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噬嗑 賁 剝 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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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二一 噬嗑  〔離震〕〔火雷〕

噬嗑:亨,利用獄。

│  註:噬--用牙咬。嗑--合口。

│   用獄--處理行為不當者之方法,使之正也。

│  象:噬嗑綜賁。

│   上下兩陽而中虛,頤之象也。四為口中之物,故咬之。

│  釋:亨通,可利用刑罰治理整頓。

彖: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

│  。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  象:雷電交加=懲罰糾正人不當之作為也。

│  釋:口中有物嚼之,齒牙堅硬,而物柔軟,嚼後即分。世事之理,無非如此。

象: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  象:離=電。震=雷

│  釋:先王明訂罰則,令人遵守奉行。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

  爻:(位),(比)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晉。〔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註:屨--以械加之於足。校--加於足之器械。

  象:中爻坎=桎梏,校之象也。震=足趾。

初爻變為坤=見土地而不見足,滅其趾之象。

初九為下民,故為受刑者。

  釋:刑罰為了使人畏懼,無咎。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睽。〔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象:膚者,肉之外皮也,凡卦中各爻次序相近者,皆謂膚也。

或以卦序言膚,如睽卦兌二離三,本卦離三震四,卦序相近乃有膚之象。

本卦六二指外皮,六三為肉,九四為胏(因陽剛,故連骨)。

中間四爻有上下齒之象,故皆言其動作。六二乃治獄者,變兌=口,噬之象。

中爻艮=鼻,二變中爻為離,不見其艮之鼻=滅其鼻之象。

  釋:以柔制剛,小有損折,無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無咎。

  爻:(應),(比)承。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離。〔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象:離火在前,本爻變又為離,上火下火,乾其肉為腊肉也。

中爻坎=毒。六三柔弱,能力不逮反受毒害。

  釋:處事不當反傷己身,小吝,無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

  爻:(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頤。〔自求口實。〕

  註:胏--乾肉中帶骨者。

  象:此爻正為頤中之物。上離有乾之象,本陽爻居坎之中,乃金之象。

變坤錯乾=金。中爻坎=矢。

  釋:真相難斷,案中有案,艱苦奮鬥守之以正,吉。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爻:(位)中,(比)承乘。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無妄。〔動而健,剛中而應,大亨以正。〕

  象:變乾=金。乾錯坤=黃色。

六五柔順無能,九四扶之,得黃金之象。必正其心而懷危厲,始無咎。

  釋:意外之得,正心知艱,無咎。

上九:何校滅耳,凶。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震。〔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註:何=荷,負荷。

  象:中爻坎=桎梏。初爻曰屨,上爻則曰負荷,因人之身份而有異也。

坎=耳痛,故稱滅耳。離=戈兵,艮=手,持戈加諸於耳,亦滅耳之象。

上九亦為受刑人,如初爻然。

  釋:罪大惡極,怙悛不改,當有此災,凶。

卦二二 賁  〔艮離〕〔山火〕

賁:亨,小利有攸往。

│  註:賁--飾也。

│  象:賁綜噬嗑。

│    山下有火,山上有草木百物,山下有火照之歷歷,如裝飾然。

│  釋:有小利,可從事不太重要之工作。

彖: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

│  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  象:本卦綜噬嗑,噬嗑上卦之柔,來文賁之剛。柔指離陰,剛指艮陽。

│  釋:賁離明於內卦,近處能明,遠處為艮為止,故僅能得小利。由天理以察事

│   物之變化,再看人世之環境,以明發生之現象。

象: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  釋:有火照明,君子應明察民事,使人奉公守法。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

  爻:(位),(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象:中爻震、坎=趾。坎=車。變艮=止,捨之象。

初爻在下,無車可乘,安步當車之象。

  釋:腳踏實地,為守節義,寧捨車步行。

六二:賁其須。

  爻:(位)中正,(比)乘承。

  通:本爻變為乾,重卦為大畜。〔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

  註:須=在頤曰鬚,鬚不能自動,乃附于頤以為裝飾者也。

  象:變兌=口,口旁之裝飾,即為鬚也。

六二柔順,比之上下,二陽健動,隨之而動,有賁其須之象也。

  釋:受人支配,難以自行作主。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

  爻:(位),(比)扶據。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頤。〔自求口實。〕

  象:中爻坎水=自潤濡水之象。

一陽居二陰間,志得意滿之象。

  釋:名利兼收,能永遠守正則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

  爻:(位),(應),(比)乘。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離。〔重明以乎正,乃化成天下。〕

