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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下傳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本義】成列,謂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類。象,謂卦之形體也。因而重之,謂各因一卦而以八卦次第加之為六十四也。爻,六爻也。既重而後,卦有六爻也。
【集說】
○ 韓氏伯曰:夫八卦備天下之理,而未極其變,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動用,則爻卦之義,所存各異,故爻在其中矣。
○ 《朱子語類》云:八卦所以成列,乃是從太極兩儀四象漸次生出,以至於此。畫成之後,方見其有三才之象,非聖人因見三才,遂以己意思維而連畫三爻以象之也。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上面節次生出,若旋生逐爻,則更加三變,方成六十四卦。若併生全卦,則只用一變,便成六十四卦。雖有遲速之不同,然皆自漸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畫成之後,然後見其可盡天下之變。
○ 柴氏中行曰:八卦列成,則凡天下之象,舉在其中,不止八物,如《說卦》中所列皆是。
○ 鄭氏曰:卦始于三畫,未有爻也。因而重之,其體有上下,其位有內外,其時有初終,其序有先後,而爻在其中矣。
剛柔相椎,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
【本義】剛柔相推,而卦爻之變,往來交錯,无不可見,聖人因其如此而皆繫之辭以命其吉凶,則占者所值當動之爻象,亦不出乎此矣。
【集說】
○ 虞氏翻曰: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故變在其中矣,繫彖象九六之辭,故動在其中。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者也。
○ 孔氏穎達曰:上繫第二章云「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變化之道,在剛柔相推之中。
○ 蔡氏清曰:天文地理,人事物類,一剛一柔盡之矣。二者之外,再無餘物也,故凡剛者皆柔之所推也。凡柔者皆剛之所推也,而易卦中亦只是剛柔二者而已,非剛則柔,非柔則剛,在剛皆柔之所推,在柔皆剛之所推。
○ 蘇氏濬曰:動在其中,虞翻謂「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此說極是。此動字與下文「生乎動」,「天下之動」,三動字俱同。易之辭,原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繫之者,故曰「鼓天下之動存乎辭」,此即動在其中之說,非當動卦爻之謂也。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
【本義】吉凶悔吝,皆辭之所命也。然必因卦爻之動而後見。
【集說】
○ 龔氏原曰:象者一卦之成體也,故天下之賾存焉;爻者六位之變動也,故天下之動存焉,剛柔相推所以成爻也。而爻者言乎變,則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所以明爻也。而辭者以鼓天下之動,則動在其中矣。卦則兆於成列而備於重,爻則兆於變而備於動,故吉凶悔吝生焉。
○ 蘇氏濬曰:《傳》曰「寂然不動」,又曰「動之微吉之先見」,當其不動也,尚無所謂吉,又何有於凶。惟動而微也,吉斯見焉。動而紛紜雜亂也,凶與悔吝,始生於其間矣。
【案】此是復說「繫辭焉而命動在其中」之意。凡天下之吉凶悔吝,皆生於人事之動,故易中有吉凶悔吝之辭,而動在其中。
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
【本義】一剛一柔,各有定位,自此而彼,變以從時。
【集說】
○ 朱氏震曰:爻有剛柔,不有兩則一不立,所以立本也。剛柔相變,通其變以盡利者趣時也,趣時者時中也。
○ 張氏浚曰:剛柔相推,往來進退,為變無常,而莫不因乎自然之時,故曰趣時。
○ 《朱子語類》云:此兩句相對說,剛柔者陰陽之質,是移易不得之定體,故謂之本,若剛變為柔,柔變為剛,便是變通之用。
○ 又云:剛柔者晝夜之象,所謂立本。變化者進退之象,所謂趣時。剛柔兩箇是本,變通便只是其往來者。
○ 胡氏炳文曰:卦有卦之時,爻有爻之時。立本者天地之常經,趣時者古今之通義。
○ 梁氏寅曰:剛柔者立本,乃不易之體,即所謂闔戶闢戶也。變通者趣時,乃變易之用,即所謂往來不窮也。
○ 蔡氏清曰:剛柔立本,所謂變易而對待者。變通趣時,所謂變易而流行者。
【案】此是覆說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意,凡天地間之理,兩者對待,斯不偏而可以立本。兩者迭用,斯不窮而可以趣時,故易中剛柔相推,而變在其中。
吉凶者,貞勝者也。
【本義】貞,正也,常也。物以其所正為常者也。天下之事,非吉則凶,非凶則吉,常相勝而不已也。
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
【本義】觀,示也。天下之動,其變无窮,然順理則吉,逆理則凶,則其所正而常者,亦一理而已矣。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吉凶常相勝,不是吉勝凶,便是凶勝吉,二者常相勝,占曰貞勝。天地之道則常示,日月之道則常明,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天下之動雖不齊,常有一箇是底,故曰貞夫一。
○ 高氏萃曰:天常示人以易,地常示人以簡,雖陰不能以不愆,陽不能以不伏,而貞觀之理常自若也。日明乎晝,月明乎夜,雖中不能以不昃,盈不能以不食,而貞明之理常自若也。天下之動,進退存亡,不可以一例測,然而順理則裕,從欲惟危同一揆也,惠迪之吉,從逆之凶,無二致也。是則造化人事之正常,即吉凶之貞勝,豈可以二而求之哉。
【案】自吉凶貞勝至此為一節,又承吉凶悔吝生乎動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貞勝之義,張子以為以正為勝,朱子以為二者常相勝,今玩文義,當為以常為勝。蓋天下容有善而遇凶,惡而獲吉者。然非其常也。惠迪吉,從逆凶,乃理之常。故當以常者為勝,如天地則以常者觀示,日月則以常者照臨,偶有變異,不足言也。天下之動,豈不常歸於一理乎。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本義】確然,健貌。隤然,順貌,所謂貞觀者也。
【集說】
○ 韓氏伯曰:確,剛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故簡易也。
【案】此節又承剛柔立本,變通趣時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乾坤者,剛柔之宗也,乾坤定位,而變化不窮矣。然其所以立本者,一歸於易簡之理,所謂天有顯道,厥類維彰,萬古不易者也。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本義】此,謂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耦,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
【案】爻也者效此,是結吉凶悔吝生乎動而貞夫一之意。象也者像此,是結剛柔變通而歸於易簡之意。
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
【本義】內,謂蓍卦之中。外,謂蓍卦之外。變,即動乎內之變。辭,即見乎外之辭。
【集說】
○ 韓氏伯曰:功業由變以興,故見乎變也。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 張子曰:因爻象之既動明吉凶於未形,故曰「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隨爻象之變以通其利,故功業見也,聖人之情,存乎教人而已。
○ 吳氏澄曰:聖人與民同患之情,皆於易而著見,聖人之道而獨歸重於辭,蓋此篇為《繫辭》之傳故也。
【案】爻象者,動而無形,故曰內。吉凶者,顯而有迹,故曰外,非專以蓍筮言也。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本義】曰人之人,今本作仁。呂氏從古,蓋所謂非眾罔與守邦。
此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業。
【集說】
○ 陸氏績曰:人非財不聚,故聖人觀象制器,備物盡利,以業萬民而聚之也,蓋取聚人之本矣。
○ 崔氏憬曰:言聖人行易之道,當須法天地之大德,寶萬乘之大位,謂以道濟天下為寶,是其大寶也。夫財貨,人所貪愛,不以義理之,則必有敗也。言辭,人之樞要,不以義正之,則必有辱也。百姓有非,不以義禁之,則必不改也。此三者皆資於義,以此行之,得其宜也。故知仁義,聖人寶位之所要也。
○ 張子曰:將陳理財養物於下,故先敘天地生物。
○ 朱氏震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者仁也,聖人成位乎兩間者仁而已。不仁不足以參天地,義所以為仁,非二本也,故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 王氏宗傳曰:聖人所以配天地而王天下者,亦有仁義而已矣。仁,德之用也。義,所以輔仁也。理財,如所謂作網罟以佃漁,作耒耜以耕耨,致民聚貨以變易之類是也。正辭,如所謂易結繩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是也。禁民為非,如所謂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剡矢弦弧以威天下是也。
