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辭上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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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纂周易折中卷十三

繫辭上傳

【本義】繫辭本謂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即今經文。此篇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以其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故无經可附,而自分上下云。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夫子本作十翼,申說上下二篇經文,《繫辭》條貫義理,別自為卷,總曰《繫辭》,分為上下二篇。

○ 《朱子語類》云: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甚為精密,是易之括例。

○ 又云,《繫辭》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

○ 胡氏一桂曰:其有稱「大傳」者,因太史公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為《易大傳》,蓋太史公受易楊何,何之屬自著《易傳》行世,故稱孔子者曰《大傳》以別之耳。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本義】天地者陰陽形氣之實體,乾坤者易中純陰純陽之卦名也。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貴賤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剛柔者易中卦爻陰陽之稱也。方謂事情所向,言事物善惡,各以類分。而吉凶者,易中卦爻占決之辭也。象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山川動植之屬,變化者易中蓍策卦爻,陰變為陽,陽化為陰者也。此言聖人作易,因陰陽之實體,為卦爻之法象,莊周所謂易以道陰陽,此之謂也。

【集說】

○ 韓氏伯曰: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凶,故吉凶生矣。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縣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

○ 蘇氏軾曰:天地一物也,陰陽一氣也,或為象,或為形,所在之不同。故在云者,明其一也。象者,形之精華,發於上者也。形者,象之體質,留於下者也。人見其上下,直以為兩矣,豈知其未嘗不一耶。由是觀之,世之所謂變化者,未嘗不出於一,而兩於所在也。自兩以往,有不可勝計者矣,故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之始也。

○ 《朱子語類》,問:第一章第一節,蓋言聖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曰:論其初,則聖人是因天理之自然而著之於書,此是後來人說話,又是見天地之實體,而知易之書如此。

○ 又云:天尊地卑上一截皆說面前道理,下一截是說易書聖人作易與天地準。處如此如今,看面前天地便是乾坤,卑髙便是貴賤,若把下面一句說作未畫之易也,不妨。然聖人是從那有易後説來。

○ 蔡氏清曰:此一節,是夫子從有易之後,而追論夫未有易之前,以見畫前之有易也。夫易有乾坤,有剛柔,有吉凶,有變化,然此等名物,要皆非聖人鑿空所為,不過皆據六合中所自有者而模寫出耳。

○ 又曰:定者有尊卑各安其分之意,位者有卑高以序而列之意,斷者有判然不相混淆之意。

○ 又曰:以天地言之,天尊地卑,其卑高固昭然不易也。以萬物言之,如山川陵谷之類,其卑高亦昭然可覩也。

【案】此節是說作易源頭。總涵乾坤六子在內,蓋天尊地卑,是天地定位也。卑高以陳,則兼山澤等皆是。天動地靜,山靜水動,固有常矣。然雖至於有精氣而無形質之物,其聚散作息亦有時,其流止晦明亦有度,則又兼雷風水火等皆是。類聚群分,總上通言之。在天有方焉,春秋冬夏,應乎南北東西者是也。其生殺之氣,則以類聚,在地有物焉。高下燥濕,別為浮沈,升降者是也。其清濁之品,則以群分。以上皆言造化之體,至於天之象,地之形,其陰陽互根,則交易者也。其陰陽迭運,則變易者也。此三句,又因體及用,以起下文之意。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

【本義】此言易卦之變化也。六十四卦之初,剛柔兩畫而已,兩相摩而為四,四相摩而為八,八相盪而為六十四。

【集說】

○ 韓氏伯曰:相切摩,言陰陽之交感,相推盪,言運化之推移。

○ 《朱子語類》云:摩是那兩個物事相摩戛,盪則是圜轉推盪將出來。摩是八卦以前事,盪是八卦以後為六十四卦底事。盪是有那八卦了,團旋推盪那六十四卦出來。

○ 吳氏澄曰: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八卦,八卦既成,則又各以八悔卦盪於一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

【案】此節雖切畫卦言之,然是天地間自有此理。蓋相摩者,以一交一,如天與地交,水與火交,山與澤交,雷與風交是也。相盪者,以一交八,如天與地交矣,而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地與天交矣,而亦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之類是也,惟天地之理如此,故聖人畫卦以體象之。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

【本義】此變化之成象者。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重明上變化見矣,及剛柔相摩,八卦相盪之事。八卦既相推盪,各有功之所用也。鼓動之以震雷離電,滋潤之以巽風坎雨,離日坎月,運動而行,一節為寒,一節為暑。不云乾坤艮兌者,乾坤上下備。言雷電風雨亦出山澤也。

○ 張氏浚曰:鼓以雷霆而有氣者作,潤以風雨而有形者生。

○ 邱氏富國曰:前以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言,是對待之陰陽,交易之體也。此以摩盪、鼓潤、運行言,是流行之陰陽,變易之用也。至下文則言乾坤之德行,而繼以人體乾坤者終之。

○ 吳氏澄曰:章首但言乾坤,蓋舉父母以包六子,此先言六子,而後總之以乾坤也。震為雷,離為電,霆即電也。《春秋穀梁傳》曰:震者何?雷也。電者何?霆也。巽為風,坎為雨,羲皇卦圖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而雨,故通言潤。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邵子曰:日為暑,月為寒。《書》曰:日月之行,有冬有夏。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本義】此變化之成形者,此兩節又明易之見於實體者,與上文相發明也。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天地父母,分明是一理。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則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裏便徹上徹下,即是一個氣都透了。

○ 又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通人物言之,在動物如牝牡之類,在植物亦有男女,如麻有牡麻,及竹有雌雄之類,皆離陰陽剛柔不得。

○ 吳氏澄曰:乾成男者,父道也。坤成女者,母道也。左起震,歷離歷兌而終於乾。右起巽,歷坎歷艮以終於坤,故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句,總之於後也。

○ 何氏楷曰:自天尊地卑至變化見矣,是因乾坤而推極於變化。自剛柔相摩至坤道成女,是又因變化而遡原於乾坤。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本義】知,猶主也,乾主始物,而坤作成之。承上文男女而言乾坤之理。蓋凡物之屬乎陰陽者,莫不如此。大抵陽先陰後,陽施陰受,陽之輕清未形,而陰之重濁有迹也。

【集說】

○ 胡氏瑗曰:乾言知、坤言作者,蓋乾之生物,起於無形,未有營作。坤能承於天氣,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乾言知而坤言作也。

