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古書,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御纂周易折中卷十四
繫辭上傳(下)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
【本義】十翼皆夫子所作,不應自著「子曰」字,疑皆後人所加也。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此其取類,又以清濁言也。
【集說】
○ 韓氏伯曰: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
○ 孔氏穎達曰: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以增崇其德,廣大其業。
○ 《朱子語類》云:知識貴乎高明,踐履貴乎著實,知既高明,須放低著實作去。
○ 又云:知崇者,德之所以崇。禮卑者,業之所以廣,蓋禮纔有些不到處,便有所欠闕,業便不廣矣。惟極卑無所欠闕,所以廣。
○ 又云:禮卑是卑順之意,卑便廣,地卑便廣,高則狹了。人若只揀取高底作便狹,兩腳踏地作方得。
○ 吳氏澄曰:崇德者,立心之易,而所得日進日新也。廣業者,行事之簡,而所就日充日富也。德之進而新,由所知之崇,高明如天;業之充而富,由所履之卑,平實如地。
○ 張氏振淵曰:知,即德之虛明炯於中者。禮,即業之矩矱成於外者。天運於萬物之上,而聖心之知,亦獨超於萬象之表,故曰崇效天。地包細微,不遺一物,而聖人之禮,亦不忽於纖悉細微之際,故曰卑法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本義】天地設位而變化行,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成性,本成之性也。存存,謂存而又存,不已之意也。
○ 此第七章
【集說】
○ 《朱子語類》曰:識見高於上,所行實於下,中間便生生而不窮,故說易行乎其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 俞氏琰曰:人之性,渾然天成,蓋無有不善者,更加以涵養功夫,存之又存,則無所往而非道,無所往而非義矣。
○ 林氏希元曰:此承上文「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而言,意謂天地設位,則陰陽變化,而易行乎其中矣。聖人知禮至於效天法地,則本成之性,存存不已,而道義從此出,故曰道義之門。蓋道義之得於心者,日新月盛,則德於是乎崇矣。道義之見於事者,日積月累,則業於是乎廣矣,此易所以為聖人之崇德廣業,而易書所以為至也。
○ 盧氏曰:天地位而易行,是天地德業之盛。知禮存而道義出,是聖人德業之盛。
○ 吳氏曰慎曰:道義之出不窮,猶易之生生不已也,然未有不存存而能生生者。
【案】門字不可專以出說,須知兼出入兩意。知崇於內,則萬里由此生,是道所從出之門也。禮卑於外,則萬行由此成,是義所從入之門也。若以四德配,則知屬冬,禮屬夏,道即仁也,屬春,義屬秋。仁主出而發用,然非一心虛明,萬理畢照,則無以為發用之源。義主入而收斂,然非百行萬善,具足完滿,亦無以為收斂之地矣。此造化動靜互根,顯諸仁藏諸用之妙,其在人則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
【總論】項氏安世曰:此章言聖人體易於身也,知窮萬理之原,則乾之始萬物也。禮循萬理之則,則坤之成萬物也。道者義之體,智之所知也。義者道之用,禮之所行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
【本義】賾,雜亂也。象,卦之象,如說卦所列者。
【集說】
○ 《朱子語類》云:賾,雜亂也,古無此字,只是嘖字。今從𦣞,亦是口之義,與《左傳》嘖有繁言之嘖同,是口裏說話多雜亂底意思,所以下文說不可惡,先儒多以賾為至妙之意,若如此說,何以謂之不可惡,賾只是一箇雜亂冗鬧底意思。
○ 吳氏澄曰:不以彖對爻言,而以象對爻言者,文王未繫彖辭之先,重卦之名謂之象,象先於彖,言象則彖在其中。
○ 胡氏炳文曰:擬者象之未成,象者擬之已定。姑以乾坤二卦言之,未畫則擬陰陽之形容,於是為奇耦之畫,畫則象也,已畫又取象天地、首腹、牛馬,以至於為金為玉、為釜為布之類,皆象也。
○ 鄭氏維嶽曰:擬之在心,象之在畫。
○ 張氏振淵曰:擬諸形容者,擬之陰陽也,在未畫卦之先。象其物宜,正畫卦之事。擬是擬其所象,象是象其所擬。物而曰宜,不獨肖其形,兼欲盡其理。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本義】會,謂理之所聚而不可遺處,通,謂理之可行而无所礙處,如庖丁解牛,會則其族,而通則其虛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會以物之所聚而言,通以事之所宜而言。會是眾理聚處,雖覺得有許多難易窒礙,必於其中卻得箇通底道理,乃可行爾。且如事理間,若不於會處理會,卻只見得一偏,便如何行得通。須是於會處都理會,其間卻自有箇通處,這「禮」字又說得濶,凡事物之常理皆是。
○ 又云:會而不通,便窒塞而不可行。通而不會,便不知許多曲直錯雜處。
○ 吳氏澄曰:會通,謂大中至正之理,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聖人見天下不一之動,而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見理精審,則行事允當也。以處事之法為辭,繫於各爻之下,使筮而遇此爻者,如此處事則吉,不如此處事則凶也。
○ 胡氏炳文曰:不會則於理有遺闕,如之何可通?不通則於理有窒礙,如之何可行?通是時中,典常是庸。
○ 蔡氏清曰:觀會通,行典禮,且就天下之動上說,未著在易。將此理係之於易以斷其吉凶,是爻辭之所以為爻辭者,乃所以效天下之動也,故謂之爻。
○ 趙氏光大曰:通即會中之通,據事理而言則曰通,據聖人立為常法而言則曰典禮。典,常也。禮者理之可行者也。
○ 何氏楷曰:會如省會之會,自彼而來者面面可至。通如通都之通,自此而往者方方可達。
○ 錢氏澄之曰:事勢盤錯之會,人見為有礙者,聖人觀之必有其通,非權宜之行,而典禮之行,蓋確乎不可易也。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本義】惡,猶厭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雜亂處人易得厭惡,然都是道理中合有底事,自合理會,故不可惡。動亦是合有底,上面各自有道理故自不可亂。
○ 吳氏澄曰:六十四卦之義,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人所易知,則自不至厭惡其賾矣,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而處決精當,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棼亂其動矣。
○ 潘氏士藻曰:有至一者存,所以不可惡。有至常者存,所以不可亂。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
【本義】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而法行之,此下七爻,則其例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擬之而後言,擬是象而言也,擬是而言,則言有物矣。議之而後動,議是爻而動也,議是而動,則動惟厥時矣。
○ 《朱子語類》云:擬議只是裁度,自家言動,使合此理,變易以從道之意。
○ 胡氏炳文曰:聖人之於象,擬之而後成,學易者如之何不擬之而後言。聖人之於爻,必觀會通以行典禮,學易者如之,何不議之而後動。前言變化,易之變化也。此言成其變化,學易者之變化也。
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
【本義】釋中孚九二爻義。
【集說】
○ 韓氏伯曰:鶴鳴於陰,氣同則和。出言戶庭,千里或應,出言猶然,況其大者乎。千里或應,況其邇者乎。故夫憂悔吝者存乎纖介,定失得者愼於樞機。是以君子擬議以動,愼其微也。
○ 蔡氏淵曰:居其室,即在陰之義。出其言,即鳴之義。千里之外應之,即和之之義。感應者心也,言者心之聲,行者心之迹,言行乃感應之樞機也。
○ 保氏八曰:「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樞動而戶開,機動而矢發,小則招榮辱,大則動天地,皆此唱而彼和,感應之最捷也。
