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象傳】42. 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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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敗。

【本義】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

【程傳】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觀風雷相益之象,而求益於己。為益之道,无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也。見善能遷,則可以盡天下之善,有過能改,則无過矣。益於人者,无大於是。

【集說】

○ 王氏弼曰:遷善改過,益莫大焉。

○ 胡氏炳文曰:雷與風自有相益之勢,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於改過則善當益純,是遷善改過,又自有相益之功也。

○ 蔣氏悌生曰:風雷相益,迅速不遲,君子法之,見善則即遷,知過必速改,不可猶豫。

○ 何氏楷曰:咸言速,心之德通於虛也。不損不虛。懲忿窒欲,損之又損,致虛以復其為咸。恒言久,心之德凝於實也。不益不實,遷善改過,益之又益,充實而成其為恒。

【案】雷者動陽氣者也,故人心奮發而勇於善者如之。風者散陰氣者也,故人心蕩滌以消其惡者如之。

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本義】下本不當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

【程傳】在下者本不當處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為在上所任,所以當大事,必能濟大事,而致元吉,乃為无咎。能致元吉,則在上者任之為知人,己當之為勝任,不然,則上下皆有咎也。

【集說】

○ 鄭氏汝諧曰:得益者非以是而自私也,故損之上,利有攸往,得臣无家。益之初,利用為大作。為大作者,當為大益之事也。然在下而為大益之事,位未崇也,誠未孚也,必元吉然後无咎,以其位非厚事之地也。

○ 《朱子語類》云:利用大作,《象》曰:「下不厚事也」。自此推之,則凡居下者不當厚事。如子之於父,臣之於君。僚屬之於官長,皆不可以踰分越職。縱可爲,亦須是盡善方能無過。所以有元吉无咎之戒也。

或益之,自外來也。

【本義】或者,眾无定主之辭。

【程傳】既中正虛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則有有益之事,眾人自外來益之矣。或曰:自外來豈非謂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虛中,天下孰不願益之,五為正應,固在其中矣。

【集說】

○ 孔氏穎達曰:自外來者,明益之者從外而來,不召而至也。

○ 楊氏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亦猶損六五之或益之,自上祐也,皆言本無求益之意,而益自至也。曰自外來,言非中心之所期,自外而至也。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本義】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慮而固有之也。

【程傳】六三益之獨可用於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謂專固自任其事也。居下當稟承於上,乃專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災,拯時之艱急,則可也,乃處急難變故之權宜,故得无咎,若平時則不可也。

【集說】

○ 龔氏煥曰:益之以凶事,雖曰災自外來,而己乃受益,乃其己分之所固有者,非自外來也。

告公從,以益志也。

【程傳】爻辭但云,得中行則告公而獲從。《象》復明之曰:告公而獲從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志苟在於益天下,上必信而從之,事君者不患上之不從,患其志之不誠也。

【集說】

○ 龔氏煥曰:六四之告公,以益民為志,故得見從也。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程傳】人君有至誠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問之矣。天下至誠懷吾德以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

【集說】

○ 崔氏憬曰:損上之時,一以損己為念,雖有孚惠心及下,終不言以彰已功,故曰有孚惠心勿問。問,猶言也。如是獲元吉,且為下所信而懷己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君雖不言,人惠其德,則我大得志也。

○ 張氏振淵曰:惠出於心,又何問焉。大得志,非以民之惠我為得志,以我足以致民惠我為得志也。

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本義】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

【程傳】理者天下之至,公利者眾人所同。欲茍公其心,不失其正理,則與眾同利,无侵於人,人亦欲與之。若切於好利,蔽於自私,求自益以損於人,則人亦與之力爭,故莫肯益之而有擊奪之者矣。云莫益之者,非其偏己之辭也。茍不偏己,合於公道,則人亦益之,何為擊之乎。既求益於人,至於甚極,則人皆惡而欲攻之,故擊之者自外來也。人為善則千里之外應之。六二中正虛己,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茍為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上九求益之極,擊之者自外而至是也。《繫辭》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脩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无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易之,或擊之,立心勿恒,凶。」君子言動與求,皆以其道乃完善也,不然則取傷而凶矣。

【集說】

○ 胡氏炳文曰:二不求益而或益之,自外來也。上求益而或擊之,亦自外來也。孰有以來之,五之吉,由中心之有孚。上之凶,由立心之勿恒。吉凶之道,未有不自心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