○ 《朱子語類》云:知訓管字,不當解作知見之知。大始未有形,知之而已。成物乃流行之時,故有為。

○ 柴氏中行曰:一氣之動,則自有知覺,而生意所始,乾實為之。一氣既感,則妙合而凝,其形乃著,有作成之意,坤實為之。

○ 吳氏澄曰:上言八卦而總之以乾坤,此又接成男成女二句,而專言乾坤也。乾男為父者,以其始物也。始謂始其氣也,坤女為母者,以其成物也。成謂成其質也,知者主之而無心也,作者為之而有迹也。

【案】自鼓之以雷霆至此二句,當總為一段,六子分生成之職,乾坤專生成之功也,下文則就功化而推原於易簡,自為一段。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

【本義】乾健而動,即其所知,便能始物而无所難。故為以易而知大始,坤順而靜,凡其所能,皆從乎陽而不自作,故為以簡而能成物。

【集說】

○ 虞氏翻曰:乾縣象著明,坤陰陽動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 韓氏伯曰: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

○ 楊氏萬里曰:此贊乾坤之功,雖至溥而無際,而乾坤之德,實至要而不繁也。

○ 《朱子語類》問:如何是易簡?曰:它行健所以易,易是知阻難之謂。人有私意便難。簡只是順從而已,若外更生出一分,如何得簡,今人都是私意,所以不能簡易。

○ 問: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若以學者分上言之,則廓然大公者易也,物來順應者簡也。不知是否?曰:然。乾之易,知之事也,坤之簡,行之事也。

○ 吳氏澄曰:易簡者,以乾坤之理言。始物者,乾之所知,然乾之性健,其知也,宰物而不勞心,故易而不難。成物者,坤之所作,然坤之性順,其作也,從陽而不造事,故簡而不繁,此乾坤皆指天地,而易之乾坤二卦象之者也。

○ 張氏振淵曰:乾知大始,似乎甚難矣。坤作成物,似乎甚煩矣。乃乾坤則以易知,以簡能耳。所謂天地無心而成化也。

○ 吳氏曰慎曰:乾健體而動用,故易;坤順體而靜用,故簡。動靜以陰陽之分言,然乾知大始而事付於坤,則始動而終靜,坤從乎陽而作成物,則始靜而終動。又乾知坤能,皆用之動也。乾易坤簡,皆體之靜也。又四德坤承乎乾,元亨皆動,利貞皆靜,不可專以動屬乾,以靜屬坤也。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本義】人之所為,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則一於內,故可久。有功則兼於外,故可大。德,謂得於己者。業,謂成於事者。上言乾坤之德不同,此言人法乾坤之道至此,則可以為賢矣。

【集說】

○ 范氏長生曰:以其易知,故物親而附之。以其易從,故物法而有功也。

○ 孔氏穎達曰:初始無形,未有營作,故但云知也。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云作也。易謂易略,無所造為,以此為知,故曰乾以易知。簡謂簡省,不須繁勞,以此為能,故曰坤以簡能。若於物艱難,則不可以知,若於事繁勞,則不可能也。易知則有親者,性意易知,心無險難,則相和親。易從則有功者,於事易從,不有繁勞,其功易就。有親則可久者,物既和親,無相殘害,故可久也。有功則可大者,事業有功,則積漸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者,使物長久,是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者,功業既大,則是賢人事業。

○ 蘇氏軾曰:簡易者,一之謂也,一故有信,信故物知之也,易而從之也不難。

○ 《朱子語類》云:乾以易知坤以簡能以上,是言乾坤之德。易則易知以下是就人而言,言人兼體乾坤之德也。乾以易知者,乾健不息,唯主於生物,都無許多艱難險阻,故能以易而知大始。坤順承天,唯以成物,都無許多繁擾作為,故能以簡而作成物。大抵陽施陰受,乾之生物,如瓶施水,其道至易。坤唯承天以成物,別無作為,故其理至簡。其在人則無艱阻而自直,故人易知。順理而不繁擾,故人易從。易知則人皆同心親之,易從則人皆協力而有功矣。有親可久,則為賢人之德,是就存主處言。有功可大,則為賢人之業,是就作事處言。蓋自乾以易知,便是指存主處。坤以簡能,便是指作事處。

○ 林氏希元曰:易簡只是因此理而立心處事爾,固非於此理之外有所加,亦非於此理之內有所減也。但以其無險阻而謂之易,無煩擾而謂之簡。孟子曰: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此易簡之說也。

○ 趙氏光大曰:易從則有功,有功不是人來助我作事,是我能使人如此,便是我之功。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本義】成位,謂成人之位。其中,謂天地之中。至此則體道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可以與天地參矣。

 此第一章,以造化之實,明作經之理,又言乾坤之理,分見於天地,而人兼體之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聖人能行天地易簡之化,則天下萬事之理並得其宜矣。

○ 《朱子語類》云:易簡理得,是淨淨潔潔,無許多勞擾委曲。

○ 鄭氏維嶽曰:易簡原是一理,依易之理而作之,則為簡。

○ 何氏楷曰:乾坤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易簡者,乾坤之所以知始而作成者也。人之所知,如乾之易,則所知皆性分所固有,無一毫人欲之艱深,豈不易知。人之所能,如坤之簡,則所能皆職分之當為,無一毫人欲之紛擾,豈不易從。易知,則不遠人以為道,故有親。易從,則夫婦皆可與能,故有功。有親則有人傳繼其心,千百世上下,心同理同也,故可久。有功則有人擴充其事,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與天同其悠久矣。可大則賢人之業,與地同其廣大矣。所以然者,則以我之易簡與乾坤之易簡同原故也。夫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之所以為天,地之所以為地,人之所以為人,一易簡之理焉,盡之所謂天下之公理也。得天下之公理,以成久大之德業,則是天有是易,吾亦有是易;地有是簡,吾亦有是簡,與天地參而為三矣。

【總論】

○ 程子曰: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而乾坤之義明矣。尊卑既判,貴賤之位分矣。陽動陰静,各有其常,則剛柔判矣。事有理也,物有形也。事則有類,形則有羣,善惡分而吉凶生矣。象見於天,形成於地,變化之迹見矣。陰陽之交相摩軋,八方之氣相推盪。雷霆以動之,風雨以潤之。日月運行,寒暑相推,而成造化之功。得乾者成男,得坤者成女。乾當始物,坤當成物。乾坤之道,易簡而已。乾始物之道易,坤成物之能簡。平易故人易知,簡直故人易從。易知則可親就而奉順,易從則可取法而成功。親合則可以常久,成事則可以廣大。聖賢德業久大,得易簡之道也。天下之理易簡而已,有理而後有象,成位在乎中也。

