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象傳】38. 睽卦

Jack 發表於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閱讀古書, 2, 3, 4, 5, 6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本義】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程傳】上火下澤,二物之性違異,所以為睽離之象。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聖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則有時而獨異。蓋於秉彝則同矣,於世俗之失則異也。不能大同者,亂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集說】

○ 荀氏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 項氏安世曰:同象兌之說,異象離之明。

見惡人,以辟咎也。

【程傳】睽離之時,人情乖違,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惡人而拒絕之,則將眾仇於君子,而禍咎至矣,故必見之,所以免避怨咎也。无怨咎,則有可合之道。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本義】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程傳】當睽之時,君心未合,賢臣在下,竭力盡誠,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誠以感動之,盡力以扶持之,明義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誠其意,如是宛轉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徑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此也,非必謂失道也。

【集說】

○ 王氏申子曰:處上下睽離之時,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於正道未為失也。

見輿曳,位不當也。无初有終,遇剛也。

【程傳】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則不安,又在二陽之間,所以有如是艱戹,由位不當也。无初有終者,終必與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剛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離者也。合以正道,自无終睽之理,故賢者順理而安行,知者知幾而固守。

【集說】

○ 胡氏瑗曰:「无初有終,遇剛也」者,言初為上之見疑,然終則知己之誠而與之應,是六三所遇得剛明之人也。

【案】爻有兩喻,而《象傳》偏舉者,舉其重者也,此舉見輿曳,以乘剛也,困三舉據于蒺藜,亦以乘剛也,易例乘剛之危最甚。

交孚无咎,志行也。

【程傳】初四皆陽剛君子,當睽乖之時,上下以至誠相交,協志同力,則其志可以行,不止无咎而已。卦辭但言无咎,夫子又從而明之,云可以行其志,救時之睽也。蓋以君子陽剛之才,而至誠相輔,何所不能濟也。唯有君子,則能行其志矣。

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程傳】爻辭但言厥宗噬膚,則可以往而无咎。《象》復推明其義,言人君雖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賢輔,使以其道深入於己,則可以有為,是往而有福慶也。

【集說】

○ 項氏安世曰:二以五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雖曲而通諸道。遇主于巷,將以行道,非為邪也。五以二為宗而親之,二五以中道相應,當睽之時,其間也微而易合,如膚之柔,噬之則人,豈獨无咎,又將有慶。二五陰陽正應,故其辭如此。

○ 何氏楷曰:厥宗既噬膚矣,往則有相合之慶,蓋決之也。

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程傳】雨者,陰陽和也。始睽而能終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盡亡也。其始睽也,无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極而合,則皆亡也。

【集說】

○ 孔氏穎達曰:群疑亡者,往與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見豕、見鬼、張弧之疑,併消釋矣,故曰「群疑亡也」。

○ 王氏安石曰:上九睽極有應而疑之,夫睽之極,則物有似是而非者,雖明猶疑,疑之已甚,則以無為有,無所不至,況於不明者乎。上九剛過中,用明而過者也,故其始不能無疑。

○ 《朱子語類》云:諸爻立象,聖人必有所據,非是白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說象,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之類,孔子只說群疑亡也,便見得上面許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後人解說,便多牽強。

○ 趙氏汝楳曰:怪力亂神,聖人所不語,而此卦言之甚詳,故聖人斷之曰疑。蓋心疑則境見,心明則疑亡,知此者,志怪之書可焚,無鬼之論可熄。

○ 王氏申子曰:孤生於睽,睽生於疑,今群疑既亡,則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