人彭彭」,音旁。]
胡氏[炳文]曰:卦名大有,彭字即大字之義。大有皆六五之有也,九四有僭逼之嫌,必不有其大,而後可以无咎。
明辨晢也。[石經辨作辯。晢音折,又音制。《說文》音折,《玉篇》音制。古折制音通,康成讀為明星晣晣,與下韻。程沙隨亦云。]
晢,傳義皆讀為哲,《說文》:「晢,明晣也,從日折聲。《禮》曰:晢明行事。」《釋文》、石經皆從折從日,《五經文字》在手部,今坊本作皙,從析白,字之訛也。晁氏曰:徐本劉遵作哲。四體離,故明辨晢。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胡氏[炳文]曰:小畜上九,畜之終也,其占曰厲曰凶,承六四言也。大有上九,有之終也,其占无不利,承六五言也。蓋五之厥孚,履信也。柔中,思順也。尚上九之一陽,尚賢也,所以其終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謹案:《折中》是胡說。
周易本義辯證卷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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