卦氣直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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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氣直日圖

內一運列四正卦,二十四爻以司一歲二十四氣也。

中一運除四正卦外,以六十卦分公、辟、侯、大夫、卿九,三百六十爻以司。

一歲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也,其卦次第與《太玄》卦氣次第同。外一運又取中運內十二辟卦凡七十二爻,以司一歲七十二候也。

案漢上朱氏易圖曰:右圖李溉卦氣圖,其說源於《易緯》,在《類是謀》〈緯書六篇,其四名類是謀〉。曰: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離,秋分日在兌,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氣,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歲十二月,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孔穎達解七日來復云:《易稽覽圖》卦氣。 中孚故離坎震兌,各主一方,其餘六十卦,卦有六爻,別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毎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日之一。又分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別各得七分,毎卦得六日七分也。案稽覽圖係緯書內第一篇。〉又曰:二十四氣七十二候見於周公時訓,呂不韋取以為月令,其書則見於夏小正。夏小正者夏后氏之書,孔子得之於杞者也。夏建寅,故其書始於正月。周建子,而授民時,巡狩承享,皆用夏正,故其書始於立春。夏小正具十二月,而无中氣,有候應而无日數,至於時訓,乃五日為候,三候為氣,六十日為節,二書詳略雖異,其大要則同,豈時訓因小正而加詳歟。又曰:仲尼賛易時已有時訓,觀七月一篇則有取於時訓可知。〈愚謂:七月自是周公詩,今云此者見得周公時尚且有取於時訓,則孔子賛易時,有時訓明矣。〉《說卦》言坎北方之卦也,震東方之卦也,離南方之卦也,兌正秋也。於三卦言方則知坎離震兌各主一方矣,於兌言正秋者秋分也,兌言秋分,則震春分,坎冬至,離夏至,為四正矣。復《大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關。所謂至日者,冬至也。於復言冬至日,則姤為夏至,而十二月消息之卦可知矣。復《彖》曰:七日來復,則六十卦分主一歲,卦有六爻,爻主一日可知矣。《繫辭》曰:三百八十四爻當期之日。〈愚謂:《繋辭》自言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非言三百八十四爻也。所引誤矣。〉蓋六十卦當三百六十日,四卦主十二節,十二中氣,所餘五日則積分成閏也。又曰:此即京房卦氣直日之法也。胡旦云:京房以卦氣言事,皆有效驗。東漢郎顗明六日七分之學最為精妙。

論卦氣圖之非

朱子曰:易卦之位,震東離南,兌西坎北者,為一說。十二辟卦分屬十二辰者,為一說。又焦延壽為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說而一之。既以八卦之震離兌坎二十四爻直四時,又以十二辟卦直十二月,且為分四十八卦為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說生焉。若以八卦為主,則十二卦之乾不當為巳之辟,坤不當為亥之辟,巽不當侯於申酉,艮不當侯於戌亥。若以十二卦為主,則八卦之乾不當在西北,坤不當在西南,艮不當在東北,巽不當在東南,彼此二說互為矛盾。且其分四十八卦為公侯卿大夫,以附於十二辟卦,初无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无所据矣,不待論。其減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後可以見其失也。〈荅程大昌泰之。〉

隆山李氏曰:乾坤乃諸卦之祖,亦例簉乎諸卦。直日曰:坎離震兌之於乾坤一也,坎離震兌主二十四氣,而乾坤諸卦主六日七分,何耶?又曰:朱氏依京房以六十卦主七十二候,而列辟卦十二,分綴其下,其圖自多違戾。夫既以六十卦主七十二候,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而辟卦乃主十二月三百五十四日,上下不相應,其失一也。六十卦每卦直六日七分,辟卦亦在其中,是亦六日七分矣。而又列之於下,使主一月,上下不相應,其失二也。