  註:皤--白色。

翰如--如翰之飛也。

  象:中爻變為巽=白色。中爻震=馬足,中爻坎=急急之馬,乃翰如之象。

六四應初九,有婚媾之約。當騎著白馬結親時,逢寇九三,居中為擾。

  釋:好事多磨,憂急無用。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家人。〔正家而天下定。〕

  註:丘園--丘謂高地,園指園圃,上九之象也。束帛戔戔--謝禮微薄。

  象:艮=丘。又艮=果窳。於中爻震木之上,有丘陵園林之象。

陰爻兩折=束之象。坤=帛。艮錯兌=殘缺,戔之象。

六五雖居君位,陰柔之才,不足自守,與上九比而從之。

  釋:任用賢能,節儉自吝,終吉。

上九:白賁,無咎。

  爻:(比)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註:白賁=裝飾之極,反樸歸真矣,白者素色也。

  釋:裝飾至極處,必然返樸歸真,無咎。

卦二三 剝  〔艮坤〕〔山地〕

剝:不利有攸往。

│  註:剝--落也。九月之卦。

│  象:剝綜復。五陰在下,一陽居上,陰盛陽衰,勢將剝落。

│  釋:當剝落之時,不利於有所作為,宜儉德避難。

│彖:剝,剝也,柔變剛也。

│  釋:剝落,剝至一陽,虛實消長變化,一陽至剛,是柔轉為剛也。

│象: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  象:山上地下=山附於地。上=在上之一陽。下=下五陰之民。

│  釋:剝之時,上者應厚下民之生計,省刑罰,薄稅歛,令民安居樂業。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爻:無。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頤。〔自求口實。〕

  註:蔑--滅也。蔑貞--消滅正道。

  象:變震=足。一陽在上,五陰在下,故有宅、廬、床等象。

  釋:禍害開始,正道有難,凶。

六二:剝床以辯,蔑貞,凶。

  爻:(位)中正。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蒙。〔山下有險,險而止。〕

  註:辯--床之幹也,床板之下,足之上,分辯之處也。

  象:床足之上為床幹。

  釋:禍害更近了,正道難危,凶。

六三:剝之,無咎。

  爻:(應)。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

  象:群陰之中,獨此六三有應於上九,是小人中之君子。

  釋:順時居命,無咎。

六四:剝床以膚,凶。

  爻:(位)。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晉。〔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

  象:六三為床板,六四則為床上之人,首先為膚。

  釋:傷及身體矣,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爻:(位)中,(比)承。

  通:本爻變為巽,重卦為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象:本卦大象為巽=魚。本爻變巽=繩。五陰串列,將以繩貫之。

艮錯兌=少女,宮人之象。

一陽在上,六五君位=率群陰,聽命於陽。

  釋:利用手段,籠絡人心,無不利。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爻:(應),(比)據。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坤。〔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

  象:艮=果。一陽在上=碩果。碩果不食,必落矣,果中有核,落地再生。

變坤=大輿,權之象。五陰=廬,一陽在上=椽瓦,居所之象也。

碩大的果實不能食,君子得到權力,小人將失去機會。

  釋:剝盡復生,此天理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消。

卦二四 復  〔坤震〕〔地雷〕

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

│  註:復--回返。五月一陰生後,陽皆在陰之外,至十月變坤,冬至復至內。

│  象:復綜剝。陰爻牽連于前,朋之象也。由外向內為來,一陽由內而外謂復。

│   七日來復=姤,遯,否,觀,剝,坤,復,其數為七。

│  釋:各爻之變化,依序而進,終於陰去陽來,可以大有作為。

彖: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

│  象:剝後之機,在於剛由上九反至初一。

│  釋:復之亨,在於陽氣健動,順行由內而外,循環不已。

象: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  象:五陰魚貫=商旅。一陽橫於下=閉關。陽君居初=尚未問政,不省之象。

│   震=大塗,坤=眾,商旅之象。震綜艮=止而不行。坤=方。

│  釋:地下雷震,萬象更新。此時一切正在整頓,尚未開始。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爻:(位),(應),(比)扶。

  通:本爻變為坤,重卦為坤。〔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

  註:祗--抵。

  象:初九居於下,群陰無不拭目以待也。

  釋:及時回頭,有錯即改,大吉。

六二:休復,吉。

  爻:(位)中正,(比)乘。

  通:本爻變為兌,重卦為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

  註:休--不急躁狀。

  象:初九大吉,得比之助而吉。

  釋:按步就班,吉。

六三:頻復,厲無咎。

  爻:無。

  通:本爻變為離,重卦為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

  釋:一而再地發生,雖危厲然尚無咎。

六四:中行獨復。

  爻:(位),(應)。

  通:本爻變為震,重卦為震。〔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象:五陰之中=中,爻變震=足,行之象。獨與陽爻相應=獨之象。

陰漸盛矣,君子之道漸消,能明理者鮮矣。

  釋:眾人皆睡我獨醒。

六五:敦復,無悔。

  爻:(位)中。

  通:本爻變為坎,重卦為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

  象:六五以中德居尊位,有敦厚之象。

  釋:盡心盡力,成敗不計,無悔矣。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爻:(位)。

  通:本爻變為艮,重卦為頤。〔自求口實。〕

  象:坤=迷,又=眾,師之象。

變艮,大象為離=戈兵,又大象震=行。眾持戈而行,乃行師之象。

上六,見坤卦「龍戰於野」,大敗之象。坤=國,=十,土之成數。

  釋:已迷失了方向,凶。有災難,如有所作為,將傷及根本,元氣大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