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全解】45 萃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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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萃卦 澤地萃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九四,大吉,无咎。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卦辭  初六  六二  六三

 九四  九五  上六  彖傳注


【卦名】

今本:萃 歸藏:萃 帛書:卒 秦簡:卒  清華簡: 上博簡: 海昏簡:萃

《說文》:「萃,艸皃。」萃原本意指草木叢生繁茂的樣子,引申為聚會、群聚。這也是傳統十翼所持的字義,如《彖傳》:「萃,聚也。」《雜卦傳》:「萃聚而升不來也。」《序卦傳》:「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歸藏卦名也作萃。但帛書、秦簡則作卒,上博簡作,清華簡作,這些從卒的字或可視為萃字之假藉。然而,萃字發展較晚,大概在戰國晚期,意指戎車部隊,與軍隊編制有關。因此最早的卦名較可能是卒,卒亦有軍隊編制之義。而萃以及其他從卒的卦名都是由卒字增繁而來。

《說文》:「卒,隸人給事者衣為卒。卒,衣有題識者。」依《說文》,卒為古代「隸人給事者」所穿的衣服。《爾雅》:「卒,盡也。」取終竟義。另外《爾雅》還取「終也」、「死也」等義。

卒的甲骨文 和衣字很像,但多了ㄨ或爻等數量不等的交錯線條,古文字學家或以為交錯線條就是《說文》所謂的「題識」,但也有古文字學家認為多了交錯線條並無特殊意義,並解讀為衣的異體字。也有人認為這是死者的裹屍布,交叉線條可能是捆綁屍體的繩子(vividict.com)。

卒又用作士兵、士卒。《周禮》中又作為軍隊編制,一百人為卒,五卒為旅:「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易經》中與此編制有關的還有師卦和旅卦。

卦義

卦取聚會,聚集之義。

澤在地上,水澤滋潤大地之象,大地受到滋潤所以萬物群聚而生。《彖》曰:「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內坤順,外兌悅,九五剛中與六二相應,所以為聚。

孔穎達:「萃,卦名也,又萃聚也,聚集之義也。能招民聚物,使物歸而聚己,故名為萃也。」

八卦中坎與澤都屬於險卦,也都取象為水,差別在於坎為流動而可與火交融的水,澤為不流動與火不相容的大水或水體。兩卦的相同之處,其水險可由震動與巽風散之,且遇到坤地也都有向下滋潤的作用,讓險象變為吉象。因此水地為比,澤地為萃。

上兌為見,下坤為眾,為眾見之象,因此曰聚。卦辭曰「王假有廟」,王至太廟以會聚眾人。

卦序上萃卦是繼姤卦而來,《序卦》曰:「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姤卦為陰之遇陽,萃卦則是遇久而後群聚。

得萃卦人事可以亨通,利於集合大眾共同謀事,或求見德高望重的大人。凡事可以隆重而盛大舉行,不宜節儉吝嗇。利於遠行,而不利於退守。

萃卦以九四、九五兩個陽爻為萃聚之主爻,特別是九五,即為卦辭「王假有廟」的王,也是利見之大人,因此九五曰「萃有位」。九四為近君而代九五有民的萃聚之主,難免九五之疑忌,因此大吉乃能無咎。相較於下卦三陰順從而能萃聚於陽,上六處於卦極而凌駕二陽之上,是唯一無法萃聚者,故齎咨涕洟。初六雖遠於二陽,但與九四相應,故一握為笑可得無咎。六二雖與二陽無有交接,但也是唯一與九五相應者,得引吉而無咎,有孚信則可用簡約之禴祭。六三上承九四,有萃如之象,但有內外之隔,又居多凶之位而不正,故萃如嗟如。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 《序卦》: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
  • 《雜卦》:萃聚而升不來也。
  • 《易占》:萃者取也。

聚會,大王來到宗廟。利於見大人,嘉會而合禮,利於貞定。使用大的牲禮為吉,利於遠行。

此句第一個「亨」字為衍文。朱熹:「亨字衍文。」《釋文》:「馬鄭陸虞等並無此字。」帛書本和上海楚竹書都無此亨字,證實朱熹說法。

《周易》經文四次出現「王假」(王至),似乎都與歷代周王的建都或遷徙有關:家人九五王假有家,萃卦王假有廟,豐卦王假之,渙卦王假有廟。

豐卦為文王建豐邑,渙卦從「渙王居」來判斷像是武王建鎬京。萃卦與升卦同觀,講的似乎是同一故事。升卦之南征,升虛邑,王用亨于岐山,至升階,指向古公亶父遷至岐下的歷程,那麼萃之王假於廟似乎是遷徙之前的聚會。家人卦則是古公亶父遷至岐下之後建立家室,詳論可參考家人卦。

鄭玄:萃,聚也。坤為順。兌為悅。臣下以順道承事其君,說德居上待之。上下相應,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為木,艮為闕。木在闕上,宮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為長子。五本坎爻,坎為隱伏。居尊而隱伏,鬼神之象。長子入闕升堂,祭祖禰之禮也,故曰「王假有廟」。二本離爻也。離為目,居正應五,故利見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會時可幹事,必殺牛而盟,既盟則可以往,故曰利往。

