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恒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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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卦〈巽下震上〉

恒,亨,无咎,利貞,利有攸往。

開闢之機,始於風雷。隨時遞變而萬古不息,故曰恒。人心之德,亦必始終如一,事乃可成,故貴恒。《書》曰「德惟一,動罔不吉」是也。然非執一而不變也,必因事制宜乃亨,而無執一之咎矣。《書》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是也。然變非意為之也,有不易之理焉。必隨時處中,變而不失其正,故利於貞。《書》曰「善無常主,協於克一」是也。此必本於遜志時敏,日進不已,故又利有攸往。《書》曰「始終惟一,時乃日新」是也。恒之為義大矣哉。

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

浚,深也。初六巽主,其性善入,故以浚為恒,强求深也。庸德庸言,事近而理平,强求其深,雖正亦凶。為其用智而失之鑿,求道而索之隱也。以之修己,則銳進者易退;以之為政,則欲速者不達。无攸利焉,深戒受也。

九二,悔亡。

以九居二,剛而不正,有悔者也。以其得中,所應又中,時位不當,而能素位以求中,隨時以處中,則不正之悔皆亡矣。彖之亨貞利往,皆有之焉。故不言象,而止言占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九三剛正,乃其德也。以其過中,又巽之究為躁卦,故不能恒其德焉。五爻皆恒,而己獨不然。所遇之人皆羞辱之,不知其所從來也。雖貞亦吝,惜之也。二不正,以能恒而悔亡。三雖正,以不恒而貞吝。君子是以知恒之為貴也。

九四,田无禽。

震馬動,田象也。又為大塗,无禽之處也。四在震初,不中也。以陽居陰,不正也。不中不正,動而不已,是恒於所不當恒者,如田於无禽之地,雖久而終無得也。楊墨之仁義,黃老之道德,申韓之治術,記誦詞章之學問皆是也。三有德而不恒,四能恒而無德,君子是以知恒之利貞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六五柔中,是其德也。應二剛中,是恒其德也。有其德而能恒,是恒之貞也。然以柔從剛,恒而不變,是婦人之貞,而非夫子之義也。五震男而互兌女,以爻則二陽而五陰,陰恒從陽,乃婦人之吉也。以卦則上震而下巽,男恒從女,則夫子之凶也。四誤用其剛,故恒而不貞。五過用其柔,故貞而不亨,猶有咎焉。君子是以知恒之為道,非執一也。

上六,振恒,凶。

變動曰振,上居震極,柔不能守而變動不已,是以振為恒,變而不得其正也。五守貞而不亨,猶得半而失半,上求亨而不貞,則無之而可矣,故凶也。乃知恒之為道,中而已矣。四无禽而初浚,不及中也,泥常而不知變也。三不恒而上振,已過中也,好變而失其常也。二五中矣,五柔不變,未能制義,惟二剛中,隨時變易以從道,斯亨貞兩得之矣。不變,所以守中;能變,所以時中。變不變之迹異,而其中同也。《書》曰「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