○ 《朱子語類》云:正辭便只是分別是非。又曰:教化便在正辭裏面。
○ 項氏安世曰:聖人之仁,即天地之生,大寶曰位,即崇高莫大乎富貴也,自此以下,以包犧氏神農氏黃帝堯舜氏實之,皆聖人之富貴者也。財者,百物之總名,皆民之所利也。理財,謂水火金木土穀惟脩,所以利之也。正辭,謂殊貴賤使有度,明取予使有義,辨名實使有信,利之所在,不可不導之使知義也。禁民為非,謂憲禁令,致刑罰,以齊其不可導者也。蓋養之教之而後齊之,聖人之政,盡於此三者矣。其德意之所發,主於仁民,義者,仁之見於條理者也。
○ 真氏德秀曰:案易之並言仁義者,此章及《說卦》「立天之道」章而已,在天地則曰生,在聖人則曰仁,仁之義蓋可識矣。
○ 李氏心傳曰:蔡邕云:「以仁守位,以財聚人。」則漢以前已用此仁字矣。
【總論】孔氏穎達曰:此第一章,覆釋上繫第二章象爻剛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詳之。
【案】此章與《上傳》第二章相應,故《上傳》第三章以後,皆申說第二章之意。《下傳》則自第二章之後,皆申說此章之意也。「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即所謂設卦觀象也。因爻象中剛柔相推之變,而繫之吉凶悔吝之辭,即所謂「繫辭焉而明吉凶」也。此四句,由象以及於辭者,作易之序也。下文又由辭之吉凶悔吝而推本於剛柔之象,蓋《傳》本為繫辭而作,而《下傳》尤詳焉,故其立言如此。吉凶悔吝,由動而生者,蓋以剛柔迭運,變面從時故也。吉凶之遇,參差不齊,然以常理為勝,而天下之動可一者,以剛柔變化,不離乾坤,乾易坤簡,而天下之理得故也。「爻象動乎內」四句,又總而結言之。「天地大德」一節,《本義》原屬此章,然諸儒多言宜為下章之首,蓋下章所取十三卦,無非理財、正辭、禁非之事,其說可從也。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本義】王昭素曰:與地之間,諸本多有「天」字,俯仰遠近所取不一,然不過以驗陰陽消息兩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順動止之性,萬物之情,如雷風山澤之象。
【集說】
○ 朱氏震曰:自此以下,明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者,無非有取於易,皆仁也。曰:王天下者,明守位也。
○ 王氏申子曰:伏羲氏繼天立極,畫八卦以前民用,後之聖人,相繼而作,制為相生相養之具,皆所以廣天地生生之德,自網罟至書契是也。
○ 蔡氏清曰:「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二句,一是精,一是粗,一是性情,一是形體,其下十三卦所尚之象,一皆出此。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本義】兩目相承而物麗焉。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案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體,韓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繫》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則取象不取名也,韓氏乃取名不取象,於義未善。
○ 胡氏瑗曰:蓋者疑之辭也,言聖人創立其事,不必觀此卦而成之,蓋聖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於此之卦象也,非準擬此卦而後成之,故曰蓋取。
【案】孔氏所議韓氏是也,且六十四卦名,是文王所命。包犧之時,但有八卦名象而已,黃農堯舜,不應便取卦名,經文蓋取之云,雖曰假託,不必拘泥,然亦不應大段疏脫也。
○ 古者網羅所致曰離。《詩》曰:「魚網之設,鴻則離之。」又曰:「有兔爰爰,雉離于羅。」二體皆離,上下網羅之象。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本義】二體皆木,上入下動,天下之益,莫大於此。
【集說】
○ 蔡氏淵曰:耜,耒首也,斷木之銳而為之。耒,耜柄也,揉木使曲而為之。
○ 吳氏澄曰:益上巽二陽,象耒之自地上而入。下震一陽,象耜之在地下而動也。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本義】日中為市,上明而下動,又借噬為市,嗑為合也。
【集說】
○ 耿氏南仲曰:有菽粟者,或不足乎禽魚。有禽魚者,或不足乎菽粟。罄者無所取,積者無所散,則利不布,養不均矣,於是日中為市焉。日中者,萬物相見之時也。當萬物相見之時,而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使遷其有無,則得起所矣。
○ 鄭氏東卿曰:十三卦始離次益次噬嗑,所取者食貨而已。食貨者,生民之本也。
【案】離為日中,震為動出,當日中而動出,市集之象。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本義】乾坤變化而无為。
【集說】
○ 郭氏雍曰:垂衣裳而天下治,無為而治也,無為而治者無他焉,法乾坤易簡而已。
○ 王氏申子曰:神農以上,民用未滋,所急者食貨而已,此聚人之本也。及黃帝堯舜之世,民用日滋,若復守其樸略,則非變而通之之道,故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由之而不倦。神其化,使民宜之而不知。凡此者非聖人喜新而惡舊也。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易之道然也。
○ 吳氏澄曰:風氣漸開,不可如樸略之世,此窮而當變也。變之則通而不窮矣,其能使民喜樂不倦者,以其通之之道,神妙不測,變而不見其迹,便於民而民皆宜利之故爾。
○ 俞氏琰曰:時當變則變,不變則窮,於是乎有變而通之之道焉。變而通之,所以趣時也。民之所未厭,聖人不強去。民之所未安,聖人不強行。唯其數窮而時將變,聖人因而通之,則民不倦。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者,神也。以漸相忘於不言之中者,化也。
○ 蔡氏清曰:時之當變也而通其變,然其所以變通之者,非聖人強用其智慮作為於其間也,因其自然之變,而以自然之理處之,是謂神而化之也。神而化,即其變通之妙於無為也。
○ 蘇氏濬曰:言通變神化,而獨詳於黃帝堯舜。言黃帝堯舜而獨取諸乾坤,乾坤諸卦之宗也。黃帝堯舜,千古人文之始,中天之運,至此而開。洪荒之俗,至此而變,此所以為善發羲皇之精蘊也。
【案】守舊則倦,更新則不宜,凡事之情也。變其舊使民不倦者,化也。趨於新使民咸宜者,神而化之也。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本義】木在水上也,致遠以利天下,疑衍。
【集說】
○ 《九家易》曰:木在水上,流行若風,舟楫之象也。
○ 何氏楷曰:近而可以濟不通,遠而可以致遠,均之為天下利矣。取諸渙者,其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故《彖》曰「利涉大川」,《彖傳》曰「乘木有功」。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本義】下動上說。
【集說】
○ 董氏真卿曰:平地任載之大車,載物之多者,則服牛以引重,田車兵車乘車之小車,載人而輕者,則乘馬以致遠。
【案】外說內動,象牛馬之奔於前而車動於後也。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本義】豫,備之意。
【集說】
○ 楊氏文煥曰:川途既通,則暴客至矣。又不可無禦之之術,重門以禦之,擊柝以警之,則暴客無自而至。
○ 俞氏琰曰:坤為闔戶,重門之象也。震,動而有聲之木,擊柝之象也。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本義】下止上動。
【集說】
○ 丘氏富國曰:以象言之,上震為木,下艮為土,震木上動,艮土下止,杵臼治米之象。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本義】睽乖然後威以服之。
【集說】
○ 朱氏震曰:知耒耜而不知杵臼之利,則利天下者有未盡,故教之以杵臼之利。知門柝而不知弧矢之利,則威天下者有未盡,故教之以弧矢之利。
○ 徐氏幾曰:其害之大者,以重門擊柝不足以待之,故必有弧矢以威之。
【案】離,威也。兌,說也。威而以說行之,所謂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本義】壯固之意。
【集說】
○ 司馬氏光曰:風雨,動物也,風雨動於上,棟宇健於下,大壯之象也。
○ 蔡氏淵曰:棟,屋脊檁也。宇,椽也。棟直而上,故曰上棟。宇兩垂而下,故曰下宇。
○ 俞氏琰曰:聖人之於物,有為之者,有易之者,古未有是而民利之也,今則為之,所以貽於後也。古有是而民厭之也,今則易之,所以革於前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无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本義】送死大事,而過於厚。
【案】棺槨者取木在澤中也。又死者以土為安,故入而後說之。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本義】明決之意。
○ 此第二章,言聖人制器尚象之事。
【集說】
○ 耿氏南仲曰:以前不云上古,以下三事,或言古,與上不同者,蓋未造此器之前,更無餘物之用,故不言上古也。以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別有所用,今將後用而代前用,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