○ 汪氏砥之曰:居室照在陰看中孚者,誠積於中,在陰居室,正當慎獨以脩言行而進於誠也。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本義】釋同人九五爻義。言君子之道,初若不同,而後實无間。斷金如蘭,言物莫能間,而其言有味也。
【集說】
○ 韓氏伯曰: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其跡雖異,道同則應。
○ 耿氏南仲曰:「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者,物或間之,而其迹異也。迹雖異而心同,故物不得而終間焉。其利斷金,則其間除矣,間除則合,故又曰「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其相好之無斁也。
○ 《朱子語類》云:同心之利,雖金石之堅,亦被他斷決將去,斷是斷作兩段。
○ 俞氏琰曰:出處語默,即「先號咷後笑」之義。二人同心,斷金臭蘭,即相遇之義。
○ 錢氏志立曰:斷金,言其心志之堅,物不得間也。如蘭,言其氣味之一,物不能雜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本義】釋大過初六爻義。
【集說】
○ 程氏敬承曰:天下事成於慎而敗於忽,況當大過時,時事艱難,慎心不到,便有所失,故有取於慎之至,言寧過於畏慎也。
【案】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此句須對卦義看。卦取棟為義者,任重者也。茅之視棟,為物薄矣。然棟雖任重而猶有橈之患,故當大事者,每憂其傾墜也。若藉茅於地,則雖重物而不憂於傾墜矣。豈非物薄而用可重乎。自古圖大事必以小心為基,故大過之時,義雖用剛,而以初爻之柔為基者此也。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
【本義】釋謙九三爻義。「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
【集說】
○ 楊氏萬里曰:人之謙與傲,係其德之厚與薄。德厚者無盈色,德薄者無卑辭。如鐘磬焉,愈厚者聲愈緩,薄者反是。故有勞有功而不伐不德,唯至厚者能之。其德愈盛,則其禮愈恭矣。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无位,高而无民,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本義】釋乾上九爻義,當屬《文言》,此蓋重出。
【集說】
○ 孔氏穎達曰:上既以謙德保位,此明無謙則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龍有悔,證驕亢不謙也。
○ 王氏宗傳曰:知聖人深予乎謙之九三,則知聖人深戒乎乾之上九,何也?亢者謙之反也,九三致恭存位,上九則貴而无位,九三萬民服,上九則高而无民,九三能以功下人,上九則賢人在下位而无輔,此九三所以謙而有終,上九所以亢而有悔也。
不出戶庭,无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本義】釋節初九爻義。
【集說】
○ 蔡氏淵曰:不言則是非不形,人之招禍,惟言為甚,故言所當節也。密於言語,即不出戶庭之義。
○ 吳氏澄曰:此爻辭所象,慎動之節,而夫子以發言之辭釋之。程子曰:在人所節,惟言與行。節於言則行可知,言當在先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
【本義】釋解六三爻義。
○ 此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猶若財之不密,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
○ 胡氏瑗曰:小人居君子之位,不惟盜之所奪,抑亦為盜之侵伐矣。蓋在上之人,不能選賢任能,遂使小人乘時得勢而至於高位,非小人之然也。
○ 陳氏琛曰: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處非其據,而盜思奪之矣。且小人在位,則慢上暴下,人所不堪,而「盜思伐之矣」。
○ 趙氏光大曰:強取曰奪,執辭曰伐。
【案】慢、暴如陳氏說亦通,然以慢字對下文慢藏觀之,則當為上褻慢其名器而在下之小人得肆其殘暴之義,方與伐字相應。蓋奪者禍止其身也,伐者禍及國家也。慢藏誨盜以喻「上慢下暴,盜思伐之」。冶容誨淫以喻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
【總論】
○ 谷氏家杰曰:此章重擬議成變化句,前章以存存用易,尊德性也。此章以擬議用易,道問學也。
【案】此上二章申「君子所居而安者」一節之義,得易理於心之謂德,成易理於事之謂業,聖人猶然,況學者乎,是故不可以至賾而惡也,不可以至動而亂也,擬之於至賾之中,得聖人所謂「擬諸形容」者,則沛然無疑而可以言矣。議之於至動之際,得聖人所謂觀其會通者,則確然不易而可以動矣。知禮成性,不待擬議而變化出焉者,聖人之事也。精義利用,擬議以成其變化者,學者之功也。中孚以下七爻舉例言之。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本義】此簡本在第十章之首。程子曰:宜在此,今從之。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耦,即所謂河圖者也。其位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就此章而言之,則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二老位於西北,二少位於東南,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也。
【集說】
○ 郭氏雍曰:天數五,地數五者,此也。《漢志》言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故或謂天一至五為五行生數,地六至地十為五行成數,雖有此五行之說,而於易無所見。故五行之說,出於歷數之學,非易之道也。
○ 《朱子語類》云:自「大衍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與祐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至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圖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明。
○ 項氏安世曰:姚大老云,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班固《律歷志》及衛元嵩《元包運蓍篇》皆在天數五地數五之上。
○ 吳氏澄曰:案《漢書律歷志》,引此章「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相連,則是班固時此簡猶未錯也。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本義】此簡本在大衍之後,今按宜在此。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耦也。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耦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二十有五者,五奇之積也。三十者,五耦之積也。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鬼神謂凡奇耦生成之屈伸往來者。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言此陽奇陰耦之數,成就其變化,而宣行鬼神之用。
○ 程子曰:數只是氣,變化鬼神亦只是氣。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變化鬼神,皆不越於其間。
○ 龔氏煥曰:「五位相得」之說,當從孔氏,蓋既謂之「五位相得」,則是指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而言。且一二三四之相得不見其用,不若孔之的也。
