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50 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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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鼎卦 火風鼎

鼎,元吉亨。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卦辭  初六  九二  九三

 九四  六五  上九  彖傳注


【卦名】

今本:鼎 歸藏:鼎 帛書:鼎 秦簡:鼒 清華簡:鼑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圖:小配)

烹飪、取新、佈置新氣象,建立新政權。

《說文》:「鼎,三足兩耳,和五味之寶器也。昔禹收九牧之金,鑄鼎荊山之下,入山林川澤,螭魅蝄蜽,莫能逢之,以協承天休。易卦巽木於下者為鼎,象析木以炊也。籒文以鼎為貞字。凡鼎之屬皆从鼎。」

鼎是一種三足兩耳的銅器,原本只是烹飪器具。夏禹集九州之金並鑄成九鼎以象九州,鼎也因此成為古代權力的象徵,所謂「天子九鼎,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易經》鼎卦為砍木頭以生火炊煮之象,《說文》所謂的「巽木於下者為鼎,象析木以炊」。

在甲骨文與籒文中,以鼎為貞字。貞在卜問的程序中有著定與正的作用。

王家台秦簡作鼒,鼒音茲,為一種鼎口內縮的小鼎,亦可通鼎字。清華簡作鼑,鼑為貞的古字,今貞字下從貝,貝為鼎之簡化。貞、鼎在古文中原本就同一字源,兩字通用,但有時為區別卜問之「鼑」而在鼎上加一「卜」字,但鼑亦可用作鼎。

鼎卦大象為一個鼎的形狀,初六空虛,象徵鼎足。九二至九四三個陽爻象鼎腹鼎實,六五象鼎耳,上九象舉鼎用的鼎鉉。就二體來看,卦象為木上有火,為以薪柴燒火煮物,烹飪之象。就其做為「烹飪」的器具來說,上可以敬鬼神,下可以養賢,所以《彖傳》說:「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鄭玄:「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體乾兌。乾為金,兌為澤,澤鍾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亨孰物之象。鼎亨孰以養人,猶聖君興仁義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謂之鼎矣。」鼎二體卦象有木火之用,互體乾為金,兌為湯水,為生火煮湯羹之象。鄭玄注解即是順著《彖傳》強調鼎的烹飪養人之功而論。

孔穎達:「鼎之為器,且有二義:一有亨飪之用,二有物象之法。」鼎一方面是烹飪之器,二方面又象徵著取新之用。若再擴大解釋所謂的「物象之法」,鼎象徵的還有君權。《序卦傳》在鼎之後的震卦說:「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主器」指的就是震卦卦辭說的「不喪匕鬯」的匕鬯祭器。匕,所以載鼎實。鬯是香酒,用作澆灌請神。

鼎作為君權的象徵,所以自古改朝換代有遷鼎之習。《左傳》宣公三年記載一個故事:

楚子伐陸渾之戎,遂至于雒,觀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孫滿勞楚子,楚子問鼎之大小輕重焉,對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姦,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兩,莫能逢之,用能協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遷于商,載祀六百,商紂暴虐,鼎遷于周。德之休明,雖小,重也;其姦回昏亂,雖大,輕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雖衰,天命未改,鼎之輕重,未可問也。

楚子,即楚國國君,征伐陸渾之戎時,來到了雒水,在周的邊境上觀兵。觀兵有兩種解釋:閱兵,或展示軍力。

周定王派遣王孫滿去慰勞楚子,楚子就問鼎的大小輕重。王孫滿回答說:「(統治天下)重點在德行而不是鼎。以前夏朝的德行興起了,利用遠方的圖書方物,以及來自九州官長上貢的黃金(銅),鑄造了九鼎來象徵風俗事物,百物都在裡面了,人民可以藉以知道神明和姦邪。到了夏桀,因昏庸無德,所以九鼎遷到了殷商那裡,殷商傳祀六百年。接著是商紂殘暴虐民,所以九鼎又遷到了周。當時周成王定九鼎於郟鄏,卜問周可以傳幾代?說是傳世三十;卜問可以傳幾年,說是七百年。這是上天所命令的。現在周德雖然已經衰落,但天命還沒改變。所以,鼎的輕重,不可隨便亂問。