【案】兌為言語,可以通彼此之情,書之象也。乾為健固,可以堅彼此之信,契之象也。
【總論】吳氏澄曰:十三卦之制作,自畫卦而始,至書契而終,蓋萬世文字之祖,肇於畫卦,而備於書契也。
【案】此章申第一章變通、趣時而原於易簡之意,蓋在天地,則為剛柔,在人則為仁義,仁義者立本者也,因風氣之宜而通其變,則其所以趣時者也。法始於伏羲,成於堯舜,故自八卦既畫,而可以周萬事之理,凡網罟耒耜至於書契,莫非易理之所有也,觀其窮而變,變而通,則趣時之用不窮,然其神而化之,無為而民安焉,則易簡之理惟一,故其取諸諸卦者,取諸其趣時也,而其取諸乾坤者,取諸其易簡也。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本義】易卦之形,理之似也。
【集說】
○ 干氏寶曰:言是故,又總結上義也。
○ 崔氏憬曰:上明取象以制器之義,故以此重釋於象,言易者象於萬物,象者形像之象也。
○ 吳氏澄曰:此章之首第一節,總敘以起下文,自包犧至書契,言制作之事,而以是故總結之,謂易卦皆器物之象,象者像似之義,聖人制器,皆與卦象合也。
【案】凡章首不用「是故」字,曰「是故」者,承上結上之辭也,諸儒以此句為上章結語者,似是。
彖者材也。
【本義】彖,言一卦之材。
【集說】
○ 韓氏伯曰:彖,言成卦之材,以統卦義也。
【案】材者,構屋之木也,聚眾材而成室,彖亦聚卦之眾義以立辭,故《本義》謂「彖言一卦之材」。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
【本義】效,放也。
【集說】
○ 胡氏瑗曰:爻有變動,位有得失,變而合於道者為得,動而乖於理者為失。人事之情偽,物理之是非,皆在六爻之中,所以象天下之動也。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本義】悔吝本微,因此而著。
○ 此第三章。
【集說】
○ 保氏八曰:彖者,言一卦之材,所以斷一卦之吉凶悔吝,爻者言一爻之動,所以斷一爻之吉凶悔吝。
○ 何氏楷曰:吉凶在事本顯,故曰生。悔吝在心尚微,故曰著。悔有改過之意,至於吉則悔之著也,吝有文過之意,至於凶則吝之著也。原其始而言,吉凶生於悔吝,要其終而言,則悔吝著而為吉凶也。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
【本義】震坎艮為陽卦,皆一陰二陰。巽離兌為陰卦,皆一陰二陽。
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耦。
【本義】凡陽卦皆五畫,凡陰卦皆四畫。
【集說】
○ 韓氏伯曰: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眾之所歸,陽卦二陰,故奇為之君,陰卦二陽,故耦為之主。
○ 陳氏埴曰:二耦一奇,即奇為主,是為陽卦,二奇一耦,即耦為主,是為陰卦,故曰「陽卦多陰,陰卦多陽。」
【案】陽卦奇,陰卦耦。言陽卦主奇,陰卦主耦也,須如韓氏陳氏之說,乃與下文相應。
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本義】君,謂陽。民,謂陰。
○ 此第四章。
【集說】
○ 朱氏震曰:陰陽二卦,其德行不同何也?陽卦一君而徧體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為君子之道。陰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爭一民,二也。故為小人之道。
○ 吳氏曰慎曰:陽卦固主陽也,而陰卦亦主陽,可見陽有常尊也。
【案】此章是釋「彖者材也」之義,而原其理於一也,自八卦始成而分陰分陽。一奇則為陽卦者,以其一君二民,是君之權出於一,君為主也。君為主,則君子之道行,故曰「君子之道」。一耦則為陰卦者,以其二君一民,是君之權出於二,反若民為主也。民為主,則小人之道行,故曰「小人之道」。古今言易者,曰陽為君子,陰為小人,蓋以為善惡淑慝之稱焉,豈知陰陽不可以相無,如有君不可以無民,烏有善惡淑慝之分哉。惟其君之道,一而有統,則民之眾,翕然從令,豈非君子之道乎。若君之道二而多門,則民之卑,各行其私,豈非小人之道乎。善惡淑慝,由此而生。吉凶治亂,由此而起。蓋自三畫之卦而已具此象矣,以此例而推之六畫之卦,則如復師謙豫比剝,一陽為主,皆君子之道也。姤履夬,一陰為主,皆小人之道也。惟同人之二,大有之五,不以為小人者,以其居中能同乎陽,有乎陽也。小畜之四亦不以為小人者,以其得位能畜乎陽也,究之以陽為主也。又以其義例變而通之,則不特一陰一陽者為主而已,凡陽之居内而得時者,皆為主也,臨泰之類是也。凡陰之居内而得時者,皆為主也,遯否之類是也。凡陽卦居内而為主者治,陰卦居内而為主者亂。泰否損益之類是也。凡陽卦居内而先陰者正,陰卦居内而先陽者邪,随蠱漸歸妹之類是也。或不取内外而取上下以為貴賤,或不取先後而取尊卑以為倡随,或以陰為臣道而能順陽為善,或以陰為君道而能應陽為美。要之其尊陽之意則一而已矣。夫子以八卦發,凡使人於六十四卦之義推而通之也,此即一卦之材而彖之所取,故曰彖者材也。其歸則陽道不可以有二,故曰理之一。
易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子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
【本義】引咸九四爻辭而釋之,言理本无二,而殊塗百慮,莫非自然,何以思慮為哉,必思而從,則所從者亦狹矣。
【集說】
○ 韓氏伯曰:天下之動,必歸於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 孔氏穎達曰:此一之為道為可尚,結成前文陽卦,以一為君,是君子之道也。
○ 徐氏幾曰:塗雖殊而歸同,則往來自不容無,而加之憧憧則私矣。慮雖百而致一,則思亦人心所當有,而局於朋從則狹矣。
○ 蔡氏清曰:天下感應之理,本同歸也,但事物則千形萬狀,而其塗各殊耳。天下感應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發之慮,亦因之有百耳。夫慮雖百,而其致則一,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是其此感彼應之理,一出於自然而然,而不必少容心於其間者。吾之應事接物,一惟順其自然之理而已矣,天下何思何慮。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本義】言往來屈信皆感應自然之常理,加憧憧焉則入於私矣,所以必思而後有從也。
【集說】
○ 張子曰: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誠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雜之偽也。
○ 《朱子語類》云:日往則月來一段,乃承上文憧憧往來而言,往來皆人之所不能無,但憧憧則不可。
【案】夫子引此爻,是發明貞一之理,故亦從天地日月說來,日月有往來,而歸於生明,所謂貞明者也。寒暑有往來,而歸於成歲,所謂貞觀者也。天下之動,有屈有信,而歸於生利順理則利也,所謂貞夫一者也。言天地則應在日月之前,言寒暑則應在日月之後。何則?四時者,日月之所為也。觀豫恒彖傳及繫傳首章,皆不以四時先日月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本義】因言屈信往來之理,而又推以言學亦有自然之機也。精研其義,至於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无適不安,信之極也。然乃所以為入而崇德之資,內外交相養,互相發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覆明上往來相感,屈信相須,尺蠖之蟲,初行必屈,言信必須屈也。龍蛇初蟄,是靜也。以此存身,言動必因靜也。聖人用精粹微妙之義,入於神化,寂然不用,乃能致其所用,先靜後動,是動因靜而來也。利己之用,安靜其身,可以增祟其德,此亦先靜後動,動亦由靜而來也。
○ 《朱子語類》云:且如精義入神,如何不思,那致用的卻不必思,致用的是事功,是效驗。
○ 俞氏琰曰:精研義理,無毫釐之差,而深造於神妙,所以致之於用也。見於用而利,施於身而安,所以為崇德之資也。精義入神,內也。致用,外也。自內而達外,猶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利用安身,外也。崇德,內也,即外以養內,亦猶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 蔡氏清曰:利用如何以崇其德,蓋外邊事事都能迎刃解將去,則胸中所得益深,所造亦遠矣。精義以致知言,義者,事理之宜也。入神,只謂到那不容言之妙處,利用以行言,利用故安身,若其用有不利,則亦不能在在皆安,而泰然處之矣。蓋躬行心得,自是相關之理。
○ 吳氏一源曰:人皆知信之利,而不知屈之所以利也,故以尺蠖、龍蛇明之。專言屈之利以示人,正欲人養靜以一動,無感以待感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本義】下學之事,盡力於精義利用,而交養互發之機,身不能己。自是以上,則亦无所用其力矣。至於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來而信也,是亦感應自然之理而已。張子曰: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
此上四節,皆以釋咸九四爻義。
【集說】
○ 孔氏穎達曰: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極,過此二者以往,則微妙不可知,窮極微妙之神,曉知變化之道,乃是聖人德之盛極也。
