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坎 離 咸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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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二九   〔坎坎〕〔水水〕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

│  註:維--繫。坎--險陷。有尚--有功。

│  象:坎錯離。一陽陷二陰中,險也,然剛強不屈,是為有功。

│  釋:身在險中,心有誠信,鎮定不懼,亨通有功。

彖: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

│  象:上險下險,故名習坎。水水續流,故而不盈。中爻陽剛為信。

│  釋:重險可畏,然水有其德,永遠向下流,而不失其信。

象: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  註:洊至--再至。

│  釋:君子觀水之有恒而知天理,以修道德、啟發他人。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

  爻:(比)承。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節。〔剛柔分而剛得中。〕

  象:水性本下,陰柔居下卦之下。習坎已極險,又居險地。

  釋:險中有險,凶。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

  爻:(位)中,(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比。〔輔也,下順從也。〕

  象:中爻震錯巽=近市利,求得之象。爻變坤為小,故為求小得。

九二剛得中,陷于上下二陰之中,雖不能出險,尚能自濟。

  釋:在險中,僅可求小得。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爻:(比)乘。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井。〔井養而不窮也。〕

  註:險且枕--面臨乎險,頭枕乎險,處處皆險也。

  象:來之者,上下皆同也。中爻震木橫于內,艮止不動,枕之象也。

六三陰柔不得位,在內外二重險中,不得出也。

  釋:重險之地,唯有隨遇而安,掙扎無用。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

  爻:(位),(比)承。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困。〔柔掩剛也。〕

  註:簋--竹器,缶--瓦器。

納約自牖--自進於牖下,陳列此簡約之事物。

  象:坎=酒。中爻震=竹,簋之象。坎錯離=鼓瓦,變離=牖。

六四陰柔居高位,險難之時,唯有以誠見信於君,可保無咎。

  釋:節儉自約,終無咎。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

  爻:(位)中正,(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師。〔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象:九五得位,雖未出險,其險不過如此之象。

  釋:即將出險,無咎。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

  爻:(位),(比)乘。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渙。〔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註:徽纆--皆繩索名,三股曰徽,二股曰纆。

寘--置也。

  象:此爻變巽=繩。坎=叢棘(囚犯人之處)。坎錯離=三之數。

上六陰柔居險之極,且乘剛,難脫其災也。

  釋:危機重重,為時甚久,凶。

卦三十   〔離離〕〔火火〕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

│  象:離錯坎。離=火、麗、明也,一陰附麗於上下兩陽。

  六五居上不正,故以六二正為亨。離=牛,牝牛,其性柔順。

│  釋:正者亨,火性燥,宜自養柔順之氣。

彖: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  象:五為天位,上離有日月麗天之象。二為地位,下離有百穀草木麗土之象。

  上明下明為重明,皆麗乎正,用以教化天下也。

│  釋:離明以柔居中,光耀四方,上下皆正,以化育天下。

象: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  釋:上明下明,君子應以天下為己任。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

  爻:(位),(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旅。〔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

  象:變艮綜震=足履。艮=徑路,交錯之象。

陽剛居下而處開明盛世,志欲上進,有步履交錯之象。

  釋:明進退之道,誠敬則無咎。

六二:黃離,元吉。

  爻:(位)中正,(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

  象:黃色中色也,柔順,麗乎中,文明中正,美之盛也。

  釋:正直完美,大吉。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爻:(位),(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噬嗑。〔頤中有物。〕

  註:耋--人壽八十曰耋。

  象:變震=鼓,離=大腹,中虛,缶之象。中爻兌=歌之象。

重明之間,前明將盡,後明又繼,有日昃之象。

太陽西墜,人生而必老,若不能歌詠盡歡,老之將至則嗟嘆不已之象。

  釋:事有興衰,人有終始,若不知把握機會,事後婉惜,凶。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爻:(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賁。〔觀乎天文,以察時變。〕

  象:下體之火炎上,其來也速。先焚之,焚之則死,死則棄之。

九四居上卦之始,陽剛不正,與九三重陽,其盛勢有突然而來之象。

  釋:世事變化疾速,常令人措手不及,禍之極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爻:(位)中,(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同人。〔與人同也。〕

  象:離錯坎=涕若,憂戚。中爻兌=口嗟若之象。

六五柔居尊,守中,比和上下,有文明之德,心存憂懷之象。

  釋:同情關懷,仁慈處世,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爻:(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豐。〔大也,明以動。〕

  註:折首--折取頭顱。獲匪其醜--所執獲者,並非其類也。

  象:離=戈兵,變震為動,出征之象。

上九剛明,威震天下之象。

  釋:主動出擊,以解決問題,無咎。

 