鼎的輕重,之所以不可隨便亂問。因為鼎象徵權力,問鼎輕重,相當於是想逼宮造反。

鼎既然是君權、權力的象徵,因此鼎卦也在隱喻天子治理天下之道。首先是烹飪之用,比喻君王要懂得養人才、敬鬼神。然後是三隻腳,是鼎之所以立,《九家易》以「三公」作比喻:「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乾兌。乾金兌澤。澤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鑊烹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則調和陰陽,下而撫毓百姓,鼎能熟物養人,故云象也。」毓,通育。撫毓即撫育。一位好的君王,必如鼎一樣,下有三公的支持與輔佐。

但鼎的腳並不是用來走路的,鼎的移動必需靠耳朵,象徵君王要能夠納言,不可偏聽(因鼎耳有二),如此君權才得以行使。帛書《二三子》引孔子這麼說:「鼎之遷也,不自往,必人舉之。」鼎的遷移,不是靠自己走路而前往的,必定要由人來抬舉。此與三公之喻類似,必需依賴賢才輔佐,才行得通。

卦序上革鼎為繼井而來。《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革卦是去除舊的體制,鼎則是建立新的政權。革是破壞,鼎則是破壞之後的建設,兩者相輔相成,一體兩面。又鼎為權力之象徵,因此鼎卦之後以「主器」的長子震卦續之,代表開國之後承家,世代相襲。

得鼎卦,以創新為宜,不應墨守成規,而應當採取全新的做法。又鼎為權力之象徵,所以問事業大吉,有得權之義。吉道如其卦德,為巽以明,謙遜柔進而耳聰目明。

鼎,元吉亨。

  •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 《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 《雜卦》:革,去故也。鼎,取新也。

卦辭當作「鼎,元亨」。《彖傳》引作「元亨」,解釋為「大亨」,可見「吉」乃贅字。程頤:「止當云元亨,文羨吉字。」朱熹:「吉,衍文也。」

【字義】

正位:端正位等。位,有三種解釋:一、職位,二、上下尊卑之位等。王弼:「正位者,明尊卑之序也。」三、人所處之位,立足之地。正位即端正自己的立足之處。程頤:「鼎者,法象之器,其形端正,其體安重,取其端正之象,則以正其位,謂正其所居之位,君子所處必正。」

凝命:一、堅定或完成天命。鼎卦為改正朔,建立新朝代,因此《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凝通冰,水變堅硬,結冰。引申為成、定。凝命,完成天命,天命確定。《說文》:「冰,水堅也,从仌从水。凝,俗冰从疑。」鄭玄:「凝,成也。」虞翻:「鼎五爻失正,獨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二、凝聚天命。凝,程朱又引申為凝聚,程頤:「凝,聚止之義,謂安重也,今世俗有凝然之語,以命令而言耳,凡動為皆當安重也。」朱熹:「凝猶至道不凝之凝,傳所謂協于上下,以承天休者也。」《中庸》「至道不凝」朱熹註:「凝,聚也,成也。」三、嚴整命令。王弼:「凝者嚴整之貌也......凝命者,以成教命之嚴也。」孔穎達:「鼎既成新,即須制法。制法之美,莫若上下有序,正尊卑之位,輕而難犯,布嚴凝之命,故君子象此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鼎翻覆,鼎腳朝上,以利於倒出不要的東西。為了生子而納妾,沒有罪咎。

鼎顛趾為頭腳顛倒,比喻人與人之間的尊卑失序,但並未違背義理,所以《象》曰「未悖也」。因為這是為了將鼎中的殘渣廢物倒出,將鼎清洗乾淨。就如為了生子而納妾,情有可原,因此不會有罪咎。