○ 張氏振淵曰:易道盡於乾坤,乾坤盡於易簡,易簡即在人身。學者求易於天地,又求天地之易於吾身,則易在是矣。通章之意,總是論易書之作,無非發明乾坤之理,要人為聖賢以與天地參耳。

○ 何氏楷曰:此一章乃孔子首明易始乾坤之理,至第二章設卦觀象方言易。

【案】天地卑高,動靜方物象形,造化之實體也。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易卦之定名也。因造化之實體,起易卦之定名,故自造化之體立,而卦之理具矣。體立則用必行焉,是故剛柔則一與一相摩,八卦則一與八相盪。造化之情,所以交而不離也。畫卦之序,蓋象此也。雷霆者震離,風雨者巽坎,暑以說物者兌,寒以止物者艮。成男而職大始者乾,成女而職成物者坤,造化之機,所以變而無窮也。建圖之位,蓋象此也。然而造化之理,則一以易簡為歸,心一而不貳故易也,事順而無為故簡也。天地之盛德大業,易簡而已矣,賢人之進德脩業,聖人之崇德廣業,亦唯易簡而已矣。設卦繫辭,所以順性命之理者此也。諸儒言易有四義:不易也,交易也,變易也,易簡也。故天尊地卑一節,言不易者也。剛柔相摩二句,言交易者也。鼓以雷霆至坤作成物,言變易者也。乾以易知以下,言易簡者也。易道之本原盡乎此,故為《繫傳》之首章焉。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

【本義】象者,物之似也,此言聖人作易,觀卦爻之象,而繫以辭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設之卦象,則有吉有凶,故下文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是施設其卦,有此諸象也。此設卦觀象。總為下而言,卦象爻象,有吉有凶,若不繫辭,其理未顯,故繫屬吉凶之文辭於卦爻之下,而顯明此卦爻吉凶也。案:吉凶之外,猶有悔吝憂虞,舉吉凶則包之。

○ 朱氏震曰:聖人設卦,本以觀象,自伏羲至於文王一也。聖人憂患後世,懼觀者智不足以知此,於是繫之卦辭,又繫之爻辭,以吉凶明告之。

○ 《朱子語類》云:易當初只是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卻是推說作義理上去。觀乾坤二卦便可見。孔子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

○ 王氏申子曰:易之初也,有象而未有卦,及八卦既設而象寓焉,及八重而六十四,聖人又觀是卦有如是之象,則繫之以如是之辭。蓋卦以象而立象,又以卦而見也。眀吉凶者,有是象而吉凶之理已具,繫之辭而吉凶之象始明也。陰陽竒耦,相交相錯,順則吉,逆則凶。當則吉,否則凶。因其順逆,當否而繋之辭,吉凶明矣。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本義】言卦爻陰陽迭相推盪,而陰或變陽,陽或化陰,聖人所以觀象而繫辭,眾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

【集說】

○ 張氏振淵曰:剛柔相推之中或當位,或失位,而吉凶悔吝之源正起於此。聖人之所觀,觀此也。聖人之所明,明此也。蓋吉凶悔吝,雖繫於辭,而其原實起於變。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

【本義】吉凶悔吝者,易之辭也。失得憂虞者,事之變也。得則吉,失則凶,憂虞雖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蓋吉凶相對,而悔吝居其中間。悔自凶而趨吉,吝自吉而向凶也。故聖人觀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則繫之以此辭也。

【集說】

○ 虞氏翻曰:吉則象得,凶則象失,悔則象憂,吝則象虞也。

○ 干氏寶曰:憂虞未至於失得,悔吝不入於吉凶。事有小大,故辭有緩急,各象其意也。

○ 《朱子語類》云:吉凶悔吝,四者循環,周而復始。悔了便吉,吉了便吝,吝了便凶,凶了又悔,正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相似,蓋憂苦患難中必悔,悔便是吉之漸,及至吉了,少間便安意肆志,必至作出不好可羞吝底事出來,吝便是凶之漸矣。及至凶矣,又卻悔,只管循環不已。正如剛柔變化,剛了化,化便是柔。柔了變,變便是剛,亦循環不已。

○ 又云:悔屬陽,吝屬陰。悔是逞快作出事來有錯失處,這便生悔,所以屬陽。吝是那隈隈衰衰,不分明底,所以屬陰,亦猶驕是氣盈,吝是氣歉。

○ 又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四句皆互換往來,吉凶與悔吝相貫,悔自凶而趨吉,吝自言而趨凶。進退與晝夜相貫,進自柔而趨乎剛,退自剛而趨乎柔。

○ 趙氏玉泉曰:吉即順理而得之象也,凶即逆理而失之象也,悔即既失之後,困於心,衡於慮,而為憂之象也。吝即未失之先,狃於安,溺於樂,而為虞之象也。

○ 何氏楷曰:吉凶悔吝,以卦辭言。失得憂虞,以人事言。上文所謂觀象繫辭以明吉凶者此也。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本義】柔變而趨於剛者,退極而進也。剛化而趨於柔者,進極而退也。既變而剛,則晝而陽矣。既化而柔,則夜而陰矣。六爻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變化也。極,至也。三極,天地人之至理,三才各一太極也。此明剛柔相推以生變化,而變化之極復為剛柔,流行於一卦六爻之間,而占者得因所値,以斷吉凶也。

【集說】

○ 韓氏伯曰:始總言吉凶變化,而下别明悔吝晝夜者,悔吝則吉凶之類,晝夜亦變化之道。

○ 孔氏穎達曰:六爻遞相推動而生變化,是天地人三才至極之道。

○ 蔡氏淵曰:動,變易也。極者,太極也,以其變易無常,乃太極之道也。三極,謂三才各具一太極也。變至六爻,則一卦之體具,而三才之道備矣。

○ 吳氏澄曰:吉凶悔吝,象人事之失得憂虞。變化剛柔,象天地陰陽之晝夜進退。是六爻兼有天、地、人之道也。

○ 胡氏炳文曰:此曰三極,是卦爻已動之後,各具一太極,後曰易有太極者,則卦爻未生之先,統體一太極也。

○ 俞氏琰曰:三極之道,言道之體。三才之道,言道之用。

○ 何氏楷曰:變化剛柔,以卦畫言。進退晝夜,以造化言。六爻之動二句,推言變化之故,上文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者此也。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

【本義】易之序謂卦爻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玩者,觀之詳。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若居在乾之初九,而安在勿用。若居在乾之九三,而安在乾乾。是以所居而安者,由觀易位之次序也。

○ 王氏宗傳曰:所謂易之序者,消息盈虛之有其時是也。居之而安,則盛行不加,窮居不損,而與易為一矣。所謂爻之辭者,是非當否之有所命是也。樂之而玩,則默而成之,不言而信,而與爻為一矣。