卦三一   〔兌艮〕〔澤山〕

咸:亨,利貞,取女吉。

│  註:咸--感也,男女交相感應,萬物流通互感也。

│  象:咸綜恒。艮=少男,兌=少女,男女相感。兩卦相錯,六爻陰陽皆感應。

│    艮=三,兌=六,艮之一陽居三,兌之一陰居六,男女如其位。

│  釋:陰陽正位,故利亨貞。女在外卦,宜娶之入內,使有所止,則吉而悅也。

彖: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

│  釋:兌陰柔,艮陽剛,互感而相合,是止而悅之兆。

象: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  象: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故有感。

│  釋:山虛而受澤水,君子應胸懷謙虛,始能接受他人。

初六:咸其拇。

  爻:(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革。〔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

  象:以人體言,初爻在下,象足之拇指。艮綜震=足之象。

足之大拇指,感之不深,且初爻應外卦之九四,其心向外之象。

  釋:有了感應,行將發動。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爻:(位)中正,(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大過。〔大過,大者過也。〕

  註:腓--小腿之肚。

  象:拇之上為腓。艮=止,爻變而為巽=進退不果。

上應九五之君,若圖以感情動之必凶。本爻為止,有等待之象。

  釋:蠢蠢欲動,凶。安分守己,吉。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爻:(位),(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萃。〔順以說,剛中而應,聚也。〕

  象:中爻巽=股,股僅能隨身而動。

九三陽爻隨六四之陰,乃君子悅小人之象。

  釋:阿諛附和,往吝。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爻:(應)。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蹇。〔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

  註:憧憧往來,朋從爾思--事物相互影響,人所思者皆與自己有關。

  象:六爻互應=憧憧往來之貌。中三陽爻互連=朋也。

四居上而在中,居心之位,為感應之中樞。

  釋:正則吉,無悔。慎防外在引誘,私心為患。

九五:咸其脢,無悔。

  爻:(位)中正,(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小過。〔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註:脢--背脊肉,與小腿肚相應,是不能動之部份,不可感也。

  象:九五比扶上六,又下應六二,偏私淺狹,非人君之道。

上卦兌=悅,下卦艮=止。今君悅上而止於二=咸其脢之象。

  釋:選定目標,勿三心二意,無悔。

上六:咸其輔頰舌。

  爻:(位),(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遯。〔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註:輔頰--牙床外之皮膚為輔,臉之兩側為頰。舌動時,輔頰皆隨之而動。

  象:兌=口舌,輔頰。

咸卦=人之身體,上六陰爻為口,中三陽為腹背,下二陰為腿腳。

  釋:動人之辭色而已。

卦三二   〔震巽〕〔雷風〕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  象:恒綜咸。男上女下,男動乎外,女順乎內,人理之常,故恒而久。

  震=長男,巽=長女,上下有序,上下卦皆互應有感。

│  釋:恒亨通,所以無咎。但應有恒於正,始有所成。

彖: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

│  象:上震為陽剛,主動。下巽為陰柔,主順。

│  釋:上動下隨,天地之道,能同天地之道,故恒久。

象: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  註:方--大中至正之理。

│  釋:君子應堅持正道,持之以恒。

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

  註:浚--深。

  象:陰居陽位,與四相應,兩者皆不正。又陰柔小人,初時弱智,不宜守恒。

  釋:立場未明,愈堅持愈凶,不利也。

九二:悔亡。

  爻:(位)中,(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小過。〔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

  象:陽居陰位。爻不正,幸得中,且與六五正應。

  釋:保持正常,無悔。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

  象:巽=進退不果,改節之象。變坎=狐疑,亦改節之象。

三陽爻雖居陽位,但上應上六,風從雷變=不恒其德之象。

  釋:其德不能堅守,中途變節,雖正亦吝。

九四:田無禽。

  爻:(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升。〔巽而順,剛中而應。〕

  象:應爻為地,震=大塗,故象田(師、小過與本卦大象同,皆有禽象)。

應爻陰虛=無禽之象。九四不得其位,所應不實,故一無所獲。

  釋:徒勞無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爻:(位)中,(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大過。〔大者過也。〕

  象:爻變為兌=少女、妾。婦人以順從為正。

六五應九二,若以婦守恒於夫,是吉。若以六五為君,守恒於下屬則凶。

  釋:恒守其德為正,然應符合身份及責任。

上六:振恒,凶。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鼎。〔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象:陰居極位,時機不宜,不識時務之象。

六居恒之極,在震之終,陰爻又難以自主,有不能守、或所守皆不能常之象。

  釋:經常妄動躁進,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