此比喻君王立制建國必需先清君側。鼎顛趾、得妾以其子,又有權宜之計的意味。言君子成大器不應拘小節,有時應當有所權宜。

程頤:去故而納新,瀉惡而受美,從貴之義也,應於四,上從於貴者也。

【字義】

顛趾:顛,顛倒。鄭玄:「顛,踣也。」踣,音博,跌倒的意思。趾,初為鼎足、鼎趾。鼎足的作用除了可讓鼎站立之外,也可利於人從這裡拿起,或將其顛倒倒出東西。從鼎足拿起鼎將鼎顛倒,就是鼎顛趾。

利出否:利於倒出髒東西。《象》曰:「鼎顛趾,未悖也。」鼎顛趾時,足在鼎耳上,鼎耳為尊,鼎足為卑,則鼎顛趾有違背尊卑之序的嫌疑,但這是為了清除髒物的權宜之舉。王弼:「否謂不善之物也。取妾以為室主,亦顛趾之義也。」孔穎達:「鼎覆而不失其利,在於寫出否穢之物也,故曰利出否也。」「利出否」或作「利出婦」,帛書否卦作「婦」,鄭玄注亦似乎以否為婦,並以為爻辭講的是出婦之事:「初陰爻而柔,與乾同體,以否正承乾,乾為君,以喻君。夫人事君,若失正禮,踣其為足之道,情無怨,則當以和義處之。然如否者,嫁於天子,雖失禮,无出道,廢遠之而已。若其無子,不廢遠之,后尊如故。其犯六出則廢之遠之。子廢。」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无尤也。

鼎中裝滿美食,我的冤家有病,無法來跟我用餐。吉。

程頤:「仇,對也。陰陽相對之物,謂初也。相從則非正而害義,是有疾也。二當以正自守,使之不能來就己。人能自守以正,則不正不能就之矣,所以吉也。」此言,所來往的人若非正,而有損正義,此即是有疾,那麼不要親近與來往較好,可得吉。告誡君子要謹慎交友,對於不好的朋友敬而遠之則吉。「疾」,託病喻人品行不佳。

王弼:「以陽之質,處鼎之中,有實者也。有實之物,不可復加,益之則溢,反傷其實。我仇,謂五也。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則我不溢,得全其吉也。 」意思是:鼎已經滿實,不可復加了,再加就滿出來。我的朋友(六五)有乘剛的疾病,所以不能接近我,所以我也不會滿出來,可以得吉。

【字義】

鼎有實:鼎中食物充實,指的是九四的「公餗」,《說文》:「鬻,鼎實也。」「餗,鬻或从食,束聲。」陽為實,九二為互體乾之初爻,象鼎中之實。鼎中充實,即美食滿滿。王弼注以實為充實、滿實,用的是實的本義:「有實之物,不可復加,益之則溢,反傷其實。」《說文》:「實,富也。」實字形構為財寶滿屋之義,因此為富,有充實、充滿的意思,又引申為果實義。

:有多種不同的解釋。《說文》:「讎也。」段玉裁注:「讎猶應也。《左傳》曰:『嘉偶曰妃,怨偶曰仇。』按:仇與逑古通用,辵部怨匹曰逑,即怨偶曰仇也。仇為怨匹,亦為嘉偶。如亂之為治,苦之為快也。《周南》『君子好逑』與『公侯好仇』義同。」仇字可指配偶、對手,或朋友,也可指敵對的人,仇敵、仇人。王弼解釋為「仇匹」,似取對手或朋友之義。朱熹取仇敵之義:「陰陽相求而非正,則相陷於惡而為仇矣。」程頤取配對義:「仇,對也。陰陽相對之物,謂初也。相從則非正而害義,是有疾也。」就卦象來說,王弼認為是六五,因為與九二上下相應:「我仇,謂五也。」孔穎達:「九二以陽之質,居鼎之中,有實者也......六五我之仇匹,欲來應我,困於乘剛之疾,不能就我。」虞翻認為是指九四,可能因為兩爻爭相與初六相應:「二據四婦,故相與為仇。」初爻與九四應,四之婦也。承二與二比應,為二所據者。程朱以初六為仇。朱熹:「我仇,謂初。」程頤:「仇,對也。陰陽相對之物,謂初也。」

