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象傳】62. 小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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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本義】山上有雷,其聲小過,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甚過,《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

【程傳】雷震於山上,其聲過常,故為小過。天下之事,有時當過,而不可過甚,故為小過。君子觀小過之象,事之宜過者則勉之,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是也。當過而過,乃其宜也。不當過而過,則過矣。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小人過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矯之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也。

○ 張子曰:過恭哀儉,皆宜下之義。

○ 鼂氏說之曰:時有舉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矯之以循牆,時有短喪之宰子,故高柴矯之以泣血,時有三歸反玷之管仲,故晏子矯之以敝裘,雖非中行,亦足以矯時厲俗。

○ 趙氏彥肅曰:恭、哀、儉多不及,過之而後中。

○ 楊氏啓新曰:過恭、過哀、過儉,此豈不為高世絕俗之行而過乎人,但其所過者,以收斂卑下為過,故但可言小過,而不可言大過也。

【案】雷出地,則聲方發達而大,及至山上,則聲漸收斂而微,故有平地風雷大作,而高山之上不覺者,此小過之義也。

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程傳】其過之疾,如飛鳥之迅,豈容救止也。凶其宜矣。不可如何,无所用其力也。

【集說】

○ 何氏楷曰:以凶者自納於凶也,孽由己作,可如何哉。

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本義】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以臣不可過故也。

【程傳】過之時,事无不過其常,故於上進,則戒及其君,臣不可過,臣之分也。

【集說】

○ 胡氏炳文曰:小者有時而可過,臣之於君,不可過也。

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程傳】陰過之時,必害於陽,小人道盛,必害君子,當過為之防,防之不至,則為其所戕矣,故曰「凶如何也」,言其甚也。

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本義】爻義未明,此亦當闕。

【程傳】位不當,謂處柔。九四當過之時,不剛過而反居柔,乃得其宜,故曰遇之,遇其宜也。以九居四,位不當也。居柔,乃遇其宜也。當陰過之時,陽退縮自保足矣,終豈能長而盛也,故往則有危,必當戒也。 長,上聲,作平聲則大失易意。以夬與剝觀之可見,與夬之象文同而音異也。

【集說】

○ 錢氏一本曰:三四皆失位,故特明其位不當。三防四遇,亦皆宜下。三從或戕,四往必戒,亦皆不宜上。

【案】位不當,即所謂剛失位而不中者,惟剛失位而不中,故戒以當過遇之,不然則有危矣,豈可長執此而不知變乎。

密雲不雨,已上也。

【本義】已上,太高也。

【程傳】陽降陰升,合則和而成雨。陰已在上,雲雖密豈能成雨乎。陰過不能成大之義也。

【集說】

○ 龔氏煥曰:密雲不雨,小畜謂其尚往者,陰不足以畜陽而陽尚往也。小過謂其已上者,陰過乎陽,而陰已上也。一為陽之過,一為陰之過,皆陰陽不和之象,所以不能為雨也。

【案】兩卦密雲不雨,龔氏謂皆陰陽不和之像是已。然小畜所謂尚往者,亦是陰氣上行,與此爻已上同,非兩義也。但小畜卦義喻在下者,則尚往者當積厚而自雨,此爻之義,喻在上者,則已上者,當下交而乃雨,意義不同爾。

弗遇過之,已亢也。

【程傳】居過之終,弗遇於理而過之,過已亢極,其凶宜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釋所以弗遇過之,以其已在亢極之地故也。

○ 趙氏汝楳曰:已上未為極,已亢則極矣。

○ 俞氏琰曰:六五曰已上,謂其已過也。上六又過甚,故曰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