○ 張子曰: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豫吾外,致養吾內也。窮神知化,乃養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強,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 又曰: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其在人也,知義用利則神化之事備矣,德盛者窮神則知不足道,知化則義不足云。
○ 又曰:窮神是窮盡其神也,入神是僅能入於神也。言入如自外而入,義固有淺深。
○ 《朱子語類》云:窮神知化德之盛,這德字只是上面崇德之德,德盛後便能窮神知化,便如聰明睿知皆由此出,自誠而明相似。
○ 又云:窮神知化,化是逐些子挨將去底,一日復一日,一月復一月,節節挨將去,便成一年。神是一箇物事,或在彼,或在此,當其在陰時全體在陰,在陽時全體在陽,都只是這一物,兩處都在不可測,故謂神。橫渠言:一故神,兩故化。又注云:兩在故不測。這說得甚分曉。
○ 又云:天下何思何慮一句,便先打破那箇思字,卻說「同歸殊塗,一致百慮」,又再說「天下何思何慮」,謂何用如此憧憧往來,尺蠖龍蛇之屈信,皆是自然底道理。不往則不來,不屈則亦不信也。今之為學,亦只是如此。精義入神,用力於內,乃所以致用乎外。利用安身,求利乎外,乃所以崇德乎內,只是如此作將去,雖至於窮神知化地位,亦只是德盛仁熟之所致。何思何慮之有。
○ 蔡氏清曰:未之或知者,不容於有思,不容於有為也。神以存主處言,化以運用處言。其神化者,亦豈出於精義利用之外哉。其始有待於思為,則曰精義利用。其終無待於思為,則曰窮神知化,所造有淺深,理則無精粗也。
○ 張氏振淵曰:未有下學功夫不到,而頓能上達者。神化功夫,正在精義利用作起,此正實落下手處,即造到神化地位,不過精義利用,漸進漸熟耳。德盛不是就窮神知化上贊他德之盛,惟德盛方能窮神知化。
【案】精義入神則所知者精深,窮理之事也。利用安身,則所行者純熟,盡性之事也。窮神則不止於入神,其心與神明相契者也。知化則不止於利用,其事與造化為徒者也。至命之事也。窮理盡性,學者所當用力,至命則無所用其力矣,故曰窮理盡性以致於命。
○ 又案:此章是釋爻者效天下之動之義,而原其理於一也,自此以下十一爻,皆是發明此意,而此爻之義,尤為親切,蓋感應者動也,不可逐物憧憧,而惟貴於貞固其心者一也,所以然者,此心此理,一致同歸,本不容以有二也,故首以此爻,而以致一恒心兩爻終焉。
易曰:「困於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本義】釋困六三爻義。
【集說】
○ 《朱於語類》云:有著力不得處,若只管著力去作,少間去作不成,他人便道自家無能,便是辱了名。
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本義】括,結礙也。此釋解上六爻義。
【集說】
○ 韓氏伯曰:括,結也。君子待時而動,則無結閡之患也。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无咎,此之謂也。
【本義】此釋噬嗑初九爻義。
【集說】
○ 馮氏椅曰:不以不仁為恥,故見利而後勸於為仁。不以不義為畏,故畏威而後懲於不義。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无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本義】此釋噬嗑上九爻義。
【集說】
○ 董氏仲舒曰:積善在身,猶長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積惡在身,猶火之銷膏而人不見也。
○ 吳氏曰慎曰:惡,以己之所行者言。罪,以法之所麗者言。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本義】此釋否九五爻義。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所以今有傾危者,由前安樂於其位,自以為安,故致今日危也。所以今日滅亡者,由前保有其存,恒以為存,故今致滅亡也。所以今有禍亂者,由前自恃有其治理,恒以為治,故今致禍亂也。是故君子今雖獲安,心恒不志傾危之事。國雖存,心恒不忘滅亡之事。政雖治,心恒不忘禍亂之事。心恒畏懼其將滅亡,其將滅亡乃繫于苞桑」之固也。
○ 谷氏家杰曰:養尊處優曰安,宗社鞏固曰存,綱舉目張曰治。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本義】此釋鼎九四爻義。
【集說】
○ 張氏浚曰:自昔居台鼎之任,德力知三者一有闕,則弗能勝其事,而況俱不足者乎。有德而無知則不足以應變,有知而無力則不足以鎮浮。若夫德之不立,雖有知力,亦無以感格天人而措天下於治矣。
○ 錢氏時曰:古之人君,必量力度德而後授之官。古之人臣,亦必度力度德而後居其任。雖百工胥史,且猶不苟,況三公乎。為君不明於所擇,為臣不審於自擇,以至亡身危主,誤國亂天下,皆由不勝任之故,可不戒哉。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本義】此釋豫六二爻義,《漢書》吉之之間有凶字。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動,謂心動。事動,初動之時,其理未著,衛纖微而已。已著之後,則心事顯露,若未動之先,又寂然頓無,幾是離無入有,在有無之際,故云「動之微」也。直云吉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幾,皆向吉而背凶,違凶而就吉,無復有凶,故特云吉也。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無。
○ 崔氏憬曰:此爻得位於中,於豫之時,能順以動而防於豫,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雖暫豫樂,以其見微而不終日,則能貞吉,斷可知矣。
○ 張子曰:知幾者,為能以屈為信。
○ 《朱子語類》云:上交貴於恭遜,恭則便近於諂,下交貴於和易,和則便近於瀆,蓋恭與諂相近,和與瀆相近,只爭些子便至於流也。
○ 又云:幾者動之微,是欲動未動之間,便有善惡,便須就這處理會,若到發出處,便怎生奈何得,所以聖賢說謹獨,便都是要就幾微處理會。
○ 項氏安世曰:諂者本以求福,而禍常基於諂,瀆者本以交驩,而怨常起於瀆。易言知幾,而孔子以不諂不瀆明之,此真所謂知幾者矣。欲進此道,唯存察之密,疆界素明者能之,此所以必歸之於介如石者與。
○ 何氏楷曰;知微知彰,微而能彰,介于石也。知柔知剛,柔而能剛,不終日也。
子曰:顔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无祗悔,元吉。」
【本義】殆,危也。庶幾,近意,言近道也,此釋復初九爻義。
【集說】
○ 虞氏翻曰:復以自知,自知者明,謂顔子不遷怒,不貳過,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也。
○ 侯氏行果曰: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則速改,故無大過。
○ 《朱子語類》云:或以幾為因上文幾字而言,但《左傳》與《孟子》「庶幾」兩字都只作近字說。
○ 又云:顔子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今人只知知之,未嘗復行為難。殊不知有不善未嘗不知是難處。
○ 項氏安世曰:於微而知其彰,於柔而知其剛,蓋由用心之精,燭理之明,是以至此。欲進此者,當自顔子始。豪釐絲忽之過,一萌於方寸之間,可謂微矣。而吾固已瞭然而見之,可謂柔矣。而吾已斬然而絕之。此章內十一爻,雖各為一段,而意皆相貫,此爻尤與上爻文意相關。
○ 陸氏振奇曰:誠則明者,知幾之神,由介石來也,明則誠者,不遠之復,由真知得也。在豫貴守之固,故曰貞吉。在復貴覺之早,故曰元吉。
天地絪緼,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本義】絪緼,交密之狀。醇,謂厚而凝也。言氣化者也。化生,形化者也,此釋損六三爻義。
【集說】
○ 侯氏行果曰:此明物情相感,當上法姻緼化醇致一之道。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
【本義】此釋益上九爻義。
○ 此第五章。
【集說】
○ 項氏安世曰:危以動則民不與,黨與之與。无交而求則民不與,取與之與也。
○ 又曰:以易對懼,其義可見。直者其語易,曲者其語懼。乾之所以易者,以其直也。
○ 郭氏鵬海曰:事不順理,從欲惟危,為危以動。心知非理,自覺惶恐,為懼以語。恩非素結,信非素孚,為无交而求。
【總論】葉氏良佩曰:下十爻,皆承咸九四而言。
○ 吳氏一源曰:咸後十爻,皆發明理之貞一而不憧憧耳,往來屈信,無二致也。天地,所以成造化,聖人所以臻造化,推之事事物物,莫不皆然,故知動靜之一致,則能藏器而時動。知小大之一致,則能謹小以无咎。知安危之一致,則能危以保其安。各顯微之一致,則能見幾而作,不遠而復。知損益之一致,則能損而得友,彼非所困而困,非所任而任,忽小而惡積,求益而或擊,皆昧於屈信之義以取凶耳。
【案】此上三章,申吉凶效動而歸於貞一之理。第三章,統論彖爻也。第四章,舉彖所以取材之例。第五章,舉爻所以效動之例也。蓋卦有小大,辭有險易,故凡卦之以陽為主,而陽道勝者,皆大卦也。以陰為主,而陰道勝者,皆小卦也。其原起於八卦之分陰分陽,故為舉彖取材之例也。三百八十四爻,正静則吉,邪動則凶,故困三解上相反也。噬嗑之初上,相反也。否五鼎四,相反也。豫二復初,相似也。損三益上,相反也。其義皆統於咸之四,故為舉爻效動之例也。夫陰陽並行而以陽為君,則所以歸其權於君者一矣。動静相循而以静為主,則所以專其事於主者一矣。何則?理一故也。故曰:天下之動貞夫一。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本義】諸卦剛柔之體,皆以乾坤合德而成,故曰「乾坤易之門」。撰,猶事也。
【集說】
○ 荀氏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