:疾病,引申也可作品行不良。

不我能即: 即,原意為就食,指前往去吃鼎實。引申為近,接近。這裡兩種解釋都可。但即也可能借為節,節食之義。「不我能即」也有多種不同的解釋:一、不能接近我、我不能接近他。二、不能與我用餐,或指我不能去用餐。三、我無法節食。《說文》:「即,即食也。」徐鍇:「即,就也。」段玉裁:「即,當作節。《周易》所謂節飮食也。節食者,檢制之使不過,故凡止於是之詞謂之即,凡見於經史言即皆是也。鄭風毛傳曰:即,就也。」即字在卜辭中用作就食義,就為其引申義。依段玉裁,《說文》注說的「即食」為「節食」,此為即之本義。節有止義,就是從止義引申而來。 《爾雅》:「即,尼也。」《說文》:「尼,從後近之。」尼為親近、親暱之義,通即的就近義。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鼎耳改變了,無法移動鼎,裡面肥美的雉雞,看得到卻是吃不到。等到下雨,終於不用悔恨,最終為吉。

錯誤的創新反而誤了事。鼎耳原本應當在鼎上,當食物煮好時就可以利用鼎鉉移動鼎,將美食送上。但現在鼎耳卻改變了,變成在鼎腹之旁,使得熱鼎無法順利搬動。

鼎是靠鼎耳移動,鼎耳位置原本在鼎的上方,於爻位為六五。現在九三為鼎腹腹中的位置,鼎耳位置改變而讓煮熟食物的鼎無法移動。九三變而下體及互體皆成坎,坎為耳,故曰「鼎耳革」。虞翻:「動成兩坎,坎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

王弼認為,鼎耳以空虛為用,而九三為陽實,因此而塞:「耳宜空以待鉉,而反全其實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雖有雉膏,而終不能食也。」

【字義】

:音色,阻塞的意思。其行塞,無法行動,指無法移動鼎。《易林》觀之中孚:「鼎易其耳,熱不可舉。大路壅塞,旅人心苦。」依《易林》,鼎耳革和其行塞為兩件不同的事,其行塞是指大路壅塞。

雉膏:雉雞的脂肪,或指肥美的雉雞肉。雉,雉雞。膏,脂肪,肉類最肥美的地方。

方雨虧悔:虧,損。虧悔,免於悔恨。雨來了,讓鼎的溫度快速下降,可以移動鼎,所以最終解決問題。易經中「雨」有特殊意義,象徵著事情之明朗或陰陽調和,因此多有偏吉之意味。王弼:「雨者,陰陽交和,不偏亢者也。」朱熹:「以陽居陽,為得其正,苟能自守,則陰陽將和,而失其悔矣。」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 《繫辭》: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 《二三子》:易曰:「鼎折足,復公莡,亓㓝屋,凶。」孔子曰:此言下不勝任也。非亓任而任之,能毋折虖?下不用則城不守,師不戰,內亂反上,胃折足;路亓國,[蕪亓]地,五種不收,胃復公莡;口養不至,飢餓不得食,謂㓝屋。二厽子問曰:「人君至於肌乎?」孔子曰:「昔者晉厲公路亓國,蕪亓地,出田七月不歸,民反諸雲夢,無車而獨行。□□□□□武公□□□□□□□□□焉,不得食亓肉,此亓㓝屋也。故曰『德義無小,失宗無大』,此之胃也。」
  • 《義之易》:鍵之炕龍、壯之觸蕃、句之离角、鼎之折足、酆之虛盈,五繇者,剛之失也,僮而不能靜者也。
  • 《要》:夫子曰:德溥而立尊,[ 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易曰:鼎折足,復公莡,其㓝屋,凶。言不朕任也。