【案】龔氏之意,謂相得者,言四方相次,如一三七九,二四六八是也。有合者,言四方相交,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是也,此說極合圖意。蓋相得者,是二氣之迭運,四時之順播,所以成變化者此也。有合者,是動靜之互根,陰陽之互藏,所以行鬼神者此也。然成變化,行鬼神,不直言於相得有合之後,必重敘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蓋非重敘細數,則無以見相得者之自少而多,自微而盛,有合者之多少相間,微盛相錯,而往來積漸之迹,屈伸交互之機,有所未明者矣。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本義】大衍之數五十,蓋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則又止用四十有九,蓋皆出於理勢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兩,謂天地也。掛,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三,三才也。揲,間而數之也。奇,所揲四數之餘也。扐,勒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五歲之間,再積日而再成月,故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別起積分,如一掛之後,左右各一揲而一扐,故五者之中,凡有再扐,然後別起一掛也。
【集說】
○ 韓氏伯曰:王弼曰:演天地之數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
○ 孔氏穎達曰: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五十之內去其一,餘有四十九,合同未分。今以四十九分而為二,以象兩儀也。掛一以象三者,就兩儀之間,於天數之中,分掛其一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為數,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者,謂四揲之餘,歸此殘奇於扐而成數,以象天道歸殘聚餘,分而成閏也。五歲再閏者,凡前閏後閏,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歲之中,故五歲再閏。
○ 張氏浚曰:歸奇於扐以象閏,何也?大衍用四十有九,老陽餘數十有三,老陰餘數二十有五,合之為三十有八,少陽餘數二十有一,少陰餘數十有七,合之亦為三十有八。乘以六爻之位,則二百二十有八也。凡術於筭者,率以二百二十八為求閏之法,蓋自然之紀如此。
○ 朱子《蓍卦考誤》曰:五十之內去其一,但用四十九策,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以四十九策分置左右兩手,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是象兩儀也。掛,猶懸也。於右手之中,取其一策,懸於左手小指之間,所以象人而配天地,是象三才。揲,數之也。謂先置右手之策於一處,而以右手四四而數左手之策。又置左手之策而以左手四四而數右手之策也,皆以四數,是象四時。奇,零也。扐,勒也。謂旣四數兩手之策,則其四四之後必有零數,或一或二,或三或四,左手者歸之於第四第三指之間,右手者歸之於第三第二指之間,而扐之也。象閏者,積餘分而成閏月也,凡前後閏相去大畧三十二月,在五歲之中,此掛一揲四歸奇之法,亦一變之間,凡一掛兩揲兩扐為五歲之象,其間凡兩扐以象閏,是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置前掛扐之策,復以見存之策,分二掛一,而為第二變也。
○ 又答郭雍曰:過揲之數,雖先得之,然其數眾而繁,歸奇之數,雖後得之,然其數寡而約。紀數之法,以約御繁,不以眾制寡,故先儒舊說,專以多少決陰陽之老少,而過揲之數,亦冥會焉,初非有異說也。然七八九六所以為陰陽之老少者,其說又本於圖書,定於四象。其歸奇之數,亦因揲而得之耳。大抵河圖洛書者,七八九六之祖也。四象之形體次第者,其父也。歸奇之奇耦方圓者,其子也。過揲而以四乘之者,其孫也。今自歸奇以上,皆棄不錄,而獨以過揲四乘之數為說,恐或未究象數之本原也。
○ 吳氏澄曰:衍母之一,數之所起,故大衍五十之數,虛其一而不用,所用者四十有九,其數七七,蓋以一一為體,七七為用也。
○ 胡氏炳文曰:歷法再閏之後,又從積分而起,則筮法再扐之後,又必從掛一而起也。
【附錄】
○ 虞氏翻曰:奇所掛一策,扐所揲之餘,不一則二,不三則四也。取奇以歸扐,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故「歸奇於扐以象閏也」。
○ 張子曰:奇,所掛之一也。劫,左右手四揲之餘也。再扐後掛者,每成一爻而後掛也。謂第二第三揲不掛也。閏嘗不及三歲而再至,故曰五歲再閏,此歸奇必俟於再扐者,象閏之中間再歲也。
○ 郭氏忠孝曰:奇者,所掛之一也。扐者,左右兩揲之餘也。得左右兩揲之餘,寘於前,以奇歸之也。歸奇,象閏也。五歲再閏,非以再扐象再閏也。蓋閏之後有再歲,故歸奇之後亦有再扐也。再扐而後復掛,掛而復歸,則五歲再閏之義矣。自唐初以來,以奇為扐,故揲法多誤,至橫渠先生而後奇扐復分。
○ 又曰:扐者數之餘也,如《禮》言祭用數之仂是也。或謂指間為扐者非,《繫辭》言「歸奇於扐」,則奇與扐為二事也。又言「再扐而後掛」,則扐與奇亦二事也,由是知《正義》誤以奇為扐,又誤以左右手揲為再扐,如曰最末之餘,歸之合於扐掛之一處,其說自相抵捂,莫知所從,惟當從橫渠先生之說為正。
○ 又曰:《繫辭》以兩扐一掛為三變而成一爻,是有三歲一閏之象,《正義》以每一揲左右兩手之餘即為再扐,是一變之中,再扐一掛皆具,則一歲一閏之象也。凡揲蓍第一變必掛一者,謂不掛一則無變,所餘皆得五也,惟掛一則所餘非五則九,故能變。第二第三揲雖不掛,亦有四八之變,蓋不必掛也。故聖人必再扐後掛者以此。
【案】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說,以為蓍說,引張子之言為據,朱子與之往復辨論,今附錄於後,以備參考。大約孔《疏》、《本義》,則以左右揲餘為奇,而即以再扐象再閏,張子郭氏則以先掛一者為奇,而歸之於扐以象閏,其說謂惟初變掛一而後二變不掛,故初歲有閏,又須更越二歲,如初變,有掛又須更越二變以應再扐後掛之文也。如郭氏說則再閏再扐,兩再字各異義而不相應,故須以朱子之論為確。然以歸奇為歸掛一之奇,則自虞翻已為此說。且玩經文語氣,歸奇於扐,奇與扐自是兩物而併歸一處爾。此義則郭氏之說可從。蓋《疏》、《義》之意是以扐象閏也,張郭之意是以掛象閏也。今折其中,則掛扐皆當併以象閏,以天道論之,氣盈朔虛,必併為一法。以筮儀論之,掛與扐必併在一處。以經文考之,曰歸奇於扐,又曰再扐後掛,則象閏者當併掛與扐明矣。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本義】凡此策數,生於四象,蓋河圖四面。太陽居一而連九,少陰居二而連八,少陽居三而連七,太陰居四而連六。揲蓍之法,則通計三變之餘,去其初掛之一,凡四為奇,凡八為耦,奇圓圍三,耦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積而數之,則為六七八九,而第三變揲數策數,亦皆符會,蓋餘三奇則九,而其揲亦九,策亦四九三十六,是為居一之太陽。餘二奇一耦則八,而其揲亦八,策亦四八三十二,是為居二之少陰。二耦一奇則七,而其揲亦七,策亦四七二十八,是為居三之少陽。三耦則六,而其揲亦六,策亦四六二十四,是為居四之老陰,是其變化往來進退離合之妙,皆出自然,非人之所能為也。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末極乎盈,故此獨以老陽老陰計乾坤六爻之策數,餘可推而知也。期,周一歲也。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舉成數而概言之耳。
【集說】
○ 孔氏穎達曰:乾之少陽,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則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經據老陽之策也。若坤之少陰,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則有一百九十二,此經據坤之老陰,故百四十有四也。
○ 《朱子語類》云:大凡易數皆六十,三十六對二十四,三十二對二十八,皆六十也。十甲十二辰,亦湊到六十也。鐘律五聲十二律,亦積為六十也。以此知天地之數,皆至六十為節。