○ 葉氏良佩曰:此章論文王繫辭之義,故首節先本伏羲卦畫而言之。
○ 何氏楷曰:有形可擬,故曰體。有理可推,故曰通。體天地之撰,承剛柔有體言。兩體字相應。通神明之德承陰陽合德言,兩德字相應。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本義】萬物雖多,无不出於陰陽之變,故卦爻之義,雖雜出而不差繆,然非上古淳質之時思慮所及也,故以為衰世之意,蓋指文王與紂之時也。
【集說】
○ 《九家易》曰:名,謂卦名。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 侯氏行果曰: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凶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 《朱子語類》問:「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是指繫辭而言,是指卦名而言?曰:他下面兩三番說名,後又舉九卦說,看來只是謂卦名。
○ 又云:其衰世之意邪,伏羲畫卦時,這般事都已有了,只是未曾經歷。到文王時,世變不好,古來未曾有底事都有了,他一一經歷這崎嶇萬變過來,所以說出那卦辭。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本義】「而微顯」恐當作「微顯而」,「開而」之「而」,亦疑有誤。
【集說】
○ 郭氏雍曰:當名,卦也。辨物,象也。正言,彖辭也。斷辭,繫之以吉凶者也。
○ 《朱子語類》云:微顯闡幽,幽者不可見,便就這顯處說出來。顯者便就上面尋其不可見底,教人知得。又曰:如「顯道神德行」相似。
○ 又云:微顯闡幽是將道來事上看,言那箇雖是粗的,然皆出於道義之蘊。微顯所以闡幽,闡幽所以微顯只是一箇物事。
○ 吳氏澄曰:彰往,即藏往也,謂明於天之道而彰明已往之理。察來即知來也,謂察於民之故,而察知未來之事。微顯即神德行也,謂以人事之顯而本之於天道,所以微其顯。闡幽,即顯道也,謂以天道之幽,而用之於人事,所以闡其幽。
○ 蔡氏清曰:人事粗迹也,易書有以微之,蓋於至著之中,寓至微之理也。天道至幽也,易書有以闡之,蓋以至微之理,寓於至著之象也。
【案】彰往察來,微顯闡幽,承首節伏羲卦畫言。當名辨物,正言斷辭,承次節文王卦名言,而因及乎辭也。彰往察來,即所謂體天地之撰。微顯闡幽,即所謂通神明之德。當名者,即所謂稱名雜而不越也。命名之後,又復辨卦中所具之物,以繫之辭而斷其占,則所謂彖也,文王因卦畫而為之名辭,故曰「開而」。有畫無文,易道未開也。
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本義】肆,陳也。貳,疑也。
○ 此第六章,多闕文疑字,不可盡通,後皆放此。
【集說】
○ 程氏敬承曰:理貞夫一而民貳之,有失得故貳也。明失得之報,則天下曉然歸於理之一,而民行濟矣。濟者,出之陷溺之危,而措之安吉之地,此其所以為衰世之意邪。
【案】稱名小取類大,以卦名言。旨遠辭文,以彖辭言。其言曲而中,又申旨遠辭文之意,旨遠則多隱約,故曲也。辭文則有條理,故中也。其事肆而隱,又申名小類大之意,名小則事物畢具,故肆也。類大則義理包涵,故隱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此章專論易之彖辭,易不過乾坤二畫,乾坤即陰陽剛柔也。凡易之辭,其稱名取類,千彙萬狀,大要不越於二者。而其所以繫辭之意,則為世衰道微,與民同患,不得已而盡言之耳。此斷辭之所以作也。斷辭,即彖辭也。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本義】夏商之末,易道中微。文王拘於羑里而繫彖辭,易道復興。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易之爻卦之象,則在上古伏羲之時,但其時,理尚質素,直觀其象,足以垂教。中古之時,事漸澆浮,非象可以為教,故爻卦之辭,起於中古,此之所論,謂《周易》也。身既憂患,須垂法以示於後,以防憂患之事。
○ 吳氏澄曰:羲皇之易,有畫而已。三畫之卦雖有名,而六畫之卦未有名,文王始名六畫之卦,而繫之以辭。易道幾微,至此而復興也。卦名及辭,皆前此所未有,故不云述而云作。作易在羑里時,故云其有憂患乎。蓋於名卦而知其有憂患也。下文舉九卦之名,以見其憂患之意。
○ 谷氏家杰曰:憂患二字,以憂患天下言,乃吉凶同患意。民志未通,務未成,聖人切切然為天下憂患之,於是作易,故易皆處憂患之道。
○ 何氏楷曰:聖人之憂患者,憂慮天下之迷復也,乃其處困又何憂患焉。是故易者,所以憂患天下之憂患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損,德之脩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本義】履,禮也。上天下澤,定分不易,必謹乎此,然後其德有以為基而立也。謙者,自卑而尊人,又為禮者之所當執持而不可失者也。九卦皆反身脩德以處憂患之事也,而有序焉。基所以立,柄所以持,復者心不外而善端存,恒者守不變而常且久,懲忿窒慾以脩身,遷善改過以長善,困以自驗其力,井以不變其所,然後能巽順於理以制事變也。
【集說】
○ 鄭氏康成曰:辨,別也。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則濫,德於是別也。
○ 干氏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 《朱子語類》問:巽何以為德之制?曰:巽為資斧,巽多作斷制之象,蓋巽字之義,非順所能盡,乃順而能入之義,是入細直徹到底,不只是到皮子上,如此方能斷得殺。若不見得盡,如何可以行權。
○ 陸氏九淵曰:上天下澤,尊卑之義,禮之本也。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皆本諸此。履德之基,謂以行為德之基也。基,始也。德,自行而進也。不行則德何由而積。有而不居為謙,謙者不盈也。盈則其德喪矣。常執不盈之心,則德乃日積,故曰德之柄。既能謙,然後能復,復者陽復,為復善之義。人性本善,其不善者遷於物也,知物之為害而能自反,則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進德,則沛然無他適矣,故曰復德之本也。知復則內外合矣,然而不常則其德不固,所謂雖得之必失之,故曰恒德之固也。君子之脩德,必去其害德者,則德日進矣,故曰損德之脩也。善日積則寬裕,故日益德之裕也。不臨患難難處之地,未足以見其德,故曰困德之辨也。井以養人利物為事,君子之德亦猶是也,故曰井德之地也。夫然可以有為,有為者常順時制宜,不順時制宜者,一方一曲之士,非盛德之事也。順時制宜,非隨俗合汙,如禹稷顔子是已,故曰巽德之制也。
○ 陳氏琛曰:德之基,就積行上說。德之本,就心裏說,要當有辨。德之固,是得寸守寸,得尺守尺。德之地,則全體不窮矣,亦要有辨。
○ 盧氏曰:基與地有別,基小而地大。基是初起腳跟,積累可由此而上。地是凝成全體,施用之妙,皆由此而出也。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恒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本義】此如書之九德,禮非強世,然事皆至極。謙以自卑,而尊且光。復陽微而不亂於群陰,恒處雜而常德不厭。損欲先難,習熟則易。益但充長,而不造作。困身困而道亨,井不動而及物,巽稱物之宜而潛隱不露。
【集說】
○ 韓氏伯曰:和而不至,從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微而辨之,不遠復也。雜而不厭,是以能恒。刻損以脩身,故先難也。身脩而無患,故後易也。有所興為以益於物,故曰長裕。因物興務,不虛設也。
○ 程子曰:益長裕而不設,謂固有此理而就上充長也。設是撰造也,撰造則為偽也。
○ 《朱子語類》云:稱而隱,是巽順恰好底道理,有隱而不能稱量者,有能稱量而不能隱伏不露形迹者,皆非巽之道也。巽德之制也,巽以行權,都是此意。
○ 陸氏九淵曰:履和而至,兌以柔悅承乾之剛健,故和。天在上,澤處下,理之至極不可易,故至。君子所行,體履之義,故和而至。謙尊而光,不謙則必自尊自耀。自尊則人必賤之,自耀則德喪,能謙則自卑自晦。自卑則人尊之,自晦則德益光顯。復小而辨於物,復貴不遠,言動之微,念慮之隱,必察其為物所誘與否。不辨於小,則將致悔咎矣。恒雜而不厭,人之生,動用酬酢,事變非一,人情於此多至厭倦,是不恒其德者也。能恒者雖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人情逆之則難,順之則易,凡抑損其過必逆乎情,故先難。既損抑以歸於善,則順乎本心,故後易。益長裕而不設,益者遷善以益己之德,故其德長進而寬裕。設者,侈張也。有侈大不誠實之意,如是則非所以為益也。困窮而通,不脩德者,遇窮困則隕獲喪亡而已。君子遇窮困則德益進,道益通。井居其所而遷,如君子不以道徇人,故曰居其所。而博施濟眾,無有不及,故曰遷巽。稱而隱,巽順於理,故動稱宜,其所以稱宜者,非有形迹可見,故隱。
【案】復小而辨於物,陸氏蓋用韓氏之說,與朱子異,然朱子之義為精。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恒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本義】寡怨,謂少所怨尤。辨義,謂安而能慮。
○ 此第七章,三陳九卦,以明處憂患之道。
【集說】
○ 虞氏翻曰:禮和為貴,故以和行也。有不善未嘗不知,故自知也。恒立不易方,故一德也。
○ 歐陽氏脩曰:君子者天下係焉,一身之損益,天下之利害也。君子之自損,忿慾耳。自益,遷善而改過耳。然而肆其忿慾者,豈止一身之損哉。天下有被其害矣,遷善而改過,豈止一身之益哉。天下有蒙其利矣。
○ 《朱子語類》問:巽以行權,權是逶迤曲折以順理否?曰:然。巽有入之義,巽為風,如風之入物,只為巽便能入,義理之中,無細不入。又問:巽稱而隱,隱亦是入物否?曰:隱便是不見處。