鼎的腳折斷,把要獻給王公的肉羹給弄翻了,將遭受剭刑,凶。

喻指人無法勝任所負責的重任,將受到嚴厲的刑罰。在各個不同的文獻裡,孔子大致皆以「在下者不勝其任」註解。三足象徵的是三公,鼎之所以立。折足象徵輔佐君權的三公覆敗,則國政將亂。

《二三子》孔子另以晉厲公為例,以人民饑餓來解釋:「路亓國,蕪亓地,五種不收,胃復公莡;口養不至,飢餓不得食,謂㓝屋。」按:路,荒廢也。亓,其也。路其國,荒廢其國。胃,謂也。

《義之易》孔子說此爻「剛之失也,僮而不能靜者也」。此爻剛爻在上,離火又炎上,因此有過剛之失,動而不能靜之禍,此大有卦九四虞翻所說的:「四在乾則尫;在坤為鼠;在震噬胏得金矢;在巽折鼎足,在坎為鬼方;在離焚死;在艮旅于處,言无所容;在兌睽孤孚厲。三百八十四爻,獨无所容也。」「四」指的是離卦在上時的九四爻。

王充《論衡.卜筮》記載:

魯將伐越,筮之,得「鼎折足」。子貢占之以為凶。何則?鼎而折足,行用足,故謂之凶。孔子占之以為吉,曰:「越人水居,行用舟,不用足,故謂之吉。」魯伐越,果克之。

類似的故事事也出現在《太平御覽》所引《衝波傳》::

孔子使,子貢往外而未來,謂弟子占之。遇鼎,皆言:「無下足,不來。」顏子掩口而笑曰:「無足者,乘舟而來。賜至矣,清朝也!」子貢果朝至。

兩個故事的占解方法都只是在玩弄文字,耍小聰明,不但完全不符合實情與義理,更不類於孔子及子貢的性格。這些故事都只是小說家所編造,不足為信。詳論可參考:魯國伐越,折足反勝

【字義】

鼎折足,覆公餗:鼎足折斷,弄翻了王公的肉羹。此喻指三公不勝其任,無以輔佐君王。覆,翻覆,打翻。餗,音訴,孔穎達:「餗,糝也。八珍之膳,鼎之實也。」糝,音傘,肉羹粥。《說文》:「鬻,鼎實,惟葦及蒲。陳留謂:䭈為鬻。」「或从食束聲。」鬻音育,與餗通。段玉裁:「《周易》馬注:餗,䭈也。按:鼎中有肉有菜有米,以米和羹曰糜,糜者䭈之類。故古訓或舉菜為言,或舉米為言。」鄭玄:「糝,謂之餗。震為竹,竹萌曰筍,筍者餗之為菜也。餗,美饌,具八珍之食。鼎三足,三公象。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九家易》:「鼎者,三足一體,猶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謂調陰陽,鼎謂調五味。足折餗覆,猶三公不勝其任,傾敗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其形渥:有多義。《釋文》:「渥,於角反,沾也,鄭作剭,音屋。」一、渥,音握,沾黏而污穢貌。其形渥,形態沾黏而齷齪。王弼:「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體為渥沾。」 二、另一說法認為應作「其刑剭」,剭刑就是直接在屋內誅殺,就地正法,當然是大凶。剭,音烏,屋誅之刑。古代貴族死刑在屋內執行,有別於一般百姓在市中公開舉行。朱熹引晁氏曰:「形渥諸本作刑剭,謂重刑也,今從之。」鄭玄:「若三公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又注《周禮》「邦若屋誅」:「屋讀如其刑剭之剭。剭誅,謂所殺不於巿而以適甸師氏者也。」虞翻:「兌為形。渥,大形也。鼎足折,則公餗覆,言不勝任。象入大過死,凶。」形,刑也。 三、《九家易》則兼取二說,以渥為厚大,喻指罪刑之大:「渥者,厚大,言罪重也。」 四、臉紅而流汗,形容人緊張之貌。程頤:「其形渥,謂赧汗也,其凶可知。」朱震:「其形渥,羞赧之象。澤流被面,沾濡其體也。」李光地引《詩經》支持此說。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鼎有黃金般的耳與金屬的鉉,利於貞定。