○ 又答程大昌曰:《大傳》專以六爻乘二老而言,故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其實六爻之為陰陽者,老少錯雜,其積而為乾者,未必皆老陽。其積而為坤者,未必皆老陰。其為六子諸卦者,或陽或陰,亦互有老少焉。
○ 胡氏炳文曰:前則掛扐象月之閏,此則過揲之數,象歲之周,蓋揲之以四,已合四時之象,故總過揲之數,又合四時成歲之象也。
【案】《大傳》不言乾之掛扐若干,坤之掛扐若干,而但言乾之策坤之策,則以策數定七八九六者似是。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本義】二篇,謂上下經。凡陽爻百九十二,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得此數。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
【本義】四營謂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也。易變易也,謂一變也。三變成爻,十八變則成六爻也。
【集說】
○ 陸氏績曰: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掛一以象三,二營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三營也。歸奇於扐以象閏,四營也。
○ 孔氏穎達曰:營,謂經營,謂四度經營蓍策,乃成易之一變也。每一爻有三變,初一揲不五則九,是一變也。第二揲不四則八,是二變也。第三揲亦不四則八,是三變也。若三者俱多為老陰,謂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為老陽,謂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兩少一多為少陰,謂初與二三之間,或有四有五而有八,或有二四而有一九也。其兩多一少為少陽,謂三揲之間,或有一九一八而有一四,或為二八而有一五也。三變既畢,乃定一爻,六爻則十有八變乃始成卦也。
○ 《朱子語類》云:這處未下得卦字,亦未下得爻字,只下得易字。
八卦而小成。
【本義】謂九變而成三畫,得內卦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風日月山澤,於大象略盡,是易道小成。
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本義】謂已成六爻,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以為動靜,則一卦可變而為六十四卦,以定吉凶,凡四千九十六卦也。
【案】六十四卦變為四千九十六卦之法,即如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之法,畫上加畫,至於四千九十六卦,則六畫者積十二畫矣。如引寸以為尺,引尺以為丈,故曰「引而伸之」。聖人設六十四卦,又繫以辭,則事類大略已盡,今又就其變之所適而加一卦焉,彼此相觸,或相因以相生,或相反以相成,其變無窮,則義類亦無窮,故曰觸類而長之。如此則足以該事變而周民用,故曰天下之能事畢。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本義】道因辭顯,行以數神。酬酢,謂應對。祐神,謂助神化之功。
【集說】
○ 韓氏伯曰: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猶應對。
○ 張子曰:示人吉凶,其道顯,陰陽不測,其德神,顯故可與酬酢,神故可與祐神。
○ 又曰:顯道者,危使平,易使傾,懼以終始,其要无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動,冥會於萬化之感,而莫知為之者也。受命如響,故可與酬酢。曲盡鬼謀,故可與祐神,顯道神德行,此言蓍龜之德也。
○ 項氏安世曰:天道雖幽,可闡之以示乎人。人事雖顯,可推之以合乎天。明可以酬酢事物之宜,幽可以贊出鬼神之命。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本義】變化之道,即上文數法是也。皆非人之所能為,故夫子歎之,而門人加子曰,以别上文也
○ 此第九章
言天地大衍之數,揲蓍求卦之法。然亦畧矣。意其詳,具於大卜筮人之官,而今不可考耳。其可推者,《啓蒙》備言之。
【集說】
○ 韓氏伯曰:變化之道,不為而自然,故知變化之道者,則知神之所為。
○ 張子曰:惟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為也。
○ 蘇氏軾曰:神之所為不可知,觀變化而知之矣。變化之間,神無不在。
○ 董氏銖曰:陽化為陰,陰變為陽者,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 龔氏煥曰:此所謂「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即承上文所謂「成變化而行鬼神」為言也,蓋河圖之數體也,故曰「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大衍之數,用也,故曰「知變化之道,其知神之所為」。成變化所以行鬼神,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變化者,神之所為,而神不離於變化。知道者必能知之。
○ 陸氏振奇曰:神妙變化而為言,故知鬼神之行,即在成變化處。
○ 谷氏家杰曰:神之所為,是因圖數之神,以贊衍法之神,見其亦如天地之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指蓍法之變化為神,非總承數法而並贊其神也。
【案】此節是承蓍卦而贊之,龔氏谷氏之論為得,蓋蓍卦之法,乃所以寓變化之機,而陰陽合一不測之妙,行乎其間也。下文象變辭占,即是變化之道,至精至變以極於至神,即是神之所為。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本義】四者皆變化之道,神之所為者也。
【集說】
○ 虞氏翻曰:以言者尚其辭,聖人之情見乎辭,繫辭焉,以盡言也。動則玩其占,故尚其占者也。
○ 孔氏穎達曰:策是筮之所用,並言卜者,卜雖龜之見兆,亦有陰陽五行變動之狀。
○ 程子曰:言所以述理,以言者尚其辭,謂以言求理者,則存意於辭也。以動者尚其變,動則變也。順變而動,乃合道也。制器作事,當體乎象,卜筮吉凶,當考乎占。
○ 《朱子語類》問:以「卜筮者尚其占」,卜用龜,亦使易占否?曰:不用,則是文勢如此。
○ 胡氏炳文曰:辭以明變象之理,占以斷變象之應,故四者之目,以辭與占始終焉。
○ 蔡氏清曰:尚辭與尚占有別。後章云「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於此可見尚辭尚占之別矣。
○ 又曰:言動制器卜筮,不必俱以筮易言。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亦可用易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亦可用易也。
○ 何氏楷曰:此章與第二章觀象玩辭,觀變玩占相應。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无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本義】此尚辭尚占之事,言人以蓍問易,求其卦爻之辭,而以之發言處事,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嚮之應聲,以決其未來之吉凶也。以言,與「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義同。命,則將筮而告蓍之語,《冠禮》筮日宰自右贊命是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問焉而以言,以上下文推之,以言卻是命筮之詞,古人亦大叚重這命筮之詞。
○ 吳氏澄曰:有為,謂作內事。有行,謂作外事。
○ 蔡氏清曰:行之於身是有為,措之事業是有行。
【案】此節是釋「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之意,又起下章所謂蓍之德也。蓍以知來,故曰「遂知來物」。至精者,虛明鑒照,如水鏡之無纖翳也。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