○ 又云:見得道理精熟後,於物之精微委曲處,無處不入,所以說巽以行權。
○ 又云:兌見而巽伏,權是隱然作底事物,若顯然地作,卻不成行權。
○ 陸氏九淵曰:履以和行,行有不和,以不由禮故也。能由禮,則和矣。謙以制禮,自尊大則不能由禮,卑以自牧,乃能自節制以禮。復以自知,自克乃能復善,他人無與焉。恒以一德,不常則二三,常則一。終始惟一,時乃日新。損以遠害,如忿慾之類,為德之害。損者損其害德而已。能損其害德者,則吾身之害固有可遠之道,特君子不取必乎此也。益以興利,有益於己者為利,天下之有益於己者莫如善。君子觀易之象而遷善,故曰興利,能遷善則福慶之利,固有自致之理。在君子無加損焉,有不足言者。困以寡怨,君子於困厄之時,必推致其命,吾遂吾之志,何怨之有。推困之義,不必窮厄患難及己也。凡道有所不可行皆困也,君子於此自反而已,未嘗有所怨也。井以辨義,君子之義,在於濟物,於井之養人,可以明君子之義。巽以行權,巽順於理,如權之於物,随輕重而應,則動静稱宜,不以一定而悖理也。九卦之列,君子脩身之要,其序如此,缺一不可也。故詳復賛之。
○ 王氏應麟曰: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 何氏楷曰:以,用也。履者,禮也。用禮以約之,而制作始和,此履所以為德之基也。所貴乎禮者以其為德之品節也,然惟讓為禮之實,不讓不為禮,故用謙以制之,此謙所以為德之柄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此章亦論彖辭,凡彖辭之體,皆先釋卦名,次言兩卦之體,末推卦用,故此章之序亦然,以為觀彖者之法也。
○ 胡氏炳文曰:上經自乾至履九卦,下經自恒至損益亦九卦,上經履至謙五卦,下經益至困井亦五卦。上經謙至復又九卦,下經井至巽又九卦,上經自復,而後八卦而為下經之恒,下經自巽而未濟,亦八卦,復為上經之乾,上下經對待,非偶然者。
○ 葉氏良佩曰:此章二陳九卦,專言卦也。易道屢遷一章,專言爻也。
【案】此上二章,申象之動乎內,而吉凶見乎外也。六十四卦之象,皆以乾坤交錯而成,中涵天地變化之道,鬼神微妙之德,是所謂動乎內者也,及聖人命之以名,繫之以辭,於是吉凶之義昭然見矣。六十四卦之名,或曰伏羲所命,或曰文王所命,蓋自夫子之時而已疑也,但以其所取事類觀之,知其非上古淳質時所有,則為文王命名,可以理推。名當,則卦爻之物可辨,因正言其是非,而吉凶之辭可斷,向之體天地之撰,而有以彰往察來,通神明之德而有以微顯闡幽者,至是而大備矣。名雜而不越,故所稱者小而義則大,彖所以發其蘊也,故寓意深遠而辭則文。指遠辭文,故言雖曲而中,名小類大,故事雖肆而隱,蓋由於世衰民疑,而將以濟其行,故非探賾索隱,無以盡其變也。非周事體物,無以悟其心也。夫吉凶者失得之報而已矣,故下九卦遂言聖人之所處,以示觀彖之例。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无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本義】遠,猶忘也。周流六虛,謂陰陽流行於卦之六位。
【集說】
○ 侯氏行果曰:居則觀象,動則玩占,故不可遠也。
○ 孔氏穎達曰:六位言虛者,位本無體,因爻始見,故稱虛也。
○ 邵子曰六虛者六位也,虛以待變動之事也。
○ 《朱子語類》云:易不可為典要,易不是確定硬本子。楊雄《太玄》排定三百五十四贊當晝,三百五十四贊當夜,晝底吉,夜底凶,吉之中又自分輕重,凶之中又自分輕重。易卻不然,有陽居陽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陰居陰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有應而吉底,有有應而凶底,是不可為典要之書也。是有那許多變,所以如此。
○ 蔡氏淵曰:屢遷,謂為道變通而不滯乎物,自易之為書至屢遷,此總言為書為道,以起下文之意也。自變動不居至唯變所適,言易道之屢遷也。不居,猶不止也。六虛,六位也。位未有爻曰虛,卦雖六位,而剛柔爻畫往來如寄,故以虛言。或自上而降,或由下而升,上下无常也。柔來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剛柔相易也。典,常也。要,約也。其屢變无常,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而已。
○ 吳氏曰慎曰:不可為典要,變無方也,既有典常,理有定也,故曰易者變易也,不易也。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
【本義】此句未詳,疑有脫誤。
【集說】
○ 韓氏伯曰: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內之戒也。
○ 潘氏夢旂曰:易雖不可為典要,而其出入往來,皆有法度,而非妄動也。故卦之外內,皆足以使人知懼。
○ 蔡氏清曰:卦爻所說者,皆利用出入之事,其出入也,皆必以其法。法者事理當然之則也,使人入而在內,出而在外,皆知有法而不敢妄為,是使知懼也,知懼必以度。
又明於憂患與故,无有師保,如臨父母。
【本義】雖无師保,而常若父母臨之,戒懼之至。
【集說】
○ 虞氏翻曰:神以知來,故明憂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 蘇氏軾曰:憂患之來,苟不明其故,則人有苟免之志而怠,故易明憂患,又明其所以致之之故。
○ 朱氏震曰:又明於己之所當憂患,與所以致憂患之故,无有師保教訓而嚴憚之,有如父母親臨而愛敬之,見聖人之情也。
○ 趙氏振芳曰:不特使人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所以致憂患之故,諄諄然與民同患,與民同憂,不止如師保之提命,且直如父母之儼臨,愛之無所不至,慮之無所不周。故訓之無所不切也。
【案】无有師保,如臨父母,朱氏趙氏之說甚善,蓋上文言出入以度,則人知畏懼,嚴憚之如師保,及觀其示人憂患之故,懇切周盡,使聞之者,不知嚴憚而但感其慈愛,此聖人之情,所以為至也。无有者,非無師保也。人之意中,无有師保也。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本義】方,道也。始由辭以度其理,則見其有典常矣,然神而明之,則存乎其人也。
○ 此第八章。
【集說】
○ 虞氏翻曰:其出入有度,故有典常。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謂之德行,故不虛行也。
○ 孔氏穎達曰:雖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然循其辭,度其義,原尋其初,要結其終,皆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
○ 邵子曰:既有典常,常也,不可為典要,變也。
○ 龔氏煥曰:既曰不可為典要,又曰既有典常不可為典要者,以剛柔之變,易無常者言也。既有典常者,以卦爻之一定而不可易者言也。剛柔變易之無常,所以卦爻一定而不可易,而一定不易之理,未嘗不行於剛柔變易之中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此章專論易之爻辭。「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二句,一章大指,自「變動不居」至「唯變所適」,言屢遷也。自「出入以度」至「道不虛行」,言不可遠也,惟其屢遷,故虛而無常。不可為典要,惟其不可遠,故有度有方有典有常,而不可虛,方其率之也,則謂之辭,及其行之也,則謂之道,辭之所指,即道之所遷也。人能循其不可遠之理,則屢遷之道得矣。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
【本義】質謂卦體,卦必舉其始終而後成體,爻則唯其時物而已。
【集說】
○ 韓氏伯曰:質,體也。卦兼始終之義也。
○ 孔氏穎達曰: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雜錯,唯各會其時,各主其事。
○ 吳氏澄曰:質謂卦之體質,文王原卦義之始,要卦義之終,以為卦之體質,各名其卦而繫彖辭也。爻之為言交也,周公觀六位之交錯,唯其六爻之時,各因其義而繫爻辭也。此章言六爻,而六爻統於彖,故先言彖,乃說六爻也。
○ 谷氏家杰曰:此章雖兼卦爻,實以卦引起爻,專重在爻上。
○ 何氏楷曰:此章統論爻畫,而歸重於彖辭,說易之法,莫備於此。易之為書,綱紀在卦,卦必合爻之全而後成卦。一畫不似,便成他局,聖人之繫卦為之推原其始,要約其終,彌綸全卦之理,如物之有體質,至於繫爻,則惟相其六位之時而導之宜,因其陰陽之物而立之像,然其大指,要不過推演彖辭之意。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
【本義】此言初上二爻。
【集說】
○ 干氏寶曰:初擬議之故難知,卒終成之,故易知,本末勢然也。
○ 孔氏穎達曰:初辭擬之者,覆釋其初難知也。以初時擬議其始,故難知也。卒成之終者,覆釋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終竟,故易知也。
○ 吳氏澄曰:初與終為對,擬之與卒成之為對,兩句文法顛倒相互。
【案】講家以難知易知屬學易者,擬之卒成屬作易者。然聖人作易六爻之條理,混成於心,豈有難易哉。故初辭擬之、卒成之終兩句,是申上兩句,皆當屬學易者說。
若夾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本義】此謂卦中四爻。
【案】雜字撰字辨字,亦當屬學易者說。雜者,參錯其貴賤上下之位也。撰者,體察其剛柔健順之德也。德位分而是非判矣。辨者,剖別之於象,以考驗之於辭也。
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本義】彖統論一卦六爻之體。
【集說】
○ 蘇氏軾曰:彖者常論其用事之爻,故觀其彖,則其餘皆彖爻之所用者也。
○ 吳氏澄曰:章首第一句言彖,第二句總言六爻,此一節又總言六爻而歸重於彖,蓋為結語與章首起語相始終。