六五在鼎卦位居鼎耳的位置,又居離中,黃中之象,故曰「黃耳」。鼎耳的作用在於搬動鼎。鼎有黃耳,又有金鉉,則可順利搬動,象徵君王能納言,不偏聽,而能夠有賢臣的輔佐,因此君權得以行使。

王弼:「五為中位,故曰黃耳。應在九二,以柔納剛,故曰金鉉。所納剛正,故曰利貞也。」六五與九二相應,以虛納剛之象。

【字義】

黃耳:黃比喻中庸,因六五在中。耳,具有「關鍵」義,因為耳是鼎能夠移動的關鍵位置。鼎靠雙耳才能夠走路,比喻君王要用雙耳,喻指君德。《史記.殷本紀》:「帝武丁祭成湯,明日,有飛雉登鼎耳而呴,武丁懼。」

金鉉:金,金屬,古代稱銅為金,喻指剛強,可靠。鉉,音炫,舉鼎之用的工具,穿過鼎耳,然後由兩人共抬。金鉉喻指堅強可靠的良臣賢輔。馬融:「鉉,扛鼎而舉之也。」鄭玄:「金鉉喻明道能舉君之官職也。」《說文》:「鉉,舉鼎也。《易》謂之鉉,《禮》謂之鼏。」「鼏,以木橫貫鼎耳而舉之,从鼎冂聲。《周禮》廟門容大鼏七箇, 即《易》玉鉉大吉也。」然而《儀禮》鉉作扃,並與鼏並稱,以扃為扛鼎,密為鼎蓋,〈士虞禮〉「皆設扃鼏」鄭玄注:「今文扃作鉉,古文鼏作密。」注〈士昏禮〉「設扃鼏」:「扃,所以扛鼎。鼏,覆之。」《說文》所引於今本〈冬官考工記〉作「廟門容大扃七个」,鄭注:「大扃,牛鼎之扃,長三尺。每扃為一个,七个二丈一尺。」就象而言,王弼認為是九二,因九二與六五相應。虞翻認為是九三,引九三有「鼎耳革」:「離為黃,三變坎為耳,故鼎黃耳。鉉謂三,貫鼎兩耳。乾為金。故金鉉。」宋衷認為是互體兌卦,若以爻論之,則是六五:「兌為金,又正秋,故曰金鉉。公侯,謂五也。」朱熹用王弼說,《語類》:「六五金鉉,只為上已當玉鉉了,卻下取九二之應來當金鉉。」《本義》又另舉一說,以上九為鉉:「或曰:金鉉以上九而言,更詳之。」胡一桂特別論述該問題,評說:「鉉所以舉鼎者也,必在耳上,方可貫耳。九二在下,勢不可用,或說為優。」「或說」指的是朱子的「或曰」,即上九之說。

 

上九,鼎玉鉉,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二三子》:易曰:「鼎玉(?),大吉,無不利。」孔子曰:「鼎大矣。鼎之遷也,不自往,必人舉之。大人之貞也,鼎之舉也,不以亓止,以□□□□□□□□□□□□□□賢以舉忌也。明君立正,賢輔(?)之,將何為而不利?故曰大吉。」 