○ 《朱子語類》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與「居則觀其象」之「居」不同,上「居」字是總就身之所處而言,下「居」字則靜對動而言。曰:然。

○ 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曰:序是次序,謂卦爻之初終,如潛、見、飛、躍,循其序則安。又問「所樂而玩者爻之辭」。曰:橫渠謂每讀每有益,所以可樂,蓋有契於心,則自然樂。

○ 俞氏琰曰:居以位言,安謂安其分也。樂以心言,玩謂繹之而不厭也。君子觀易之序而循是理,故安。觀爻之辭而達是理,故樂。

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本義】象辭變已見上,凡單言變者,化在其中。占,謂其所值吉凶之決也。

 此第二章,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

【集說】

○ 虞氏翻曰:以動者尚其變,占事知來,故玩其占也。

○ 《朱子語類》問:「居則觀其象玩其辭,動則觀其變玩其占」,如何?曰:若是理會不得,如何占得。必是閑常理會得此道理,到用時便占。

○ 蔡氏淵曰:觀象玩辭,學易也。觀變玩占,用易也。學易則無所不盡其理,用易則唯盡乎一爻之時。居既盡乎天之理,動必合乎天之道,故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

○ 王氏申子曰:平居無事,觀卦爻之象而玩其辭,則可以察吉凶悔吝之故,及動而應事。觀卦之變而玩其占,則可以決吉凶悔吝之幾,故有不動,動無不吉也。

○ 胡氏炳文曰:天地間剛柔變化,無一時間,人在大化中,吉凶悔吝,無一息停,吉一而已。凶悔吝三焉,上文示人以吉凶悔吝者,作易之事,此獨吉而無凶悔吝者,學易之功也。

○ 俞氏琰曰:觀象玩辭,如蔡墨云在乾之姤,如莊子云在師之臨,謂之在者是也。觀變玩占,如陳侯遇觀之否,晉侯遇大有之睽,謂之遇者是也。

【總論】

○ 孔氏穎達曰:前章言天地成象成形簡易之德,明乾坤之大旨,此章明聖人設卦觀象,爻辭吉凶悔吝之細別。

○ 程子曰:聖人既設卦,觀卦之象而繫以辭,明其吉凶之理,以剛柔相推,而知變化之道。吉凶之生,由失得也。悔吝者,可憂虞也。進退消長,所以成變化也。剛柔相易而成晝夜,觀晝夜則知剛柔之道矣。三極,上中下也。極,中也,皆其時中也。三才以物言也,三極以位言也。六爻之動,以位為義,乃其序也。得其序則安矣,辭以明義,玩其辭義,則知其可樂也。觀象玩辭而通其意,觀變玩占而順其時,動不違於天矣。

○ 何氏楷曰:上章言造化自然之易,為作易之本,此章乃言作易之旨。

【案】上章雖言作易之源本,然實以明在造化者無非自然之易書,故先儒以為畫前之易者此也。此章乃備言作易學易之事,蓋承上章言之,而為後諸章之綱也。設卦觀象,先天之聖人也。繫辭而明吉凶,後天之聖人也。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申言設卦觀象之事。所象者或為人事之失得憂虞,或為天道之進退晝夜,極而至於天地人之至理,莫不包涵統具於其中,此辭所由繫而占所由生也。居而安者,以身驗之。樂而玩者,以心體之。在平時則為觀象玩辭之功,在臨事則為觀變玩占之用,此所謂奉明命以周旋,述天理而時措者也。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學易之效,至於如此。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

【本義】彖,謂卦辭,文王所作者。爻,謂爻辭,周公所作者。象,指全體而言。變,指一節而言。

【集說】

○ 虞氏翻曰:八卦以象告,故言乎象也。爻有六畫,九六變化,故言乎變者也。

○ 項氏安世曰:彖辭所言之象,即下文所謂卦也,爻辭所言之變,即下文所謂位也。

○ 張氏振淵曰:易有實理而無實事,故謂之象,卦立而象形。易有定理而無定用,故謂之變。爻立而變著。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補過也。

【本義】此卦爻辭之通例。

【集說】

○ 崔氏憬曰:繫辭著悔吝之言,則異凶咎,若疾病之與小疵。

○ 楊氏萬里曰:言動之間,盡善之謂得,不盡善之謂失,小不善之謂疵,不明乎善而誤入乎不善之謂過。覺其小不善,非不欲改,而已無及,於是乎有悔。不覺其小不善,猶及於改,而不能改,或不肯改,於是乎有吝,吾身之過。猶吾衣之破也,衣有破,補之斯全。身有過,補之斯還。還者何?復之於善也。補不善而復之於善,何咎之有。

○ 蔡氏淵曰:吉凶、悔吝、无咎,即卦與爻之斷辭也。失得者,事之已成著者也。小疵者,事之得失未分,而能致得失者也。善補過者,先本有咎,脩之則可免咎也。

○ 胡氏炳文曰:前章言卦爻中吉凶悔吝之辭,未嘗及无咎之辭,此章方及之,大抵不貴無過而貴改過。无咎者,善補過也。聖人許人自新之意切矣。

○ 張氏振淵曰:失得指時有消息,位元有當否。說小疵兼兩意,向於得而未得,尚有小疵則悔,向於失而未失,已有小疵則吝。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

【本義】位,謂六爻之位。齊,猶定也。小謂陰,大謂陽。

【集說】

○ 王氏肅曰:齊,猶正也。陽卦大,陰卦小,卦列則小大分,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也。

○ 張氏浚曰:卦之所設,本乎陰陽。陰小陽大,體固不同,而各以所遇之時為正。陽得位則陽用事,陰得位則陰用事。小大之理,至卦而齊。

○ 《朱子語類》問:上下貴賤之位何也?曰:二四則四貴而二賤,五三則五貴而三賤,上初則上貴而初賤,上雖無位,然本是貴重,所謂貴而无位,高而无民,在人君則為天子父,為天子師,在他人則清高而在物外不與事者,此。所以為貴也。

○ 王氏申子曰:列,分也。陽貴陰賤,上貴下賤,亦有貴而无位,有位而在下者,故曰列貴賤者存乎位。位者六爻之位也。齊,均也。陽大陰小,陽卦多陰,則陽為之主。陰卦多陽,則陰為之主。雖小大不齊,而得時為主則均也,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卦者,全卦之體也。辨,明也。辨一卦一爻之吉凶者辭也,故曰辨吉凶者存乎辭。