【本義】此尚象之事。變則象之未定者也。參者三數之也,伍者五數之也。既參以變,又伍以變,一先一後,更相考覈,以審其多寡之實也。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也。綜者,總而挈之,一低一昂之謂也,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蓋通三揲兩手之策,以成陰陽老少之畫,究七八九六之數,以定卦爻動靜之象也。參伍錯綜皆古語,而參伍尤難曉,按《荀子》云:「窺敵制變,欲伍以參。」韓非曰:「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參。」《史記》曰:「必參而伍之。」又曰:「參伍不失。」《漢書》曰:「參伍其賈,以類相準。」此足以相發明矣。
【集說】
○ 虞氏翻曰:觀變陰陽始立卦,故成天地之文。物相雜故曰文也。數,六畫之數。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故定天下吉凶之象也。
○ 《朱子語類》云:紀數之法以三數之,則遇五而齊。以五數之,則遇三而會,所謂「參伍以變」者。前後多寡,更相反覆,以不齊而要其齊。
○ 又云:參伍所以通之,其治之也簡而疏,錯綜所以極之,其治之也繁而密。
【案】此節是釋「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之意,又起下章所謂「卦之德六爻之義」也,卦爻以藏往,故曰「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成文,謂八卦也,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具,而天地之文成矣。定象,謂六爻也。內外上下貴賤之位立,而天下之象定矣。參伍錯綜,亦是互文,總以見卦爻陰陽互相參錯爾。至變者,變動周流,如雲物之無定質也。
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
【本義】此四者之體所以立而用所以行者也。易指蓍卦,无思无為,言其无心也。寂然者,感之體。感通者,寂之用。人心之妙,其動靜亦如此。
【集説】
○ 孔氏穎達曰:既无思无為,故寂然不動。有感必應,萬事皆通,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言易理神功不測。
○ 邵子曰:无思无為者,神妙致一之地也。所謂一以貫之,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
○ 程子曰:老子曰無為,又曰無為而無不為。聖人作易,未嘗言无為,惟曰无思也。无為也,此戒夫作為也。然下即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動靜之理,未嘗為一偏之說矣。
○ 胡氏居仁曰:天下之理。雖萬殊而實一本,皆具於心,故感而遂通。若原不曾具得此理,如何通得。
○ 林氏希元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是上文「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受命如嚮,遂知來物」之意,蓋即上文而再謄說以歸於至神也。
○ 張氏振淵曰:上數「遂」字,已含有「神」字意,非精變之外別有神。
【案】此節是總蓍卦爻之德而贊之。「遂通天下之故」即上文「遂知來物」,「遂成天地之文」。而此謂之至神者,以其皆感通於寂然不動之中,其知來物非出於思,其成文定象非出於為也,神不在精變之外,其即精變之自然而然者與。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本義】研,猶審也。幾,微也。所以極深者,至精也。所以研幾者,至變也。
【集說】
○ 韓氏伯曰:極未形之理則曰深,適動微之會則曰幾。
○ 孔氏穎達曰:言易道弘大,故聖人用之,所以窮極幽深而研覆幾微也。无有遠近幽深,是極深也。「參伍以變,錯綜其數」,是研幾也。
○ 俞氏琰曰:深,蘊奧而難見也。幾,細微而未著也。極深,謂以易之至精,窮天下之至精。研幾,謂以易之至變,察天下之至變。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本義】所以通志而成務者,神之所為也。
【集說】
○ 虞氏翻曰:深謂幽贊神明。无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故通天下之志,謂蓍也。務,事也。謂易研幾,故成天下之務,謂卦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不行而至者也。
○ 孔氏穎達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者,聖人用易道以極深,故聖人德深也,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受命如嚮,遂知來物」。「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者,聖人用易道以研幾,故能知事之幾微,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是也。
○ 張子曰:一故神,譬如人身,四體皆一物,故能觸之而無不覺,不待心使至此而後覺也。此所謂感而遂通,不行而至,不疾而速也。
○ 張氏浚曰:精之所燭,來物遂知,天下之志於此而可通。變之所該,萬象以定,天下之務於此而可成。
○ 《朱子語類》云:通天下之志,猶言開物,開通其閉塞也,故其下對成務。
○ 又《易精變神說》曰:變化之道,莫非神之所為也,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矣。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所謂變化之道也。觀變玩占,可以見其精之至矣。玩辭觀象,可以見其變之至矣。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則亦何以為精為變而成變化之道哉,此變化之所以為神之所為也。
【案】《本義》以至精為尚辭尚占之事,至變為尚象尚變之事,而《易說》以至精為變占,至變為象辭,蓋本第二章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而來,此與下章「蓍之德」,「卦之德」既相應,而第二章觀玩之義,亦因以明,當從此說。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
【本義】
○ 此第十章。
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
【集說】
○ 蔡氏清曰:上章「四營而成易」,至「顯道神德行」,則辭變象占四者俱有,但未及枚舉而明言之耳,故此章詳之。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
【本義】開物成務,謂使人卜筮,以知吉凶而成事業。冒天下之道,謂卦爻既設,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古時民淳俗朴,風氣未開,於天下事全未知識,故聖人立龜與之卜,作易與之筮,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天下之事,故曰「開物成務」,物是人物,務是事務,冒是罩得天下許多道理在裏。
○ 又云:讀《繫辭》者,須要就卦中一一見得許多道理,然後可讀《繫辭》也。蓋易之為書,大抵皆是因卜筮以教,逐爻開示吉凶,將天下許多道理,包藏在其中,故冒天下之道。
○ 龔氏煥曰:通志以開物言,定業以成務言,斷疑以冒天下之道言,惟其能冒天下之道,所以能斷天下之疑。苟其道有不備,又何足以斷天下之疑也哉。
【案】此通志,即是上章通志。定業斷疑,則是上章成務,言通志成務,則斷疑在其中矣。又多此一句者,以起下文蓍卦爻三事。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
【本義】圓神,謂變化无方。方知,謂享有定理。易以貢,謂變易以告人。聖人體具三者之德,而无一塵之累,无事則其心寂然,人莫能窺。有事則神知之用,隨感而應。所謂无卜筮而知吉凶也。神武不殺,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
【集說】
○ 虞氏翻曰:吉凶與民同患,謂作易者其有憂患也。