有如鼎上的玉鉉一樣尊貴,大吉,無往不利。

上九為鼎鉉,鉉為舉鼎的工具,現在以玉加以裝飾,更顯鉉的尊貴。玉,取其堅強而溫潤,剛柔有節之義。孔穎達:「玉者,堅剛而有潤者也。」

《二三子》引孔子:鼎的移動,不會自己前往,一定要由人來抬舉。鼎要抬舉,靠的並不是它的腳,而是用耳。明君的位置端正了(《象傳》君子以正位凝命),有賢臣良輔來抬舉他,如何會有所不利呢?所以說大吉。按:立,位也,帛書《易傳》中的立多借為位。止,足也。

許慎《說文》鼏字:「《周禮》廟門容大鼏七箇, 即《易》玉鉉大吉也。」〈冬官考工記〉作「廟門容大扃七个」,鄭注:「大扃,牛鼎之扃,長三尺。每扃為一个,七个二丈一尺。」鼏、扃,即鼎鉉。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節。上體乾為玉,故曰玉鉉。雖非其位,陰陽相承,剛柔之節也。

就象而言,最符合鼎鉉之象者為上九,曰「玉鉉」,但六五又曰「金鉉」,似有衝突。先儒以上為柔位,因此上九有剛柔相濟之象,以玉為喻。朱熹:「上於象為鉉,而以陽居陰,剛而能溫,故有玉鉉之象。」胡一桂:「上九又自謂玉鉉者,金象以九爻取,玉象以爻位剛柔相濟取。」李光地:「上曰鉉,而五亦曰鉉者,以五附乎上,五之鉉即上也。五曰耳,而三亦曰耳者,則以三無應乎五,而有鼎耳革之象。」

【彖傳】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鼎,象也:言鼎卦乃六畫之象,鼎卦六畫構成一個鼎器之象,初為鼎足,互體乾為鼎身兼鼎實,六五為鼎耳,上九為鼎鉉。惠棟:「鼎言象者,王輔嗣曰:革既變矣,則制器立法以成之。古者六官之法皆稱象。[古刑書皆鑄之鼎。]《春秋傳》言「象魏」,《尚書》言「象刑」,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法象之義,莫著于鼎,故曰鼎象也。」

以木巽火,亨飪也:以上下二體卦象解釋卦義。巽為木為入,鼎卦巽在火下,為以木入於火而出火,生火煮物,烹飪之象。亨,烹也。

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聖人烹飪以敬獻給上帝,偉大的烹飪則是為了要養聖賢。享,祭祀,表敬獻之意。此明烹飪之時用,在養聖賢。因此鼎有養聖賢之義。鼎乃取新之卦,革在去故,鼎則在創造新局面,因此以養才為首務。

巽而耳目聰明:以上下二體卦象解釋卦義。下卦為巽,上卦為離。上離為目為明,為何說耳目聰明?上離之主爻為六五,六五既是上體離目之明,又是全卦鼎之鼎耳,因此說是耳目聰明。

柔進而上行:以主爻六五解釋元亨。朱熹認為柔進講的是卦變,虞翻註解則很矛盾:「大壯上之初,與屯旁通。天地交,柔進上行,得中應乾五剛,故元吉亨也。」大壯上之初,指鼎卦是大壯卦變而來,但上之初為剛上而柔下,是剛進而上行,並非柔進而上行。另一可能解釋為鼎自遯而來,遯六二至五成鼎卦,即符合柔進而上行的描述。另一可能則是從乾坤旁通而來。先是乾初至坤四,成姤與豫,姤九五至豫二,成鼎與解。因此鼎卦六五是從豫六二而來,二之五即是上行。解卦為乾元雲行雨施之卦,萬物生命得到解放,《彖傳》說「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鼎則是坤元厚德載物,含弘光大之卦,《彖傳》說「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得中而應乎剛:主爻六五得中而應九二之剛。

是以元亨:鼎卦經文為「元吉亨」,但細讀《彖傳》全文,可確定當初《彖傳》作者看到的經文為「元亨」,例如前文「大亨以養聖賢」,「大亨」即「元亨」。而此處更直言「是以元亨」。因此程頤、朱熹皆認為,經文當是「元亨」,「吉」字是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