【案】彖辭之繫,文王蓋統觀六爻以立義者,如屯則以初為侯,蒙則以二為師,師則以二為將,比則以五為君,其義皆先定於彖,爻辭不過因之而隨爻細別耳。其爻之合於卦義者吉,不合於卦義者凶。故彖辭為綱領,而爻其目也。彖辭為權衡,而爻其物也。總之於綱,則目之先後可知。審之於權衡,則物之輕重可見。夫子彖傳,既參錯六爻之義以釋辭,示人卦爻之不相離矣。於此又特指其要而切言之,讀易之法,莫先於此。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
【本義】此以下論中爻,同功,謂皆陰位。異位,謂遠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懼,柔不利遠,而二多譽者,以其柔中也。
【集說】
○ 崔氏憬曰:此重釋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四皆陰位,陰之為道,近比承陽,故不利遠矣。二遠陽雖則不利,其要或有无咎者。以柔居中,異於四也。
○ 蘇氏軾曰:近於五也。有善之名,而近於君則懼矣,故二之善宜著,四之善宜隱。
○ 程氏迥曰:易以六居五,以九居二,為卦十有六,雖為時不同,其十有五皆吉,謂人君柔中虛己,而任剛德之臣,其臣亦以剛中應之也。
○ 吳氏澄曰:二與四同是陰位,若皆以柔居之,則六二六四,同是以柔居陰,故曰同功。然其位則有遠近之異。五者一卦之尊位,故遠近皆自五而言,二與五應為遠,四與五比為近,以位之遠近有異,而其善亦不同,遠者意氣舒展而多譽,近者勢分逼迫而多懼。多者,謂不盡然而若此者眾耳。近也二字,釋四多懼,謂四之所以懼,不能如二之多譽者,蓋廹近尊位不得自安故也。柔之為道,以下釋二多譽。柔不能自立,近者有所依倚,遠者宜若不利。二遠於五而其歸得以无咎者,以其用柔而居下卦之中也。
○ 何氏楷曰:月遠日則光滿,近則光微,此多譽多懼之說也。
【案】吳氏說亦詳密,但以二之譽,四之懼,專為以柔居柔者。三之凶,五之功,專為以剛居剛者,則於經意猶偏。蓋聖人之言,舉其一隅,則可以三隅反。多譽多懼,以二四之位言,不論剛柔居之,皆多譽多懼也。多凶多功,以三五之位言,亦不論剛柔居之,皆多凶多功也。下文言「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則可見二雖多譽,而九二尤善於六二,四既多懼,而九四尤甚於六四也。又言「其柔危其剛勝邪」,則可見三雖多凶,而九三猶善於六三。五雖多功,而六五猶讓於九五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為六二言,而九二在其中,並六四、九四皆在其中。其柔危,為六三言。而九三在其中,並六五、九五亦在其中,此聖言之所以妙。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
【本義】三五同陽位,而貴賤不同,然以柔居之則危,惟剛則能勝之。
○ 此第九章。
【集說】
○ 侯氏行果曰:三五陽位,陰柔處之則多凶危,則正居之則勝其任。言邪者,不定之辭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得其時也。
○ 崔氏憬曰:三處下卦之極,居上卦之下,而上承天子,若無含章之美,則必致凶。五既居中不偏,貴乘天位,以道濟物,廣被寰中,故多功也。
○ 吳氏澄曰:三與五同是陽位,若皆以剛居之,則九三九五,同是以剛居陽,故曰同功。然其位則有貴賤之異,賤者剛居剛為太過而多凶,貴者剛居剛為適宜而多功。「二多譽四多懼」之上,有「其善不同」一句,而「三多凶五多功」之上無之者,譽懼雖不同,而皆可謂之善,凶則不可謂善矣,故不言也。「貴賤之等也」五字,釋「三多凶」,謂三之所以凶,不能如五之功者,蓋貴賤有等,賤者不與貴者同故也。「其柔危」以下釋「五多功」,五為尊位,以柔居之則不勝其任而危,惟剛居之,則能勝其任而有功也。
○ 胡氏炳文曰:其柔危,其剛勝,專為三言也。
○ 蔡氏清曰:或遠或近,或貴或賤,此所謂爻有等,故曰物者,是為雜物,或柔中,或不中,或多譽,或多懼,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危而剛勝,此所謂撰德也。而辨是與非,舉具其中矣。
【案】柔危剛勝,吳氏以為指五,胡氏以為指三,侯氏兼之,須分別融會,乃得經意。
【總論】何氏楷曰:章末覆舉中爻,所以略初上不言者,蓋初上非用事之地,故所重在時位。中四爻用事之地,故惟重在德行也。若夫卦主在初上者,則不可以此例論。此章為易之凡例,求卦爻之義者,執此以求之而已。然僅曰要曰多曰過半,則雖聖人猶未敢輕言之。韋編三絶,有以夫。
【案】此上二章,申爻之動乎內,而吉凶見乎外也。道屢遷者,於周流六虛見之,无常相易,所謂周流者也。唯變所適,所謂屢遷者也。此則爻之動乎內者,及繫辭而吉凶見,則使人於日用出入之間,各循乎法度而知懼,蓋凜乎師保之嚴矣。再觀其開示人以憂患,與其所以至憂患之故,不啻父母之謀其子孫者,又使人無有師保之嚴,但如臨父母之親而已。夫是以由其辭而揆之,則不可為典要者,未嘗不有典常,而欲體其道而行之,則所謂不可遠者,又存乎其人之不遠於道也。下文遂以辭之典常言之,大約初上雖無位,而為事之始終。自二至五,則居中而正,為用事之位。玩辭者,擬其初,竟其終,參合其物理,以辨其是非而求其備,此學易之法也。然彖者括始終以立體,而爻則其趨時之物而已,故知者觀彖辭而爻義已大半得,此又學易之要也。又舉中四爻而申之,以見凡當位用事,則有譽有懼,有凶有功,非初上無位而或在功過之外者比也。聖人所謂明憂患與故者,於此尤諄諄焉。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本義】三畫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為天,中二爻為人,下二爻為地。
【集說】
○ 項氏安世曰:言聖人所以兼三才而兩之者,非以私意傅會三才之道,自各有兩,不得而不六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本義】道有變動,謂卦之一體。等,謂遠近貴賤之差。相雜,謂剛柔之位相間。不當,謂爻不當位。
○ 此第十章。
【集說】
○ 陸氏績曰:天道有晝夜日月之變,地道有剛柔燥濕之變,人道有行止動靜吉凶善惡之變,聖人設爻以效三者之變動,故謂之爻者也。
○ 孔氏穎達曰:三才之道,既有變化移動,故重畫以象之,而曰爻也。物者,物類也。爻有陰陽貴賤等級,以象萬物之類,故謂之物也。若相與聚居,間雜成文,不相妨害,則吉凶不生。由文之不當,相與聚居不當於理,故吉凶生也。
○ 張子曰:故曰爻,爻者交雜之義。
○ 項氏安世曰:爻有等者,初二三四五上也。物相雜者,初三五與二四上,陰陽相間也。文不當者,九居陰位,六居陽位也。
○ 李氏簡曰:一則無變無動,兼而兩之,故三才之道,皆有變動,以其道有變動,故名其畫曰爻。爻者傚也,言六畫能傚天下之動也。爻有貴賤上下之等,故曰物。物有九六雜居剛柔之位,則成文,交錯之際,有當不當,吉凶由是生焉。
○ 汪氏咸池曰:文既相雜,豈能皆當,故有以剛居柔,以柔居剛,而位不當者,亦有以柔居柔,以剛居剛,而位未必皆當者,則吉凶於是而生矣。
○ 何氏楷曰:不當者非專指陽居陰位,陰居陽位也。卦情若淑,或以不當為吉。卦情若慝,反以當位為凶。要在隨時變易得其當而已。
○ 吳氏曰慎曰:以時義之得為當,時義之失為不當,不以位論。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本義】危懼故得平安,慢易則必傾覆,易之道也。
○ 此第十一章。
【集說】
○ 張氏栻曰:既懼其始,使人防微杜漸,又懼其終,使人持盈守成,要之以无咎而補過,乃易之道也。
○ 高氏攀龍曰:一部易原始要終,只是敬懼无咎而已,故曰懼以終始。无咎者善補過也,易中凡說有喜有慶,吉、元吉,都是及於物處,若本等只到了无咎便好。
○ 趙氏光大曰:危者使平二句,即是辭危處,使之不可作易。使之,言由危而平者,危使之也。言其理之必然,若有以使之也。易之道,與其道甚大,道字正相應。
○ 何氏楷曰:使者天理之自然,若或使之也,所謂殖有禮,覆昏暴,天之道也。
【案】此上二章,申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也。所謂變者,生於三才之道,以兩而行,交合相濟,迭用不窮也。寫之於易,則以其兩相交也,而名為爻。所處之位不同也。而名為物,所以處是位者,又相錯也,而名為文。相錯則有當有否,而吉凶於此生,大業於此起矣,故曰功業見乎變。雖然,上古之聖,以是濟民用焉,而辭未備也。文王當殷商之衰,忘己之憂,而惟世之患,是故其因事設戒者,無非欲人戰戰兢兢,免於咎而趨於平也,是所謂以身立教。反覆一編之中,千載之上,心如見焉,故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恒簡以知阻。
【本義】至健則所行无難,故易。至順則所行不繁,故簡。然其於事,皆有以知其難,而不敢易以處之,是以其有憂患,則健者如自高臨下,而知其險。順者如自下趨上,而知其阻,蓋雖易而能知險,則不陷不險矣。既簡而又知阻,則不困於阻矣。所以能危能懼,而无易者之傾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乾之德行恒易略,不有艱難。以此之故,能知險之所興。若不易則為險,故行易以知險也。坤之德行恒為簡靜,不有繁亂。以此之故,知阻之所興,若不簡則為阻難,故行簡以知阻也。
○ 蘇氏軾曰:已險而能知險,已阻而能知阻者,天下未嘗有也。是故處下以傾高,則髙者畢赴。用晦以求明,則明者必見。易簡以觀險阻,則險阻無隱情矣。
○ 張子曰:簡易然後知險阻,簡易理得,然後一以貫天下之道。
○ 《朱子語類》云:險與阻不同,險是自上視下,見下之險,故不敢行。阻是自下觀上,為上所阻,故不敢進。
○ 項氏安世曰:易與險相反,惟中心易直者能照天下險巇之情。簡與阻相反,惟行事簡靜者,能察天下繁壅之機。
○ 李氏簡曰:兩險相疑,兩阻相持,則險不能知險,知天下之至險者,至易者也。阻不能知阻,知天下之至阻者,至簡者也。
○ 胡氏炳文曰:前言乾坤之易簡,此言乾坤之所以為易簡,蓋乾之德行,所以恒易者,何也?乾,天下之至健也,坤之德行,所以恒簡者。何也?坤,天下之至順也。