憂悔吝者存乎介,震无咎者存乎悔。

【本義】介,謂辨別之端,蓋善惡已動而未形之時也。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震,動也,知悔則有以動其補過之心,而可以无咎矣。

○ 韓氏伯曰:介,纖介也。王弼曰「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

○ 程子曰:以悔吝為防,則存意於微小,震懼而得无咎者以此。

○ 《朱子語類》問:憂悔吝者存乎介,悔吝未至於吉凶,是乃初萌動,可以向吉凶之微處,介又是悔吝之微處,介字如界至界限之界,是善惡初分界處,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曰:然。

○ 丘氏富國曰:此章就吉凶悔吝上添入无咎說,既欲人於悔吝上著力,尤欲人於介上用功,蓋人知悔,則以善補過而无咎,雖未至吉,亦不至凶也。若又於悔吝之介憂之,則但有吉而已,所謂幾者動之微而吉之先見者也,倂悔吝亦皆無矣。

○ 吳氏澄曰:列貴賤者存乎位,覆說爻者言乎變。齊小大者存乎卦,覆說彖者言乎象。分辨吉凶,存乎彖爻之辭,覆說言乎其失得也。悔吝介乎吉凶之間,憂其介則趨於吉不趨於凶矣。覆說言乎其小疵也。震者動心戒懼之謂,有咎而能戒懼,則能改悔所為,而可以无咎,覆說善補過也。

○ 趙氏玉泉曰:介在事前,悔在事後。

○ 汪氏砥之曰:易凡言悔吝,即寓介之意,言无咎,即寓悔之意,憂盱豫之悔,存乎遲速之介也,憂即鹿之吝,存乎往舍之介也,震甘臨之无咎,存乎憂而悔也,震頻復之无咎,存乎厲而悔也。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本義】小險大易,各隨所向。

 此第三章,釋卦爻辭之通例。

【集說】

○ 《朱子語類》云:卦有小大,看來只是好底卦便是大,不好底卦便是小。如復如泰,如大有如夬之類,儘是好底卦。如睽如困如小過之類,儘是不好底。所以謂卦有小大,辭有險易,大卦辭易,小卦辭險,即此可見。

○ 項氏安世曰:貴賤以位言,小大以材言,卦各有主,主各有材,聖人隨其材之大小,時之難易,而命之辭,使人之知所適從也。

○ 潘氏夢旂曰:卦有小有大,隨其消長而分。辭有險有易,因其安危而別。辭者各指其所向,凶則指其可避之方,吉則指其可趨之所,以示乎人也。

○ 吳氏澄曰:上文有貴賤小大,此獨再提卦有小大,蓋卦彖為諸辭之總也。

○ 蔡氏清曰:據本章通例看,此條卦字辭字,皆兼爻說。

【案】此章申第二章吉凶者失得之象也一節之義,首言彖爻者,吉凶悔吝之辭,彖爻皆有之也,吉凶則已著,故直言其失得而已,悔吝則猶微,故必推言其小疵也。至四者之外又有所謂无咎者不圖吉利,求免罪愆之名也。其道至大而貫乎吉凶悔吝之間,故易之中有曰吉无咎者,有曰凶无咎者,有曰吝无咎者。然其機皆在於悔,蓋唯能悔則吉,而不狃於安也。凶而能動於困也,吝而不包其羞也。是故易辭之教人也,於吉凶辨之而已。於悔吝也,則憂之謹,其幾也。憂之不已,又從而震之曰:誠能去吝而悔,不徒悔,而補過,則可以无咎矣。夫不貳過而无祗悔者,至也。眾人不貴无悔而貴能悔,為其為改過遷善之路也。故曰:懼以終始,其要无咎,此之謂易之道。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

【本義】易書卦爻,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準。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有選擇條理之意。

【集說】

○ 韓氏伯曰:作易以準天地。

○ 孔氏穎達曰: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準,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 蘇氏軾曰:準,符合也。彌,周浹也。綸,經緯也。所以與天地準者,以能知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也。

○ 王氏宗傳曰:天地之道,即下文所謂一陰一陽是也。是道也,其在天地,則為幽明,寓於始終,則為生死,見於物變,則為鬼神。

○ 《朱子語類》云:凡天地間之物,無非天地之道,故易能彌綸天地之道。彌如封彌之彌,糊合使無縫罅。綸如綸絲之綸,自有條理。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彌而非綸,而空疏無物。綸而非彌,則判然不相干。此二字,見得聖人下字甚密也。

○ 胡氏炳文曰:此易字,指易書而言。書之中具有天地之道,本自與天地相等,故於天地之道,彌之則是合萬為一,渾然無欠。綸之則一實萬分,粲然有倫。

【案】此下三節,朱子分為窮理、盡性、至命者極確,然須知非有易以後,聖人方用易以窮之盡之至之。易是聖人窮理盡性至命之書,聖人全體易理,故言易窮理盡性至命,即是言聖人也。易與天地準,與天地相似,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此三句當為三節冠首,第二第三節不言易者,蒙第一節文義。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本義】此窮理之事。以者,聖人以易之書也。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於前,反者要之於後。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游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

【集說】

○ 韓氏伯曰:幽明者有形無形之象,死生者始終之數也。

○ 程子曰:原始則足以知其終,反終則足以知其始。死生之說如是而已矣。

○ 蘇氏軾曰:鬼常與體魄俱,故謂之物。神無適而不可,故謂之變。精氣為魄,魄為鬼。志氣為魂,魂為神。

○ 《朱子語類》問:「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曰:人未死,如何知得死之說,只是原其始之理,將後面摺轉來看,便見得,以此之有,知彼之無。

○ 又云:魄為鬼,魂為神,《禮記》有孔子答宰我問,正說此理甚詳。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註氣謂噓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聰明為魄。《雜書》云: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亦可取。

○ 陳氏淳曰:人生天地間,得天地之氣以為體,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原其始而知所以生,則要其終而知所以死,古人謂得正而斃,謂「朝聞道夕死可矣」,只緣受得許多道理,須知得盡得便自無愧,到死時亦只是這二五之氣,聽其自消化而已。所謂安死順生,與天地同其變化,這箇便是與造化為徒。

○ 又曰:陰陽二氣會在吾身之中為鬼神,以寤寐言,則寤屬陽,寐屬陰,以語默言,則語屬陽,默屬陰,及動靜進退行止等,分屬皆有陰陽。凡屬陽者皆為魂為神,凡屬陰者皆為魄為鬼。

○ 真氏德秀曰:人之生,精與氣合,精屬陰,氣屬陽。精則魄也,目之所以明,耳之所之聰。氣充乎體,凡人心之能思慮知識,身之能舉動勇決,此之謂魂。神指魂而言,鬼指魄而言。