○ 韓氏伯曰:圓者運而不窮,方者止而有分,唯變所適,無數不周,故曰圓。卦列爻分,各有其體,故曰方。
○ 又曰:表吉凶之象,以同民所憂患之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也。
○ 孔氏穎達曰:易道深遠,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用此易道,不用刑殺而威服之也。
○ 崔氏憬曰:蓍之數,七七四十九,象陽圓,其為用,變通不定,因之以知來物,是蓍之德圓而神也。卦之數八八六十四,象陰方,其為用也爻位有分,因之以藏往知事,是卦之德方以知也。
○ 張子曰:圓神故能通天下之志,方知故能定天下之業,易貢故能斷天下之疑。
○ 程子曰:安有識得易後,不知退藏於密,密是用之源,聖人之妙處。
○ 龔氏原曰:圓者其體動而不窮,神者其用虛而善應,卦者象也,象則示之以定體。爻者變也,變則其義不可為典要。以此洗心者,所以无思也。以此退藏於密者,所以无為也。以此吉凶與民同患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 王氏宗傳曰:聖人以此蓍卦六爻,洗去夫心之累,則是心也,廓然而大公,用能退藏於密,而不窮之用,默存於我焉,此即易之所謂寂然不動也。夫妙用之源,默存於聖人之心,則發而為用也。酬酢萬物而不窮,樂以天下,憂以天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此即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 《朱子語類》云:此言聖人所以作易之本也。蓍動卦靜,而爻之變易無窮。未畫之前,此理已具於聖人之心矣。然物之未感,則寂然不動,而無朕兆之可名,及其出而應物,則憂以天下,而圓神方知者,各見於功用之實。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言其體用之妙也。洗心退藏言體,知來藏往言用。然亦只言體用具矣,而未及使出來處。到下文是興神物以前民用,方發揮許多道理,以盡見於用也。
○ 項氏安世曰:蓍用七,其德圓。卦用八,其德方。爻用九六,其義易貢。
○ 胡氏居仁曰:退藏於密,只是其心湛然無事,而眾理具在也。
○ 何氏楷曰;德統而義析,故爻以義言。
○ 又曰:吉凶之幾,兆端已發,將至而未至者曰來。吉凶之理,見在於此,一定而可知者曰往。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本義】神物,謂蓍龜。湛然純一之謂齊,肅然警惕之謂戒。明天道,故知神物之可興。察民故,故知其用之不可不有以開其先,是以作為卜筮以教人,而於此焉齋戒以考其占,使其心神明不測,如鬼神之能知來也。
【集說】
○ 韓氏伯曰:洗心曰齊,防患曰戒。
○ 《朱子語類》云:此言作易之事也,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言用易之事也。齋戒敬也,聖人無一時一事而不敬,此特因卜筮而尤見其精誠之至,如孔子所慎齋戰疾之意也。
○ 又云:聖人既具此理,又將此理就蓍龜上發明出來,使民亦得前知而用之也。德,即聖人之德。聖人自有此理,又用蓍龜之理以神明之。
○ 丘氏富國曰:心即神明之舍,人能洗之而無一點之累,則此心靜與神明一,於揲蓍求卦之時,能以齋戒存之,則此心動與神明通,心在則神在矣。
【案】以此洗心者,聖人體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居而觀象玩辭,亦必如聖人之洗心,然後可以得其理,以此齋戒者,聖人用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動而觀變玩占,亦必如聖人之齋戒,然後可以見其幾,言聖人以為君子之楷則也。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
【本義】闔闢,動靜之機也。先言坤者,由靜而動也。乾坤變通者,化育之功也。見象形器者,生物之序也。法者,聖人脩道之所為。而神者,百姓自然之日用也。
【集說】
○ 荀氏爽曰:見乃謂之象,謂日月星辰,光見在天而成象也。形乃謂之器,萬物生長,在地成形,可以為器用者也。觀象於天,觀形於地,制而用之,可以為法。
○ 虞氏翻曰:闔,閉翕也,坤象夜,故以閉戶也。闢,開也,乾象晝,故以開戶也。陽變闔陰,陰變闢陽,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也。
○ 陸氏績曰:聖人制器以周民用,用之不遺,故曰利用出入也,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故謂之神也。
○ 朱氏震曰:知闔闢變通者,明於天之道。知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者,察於民之故。
○ 《朱子語類》云:闔闢乾坤,理與事皆如此,書亦如此,這箇只說理底意思多。
○ 問:闔戶謂之坤一段,只是這一箇物,以其闔謂之坤,以其闢謂之乾,以其闔闢謂之變,以其不窮謂之通,以其發見而未成形謂之象,以其成形則謂之器,聖人脩明以立教則謂之法,百姓日用則謂之神。曰:是如此。又曰:利用出入者,便是人生日用,都離他不得。
【案】此節是說天道民故如此,易有太極一節,是說聖人作易以模寫之。
是故易有大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本義】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易者,陰陽之變。大極者,其理也。兩儀者,始為一畫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大少。八卦者,次為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此數言者實聖人作易自然之次第,有不假絲豪智力而成者,畫卦揲蓍,其序自然,詳見序例《啓蒙》。
【集說】
○ 邵子曰:太極何物也?曰:無為之本也。太極生兩儀,兩儀天地之謂乎?曰:兩儀天地之祖也。太極分而為二,先得一,為一復得一為二,一二謂兩儀。曰:兩儀生四象,四象何物也?曰:四象謂陰陽剛柔,有陰陽然後可以生天,有剛柔然後可以生地。立功之本於斯為極。曰:四象生八卦,八卦何謂也?曰:謂乾坤離坎兌艮震巽也。迭相盛衰終始於其間矣。因而重之,則六十四卦由是而生也,而易之道備矣。
○ 《朱子語類》云:太極十全是具一箇善,若三百八十四爻中,有善有惡,皆陰陽變化後方有。
○ 又云,若說其生則俱生,太極依舊在陰陽裏,但言其次序,須有這實理,方始有陰陽也。自見在事物而觀之,則陰陽函太極,推其本,則太極生陰陽。
○ 又云:易有太極,便是下面兩儀四象八卦,自三百八十四爻總為六十四,自六十四總為八卦,自八卦總為四象,自四象總為兩儀,自兩儀總為太極。以物論之,易之太極,如木之有根,浮圖之有頂,但木之根,浮圖之頂,是有形之極,太極卻不是一物,無方所頓放,是無形之極,故周子曰:無極而太極,是他說得有功處,然太極之所以為太極,卻不離乎兩儀四象八卦,如一陰一陽之謂道,指一陰一陽為道則不可,然道不離乎陰陽也。
○ 陳氏淳曰:太極只是渾淪極至之理,非可以形氣言。《傳》曰:易有太極。易只是陰陽變化,其所以為陰陽變化之理,則太極也。又曰:三極之道,三極云者,只是三才極至之理,其謂之三極者,以見三才之中,各具一太極,而太極之妙,無不流行於三才之中也。外此百家諸子,都說屬氣形去,如《漢志》謂太極函三為一,乃是指天地人,氣形已具而渾淪未判,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正指此也。莊子謂「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亦是指此渾淪未判者。而道又別懸空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分為二矣,不知道即是太極,道是以理之通行者而言,太極是以理之極至者而言。唯理之極至,所以古今人物通行,唯古今人物通行,所以為理之極至,更無二理也。
○ 胡氏居仁曰:太極,理也。道理最大,無以復加,故曰太極。凡事到理上,便是極了,再改移不得。太是尊大之義,極是至當無以加也。
○ 鄭氏維嶽曰:《繫辭傳》中,乾坤多指奇耦二畫言,三畫六畫,皆此二畫之所生,而坤又乾之所生,乾者一而已,一者太極也。
○ 徐氏在漢曰:同一乾坤也,以其一神則謂之太極,以其兩化則謂之兩儀,奇參耦中,乾體而有坎象。耦參奇中,坤體而有離象,故謂之四象。乾體而有坎象,則震艮之形成矣。坤體而有離象,則巽兌之形成矣,故謂之八卦。
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本義】有吉有凶。是生大業。