論卦氣直日之非

《圖象辨疑》曰:京房直日之說,以坎離震兌各主一方,以六十卦分上一歲,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卦得六日七分,其為算固周且悉矣,然以坎離震兌之與乾坤諸卦一也,坎離震兌主二十四氣而乾坤諸卦主六日七分,何耶?合六十卦為日三百六十五四分之一,附之一歲則有餘,而加之閏則不足,若之何其主一歲耶?一歲之中,贏縮餘閏,初无常時,而卦之所值則有定日,又烏能候寒溫耶?且使夫六十四卦所配之日,皆惟我之所分,則何獨六日七分而後可。吾將合六十四卦,而以一歲三百五十四日均之,則一卦直五日四十二分五釐亦可也。吾將損四正而用六十卦以當三百五十四日,則卦直五日七十二分亦可也。不然,惟用八卦,以當三百五十四日,則卦直四十四日二十分,又誰曰不可?凡去取多寡,惟我之所制,則人皆可為矣,何取乎經?此房之罪也。是以司馬溫公又以為一卦御六日二百四十分日之二十一,而後之學者又各以已見旉而為圖,配之以七十二候,六十律,六十甲子,二十八宿,所行之度環,其下而分綴之詳,繹其義與其所隸之卦,初无毫釐相屬,此豈六十四卦之於七十二候六十律六十甲子二十八宿曾不具是理哉。去取多寡,隨己分綴,必欲某繫之某,則不可也。此其弊,蓋自房始。或曰:房之術,以候風雨寒溫,各有效驗,則何可貶?曰:非也。天下之小術,雖閱擇日時,算布五行,尋察地脈,以至猥瑣邪僻之書,无不借易以為說,蓋天下之物,无有不麗於陰陽者,故淺陋之術,皆得假聖人之糟粕以為精深,所以眩惑斯人,而取售於世。房之所以用之之驗者,廼其術也,而非易也,而不知房之所託也。烏乎,房之是非,亦曉然可見。東都无易學,白虎諸儒,取其說以著《易緯》,而唐孔穎達疏復之七日來復,以為六日七分之數,謬誤相承,以至今也。

專論卦氣起中孚之非

京房、揚雄,皆以卦配氣候,謂之卦氣。同是卦也,同是氣候也,宜其所配,有不可得而異者。然房以六十卦配之,去取之異,何也?房以兌應大雪,而雄以坎。房以兌應秋分,而雄以震。節候之異,何也?房以坎離震兌各主日九十,而雄於四卦卦得四日有半。房以六十卦主六日七分,而雄亦以四日有半處之。多寡之異,何也?雄之《太玄》以二贊配一晝一夜,凡一首九贊為四日有半,有以一首準一卦,則得四日半矣。而又以二首準一卦,則是卦又得九日也。雄之以卦配日,又自為異如此,何也?苟卦為有用,則陰陽之體有非人所能移者,而增損遷變,惟二子之所私,何耶?自達者觀之,其為謬妄,冰炭不言冷熱可知也。蓋亦求二子之所同者,惟以卦氣起於中孚則一耳。然卦氣不自他卦始,而獨起於中孚,不知何義。復以一陽初生謂之冬至之候,猶有說也。屯以一陽震動於坎離之中,謂之冬至之候,猶有說也。至於中孚以兌巽為卦,而謂之冬至,則无一說而可。《太玄》以中準中孚,其辭曰:陽氣潛萌於黃宮,信无不在其中。蓋謂中孚者,信也。夫以中孚為信,陽氣必應於此,則是取其義而不取其氣也。不取其氣而取其孚信之義,則謂之起於无妄可也,何必中孚。雄之《太玄》乃亦效之以首擬卦,豈以首與卦皆主是氣而後擬之也。以中擬中孚,以養擬頤,以彊擬乾,以視擬觀,以止擬艮,以難擬蹇,不過以其字之同義而取之,是知其所謂起中孚者,亦取其信也。其於所隸之節氣,何所取哉。使雄獨以太初曆起於中,起於冬至,起於牛之一度,則猶可也。而反以為起中孚,嘗見宋咸著論言卦氣起中孚非聖人之旨,而朱氏難咸曰:中孚十一月之卦也,以歲言之,陽起於冬至。以曆言之,日始於牽牛。以日言之,晝始於夜半。以人言之,慮始於心思。咸謂何不起於他卦,真不知者也。竊謂:朱氏言人之慮始於心思,故起於中孚,使中孚取心思之義,則起於咸可也,何必起於中孚而後可?朱氏又言:歲始於冬至,曆始於牽牛,日始於夜半,故必始於十一月。夫律曆始於十一月是矣,而以中孚為十一月卦,為何義?不此之解。而欲以折咸,殆不可也。使咸之說得行,房與雄之言皆可寢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