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象傳】54. 歸妹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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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

【本義】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程傳】雷震於上,澤隨而動,陽動於上,陰說而從,女從男之象也,故為歸妹。君子觀男女配合,生息相續之象,而以永其終,知有敝也。永終,謂生息嗣續,永久其傳也。知敝,謂知物有敝壞,而為相繼之道也。女歸,則有生息,故有永終之義。又夫婦之道,當常永有終,必知其有敝壞之理,而戒慎之敝壞,謂離隙。歸妹,說以動者也,異乎恒之巽而動,漸之止而巽也。少女之說,情之感動,動則失正,非夫婦正而可常之道。久必敝壞,知其必敝,則當思永其終也。天下之反目者,皆不能永終者也。不獨夫婦之道,天下之事,莫不有終、有敝,莫不有可繼、可久之道。觀歸妹,則當思永終之戒也。

【集說】

○ 崔氏憬曰:歸妹人之始終也,始則征凶,終則无攸利。故「君子以永終知敝」為戒者也。

○ 吳氏曰慎曰:永終知敝,言遠慮其終而知有敝也。氓之詩:不思其反,所以終見棄於人與。

【案】澤上有雷,不當以澤從雷取象,當以澤感雷取象,蓋取於陰氣先動,為歸妹之義。

歸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本義】恒,謂有常久之德。

【程傳】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九乃剛陽,有賢貞之德,雖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初少女,且微而在下,以娣媵而歸,乃其常也。娣媵不能成內助之功,雖有其德,如跛者之履耳。跛者之履,雖不足以有行,然亦可以行者,以其佐小君。能相承助也。如是而征,則為安分,故吉。

○ 俞氏琰曰:相承者,佐其嫡以相與奉承其夫也。

【案】言以恒者,女而自歸非常,惟娣則從嫡而歸,乃其常也。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程傳】守其幽貞,未失夫婦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媟狎為常,故以貞靜為變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

【集說】

○ 俞氏琰曰:屯六二曰「反常」,謂「字」乃女子之常,「不字」則非常,至十年之後而乃字,則返其常也。此曰「未變常」,謂嫁者女子之常,九二不願嫁,似乎變常,然能以幽靜自守,是亦女德之常,未為變常也。

○ 來氏知德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此婦道之常也。守幽人之貞,則未變其常矣。

歸妹以須,未當也。

【程傳】未當者,其處其德其求歸之道,皆不當,故无取之者,所以須也。

【集說】

○ 朱氏震曰:六三居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上剛,行不顧也。為說之主,以說而歸,動非禮也。上無應,無受之者也,如是而賤矣,故曰「未當也」。未當,故無取之者,反歸以娣也。

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程傳】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賢女人所願取,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後行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嫁宜及時,今乃過期而遲歸者,此嫁者之志,欲有所待而後乃行也。

○ 俞氏琰曰:爻辭言愆期,而爻傳直述其志,以見愆期在我,而不苟從人。蓋有待而行,非為人所棄也。行,謂出嫁,《詩‧泉水》云「女子有行」是也。

帝乙歸妹,不知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

【本義】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

【程傳】以帝乙歸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禮而不尚飾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貴而行中道也。柔順降屈,尚禮而不尚飾,乃中道也。

【集說】

○ 王氏申子曰:上二句舉爻辭,下二句釋之也,言五居尊位而用中,故能以至貴而行其勤儉謙遜之道也。

上六无實,承虛筐也。

【程傳】筐无實,是空筐也。空筐可以祭乎?言不可以奉祭祀也。女不可以承祭祀,則離絕而已,是女歸之无終者也。

【集說】

○ 王氏宗傳曰:專取虛筐无實為言者,上六女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