○ 胡氏炳文曰:易不曰陽陰而曰陰陽,此所謂幽明、死生、鬼神,即陰陽之謂也。即天地而知幽明之故,即始終而知死生之說,即散聚而知鬼神之情狀,皆窮理之事也。

○ 林氏希元曰: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其理皆在於易。故聖人用易以窮之也,然亦要見得為聖人窮理盡性之書爾,非聖人真箇即易而後窮理盡性也。

○ 鄭氏維嶽曰:原人之所以始,全而生之,即反其所以終,全而歸之。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

【本義】此聖人盡性之事也,天地之道,知仁而已。知周萬物者,天也。道濟天下者,地也。知且仁,則知而不過矣。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既樂天理,而又知天命,故能无憂而其知益深,隨處皆安而无一息之不仁,故能不忘其濟物之心,而仁益篤。蓋仁者愛之理,愛者仁之用,故其相為表裏如此。

【集說】

○ 韓氏伯曰:德合天地,故曰相似。

○ 《朱子語類》云:「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下數句是說與「天地相似」之事。

○ 又云:安土者随所寓而安。若自擇安處,便只知有己,不知有物也,此厚於仁者之事,故能愛。

○ 又云:安土者隨寓而安也,敦乎仁者不失其天地生物之心也。安土而敦乎仁,則無適而非仁矣,所以能愛也。

○ 胡氏炳文曰:上文言「易與天地準」,此言「與天地相似」。似即準也,知似天,仁似地,有周物之知,而實諸濟物之仁,則其知不過。有行權之知,而本諸守正之仁,則其知不流。至於樂天知命,而知之迹已泯。安土敦仁,而仁之心益著。此其知仁所以與天地相似而不違,盡性之事也。

○ 俞氏琰曰:與天地相似者,易似天地,天地似易,彼此相似也。

【案】知周萬物,義之精也,然所知者皆濟天下之道而不過,義合於仁也。旁行汎應,仁之熟也,然所行者皆合中正之則而不流,仁合於義也。樂玩天理,故所知者益深。達乎命而不憂,安於所處,故所行者益篤。根於性而能愛,所謂樂天之志,憂世之誠,並行不悖者,乃仁義合德之至也。若以旁行為知亦可,但恐於行字稍礙。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无方而易无體。

【本義】此聖人至命之事也。範,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天地之化无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於中道,所謂裁成者也。通,猶兼也。晝夜,即幽明死生鬼神之謂,如此然後可見至神之妙,无有方所。易之變化,无有形體也。

 此第四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

【集說】

○ 韓氏伯曰:方體者,皆係於形器者也。神則陰陽不測,易則惟變所適,不可以一方一體明。

○ 孔氏穎達曰;範謂模範,圍謂周圍。言聖人所為所作,模範周圍天地之化。

○ 又曰:凡无方无體,各有二義。一者神則不見其處所云為,是无方也。二則周游運動,不常在一處,亦是无方也。无體者,一是自然而變,而不知變之所由,是无形體也。二則隨變而往,无定在一體,亦是无體也。

○ 邵子曰:神者易之主也,所以无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无體。

○ 《朱子語類》云:「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通字只是兼乎晝夜之道而知其所以然。

○ 又云:「神无方而易无體」,神便是在陰底又忽然在陽,在陽底又忽然在陰,易便是或為陽,或為陰,交錯代換,而不可以形體拘也。

○ 蔡氏清曰:神无方,易无體,獨係之至命一條,至命從窮理盡性上來,乃窮理盡性之極致,非窮理盡性之外,他有所謂至命也,故獨係之至命,而自足以該乎窮理盡性。

○ 林氏希元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只是通知晝夜之道,蓋幽朋死生鬼神,其理相為循環,晝夜之道也。聖人通知晝夜,亦只是上文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鬼神之情狀而益深造,與之相默契,如所謂知天地之化育云爾。

○ 又曰:天地之化,萬物之生,晝夜之循環,皆有箇神易,易則模寫乎此理者也,故在易亦有神易。

○ 姜氏寶曰:晝夜之道,乃幽明死生鬼神之所以然,聖人通知之而有以深徹乎其蘊,又不但知有其故,知有其說,知有其情狀而已也。

○ 江氏盈科曰:上說道濟天下敦仁能愛,此則萬物盡屬其曲成。上說知幽明死生鬼神,此則晝夜盡屬其通知。

【案】準是準則之,相似是與之合德,範圍則造化在其規模之內,蓋一節深一節也。萬物者天地之化之迹也,曲成者能盡其性而物我聯為一體也,晝夜者天地之化之機也,通知者洞見原本而隱顯貫為一條也。易者化之運用,神者化之主宰。天地之化,其主宰不可以方所求,其運用不可以形體拘,易之道能範圍之,則所謂窮神知化者也,而神化在易矣。

一陰一陽之謂道。

【本義】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

【集說】

○ 邵子曰: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有行,必由乎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

○ 程子曰:離了陰陽,便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

○ 《朱子語類》云:理則一而已,其形者則謂之器,其不形者則謂之道。然而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陽者道也,是以一陰一陽,往來不息,而聖人指是以明道之全體也。

【案】一陰一陽,兼對立與迭運二義,對立者,天地日月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剛柔也。迭運者,寒暑往來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變化也。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

【本義】道具於陰而行乎陽。繼,言其發也。善,謂化育之功,陽之事也。成,言其具也。性,謂物之所受,言物生則有性,而各具是道也,陰之事也。周子程子之書,言之備矣。

【集說】

○ 周子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純粹至善者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

○ 楊氏時曰:繼之者善,無間也。成之者性,無虧也。

○ 《朱子語類》云:造化所以發育萬物者,為繼之者善。各正其性命者,為成之者性。

○ 又云:繼是接續不息之意,成是凝成有主之意。

○ 又云:繼之者善方是天理流行之初,人物所資以始,成之者性,則此理各自有箇安頓處,故為人為物,或昏或眀,方是定。若是未有形質,則此性是天地之理,如何把作人物之性得。