【字義】

王假有廟:一、王至于廟,君王來到宗廟。「假」通「徦」,至也。虞翻:「假,至也。」王弼:「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廟也。」古文「有」通「于」,帛書作「王叚于廟」。廟,宗廟,集合鬼神與群眾的地方。古時有大事必集合眾人於宗廟。有權勢者,如君王,才能夠在宗廟匯聚群眾。《彖》曰:「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君王至宗廟,用以盡孝道,祭祀鬼神。二、假通格,格,至也,感通也。來知德:「言當此萃時,可以格鬼神。」三、假借為嘏,大也,義近於昭。陸績:「假,大也。言五親奉上矣。」俞琰:「假當依馬融作古雅反,訓大,與豐彖辭王假之同。」四、假通昭。龔煥:「假字疑當作昭,假烈祖之假,謂感格也。」《日講易經解義》:「假,昭假也。」

大牲:大的牲禮,以表示隆重,慎重其事。具體而言,如既濟九五東鄰之殺牛,即是用大牲。中孚的「豚魚吉」,就不是大牲。損卦的「二簋可用享」,及既濟九五的西鄰之禴祭,則是薄祭。

利有攸往:利于遠行,或利有所往。攸,遠,或所。利於有所往,利於有遠往,就是利於出行,或者利於遠行的意思。也可解釋為利益有遠往,意指有長遠的利益。

除戎器,戒不虞:修治兵器,以戒備可能的意外。除,修治,言君子應當整治兵器。《說文》:「除,殿陛也。」段玉裁:「殿陛謂之除,因之凡去舊更新皆曰除,取拾級更易之義也。」除原本意指殿堂的台階,由逐級而上引而申之,為去舊更新的意思,因此解釋為修治。虞翻:「除,修;戎,兵也。」孔穎達:「除者治也。」《釋文》:「除,本亦作儲,又作治。」另一解釋「除」為除去,言當除去兵戎,以修文德。兩種解釋以前者為佳。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誠信不能長久,因為動亂而集會眾人。如果能夠出面號召,與人握手言和,一笑置之,不需憂心,如此前往能免於罪咎。

前半段講因為不能信守承諾而引來動亂,以此而集會,可能動輒得咎。後半講,如果能把事情說開,放下身段與人溝通,握手一笑泯恩仇,那麼就可得无咎。

孚,誠信。不終,不能到最後。有孚不終,誠信不能持久,不能信守承諾到最後。

【字義】

一握:註解相當分岐,莫衷一是。後儒多採程頤說法,以「一握」為群眾。一、與「為笑」連讀,一握為笑,握手言和。朱震:「一握其手,笑以喻意微動之也。......為笑者,獻笑也。」俞琰:「握手為笑,勿用憂恤也。」二、一握為渺小,與「自號」連讀,自號一握為自比渺小,王弼:「一握者,小之貌也。」三、一團,引申為眾人。與「為笑」連讀,言眾人以為笑。程頤:「一握,俗語一團也,謂眾以為笑也。」朱熹:「若呼號正應,則眾以為笑。」四、一屋,《釋文》:「鄭康成曰: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蜀才同。」「夫三為屋」為井田制的編制,夫三為屋,屋三為井。帛書作「一屋于芺」。此義似與程頤眾人之解相近。五、狀聲辭。蘇軾:「一握為笑者,號且笑也,一握者,其聲也。」聞一多:「一握與呝喔、嗌喔、咿喔同。號謂號咷,哭也。若號一握為笑,......與同人先號咷後笑同為先凶後吉之象。」李鏡池亦持此說。五、一渥,《釋文》:「傅氏作渥。」鼎卦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若號一握為笑勿恤:有不同的句讀,歷代解釋也相當歧異。一、依王弼,讀作「若號一握,為笑勿恤」,若能把自己說得很渺小,對人笑臉以對而不懷憂恤,那麼就可得无咎。號為自號,自己宣稱。一握,形容渺小的樣子。孔穎達:「若自號比為一握之小,執其謙退之容,不與物爭,則不憂於三,往必得合而无咎。」二、讀作「若號,一握為笑,勿恤」。《釋文》:「若號絕句。」如果上位者能夠出面號召,與其握手而將事情一笑置之,不用憂慮。或者解釋為:如果呼喊,眾人會取笑。號,呼喊,呼叫君子來相救。一握,握手,或一團,指眾人。三、「若號一握為笑,勿恤」,依聞一多,一握為狀聲辭,此為先號咷而後笑之義。

勿恤:不要憂慮。恤,憂慮。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牽引同伴而往,吉,無咎。虔誠者才能夠以簡單的祭祀來祈福。

此以禴祭說明誠心之重要,有誠心者,則祭祀不在隆重,簡單如禴祭亦可感動神明,得到保祐。心志若夠堅定,誠心足夠,則自能吉而無咎。反之,若無誠心,那麼怎樣隆重的祭祀都沒有用。所以《象傳》說:「引吉无咎,中未變也。」中即內心,指人之志向。又隱喻六二為中爻,具中庸之美德,此美德不變。六二因柔順中正,又與萃卦主爻九五相應,因此稱吉。