【集說】
○ 俞氏琰曰:八卦具而定吉凶,則足以斷天下之疑矣。吉凶定而生大業,則有以成天下之務矣。
【案】聖人作易,準天之道,故陰陽互變而定為八卦之象形,效民之故,故制為典禮而推之生民之利用。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本義】富貴,謂有天下,履帝位。立下疑有闕文。亹亹,猶勉勉也。疑則怠,決故勉。
【集說】
○ 侯氏行果曰;亹,勉也。夫幽隱深遠之情,吉凶未兆之事物,皆勉勉然願知之,然不能也,及蓍成卦,龜成兆也。雖神道之幽密,未來之吉凶,坐可觀也,是蓍龜成天下之勉勉也。
○ 《朱子語類》問:「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曰:人到疑而不能決處,便放倒了,不肯向前。動有疑阻,既知其吉凶,自然勉勉住不得,則其所以亹亹者,卜筮成之也。
○ 俞氏琰曰:頤,謂雜亂。探者抽而出之也。隱謂隱僻。索者,尋而得之也。深,謂不可測。鉤者,曲而取之也。遠謂難至。致者,推而極之也。
○ 趙氏玉泉曰:八卦定吉凶而生大業,蓍龜定吉凶而成亹亹,可見卦畫者蓍龜之體,蓍龜者卦畫之用。
○ 吳氏曰慎曰:上文「易有太極」四句,言作易之序。定吉凶生大業,言易之用。此節贊蓍龜之大用而先之以五者,又與闔戶八句相應。
【案】此節是合上文造化易書而通贊之。天地即乾坤,四時即變通,日月即見象,不言形器者,下文有立成器之文,蓋在天者,示人以象而已。在地者,則民生器用之資。故上文制而用之,亦偏承形器而言也。此備物致用立成器之聖人,非富貴則不能,故中間又著此一句,明前文制而用之者,是治世之聖人也,至畫卦生蓍,乃是作易之聖人。總而敘之,則見作易之功,與造物者同符,與治世者相配也。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
【本義】此四者,聖人作易之所由也,河圖洛書,詳見《啓蒙》。
【集說】
○ 孔氏穎達曰:河出圖,洛出書,如鄭康成之義,則《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輔嗣之義,未知何從。
○ 劉氏子翬曰:河圖昧乎太極,則八卦分而無統。洛書昧乎皇極,則九疇滯而不通。
○ 朱氏震曰:天生神物,謂蓍龜也。天地變化,四時也。天垂象,見吉凶,日月也。河圖洛書,象數也。則者,彼有物而此則之也。
○ 郭氏雍曰:河出圖而後畫八卦,洛出書而定九疇,故河圖非卦也。包犧畫而為卦,洛書非字也。大禹書而為字,亦猶箕子因九疇而陳《洪範》,文王因八卦而演《周易》。其始則肇於河圖洛書,畫於八卦九疇,成於《周易》、《洪範》,其序如此。
○ 胡氏炳文曰:四者言聖人作易之由,而易之所以作,由於卜筮,故以天生神物始焉。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
【本義】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
○ 此第十一章,專言卜筮。
【集說】
○ 游氏讓溪曰: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變化之道,即上文「以通天下之志」者也。繫辭焉以盡其言,故曰告,即上文「以定天下之業」者也。定之以吉凶,則趨避之機決矣,故曰斷,即上文「以斷天下之疑」者也。此結上數節之意。
【案】此上三章,申「君子居則觀其象」一節之義,首之以河圖,次之以蓍策,遡易之所因起,是象變之本,辭占之源也。中間遂備列四者,為聖人之道,其又以辭為之先者,明學易從辭入也。辭生於變,變出於象,象歸於占,故其序如此。辭變象占四者,以其包含來物,故謂之至精。以其錯綜萬象,故謂之至變。以其无思无為而感通萬故,故謂之至神。其所以為聖為之道者,以其皆出於聖人之心也。蓍德圓神,至精也,即聖心之所以知來。卦德方知,爻義易貢,至變也,即聖心之所以藏往。蓍卦之寂然感通,至神也,即聖心之所以「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也。以此洗心,則為聖人之德,以此立教,斯為聖人之道,故其易之所以作也,明於天道,則變化象形之類是也。察於民故,則制法利用之類是也。因而寫之於易,其兩儀四象八卦之交錯,則變化象形具矣。吉凶定,事業起,則制法利用寓矣,於是託之蓍龜以前民用,蓋與天地四時日月,及崇高有位備物成器之聖人,其道上下同流,而未之有異也。言易之道,於此盡矣。故復總言以結之。天生神物,結大衍之數也。天地變化垂象,結闔闢變通見象形器之類也。「河出圖,洛出書」,結河圖數也。易以蓍策而興,以仰觀俯察而作,而其發獨智者,則莫大於龍馬之祥,故其序又如此。四象兼象變,繫辭辭也,定吉凶占也,複說四者以起大有上爻之意,而終「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指也。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本義】釋大有上九爻義,然在此无所屬,或恐是錯簡,宜在第八章之末。
【集說】
○ 侯氏行果曰:此引大有上九辭以證之也,大有上九履信思順,自天祐之,言人能依四象所示,繫辭所告,則天及人皆共祐之,吉无不利者也。
○ 朱氏震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六五履信而思乎順,又自下以尚賢,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言此明獲天人之理,然後吉无不利。聖人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合天人者也。
○ 柴氏中行曰:聖人興易以示天下,欲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捨逆取順,避凶趨吉而已。六十四卦中如大有上九辭之順道而獲吉者多矣。夫子於此再三舉之者,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辭,深見人順道而行,自與吉會之意。
○ 何氏楷曰:取大有上九爻辭以結上文「居則觀象而玩辭,動則觀變而玩占」,則孜孜尚賢之意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與第二章「自天祐之」語遙應,非錯簡也。
【案】何氏說是,然即是申釋第二章結語之意,非遙應也。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
【本義】言之所傳者淺,象之所示者深,觀奇耦二畫,包含變化,无有窮盡,則可見矣。變通鼓舞以事而言,兩「子曰」字宜衍其一,蓋「子曰」字皆後人所加,故有此誤,如近世《通書》,乃周子所自作,亦為後人每章加以「周子曰」字,其設問答處,正如此也。
【集說】
○ 崔氏憬曰:言伏羲仰觀俯察,而立八卦之象以盡其意。設卦,謂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情偽盡在其中矣。作卦爻之辭以繫伏羲立卦之象,象既盡意,故辭亦盡言也。
○ 蘇氏軾曰:辭約而義廣,故能盡其言。
○ 《朱子語類》云:立象盡意,是觀奇耦兩畫,包含變化,無有窮盡,設卦以盡情偽,謂有一奇一耦,設之於卦,自是盡得天下情偽,繫辭焉便斷其吉凶。變而通之以盡利,此言占得此卦,陰陽老少交變,因其變便有通之之理。鼓之舞之以盡神,既占則無所疑,自然行得順便,如言顯道神德行,成天下之亹亹,皆是鼓之舞之意。
○ 又云:歐公說《繫辭》不是孔子作,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者非,蓋他不曾看立象以盡意一句,唯其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之,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上會得者深。
○ 問:「鼓之舞之以盡神」,又言「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鼓舞恐只是振揚發明底意思否?曰:然,蓋提撕警覺,使人各為其所當為也。
○ 吳氏澄曰:立象,謂羲皇之卦畫,所以示者也。盡意,謂雖無言,而與民同患之意,悉具於其中。設卦,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盡情偽,謂六十四名,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辭,謂文王周公之彖爻,所以告者也。羲皇之卦畫,足以盡意矣,文王又因卦之象,設卦之名,以盡情偽,然卦雖有名,而未有辭也。又繫彖辭爻辭,則足以盡其言矣,設卦一句,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蓋竟盡意之緒,啓盡言之端也。