○ 又云:這箇理在天地間時,只是善,無有不善者。生物得來,方始名曰性,只是這箇理,在天則曰命,在人則曰性,性便是善。

○ 問「成之者性」。曰:性如寶珠,氣質如水。水有清有汙,故珠或全見,或半見,或不見。

○ 項氏安世曰:道之所生,無不善者,元也,萬物之所同出也。善之所成,各一其性者,貞也,萬物之所各正也。成之者性,猶孟子言人之性犬之性牛之性。

○ 熊氏良輔曰:天道流行,發育萬物,善之繼也。元者善之長,善即元也。人物得所稟受者,性之成也。率性之謂道,則性即道也。

○ 潘氏士藻曰:善者性之原,性者善之實,善性皆天理,中間雖有剛柔善惡中偏之不同,而天命之本然無不同。

【案】聖人用繼字極精確,不可忽過此繼字,猶人子所謂繼體,所謂繼志。蓋人者,天地之子也。天地之理,全付於人而人受之,猶《孝經》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者是也。但謂之付,則主於天地而言,謂之受則主於人而言。惟謂之繼,則見得天人承接之意,而付與受兩義皆在其中矣。天付於人而人受之,其理既無不善,則人之所以為性者,亦豈有不善哉。故孟子之道性善者本此也。然是理既具於人物之身,則其根原雖無不善,而其末流區以別矣,如下文所云仁知百姓者,皆局於所受之偏而不能完其所付之全,故程朱之言氣質者,亦本此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惟《繫傳》此語,為言性與天道之至,後之論性者,折中於夫子,則可以息諸子之棼棼矣。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本義】仁陽知陰,各得是道之一隅,故隨其所見而目為全體也。日用不知,則莫不飲食,鮮能知味者,又其每下者也。然亦莫不有是道焉。或曰:上章以知屬乎天,仁屬乎地,與此不同,何也?曰: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

【集說】

○ 韓氏伯曰:君子體道以為用,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則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乎。

○ 程子曰:道者,一陰一陽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非知道者孰能識之。動靜相因而成變化,順繼此道則為善也。成之在人,則謂之性也,在眾人則不能識,隨其所知,故仁者謂之仁,知者謂之知,百姓則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人鮮克知也。

○ 王氏宗傳曰:仁者知者,鮮克全之。百姓之愚,鮮克知之。此豈在我之善有所不足,在我之性有所不同與。非也,蓋在限量使然爾。君子之道,烏得而不鮮與?君子者,具仁知之成名,得道之大全也。

○ 《朱子語類》云:萬物各具是性,但氣稟不同。各以其性之所近者窺之,故仁者只見得他發生流動處,便以為仁。知者只見他貞靜處便以為知。下此一等,百姓日用之間習矣而不察,所以君子之道鮮矣。

○ 胡氏炳文曰:在造物者,方發而賦於物,其理無有不善,在人物者,各具是理以有生,則謂之性。其發者,是天命之性。其具者,天命之性已不能不麗於氣質矣。仁者、知者、百姓,指氣質而言也。上章說聖人之知仁,知與仁合而為一,此說知者仁者,仁與知分而為二。

○ 保氏八曰:仁者見其有安土敦仁之理,則止謂之為仁。知者見其有知周天下之理,則止謂之為知。是局於一偏矣。百姓終日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知者鮮也。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

【本義】顯,自內而外也。仁,謂造化之功,德之發也。藏,自外而內也。用,謂機緘之妙,業之本也。程子曰:天地无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无為。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顯諸仁者,顯見仁功,衣被萬物。藏諸用者,潛藏功用,不使物知。

○ 王氏凱沖曰:萬物皆成,仁功著也。不見所為,藏諸用也。

○ 程子曰:運行之迹,生育之功,顯諸仁也。神妙無方,變化無迹,藏諸用也。天地不與聖人同憂,天地不宰,聖人有心也。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无為。

○ 《朱子語類》云:顯渚仁,德之所以盛。藏諸用,業之所以成。譬如一樹一根,生許多枝葉花實,此是顯諸仁處。及至結實,一核成一箇種子,此是藏諸用處。生生不已,所謂日新也。萬物無不具此理,所謂富有也。

○ 又云:惻隱羞惡辭遜是非,只是這箇惻隱,隨事發見,及至成那事時,一事各成一仁,此便是藏諸用。其發見時,在這道理中發去,及至成這事時,又只是這箇道理。一事既各成一道理,此便是業。業是事之已成處,事未成時不得謂之業。

○ 吳氏澄曰:仁者,生物之元,由春生而為夏長之亨,此仁顯見而發達於外,長物之所顯者,生物之仁也,故曰顯諸仁。用者,收物之利,由秋收而為冬藏之貞,此用藏伏而歸復於內,閉物之所藏者,收物之用也,故曰藏諸用。二氣運行於四時之間,鼓動萬物而生長收閉之,天地無心而造化自然,非如聖人之於民,有所憂而治之教之也。仁之顯而生長者,為德之盛,用之藏而收閉者,為業之大,其顯者流行不息,其藏者充塞無間,此所謂易簡之善,極其至者,故贊之曰至矣哉。

○ 胡氏炳文曰:在聖人者則曰仁與知,在造化者則曰仁與用。

○ 俞氏琰曰:仁本藏於內者也,顯諸仁,則自內而外,如春夏之發生,所以顯秋冬所藏之仁也。用本顯於外者也。藏諸用則自外而內,如秋冬之收成,所以藏春夏所顯之用也。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

【本義】張子曰:富有者,大而无外。日新者,久而无窮。

【集說】

○ 王氏凱沖曰:物無不備,故曰富有。變化不息,故曰日新。

○ 吳氏澄曰:生物之仁及夏而日長日盛。故曰日新,收物之用。至冬而包括無餘,故曰富有。

○ 胡氏炳文曰:富有者無物不有而無一豪之虧欠,日新者無時不然而無一息之間斷藏而愈有則顯而愈新。

生生之謂易。

【本義】陰生陽,陽生陰,其變无窮,理與書皆然也。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

【本義】效,呈也。法,謂造化之詳密而可見者。

【集說】

○ 蔡氏淵曰:乾主氣,故曰成象。坤主形,故曰效法。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

【本義】占,筮也。事之未定者,屬乎陽也。事,行事也,占之已決者,屬乎陰也。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張忠定公言公事有陰陽,意蓋如此。

【集說】

○ 俞氏琰曰:或言通變,或言變通,同與。曰:「窮則變,變則通」,易也。「通其變,使民不倦」,聖人之用易也。

○ 張氏振淵曰:成象二條,本生生之謂易來,舉乾坤,見天地間無物,而非陰陽之生生。舉占事,見日用間無事,而非陰陽之生生。

○ 谷氏家杰曰:生生謂易,論其理也。有理即有數,陰陽消息,易數也。推極之可以知來,占之義也,通數之變,亦易變也。變不與時偕極,通之即成天下之事。

○ 徐氏在漢曰:一陰一陽,無時而不生生,是之謂易。成此一陰一陽生生之象,是之謂乾,效此一陰一陽生生之法,是之謂坤,極一陰一陽生生之數而知來,是之謂占。通一陰一陽生生之變,是之謂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