卦辭言「王假有廟」、「用大牲吉」,王至太廟,聚眾致祭當隆盛,有大的排場與祭祀規格,因此用大牲吉。六二柔順中正,上應九五,若有孚則亦可以簡約之禴祭行之。升卦九二亦曰「孚乃利用禴」。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東鄰殺牛即是用大牲。除了「用禴」,《易經》另有其他祭祀簡約的,例如損卦「二簋可用享」。《竹書紀年》帝辛六年:「周文王初禴于畢。(畢西于豐三十里。)」帝辛即商紂。

【字義】

:牽引。六二前後皆陰,三陰相連為引,牽連之象。與下三陰能夠順承九四,又與九五相應。《說文》:「引,開弓也。」引申之為引薦、牽引。金文中則解釋為長久,引吉即長吉。

:信,誠實,誠心,虔誠。

:音月,於周為夏季的祭祀,因夏祭最簡,引申指的是簡便、從簡、簡約的祭祀。另有一說認為禴是殷商的春天之祭,也是祭祀中最簡約者。禴通礿,礿之言約也。王弼:「禴,殷春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釋文》:「禴,殷春祭名,馬王肅同。鄭云:夏祭名。蜀才作躍,劉作爚。」《日講易經解義》:「禴,夏祭名。夏時物未備,惟以聲樂交於神明,祭之薄者也。」由於夏季的作物還未完備,因此只簡單以音樂敬獻給神明,是祭祀中最為簡薄的。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相聚而感歎,無所利。前往,沒有罪咎,小有悔吝。

萃如嗟如,相聚而感嘆。因為所聚非人。萃卦應該是利見大人,但六三見不著大人,只能見到小人。

初六與六二分別與外卦之九四與九五相應,六三雖承九四,但有內外之隔,與上六不應,因此所聚者為下卦兩爻之小人,下體成坤為眾,為小人朋比相聚。三為多凶多咎之位,故「萃如嗟如」。《象》曰「往无咎,上巽也」,此為《象傳》採互體的例證,「上巽」即六三與九四九五三爻所成的巽卦,此巽體在六三之上,因此說「上巽」,巽為漸入,即六三可逐漸進入,故曰無咎。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當也。

大吉才能夠免於罪咎。

上近九五之君,近君多憂之位,而下據群眾,不免為君所疑,因此要大吉,求得完滿之後才得以免咎。

九四下接下卦之坤,坤為群眾,因此為代九五而據有群眾者。

無咎是偏凶的占斷,意思要問筮者努力補過以免除罪咎,免於上天的懲罰。既然說「大吉」,為何還「無咎」?如此吉凶相混,不就自相矛盾了?《易經》的吉凶都是有條件的,此爻的吉凶占斷為「無咎」,「大吉」則是求得無咎的條件,言問筮者當努力讓事情得到最完滿的結果,大吉之後才可免於罪咎。若不能做到大吉,則有罪咎。

王弼如此說:「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无咎也。」九四陽處陰位而不當位,下卦上陰承順九四而為九四所據有。在萃聚之時,據有群陰而不正,所以一定要做到大吉,立下大功,然後才可以無咎。

《象傳》說:「大吉无咎,位不當也。」因為九四居多懼之地又失位,行止不妥當,因而原本當有罪咎。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聚會中有地位,沒有罪咎。如果不受信任,當長保貞定守正,以免於後悔。

雖然位尊,但下有九四分化權力。因此難免會有信任的問題,並讓志向無法光大。當此之際只有長期的堅定守正。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因擁有九五之尊的位置,所以本來就不會有罪咎。但是所信非人,自己誠信亦因此連帶遭質疑,只有以長遠而堅定的意志才能重建誠信。

九五為萃卦的主爻,也是其餘各爻會聚的中心。又九五為君位,所以稱「有位」。

匪孚,非孚,沒有誠信、信任。指九四近臣,不能相信。亦可指九五沒有誠信。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傷心悲嘆,痛哭流涕,沒有罪咎。

處萃卦的最上面,近處與九五相逆,沒人能伸援手;與六三無應,遠處無人呼應。往下哀求與人相聚而不可得,只能獨自哀聲嘆息,涕泗縱橫,但若是能反省而改過,應能免於罪咎。

【字義】

齎咨:悲傷而嘆息。齎,音機。涕洟,眼淚與鼻涕,形容痛哭流涕的樣子。馬融:「齎咨,悲聲怨聲。」鄭玄、王弼:「齎咨,嗟歎之辭也。」虞翻:「自目曰涕,自鼻稱洟。」

 

【彖傳】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萃,聚也:萃為聚,上兌為見,下坤為眾,眾見聚會之象。

順以說:以二體卦德解釋卦義,下卦坤為順,上兌為說。

剛中而應,故聚也:主爻九五剛中,應六二,所以為聚。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王至于廟,以致上孝享。假,至也。有,于也。享,祭祀。孝享,表達孝道之祭祀。互體艮,艮為鬼門為宗廟,眾見於宗廟之下,因此曰「王假有廟」。

聚以正也:解釋利貞。《彖傳》以貞為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