○ 梁氏寅曰:意非言可盡,則立象以盡意矣,言非書可盡,而又謂繫辭盡其言,何也?曰:言止於是而已矣,而意之無窮,聖人故貴於象也,故特首之曰「立象以盡意。」
○ 錢氏志立曰:聖人之意,不能以言盡,而盡於立象,此聖人以象為言也,因而繫辭。凡聖人所欲言者,又未嘗不盡於此。
【案】立象,朱子謂,指奇耦二畫。崔氏吳氏則謂,是八卦之象,似為得之。崔氏說又較明也。變通鼓舞,語類俱著占筮說,然須知象辭之中便已具變通鼓舞之妙,特因占而用爾,故下文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皆是指象辭中之理,有變有通,非專為七八九六之變也。鼓舞即是下文鼓天下之動意。
○ 又案:象足以盡意,故因象繫辭,足以盡言,但添一焉字而意自明,聖筆之妙也。
乾坤其易之緼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无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本義】緼,所包蓄者,猶衣之著也。易之所有,陰陽而已。凡陽皆乾,凡陰皆坤,畫卦定位,則二者成列,而易之體立矣。乾坤毀,謂卦畫不立。乾坤息,謂變化不行。
【集說】
○ 胡氏瑗曰:此言大易之道,本始於天地。天地設立,陰陽之端,萬物之理,萬事之情,以至寒暑往來,日月運行,皆由乾坤之所生。故乾坤成而易道變化建立乎其中矣。若乾坤毀棄,則无以見易之用。易既毀,則无以見乾坤之用,如是,乾坤或幾乎息矣。
○ 張子曰:乾坤,天地也。易,造化也。
○ 蘇氏軾曰:乾坤之於易,猶日之於歲也。除日而求歲,豈可得哉。故乾坤毀則易不可見矣,易不可見則乾為獨陽,坤為獨陰,生生之功息矣。
○ 葉氏良佩曰:乾位乎上,坤位乎下,乾坤成列,而易已立乎其中矣。四德之循環,萬物之出入,易與天地相為無窮,必乾坤毀則无以見耳。若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案】此節及形而上者一節,皆是就造化人事說,以見聖人立象設卦之所從來,未是說卦畫蓍變,夫象以下,方是說聖人立象設卦繫辭之事。
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
【本義】卦爻陰陽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因其自然之化而裁制之,變之義也。變通二字,上章以天言,此章以人言。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陰陽之化,自然相裁,聖人亦法此而裁節也。
○ 程子曰: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也。
○ 又曰:《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唯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
○ 張氏浚曰:道形而上,神則妙之。器形而下,體則著之。道之與器,本不相離,散而在天地萬物之間者,其理莫不皆然。
○ 王氏宗傳曰:道也者无方无體,所以妙是器也。器也者有方有體,所以顯是道也。道外無器,器外無道,其本一也,故形而上者與形而下者皆謂之形,化而裁之則是器。有所指别而名體各異,故謂之變。推而行之則是變,無所凝滯而運用不窮,故謂之通。舉是變通之用,而措之天下之民,使之各盡其所以相生相養之道,故謂之事業。
○ 《朱子語類》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箇道理。器是形迹,事事物物亦皆有箇形迹。有道須有器,有器須有道,物必有則。
○ 問:形而上下如何以形言?曰:此言最的當。設若以有形無形言之,便是物與理相間斷了,所以謂截得分明者,只是上下之間,分別得一箇界止分明。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別而不相離也。
○ 問:只是這一箇道理,但即形器之本體而離乎形器則謂之道,就形器而言則謂之器,聖人因其自然,化而裁之則謂之變,推而行之則謂之通,舉而措之則謂之事業。裁也,行也,措也,都只是裁行措這箇道。曰:是。
○ 方氏應祥曰:此節正好體認立象盡意處。乾坤象也,而曰易之緼,曰易立乎其中,則意盡矣,正以象之所在即道也。是故字,承上乾坤來。形而上形而下,所以俱言形者,見得本此一物。若舍此一字,專言上者下者,便分兩截矣。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
【本義】重出以起下文。
【集說】
○ 陸氏績曰:此明說立象盡意,設卦盡情偽之意也。
○ 孔氏穎達曰:下文「極天下之賾存乎卦,鼓天下之動存乎辭」,為此故更引其文也。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
【本義】卦即象也,辭即爻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謂卦體之中,備陰陽變易之形容。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是說出這天下之動,如鼓之舞之相似。
○ 俞氏琰曰:賾以象著,卦有象,則窮天下之至雜至亂,無有遺者,故曰極。動以辭決,使天下樂於趨事赴功者,手舞足蹈而不能自己,故曰鼓。
【案】極天下之賾,結「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兩句,鼓天下之動,結繫辭焉以盡其言一句。
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本義】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
○ 此第十二章
【集說】
○ 程子曰:易因爻象論變化,因變化論神,因神論人,四人論德行。大體通論易道,而終於「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 程氏敬承曰:上繫末章歸重德行,下繫末章亦首揭出德行。此之德行,即所謂乾坤易簡者乎。
○ 張氏振淵曰:謂之變,謂之通,變通,因化裁推行而有也。存乎變,存乎通,化裁推行,因變通而施也。
【案】「化而裁之推而行之」,結「變而通之以盡利」一句。「神而明之」以下,結「鼓之舞之以盡神」一句,上文化裁推行,是泛說天地間道理,故曰「謂之變」「謂之通」。此化裁推行,是說易書中所具,故曰「存乎變」「存乎通」。言就易道之變處,見得聖人化裁之妙,就易道之通處,見得聖人推行之善也。神而明之「神」字,即根鼓舞盡神來,辭之鼓舞乎人者,固足以盡神,然必以人心之神,契合乎易之神,然後鼓舞而不自知。此所謂神而明之也。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是其所以能神明處。
【總論】胡氏炳文曰:上繫凡十二章,末乃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蓋欲學者自得於書言之外也,自立象盡意至鼓天下之動者得乎辭,反覆易之書言,可謂盡矣。末乃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然則易果書言之所能盡哉,得於心為德,履於身為行,易之存乎人者,蓋有存乎心身,而不徒存乎書言者矣。
【案】此章蓋總上十一章之意而通論之。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意,謂伏羲也。書不盡言,故因象而繫辭焉以盡其言,謂文周也。象之足以盡意者,言之指陳有限,而象之該括無窮也。因象繫辭之足以盡言者,象為虛倣之象,而該括無窮,則辭亦為假托之辭,而包涵無盡也。變通盡利者,象所自具之理,而所以定吉凶。鼓舞盡神者,辭所發揮之妙,而所以成亹亹也,其言乾坤者,推象之所自來也。有天地故有變化,滯於形以觀之,亦器焉而已。超乎形以觀之,則道之宗也。因天地之變化而裁之,則人事所由變也。因其可通之理而推行之,則人事所由通也。自古聖人所以定天下之業者,此而已矣。是以作易之聖,觀乾坤之器而立象,推其變通之用而設辭,使天下後世,欲裁化而推行者,於是乎在其功可謂盛矣。雖然,象足以盡意,而有畫前之易,故貴乎默而成之也。辭足以盡言,而有言外之意,故貴乎不言而信也,此則所謂神而明之。蓋學之不以觀玩之文,而明之不以口耳之粗者也。德行,謂有得於易簡之理。
- Log in to post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