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既濟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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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濟〈離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水上火下曰既濟,是乾坤之互藏,泰否之相接,坎離之儲精也。心腎交則氣順,陰陽交則化行,剛柔交則德進,上下交則政通,故既濟未有不亨者也。然陽大陰小,其性情固殊焉。既亨之後,大者必憂盛而危明,小者或怙勢而肆志,故必小者皆貞,各正其位,各安其分,而後亨可保也。蓋六爻之位,柔皆乘剛。既濟之初,餘警猶在。制防新立,雖有小人,亦循分秉禮,而可以獲吉。及其終也,以晏安廢事,以逸豫滅德,則小必加大,而禍亂作矣。循環倚伏間不容髮,不可不思患而預防之也。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

坎為輪,初在後,故曳之。坎為狐,初在下,其尾也。既濟則輪在水前,從後曳之,人近於水,故有沾濡,如狐之濡其尾也。險難既出,恐其輕進,故既濟之初,即曳其輪,跬步不輕進也。以急於曳輪之故,至於濡尾而不惜。蓋離明見幾,人視以為坦途者,彼視以為陷阱也。思患深而防患預矣,故无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

二重柔,離中女,故為婦。離為雉為翟茀,坎盜之,故喪也。坎馬能逐,離麗故勿。每爻當一日,一卦六爻,循環數之,至七日而復其本位,故得也。既濟之後,人皆出險,則爭競之心生焉。二柔應剛,有如婦也。故不曳輪而前往,小人忌害,或竊其茀而使不行,與之爭進也。二柔得中,故不逐而靜俟之,至七日而復得焉。躁而競者,勝負未可知;靜而俟者,不久而自定。其勿逐也,乃其所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離在南,極南之國多好鬼,故曰鬼方。離為甲兵,故伐之。離數三,故三年。三之承乘皆陰而險,小人也。既濟之久,内已治安,則好大勤遠之事生焉,故取高宗伐鬼方為象,其事則殷武之詩是也。以高宗之賢明,伐鬼方之小國,猶三年而後克之,見用兵之難也。凡兵端之開,皆起於小人,故戒以小人勿用,杜用兵之源也。此與師上同義,聖人之所以仁天下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

繻當作濡。袽,敝絮也。互離為舟,入坎為濡,變乾為衣,互兌毀,故為袽。在離上,故終日。四多懼,故戒也。既濟至四已過中矣,釁隙將生,如舟中有濡漏之兆也。衣袽所以塞漏,故有之,備之也。自朝至夕,刻刻戒懼,有備患之具,而又有防患之心,此保濟之道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先天離東坎西,故有東西鄰之象。離為牛,坎為血,故殺也。坎有孚,故利用禴。殺牛盛享,而不如禴祭之受福者,東鄰離也,外明而中虛,是誠不足也。西鄰坎也,外暗而中實,是誠有餘也。夫祭與其誠不足而禮有餘也,不如禮不足而誠有餘也。五為濟主,保泰持盈,必有實心與實政焉。故敎以實乃受福,此祈天永命之本也。

上六,濡其首,厲。

初為尾,上為首,在坎終,故濡也。上濟久矣,而又濡者,不能預防而患又至也。才柔不濟,故濡其首。此與大過之滅頂象似而義殊,彼過涉以罹災,此則狎水而自溺也。不言凶而言厲者,易敎也。上之濡首,本其自取能知危懼而速改之則濟猶可保也。需之三曰「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其斯之謂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