○ 蔡氏清曰: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順,猶《中庸》云「天下至誠」、「天下至聖」相似,皆以人言。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此天下之至健者也。安貞之吉,應地无疆,此天下之至順者也。
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
【本義】「侯之」二字衍。說諸心者,心與理會,乾之事也。研諸慮者,理因慮審,坤之事也。說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諸慮,故有以成亹亹。
【集說】
○ 張子曰:易簡故能說諸心,知險阻故能研諸慮。
○ 朱氏震曰:簡易者我心之所固有,反而得之,能無說乎。以我所有,慮其不然,能無研乎。
○ 《朱子語類》云:能說諸心,能研諸慮,方始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凡事見得通透了,自然歡說。既說諸心,是理會得了,於事上更審一審,便是研諸慮。研是更去研磨。定天下之吉凶,是剖判得這事,成天下之亹亹,是作得這事業。
○ 張氏栻曰:心之說也,不忤於理。慮之研也,不昧於事,則得者為吉,失者為凶。吉凶既定,則凡勉於事功者,莫不弘之不息以成其功矣。
○ 谷氏家杰曰;能說諸心,能研諸慮,二能字應下成能之能。見此理人人具有,唯聖人能說能研耳。
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
【本義】變化云為,故象事可以知器。吉事有祥,故占事可以知來。
【集說】
○ 蘇氏軾曰:言易簡者無不知也。
○ 《朱子語類》問:有許多變化云為,又吉事皆有休祥之應,所以象事者於此而知器,占事者於此而知來。曰:是。
○ 何氏楷曰:凡人事之與吉逢者,其先必有祥兆。天人相感,志一之動氣也。聖人作易,正以迪人於吉,故獨以吉事言之。與吉之先見同義。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
【本義】天地設位而聖人作易以成其功,於是人謀鬼謀,雖百姓之愚,皆得以與其能。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天地設位」四句,說天人合處。天地設位使聖人成其功能,人謀鬼謀則雖百姓亦可與其能。成能與與能,雖大小不同,然亦是小小底造化之功用。
○ 胡氏炳文曰:聖人成天地所不能成之能,百姓得以與聖人所已成之能也。
○ 蔡氏清曰:凡卜筮問易者,先須謀諸人,然後乃可問易。雖聖人亦然,故《洪範》曰「謀及卿士,謀及庶人」,然後曰「謀及卜筮」。又曰:「朕志先定,詢謀僉同」,然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是也。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本義】象,謂卦畫。爻彖,謂卦爻辭。
【集說】
○ 崔氏憬曰:伏羲始畫八卦,因而重之,以備萬物而告於人也。爻,謂爻下辭。象,謂卦下辭。皆是聖人之情,見乎繫辭,而假爻象以言,故曰「爻彖以情言」。六爻剛柔相推,而物雜居,得理則吉,失理則凶,故吉凶可見也。
○ 蔡氏清曰:八卦以象告,則剛柔雜居矣。爻彖以情言,則吉凶可見矣。
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
【本義】不相得,謂相惡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
【集說】
○ 崔氏憬曰:遠,謂應與不應。近,謂比與不比,或取遠應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遠應,由此遠近相取,所以生悔吝於繫辭矣。
○ 項氏安世曰:「愛惡相攻」以下,皆言「吉凶以情遷」之事,而以六爻之情與辭明之,吉凶悔吝利害之三辭,分出於相攻相取相感之三情,而總屬於相近之一情。此四者,爻之情也。命辭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故觀其辭可以知其情。利害者,商略其事有利有不利也,悔吝則有迹矣。吉凶則其成也,故總而名之曰吉凶。相感者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相取則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相攻則其事極矣,故以吉凶言之。愛惡遠近情偽,姑就淺深分之,若錯而綜之,則相攻相取相感之人,其居皆有遠近,其行皆有情偽,其情皆有愛惡也,故總以相近一條明之。近而不相得,則以惡相攻而凶生矣,以偽相感而害生矣,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是則一近之中,備此三條也。凡爻有比爻,有應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當相得者也。今稱近者,正據比爻言之。反以三隅,則遠而為應為主者,亦必備此三條矣。但居之近者,其吉凶尤多,故聖人概以近者明之。
○ 吳氏澄曰:害者利之反,凡占曰不利、无攸利者,害也。近而不相得,則凶害悔吝。其相得,則吉利悔亡无悔无咎,從可知也。
○ 胡氏一桂曰:「凡易之情」以下,獨舉近者總言之。近而相取,其情乃不相得,此必其初之以偽感,終至於惡而相攻,是以凶耳。既至於凶,其於害,悔吝可知已。
○ 蔡氏清曰:「愛惡相攻」三句平等說,下文卻合言之。曰:大抵凡易之情,近而相得者為貴,不相得而遠者亦無害。唯是近而不相得者則凶,又有害而悔且吝矣。
○ 又曰:吉凶悔吝利害六字,大抵吉凶重於利害,利害重於悔吝,故末句先凶次害,又次悔吝,而凡曰吉凶見乎外,吉凶以情遷,則皆該利害與悔吝矣。
○ 林氏希元曰:「近而不相得」是解「遠近相取而悔吝生」一句,并「愛惡相攻」兩句亦解。蓋遠近相取而悔吝生,這裏分情相得不相得。情相得者,遠相取而悔吝。情不相得者,近相取而悔吝。但此意未明,故於此發之。只曰近不曰遠者,舉近則遠者可以三隅反也。夫近而不相得則凶,可見惡相攻而凶生者,以其近也。偽相感而害生者,亦以其近也,故曰是倂解「愛惡相攻」兩句。
【案】此條諸說相參,極詳密矣,然尚有須補備者,諸說皆以近為相比之爻,於易例未盡,應爻雖遠,然既謂之應,地雖遠而情則近也。先儒蓋因上章「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故必以相比為近,然彼就二四而言之,則有遠近之別。此就六爻而統論之,則比與應皆近也。觀蒙之六四曰「獨遠實也」,以其比應皆陰也,如雖無比而有應,亦不得謂之遠實矣。故易於應爻有曰婚媾者,有曰宗者,有曰主者,有曰類者,皆親近之稱也。遠近相取,須分無比應者為遠,有比應者為近,乃為完備。
○ 易之情,其有遠近者,固從爻位而生,若愛惡情偽,則從何處生來?須知,易爻吉凶,皆在時、位、德三字上取。時隨卦義而變,時變則有愛惡矣。如泰之時則交,否之時則隔,比之時則和,訟之時則爭,是愛惡相攻者,由於時也。位逐六爻而異,位異則有遠近矣。如比之內比外比,觀之觀光者,近也。蒙之困蒙,復之迷復者,遠也,是遠近相取者,由於位也。德由剛柔當否而別,德別則有情偽矣,如同人五之號咷,豫二之介石,以中正也。同人三之伏戎,豫三之盱豫,以不中正也。是情偽相感者,由於德也。時有消息盈虛之變,位有貴賤上下之異,德有剛柔善惡之別,此三者皆吉凶悔吝之根,然其發動,皆因彼己之交而起。所謂彼己之交者,比也,應也。非因比應,則無所謂相攻也,無所謂相取也,無所謂相感也。所謂相攻相取相感者,皆以比應言之,故下獨舉近而不相得以見例。近而相得,相愛者也,相取者也,以情相感者也,善之善者也。不相得者而遠,則雖惡而不能相攻也,不近而不得相取也,雖偽而不與相感也,善之次也。宜相得者而遠,則雖愛而不得相親也,不近而不能相取也,雖有情而無以相感也,又其次也。惟近而不相得,則以惡相攻,以近相取,以偽相感,人事之險阻備矣,大者則凶,極其惡之情者也,同人三之敵剛是也。次者則害,防其偽之端者也,兌之介疾孚剝是也。輕者猶不免於悔吝,如豫萃之三,雖以近而從四,然以非同類而曰悔曰吝者此也。易者教人知險知阻,故特舉此條以見例,餘者可以三隅反也,故觀易者,須先知時、位、德、比、應五字,又須知時、位、德之當否,皆於比應上發動,其義莫備於此章矣。
將叛者其辭慙,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本義】卦爻之辭,亦猶是也。
○ 此第十二章。
【集說】
○ 王氏申子曰:歉於中者必愧於外,故將叛者其辭慙。疑於中者必泛其說,故中心疑者其辭枝。吉德之人見理直,故其辭寡。躁競之人急於售,故其辭多。誣善類者,必深匿其跡而陰寓其忮,故其辭游。失其守者,必見義不明而內無所主,故其辭屈。
○ 吳氏澄曰:此篇之首,泛言辭變象占四道,而末句歸重於辭,巳以本於聖人之情。至於卒章凡三節,其中亦言四道,而首末皆言彖爻之辭,末又本於易之情,以終繫辭之傳。蓋唯聖人之情,能知易之情而繫易之辭也,是為一篇始終之脉絡云。
○ 張氏振淵曰:此節即人之辭以情遷者,驗易之辭以情遷也。
【案】此章亦總上十一章之意而通論之,易簡即上下傳首章所謂乾坤之理,而聖人體之以立極者,故此即以乾坤為聖人之名稱,見易道之本,聖心所自具也。易與險反,故知險。簡與阻反,故知阻。以是說諸心,即以是研諸慮。凡天下所謂吉凶亹亹者,固已豫定取成於聖人之心矣,於是仰觀變化俯察云為,知以藏往而通其象,神以知來而裕其占,此所以作易而天地之功以成,百姓之行以濟也。爻象動乎內者以象告,吉凶見乎外者以情言,功業見乎變者以利言,聖人之情見乎辭者以情遷。時有順逆而愛惡生焉,位有離合而遠近判焉,德有淑慝而情偽起焉,此三者易之情也。吉利凶害悔吝之辭,所由興也。在易則為易之情,聖人從而發揮之,則吉凶之途明,而利害之幾審,此即聖人之情也。故言凡人之情著於辭而不可掩者六,反切上章所謂有憂患者辭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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