【本義】張子曰:兩在故不測。

○ 此第五章。言道之體用不外乎陰陽,而其所以然者,則未嘗倚於陰陽也。

【集說】

○ 《朱子語類》問:「陰陽不測之謂神」,便是妙用處?曰:便是包括許多道理。橫渠說得極好,一故神,橫渠親註云:「兩在故不測。」只是這一物,卻周行事物之間,如所謂陰陽屈信,往來上下,以至行乎什伯千萬之中,無非這一箇物事,所謂「兩在故不測」。

○ 丘氏富國曰:上章言「易无體」,此言「生生之謂易」,唯其生生,所以无體。上章言「神无方」,此言「陰陽不測之謂神」,唯其不測,所以无方。言易而以乾坤繼之,乾坤毀則无以見易也。

○ 梁氏寅曰:陰陽非神也,陰陽之不測者神也,一陰一陽,變化不窮,果孰使之然哉,蓋神之所為也。唯神无方,故易无體。无方者即不測之謂也,无體者即生生之謂也。若為有方則非不測之神,而其生生者亦有時而窮矣。

○ 蔡氏清曰:合一不測為神,不合不謂之一,不一不為兩在,不兩在不為不測。合者,兩者之合也。神化非二物也,故曰一物兩體也。

【總論】程氏敬承曰:此章承上章說來,上言「彌綸天地之道」,此則直指「一陰一陽之謂道」,上言神无方、易无體,此則直指陰陽之生生謂易,陰陽不測謂神。

【案】程氏以此為申說上章極是,然只舉其首尾天地之道,及神易兩端而已。須知繼善成性,見仁見知,即是申說「與天地相似」一節意。顯仁藏用,盛德大業,即是申說「範圍天地之化」一節意。見仁見知之偏,所以見知仁合德者之全也,顯為晝,藏為夜,鼓萬物而無憂,所以見通知晝夜,曲成萬物以作易者之有憂患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以言乎邇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本義】不禦,言无盡。靜而正,言即物而理存。備,言无所不有。

【案】遠近是橫說,天地之間是直說。理極於無外,故曰遠。性具於一身,故曰近。命者,自天而人,徹上徹下,故曰天地之間不禦者,所謂彌綸也。靜正者,所謂相似也。備者,所謂範圍也。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本義】乾坤各有動靜,於其四德見之。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也。乾一而實,故以質言而曰大。坤二而虛,故以量言而曰廣。蓋天之形雖包於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乎地之中也。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云其靜也專。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剛而得正,故云其動也直。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闢。以其如此,故能廣生於物焉。

○ 程子曰:乾陽也,不動則不剛。其靜也專,其動也直,不專一則不能直遂。坤陰也,不靜則不柔。其靜也翕,其動也闢,不翕聚,則不能發散。

○ 《朱子語類》云:天是一箇渾淪的物,雖包乎地之外,而氣則迸出乎地之中。地雖一塊物在天之中,其中實虛,容得天之氣迸上來。大生,是渾淪無所不包。廣生,是廣濶,能容受得那天之氣。專直則只是一物直去。翕闢則是兩箇,翕則翕,闢則闢,此奇耦之形也。

○ 又云:乾靜專動直而大生,坤靜翕動闢而廣生,這說陰陽體性如此,卦畫也髣髴似恁地。乾畫奇,便見得其靜也專,其動也直,坤畫耦,便見得其靜也翕,其動也闢。

○ 胡氏炳文曰:乾惟健,故一以施。坤惟順,故兩而承。靜專,一者之存。動直,一者之達。靜翕,兩者之合。動闢,兩者之分。一之達,所以行乎坤之兩。故以質言而曰大,兩之分,所以承乎乾之一,故以量言而曰廣。

○ 林氏希元曰:此推易之所以廣大也。乾坤,萬物之父母也。乾坤各有性氣,皆有動靜,乾之性氣,其靜也專一而不他,惟其專一而不他,則其動也直遂而無屈撓。惟直遂無屈撓,則其性氣之發,四方八表,無一不到,而規模極其大矣,故曰大生焉。坤之性氣,其靜也翕合而不洩,惟其翕合而不洩,則其動也開闢而無閉拒,惟其開闢而無閉拒,則乾氣到處,坤皆有以承受之,而度量極其廣矣,故曰廣生焉。乾坤即天地也,大生廣生,皆就乾坤說。易書之廣大,則模寫乎此,不可以本文廣大作易書。

【案】此節是承上節廣矣大矣,而推言天地之所以廣大者。一由於易簡,故下節遂言易書「廣大配天地」,而結歸於易簡也。靜專動直,是豪無私曲,形容易字最盡。靜翕動闢,是豪無作為,形容簡字最盡,易在直處見,坦白而無艱險之謂也。其本則從專中來,簡在闢處見,開通而無阻塞之謂也,其本則從翕中來。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本義】易之廣大變通,與其所言陰陽之說,易簡之德,配之天道人事則如此。

○ 此第六章。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云至德者,對則德業別,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 吳氏澄曰:易書廣大之中有變通焉,有陰陽之義焉,亦猶天地之有四時日月也,四時日月即天地,猶易之六子即乾坤也。易之廣大變通陰陽,皆易簡之善,為之主宰。而天地之至德,亦此易簡之善而已,是易書易簡之善,配乎天地之至德也。

【案】此上三章,申「變化者,進退之象」一節之義,首言易「能彌綸天地之道」,而所謂幽明死生神鬼之理,即進退晝夜之機也,次言易與天地相似,而所謂仁義之性,即三極之道也。又言易「能範圍天地之化」,蓋以其贊天地之化育,而又知天地之化育,則三極之道,進退晝夜之機,一以貫之矣。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神化之事備,此易之蘊也。既乃一一申明之。所謂天地之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所謂天地之性者,一仁一智之謂也。所謂天地之化者,一顯一藏以鼓萬物之謂也。所謂易无體者,生生之謂也。著於乾坤,形乎占事者皆是。而所謂神无方者,則陰陽不測之謂也。終乃總而極贊之,謂易之窮理也。遠不禦,其盡性也。靜而正,其至命也,於天地之間備矣。又推原其根於易簡之理,靜專動直,易也。靜翕動闢,簡也。易簡之理,具於三極之道,而行乎進退晝夜之間。故易者,統而言之,廣大配天地也。析而言之,變化者進退之象,變通配四時也。剛柔者晝夜之象,陰陽之義配日月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易簡之善配至德也。

御纂周易折中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